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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私了协议书

医疗纠纷私了协议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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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私了协议书 篇1

●郭锡昆(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 厦门,361005)摘要:医患关系的龃龉之根源在于我们对其性质的长期误解,随着相互参与型已成为当代医学一致公认的医患关系的理想模式,立法的配套改革显属刻不容缓,本文即旨在分析医患关系性质的基础上,通过对医疗合同的制度设计,为医患双方的平等对话提供一个平台,以期能对医疗纠纷进行本源性的遏制。关键词: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医疗合同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找医生看病称作求医,一个“求”字,就深刻地反映出病人的地赟位。如今,这种陈旧观念已被现代医学所摈弃,医患关系的理想模式已从过去的主动——被动型,引导——合作型过渡到现代所倡导的相互参与型。在这种模式里,医患双方有着大致相同的主动性和权利,他们相互依存、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和实施。然而,目前立法规范的缺位导致这种模式的调节失灵,也致使无法对层出不穷的医疗纠纷加以遏制,此时,以平等为精髓的医疗合同立法亟待由我们提上日程。一、研究现状及对几种学说的质疑我国1999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并未把医疗合同规定在内,对医患关系的其它民事立法调整至今尚未出台,相对明确的只有相关的行政、刑事方面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学说上也仅存有一些零星的不系统的论述。有的学者仅把医疗服务和运输、邮政、电信等服务同列为公共服务的一种类型予以阐明,[1]至多也只是把医疗合同界定为提供非经济性服务的合同的一种以较少的笔墨一语带过,系统完整的论述较为罕见。这种认知的缺乏必然地导致对医疗实际调整的乏力,经过考察,笔者发现这种窘况的症结在于对医患关系的界定问题。从医学角度讲,医患关系是医方与患方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的医治关系。而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学者们见解各异,而概括起来共有四种学说:(1)“公益说”。这种学说为我国国内的众多学者所持有,此观点主要是基于建国以来我国医疗卫生长期实行计划体制,医院经费靠财政维系,医疗费用的低廉使得医院承担医疗风险的能力很低,医患双方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契约关系,医生是向医院负责而不是对患者负责。即主张多数医疗机构均是政府实行一定的补贴并严格限制服务价格的公立非营利性机构,其福利色彩较浓,医疗机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经营者,医患关系应由行政法予以调整。[2](2)“医疗消费说”。即认为患者到医院就诊是一种“接受服务”的行为,医院从事的是“提供服务”的行为,从而医患关系是一种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关系。因为:①患者就医看病属于“生活消费”,是一种“必需”的生存消费。消费者为了满足其生存和发展的心理和生理需要而消耗商品或接受服务,当然包括医疗服务,因为生命与健康是人存在的基础的基础。②在我国目前尚无专门保护患者权益法律的情况下“消费者保护法”中规定的保护弱者的原则,是最接近保护患者利益的原则。把医患关系纳入消法的调整范围,既符合我国目前医患关系的现状,又符合适度保护弱者的现代法律精神,实际上也符合消法的立法原意。[3](3)“侵权行为说”。该说主张者认为,医疗卫生事业属于社会福利事业,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并不存在平等的合同关系,医务人员职责职权建立在法律或有关规章的基础上,而不是当事人约定的结果,医务人员的责任亦不得依约定而免除,所以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医务人员过失造成患者身体上的损害,即构成侵权行为。而且因侵权产生的赔偿范围包括金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较违约责任范围更宽,有利于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另外,如果受害人对医疗单位有债务如欠医疗费、住院费等,则提起侵权之诉较为有利,因为根据民法原理,侵权行为人不得以其对受害人的侵权与其因侵权所生之债务相抵销。虽然,医患之间存在某种协议,但医患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所产生的相应义务并不完全取决于合同法原理,由此产生的纠纷适用侵权行为法。[4](4)“医疗合同说”。持此观点者认为,契约为双方当事人以发生债之关系为目的相互为对立之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法律行为。患者到医院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医院接诊,表示同意为其提供医疗服务,就达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即患者挂号行为属合同法中的要约,医疗机构发给挂号单属承诺。如果医院没有提供与医学科学技术水平相应的医疗服务,当属违约行为。而且,医疗合同属于非典型合同(即无名合同)的一种,法律没有对其名称和规则加以相应的明确规定。[5]上述四说孰是孰非,殊难定论。然就笔者个人而言,则较倾向于“医疗合同说”,但在一些具体环节上并不截然相同,本文第三部分将予以阐明。而学说(1)、(2)、(3)均有不尽人意的疑点,分析如下:其一,“公益说”中,就目前医疗机构的改革而言,医疗单位还完全属于福利性和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吗?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在2001年2月15日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指出,在新的一年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将在5个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其中一个便是完成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妥善处理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分开管理的有关政策性问题。[6]可见,从目前正在进行的医疗体制改革的趋势看来,在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的收费将接近或基本体现医疗技术服务价值,即使是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它们的营运资金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款,最终源于纳税人,这种表面上无直接交换关系的公费医疗后面其实也存在平等的交换关系。基于此,医患关系应当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公益说”无视这一客观事实而将其划由行政法调整的主张也就难以成立了。如果我们不顾医疗单位近年改革出现的变化而一味强调医疗单位的福利性质,借以减轻或免除医疗单位在医疗纠纷中的赔偿责任,这不仅有违我国法律的精神实质,而且在道义上也是极不公正的。其二,在“医疗消费说”中,患者究竟属不属于消费者?对此学界尚无定论而依然处于一种纷争迭起的不确定状态,尽管目前各地纷纷出现一系列将患者作为消费者保护的法规,如2000年10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大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将患者列入消费者行列,规定患者享有知情权、隐私权和获得赔偿权[4],然而,这种做法只能是短期的,因为一味将医患关系等同于一般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并不是很妥当,毕竟,由于受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在医学上还有很多未被认识的领域,对一些疾病,医学专家仍然束手无策。加之患者个体差异性大,相同的诊治手段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果,即使是医德好、 医术高的医师所诊治的患者也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产生与医患双方期望不一致的结果,甚至出现医疗意外。因此,医疗活动有其特殊的内在规律,具有较高的风险。发生医疗事故,引起医疗纠纷的情况非常复杂,不应把所有医疗纠纷与一般商品质量或其他违规行为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完全等同、相提并论。而且按其思路,医方的产品或服务也就应该符合一定的标准,并对它的产品或服务提供一定的保证——就像很多商品都有“三包”一样。但这是很困难的,因为医生对于治疗的后果是难以准确预料的。很多时候治疗并不能使病情好转,也不能阻止它复发,这样患者就可以不付钱,或者向医方索赔,而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其三,在“侵权行为说”中,传统的侵权行为理论可否完

