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范本

看书的日记

2024.04.01 看书日记

看书的日记。

看书的日记 篇1

看书记

如果书是天空,我便是天上那自由飞翔的鸟儿;如果书是大海,我便是海中那游弋的小鱼;如果书是森林,我便是林中那欢快奔跑的小鹿;如果书是花园,我便是园中那翩翩起舞的蝴蝶。

记得是暑假的一个晚上,我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冰心写的《小桔灯》,刚刚看到精彩的地方时,奶奶走过来说:樱函,十点了,快睡觉去吧!我平时特别听奶奶的话,所以我现在只好躺上床睡觉。奶奶把我房间的灯和门一关,我就沉浸在黑暗的房间里了。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心里一直想着那本书:明天他们去哪里玩呀?他们去和谁玩呀?一连串的疑问吸引着我。

等等我心想:我可以偷偷的用手电筒照着看呀!我的脑袋里闪过一个妙招。

我床头的书架上平常都会有一个手电筒,我慢慢从床上起来,蹑手蹑脚的走向我的书架,我在黑暗中急切的寻找,啊!它在这里。我又轻轻的趟回床上。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看着看着,我的眼皮开始打架了,过了一会我就睡着了。等到第二天我才发现:原来这一晚上我都没放下书。

还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森林报》,妈妈突然让我去买围巾,我只好依依不舍的放下书,拿起钱,匆匆忙忙地跑到楼下杂货店。老板,我要一条围巾。老板递给我一条围巾,我接过围巾就赶块往家跑,因为我想赶快回家看书。谁知那个老板大喊一声:小朋友,你没给钱呢!我转过身,给了钱,并说:叔叔,对不起啊,我不是想偷您的东西。叔叔微微一笑,我又匆匆忙忙往回赶。回到家,我把围巾递给妈妈,谁知妈妈大发雷霆,大声说:我是让你去买味精,不是让你买围巾,快下去给我换了我被吓一跳,只好跑下楼买味精。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拥有好书一本就可受益万千。要想在书中学到知识和道理,就要读好书,会读书,唯有这样,你才能在书海中畅游,唯有这样,读书才能变成真正有意义的事。

看书的日记 篇2

上午,妈妈带我去中原图书大厦看书。坐公交车的时候,我还车上美美睡了一呢!到了图书大厦,我看见里面的人很多,他们都在安安静静的看书。我们先来到原来的图书大厦,没有找少儿图书,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少儿图书都搬到后面的回声馆里了。

我们来到回声馆,那里的环境很好,很凉快。一楼有一个咖啡馆,有很多椅子上面有精美的图案。咖啡馆里散发着诱人的气息。回声馆的墙上装饰的很漂亮,就连垃圾桶也与众不同,上面描绘了精美的图案,每一个图案都不一样。灯光很柔和,很适合阅读。那里有许多小朋友在看书。我在书店里看的第一本书是《恐龙世界》。然后看了一会儿,我们就去吃饭了。

吃完饭,我们又来到了回声馆。这一次,我们直接来到了四楼,看到了很多绘本。我看了《精灵鼠小弟》、《生气汤》、《大卫不可以》……这些书都很好看、很有趣!

看完书,我们恋恋不舍的回家了!

看书的日记 篇3

今天中午,我与妈妈睡在一起,我每天睡前总要看一会儿书。一会儿,妈妈睡着了,可我被书中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一点儿睡意也没有。

过了好一会儿,我正看到惊险可怕的内容的时候,妈妈迷迷糊糊地说:“不要看了,睡哇。”我一下子从书中的世界回到现实,并且被妈妈给吓了一跳,我爽快地答应了,其实我心里在说,等妈妈睡着我继续看。

妈妈又睡着了,我又偷偷地开始看书了,正当我看的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又醒了,看见我还在看书,对我破口大骂,我直接到外面客厅看书去了。心里埋怨妈妈;读书不是好事吗,为什么还对我一顿大骂呢?我百思不得其解,也许是我翻书声影响了妈妈睡觉吧!