医疗纠纷私了协议书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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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医疗纠纷和解协议样书正文内容

甲方:*****医院

乙方:******(患者或其家属)

鉴于患者**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职工平均工资: 元

******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 元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元

第二条 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

第三条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 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以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已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医疗纠纷私了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_(患方)患者基本情况: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住址:______住院号:____________

患者于__________年__月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_________________住院______天,患者治疗结果:_______(死亡、伤残、好转、痊愈)。乙方认为____________是甲方造成的。甲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经过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继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___________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__________年__月__日

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

五、(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卫生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医疗纠纷私了协议书 篇4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起诉姓名权纠纷、肖像权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因为我公司并非本案的适格被告,被答辩人所称的侵权行为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被答辩人的起诉书称我公司侵害了被答辩人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并提交了公证书加以证明。事实上,该公证书只能证明有侵权行为的发生,至于是何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根本无法证明。

在被答辩人提供的两份公证书中,侵权文章分别发表在企博网上的博客和淘宝网上的网店中。请注意,上述两个网站都不是我公司的官方网站,而是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网上平台。在这两个网站中开设博客、网店,发表文章均不需要创建人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也无需将该网站、网页的域名在工信部登记备案。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在上述两个网站注册这样一个博客、网店,然后发布侵权文章,这在技术上没有任何障碍。被答辩人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上述两个网站的博客、网店是我公司创建的。不能仅仅因为该博客、该网店中有我公司的注册商标,就想当然的认为侵权人是我公司,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