在外面自由多了,读到伤心的地方,我能泪花飞溅;读到搞笑的地方,我能哈哈大笑;读到惊险的地方,我会大惊失色。就这样,一直读到了快上学的时候,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可爱的书。

因为有了书,我的生活才会变的如此多姿多彩!

看书的日记 篇4

今天,妈妈正在做饭,我在房间里看格林童话,妈妈把饭做好了,我还在看童话,我已经沉浸在王子和公主的故事里了,我跟着他们流泪,跟着他们欢笑。妈妈连续叫了我好几声,我都当做没听见似的,最后,妈妈终于忍不住了,冲到我的房间里把我抱了出去,我边吃饭边读书,差点没把鱼刺吃下去,妈妈急得说:“别看书了,先吃饭,把饭吃完了在看也不迟呀。”

虽然我差点把鱼刺也吃了,但是这也没有抹去我读书的爱好,我还是边吃饭边看书,爸爸和妈妈的饭都吃完了,而我的饭还是整整一大碗,我吃了一个小时还没有把饭吃完,最后妈妈把我的书藏起来了,我哭着喊着管妈妈要书,妈妈说:“只要你把饭吃完,我就给你”。

我一听,马上就把饭给吃完了,妈妈把书还给了我,我高高兴兴的跑去房间里看书,我边跑边看了妈妈一眼,妈妈长叹了一口气说;“真是个书呆子。”我笑了笑走进了房间。

我明白了读书是非常快乐的,所以我要好好读书,做一个快乐的小女孩。

看书的日记 篇5

今日“天公不作美”,阴着脸,半点阳光也没有。我10点多钟才从床上爬起来,狂扒一碗饭之后,就立马拉上爸妈奔至书店去买一本我“垂涎已久”的书。

刚进书店,我一眼就看到了那本书——美国最闻名脱销书作家丹布朗最新小说《失掉的秘符》。小说说的哈佛大学标记学家罗伯特兰登意料之外受到邀请,于当晚前去华盛顿美国国会大厦做一个讲座。就在兰登到达的几分钟内,事情诡异的有了变化。

国会大厦里竟然发现了一只活生生的人手,那只手三根手指成握拳状,伸直的拇指和食指直指着天空,每根手指上都有具有特别意义的诡异刺青。兰登凭据戒指认出这是他最敬爱的导师彼得所罗门——一位闻名的共济会会员和善士的手,也辨识出这个手势与其上的刺青联合在一起是表示一种标记,旨在将受邀者引入一个掉已久的玄妙天下。兰登意识到彼得所罗门已被人暴虐地绑架,他若想救出导师,就必须担当这个重担。

这本书深深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我津津有味得看着……咦?什么叫?哎,原来是那调皮的肚子。哎!只好买回家逐步看了。回家我看书到晚饭来不及吃,这大概便是一本好书的魅力吧。

看书的日记 篇6

今天我才刚踏入室内,一阵书香扑鼻而来,我喜欢这个味道,然而我更喜爱这里,这个令我魂牵梦萦的地方——图书馆。这里大小适中、桌椅整齐、馆藏丰富,它是可以让我徜徉于学海的好地方。

图书室内清晰的灯光,照在一排排井然有序的书架上,彷彿打上了镁光灯般,那样的迷人,让我不禁深陷其中。比起图书室的新书,我更喜欢陈年的旧书,泛黄的书页,像是在述说着它过去的历程,淡淡的霉味,使我更想深入了解书中的真性情。

我享受找书的时光,能悠闲地来回穿梭在林立的书柜中探险,慢慢的、慢慢的,一点一滴的挖掘出图书室里珍藏的宝贝,这里是知识的宝库,那些是我所发现的宝藏,我可以学到老师没教的事,更可以了解自己不懂的词,不只这样,这儿还有许许多多的书等着我们去品尝。

我喜欢这里,我喜欢图书馆的气息,我喜欢听翻书的沙沙声,更喜欢享受阅读时的宁静片刻,我喜欢这里的所有物品,也很喜欢自己在这里所做的每件事,在这里,对我来说是个无忧无虑的快乐天堂,在我心目中,这里是校园中最宁静,也是最有知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