综上,被答辩人所称的侵权行为与我公司毫无关系,望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疗纠纷私了协议书 篇5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

乙方(患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

事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放弃上诉、申诉、起诉、医疗事故鉴定等权利,无需通过医疗鉴定明确责任,通过第三方调解,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整(包括签订医疗纠纷协议书中已垫付的医疗费用)。

二、补偿款给付时间:

乙方凭身份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补偿费余款人民币,并签写领条。

三、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从签本协议之日起,乙方的病情及一切问题都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追责乙方在此纠纷中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甲方付给乙方的所有赔偿(包括支付乙方的柒万元及其他费用),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卫生局留存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医疗纠纷私了协议书 篇6


医疗纠纷作为社会矛盾的一种特定的表现形式,伴随着社会医疗活动由来已久。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人们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和侵权责任法出台后,病人及家属维法意识增强,医疗纠纷呈现愈演愈烈趋势,破坏了正常诊疗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大局,引起了各界广泛关注。

一、医疗纠纷的现状

(一)纠纷数量不断增加

**年、**年我院分别发生医疗纠纷 8起、 6起,今年1至6月份发生医疗纠纷4起,医疗纠纷总量呈上升趋势。**年、**年,我院分别支付赔偿资金31万元和40万元。今年1-7月份共支付赔偿资金29万元,处理纠纷难度日益加大。

(二)纠纷程度更加激烈

伴随着医疗纠纷的不断发生,医闹现象愈加严重,由家属哭闹逐步升级为拉横幅、搭灵棚,更甚者在公共场所停尸要挟,围堵、打砸医疗机构,纠缠、谩骂医务人员。患者方组织人员,先对医院进行围堵、打砸,对医务人员谩骂,后升级到县政府群体性上访。

(三)正当渠道处理纠纷少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本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卫生部门行政调解和法院诉讼解决等三种正当途径解决争议,但在实际工作中,医疗纠纷大多不走正当渠道解决问题。**年发生的8起纠纷中,没有一起通过医学鉴定或司法途径解决,均是通过上访、围堵和医闹等方式解决,今年以来发生的4起纠纷中没有一起通过医学鉴定或司法途径解决。这种不正当的医疗纠纷解决方式已成为当前处理医疗纠纷的主流,必须正确对待,尽快予以改正。

(四)产生纠纷对象集中

调查中发现,医疗纠纷多发于四种情况:一是患者属于重症病人。患者家属期望值过高,结果反差大不能承受。二是患者突发疾病。病情严重,诊断治疗效果不理想,在医院诊疗过程中猝死,家属认定医院处置不当,发生纠纷。有病人抢救无效死亡后,家属围堵医院索取高额赔付。三是患者有多发病症。在治疗过程中由于病情的复杂性和医学发展的相对滞后性,治疗中突发意外事故,家属情绪失控。四是医患沟通误解。医护人员没能将病情的诊断情况和可预见情况完整告知患者,医患双方产生误解。

(五)负面影响非常突出

一是诊疗秩序被打乱。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家属在医院闹事,医护人员安全难以保障,医院安静的诊疗环境遭破坏,影响其他患者治疗。如有患者出现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认定医院有过失,家属不接受行政调解或司法调解,直接进行医闹,。二是信访稳定压力大。一些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家属纠集家族势力,在医疗机构闹事,围堵信访、政府机关,或长期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大局。三是医患关系更加对立。医疗纠纷使医护人员和病人双方的理解与信任变得十分脆弱,医患关系由密切配合变为互不信任,信任危机使医患关系愈加对立。

二、产生纠纷的原因

通过调查发现,医疗纠纷作为发生在特定领域和特定群体中的矛盾,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医疗方面

一是医患沟通不够。近年来尽管医院的服务理念正在逐步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质量为核心”和“以病人为中心”转变,但仍有个别医护人员“见病不见人,治病不治心”,沟通意识不强、缺乏沟通技巧,服务态度生硬、患者方不能接受,认为医护人员不负责任。另外个别医护人员医疗知识有限,对病情不能做出准确判断,不能满足患者方需要,或沟通水平和能力有限,使患方对病情了解不够,对治疗结果没有心理准备,认为医疗过程存在失误。医患沟通不够是产生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诊疗水平不高。近年来,虽然全县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但是在基层,尤其是农村的医疗急救能力仍非常有限,一些突发的急危重症患者不能得到及时救治,即便转入县级医院,也因为错过最佳抢救时机而回天无力,患者家属认定医院救治不力。加之个别医务人员临床经验不足,缺乏扎实的抢救知识,虽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满腔的救死扶伤之心,但操作技术不娴熟,应对突发事件没经验,易造成救治失误,引发患者方强烈不满。三是应急处置措施不力。医院对医疗纠纷处置准备不足,当出现医疗纠纷苗头时,医院反应往往较患者方迟缓,处置方法简单。有的只是单方面强调医院救治正当、医治无误、没有责任,没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沟通,消除误解。当医患双方的矛盾激化时,才依法请公安部门处理,往往延误了处理纠纷的最佳时机,有些甚至使冲突升级。

(二)患者方面

一是医疗知识缺乏。患者家属由于缺乏必要的医疗知识,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了解不够,认为病人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一旦治疗结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或发生病情恶化,就直接把责任归咎于医院。二是法律意识淡薄。尽管随着社会的进步,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普遍增强,但当前部分群众的法律知识依然相对缺乏,法制观念比较薄弱,不能及时保留有效证据,不能依法申请维权,或不愿意通过正常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去解决问题,不愿承担医学鉴定或法院判决败诉的结论,而寄希望于通过吵闹的方法来达到赔偿的目的。三是认识有偏差。在处置医疗纠纷过程中,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以讹传讹,错误地认为发生医疗纠纷后是“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这是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方通过非正常手段解决问题的主要原因。患者方认为医学会与医院是“一家人”,不能伸“冤”,而直接在医院“闹”则掌握主动权,不仅能够造成社会影响、博取更多人同情和关注,还能引起政府注意,迫使医院立即就范,这样成本低、收益高、见效快。因而一味“吃定”医院,甚至不惜以纠缠、暴力相威胁,达到其要求赔款的目的。

(三)社会方面

一是舆论误导。医院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重要场所,每个人都曾到过医院,因而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同情的天平自然倾向患者。一些医疗纠纷事件,患者方纠集起亲戚、朋友、同事、邻里七八十人大闹医疗机构。对此,有些人认为病人死在医院里,家属行为过激一点可以理解;有些群众也认为患者是个人,医院是公家,治不好病或者死了人,医院总要赔一点。致使医院迫于多方压力,息事宁人,赔钱了事。二是体制原因。长期以来,卫生局是医学会和医院的领导机关,他们之间在管理体制上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用患者家属话说,找卫生局或医学会行政调解,是两个孩子打架后,一个孩子找对方孩子的家长告状,家长肯定要护短。因此患者方即便有医疗纠纷也不愿找医学会鉴定或交卫生局处理。三是医闹参与。调查中发现,我县已形成专职医闹参与医疗纠纷处置。他们受雇于患者家属,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公开在医疗机构制造混乱,并从患者家属那里谋取经济利益。由于受这些专职医闹的唆使,使原本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的医疗纠纷迅速升级,造成事态扩大化。四是纠纷误断。一部分医疗纠纷发生时,正处在两会期间、上级检查期间、由于多种因素制约,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为顾全大局,只能特事特办、从快处理。特别是对一些“医闹”分子没有严厉打击,对一些冲击行政机关、围攻殴打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没有依法严惩,从而形成了一种一出纠纷就聚众到医院闹事的恶性循环。

三、解决纠纷的建议

鉴于当前医疗纠纷的现状及其存在的原因,建议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探索第三方调解,依法维护患者和医护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采取做思想工作、行政调解、法律诉讼、技术鉴定等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以此来遏制医疗纠纷高涨势头,并逐步引导医疗纠纷处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加强医院自身建设,主动应对医疗纠纷

改进和强化医疗服务质量是减少纠纷、消除误解的重要途径。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医院要切实抓好制度建设,确保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执行,尽可能减少医疗失误,避免医疗纠纷发生。要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严格按照既定预案,对患者方进行积极主动的沟通协调,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密切关注,严防事态扩大。要建立和完善医院服务质量的保障、奖惩、评议、监督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对医疗纠纷的能力。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医疗失误的医护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发挥责任追究的警示作用,切实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心。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医院作为特殊行业,其活动直接关乎人们的生命健康,要切实加强医疗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尽可能通过自身努力,减少医疗纠纷发生。要牢固树立患者至上的理念,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经常换位思考,站在患者角度考虑问题,体谅患者难处,用真心换真情,最大限度争取患者理解、支持和配合。三是加强医患沟通。搞好医患沟通对化解医疗纠纷至关重要。要严格落实医患沟通告知责任制,医务人员应采取适当的告知方式,以口头、书面等方式翔实地向患者告知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要加强医患沟通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对医护人员进行专题性培训,提高沟通技巧和能力,掌握沟通要领和艺术。要主动听取患者呼声,耐心接受患者咨询,积极开展微笑服务,不断创新沟通方式,开展医患之间真情互动,提高医患沟通效果,增进医患之间情谊。要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固定的医患沟通场所,配置录音、录像等设备,记录医患沟通影像资料,为协调医疗纠纷提供证据。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依法处理纠纷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和知识问卷、有奖竞赛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进一步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及明辨是非的能力。要大力宣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医疗事故处理的相关程序和途径,提高患者家属的依法维权能力和意识,使医患双方都能做到依法公正处理医疗纠纷,以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二是树立正确导向。要适时选择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宣传报道,增强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引导医患双方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处理双方争议,共同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要针对一些片面舆论误导,及时组织正面的针对性宣传报道,澄清医疗纠纷事实真相,及时扭转关于纠纷赔偿的不实不正之风。对个别借助舆论工具扭曲医院形象、破坏医患关系的别有用心之人,医院要运用法律武器讨回公道,正本清源。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医院要加强与社会媒体的经常性接触,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做好向媒体和社会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医院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新闻媒体要加大正面报道医卫工作和医卫战线先进典型的力度,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医卫工作和医护人员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起到的极其重要作用,呼唤全社会多一些理解和关爱,少一些误解和冷漠,重塑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加大纠纷协调力度,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一是健全处理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尽快完善处理医疗纠纷的办法,明确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具体步骤,明确各职能部门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职责和任务,通过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二是严厉打击医闹现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办法》,对那些借机滋事、冲击医院、殴打医务人员、毁损公共财物、破坏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敲诈勒索钱财的医闹分子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纵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是探索第三方调解。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建议建立独立于医院和患者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群众工作部独立办公,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即把当事人引导到调处点调处纠纷,把医疗纠纷调解从院内移到院外,从被动转向主动。调处点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以记录调处的情况,并为纠纷的有效解决提供必要的证据。调处点应明确职责,有关人员在医疗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介入,研究处置办法,把事态控制在初发阶段。调处工作应吸纳患者方所在的乡镇或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参加,我院有过几次偿试,均有一定效果,也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以增强调处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调处成效。

(四)争取司法部门大力支持

通过司法处理医患纠纷,要求执法部门充分调查医患纠纷具体内容,了解医疗特殊专业知识,站在公平,公正立场上,正确处理医患纠纷,做到不厚此薄彼。

医疗纠纷私了协议书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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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样本正文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医院

乙方(患方):____________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人: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_______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___________⑵___________。住院____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调解人调解,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________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诉讼权利。

五、____________(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卫生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调解人: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