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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报告

2024.06.03 社区矫正报告

2024社区矫正报告(集合12篇)。

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当我们完成一项任务时。都需要进行报告,报告是把事情或意见正式告诉上级或众人,在写报告时我们需要注意什么?以下是合同范本网为您收集的关于“社区矫正报告”的范文,感谢您阅读本网页希望您会成为我们的忠实读者!

社区矫正报告 篇1

这是一篇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正从城市向农村全面铺开,由于农村地区较之城市而言,在经济、社会、文化等诸方面处于相对落后的局面,这势必会影响到我国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县位于渝西川东交界处,是全国的畜牧产业核心基地以及渝西川东区域中心城市,全县幅员面积1075.37平方公里,辖15镇,6街道。全县总人口83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接近全县总人口的80%。我县社区矫正从开展试点,底开始全县铺开。本文将对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如何推行社区矫正进行相关探讨。

 

一、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知识知晓度不高

 

基层领导干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不足。社区矫正是需要执法机关,服刑人员和社会群体的三方配合,由国家机关借助社会综合资源的帮助而对服刑人员进行的开放式行刑方式。社区矫正如果得不到基层政府领导的重视,工作就很难开展,但现在的状况是基层领导干部更换频繁,部分领导干部不了解社区矫正究竟为何物,更不用说很好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村(居)群众对社区矫正知识的了解不够、认同度不高。由于社区矫正开展的时间还不长,农村群众普遍认为要控制和打击罪犯,监禁刑是最好的选择。大多数农村老百姓认为一个人犯了罪不用“坐牢”,接受其应得的惩罚,却仍然可以在其生活的社区中服刑,是公众所不能接受的事实,认为这难以体现社会公平。并且群众担心实行了开放式的社区矫正,一旦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过松或者矫正不得当,则会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一些农村群众表现出过度的忧虑、恐惧,不理解,尽量避免与服刑人员接触,这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重帮教轻管理的思想。在目前的社区矫正中,司法行政部门是工作主体但无执行权,而公安派出所又无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这样就导致了对社区服刑人员重帮教、轻矫治的现象出现,以至于使个别地方的社区矫正工作形同于安置帮教。

 

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法院宣判了,监狱释放了,就没事了,什么社区矫正,国家也没有法律规定,我不参加公益劳动、思想教育也无所谓。

 

2、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

 

当前我国的社区矫正队伍主要由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和社区矫正志愿者两部分组成。

 

社区矫正专业队伍主要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具体承担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但目前大部分镇街一般只有1-2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他们承担着辖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工作职能,工作强度大,使得他们真正用于社区矫正的精力和时间较少。另外司法所工作人员学科背景单一,离社区矫正工作需具备的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还相差甚远。社会工作者是由乡镇(街道)财政出钱聘请的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由于目前农村地区基层政府财力有限,所以很少有乡镇(街道)聘请社会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

 

矫正志愿者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返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群众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意识还较为淡薄,自愿来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人数很少。在实际工作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接收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往往只能发展各村(居)的两委工作人员担任矫正志愿者,不可避免地造成有些志愿者的参与并不是完全出于其本人意愿,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也只是马虎了事,起不到日常监督管理作用。

 

3、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困难

 

首先,农村地区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大。由于撤乡并镇,我县部分大镇如盘龙镇目前幅员面积达126平方公里,加之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分散、司法所工作人员少,这些都给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其次,农村地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与城市有较大区别。在城市社区服刑人员中,职务和未成年人犯罪较多;而在农村社区服刑人员中,侵财型犯罪和伤害类犯罪较多。从而使得农村地区社区服刑人员易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较大。

 

再次,农村地区社区服刑人员流动性较大。我县度前三季度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达73人次,对这部分迫于生活需要外出打工的社区服刑人员如何实施矫正,在实践中,司法所多是采取委托管理和要求社区服刑人员采用定期通电话的方式掌握一下信息,然而目前委托管理并没有实现全国覆盖,加之这部分人流动性较强,场所不固定,有的过一段时间就没了音信,而另一部分人即使保证定期都能够电话联系,但也都是全凭社区服刑人员自己说了算,是真是假,难以考证,实际上等于是让这部分人处于放任脱管的状态。

 

最后,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存在一定的心理障碍。他们对社区矫正方式存在一定的社会和心理压力,不愿意回到社区执行刑罚,不愿意让亲戚朋友知道自己犯事。对于集中的学习和义务劳动感到耻辱。同时希望司法机关不要做定期的家访,以免打扰自己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

 

4、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不足

 

社区矫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两高两部的通知中对此没有规定。《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渝司办[]91号)也只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将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并没有说明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经费保障款项、使用条件、使用时间、申请及使用的主体和程序,使得经费保障问题在实践中成为制约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5、农村基层社区建设步伐迟缓

 

社区矫正是一种立足社区、依靠社区的社会化行刑方式,成熟的社区环境是社区矫正赖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一个结构合理、功能良好的社区,就不可能有效果显著的社区矫正,加强社区建设对于社区矫正的发展意义重大。当前我国不少农村地区,因社会转型导致一些基层组织涣散无力,传统的社会整合机制削弱,同时,现代意义的社区发育缓慢,社会自治机制很不健全,这使得一些社区矫正措施因社会支持不够而影响了实施效果。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

 

6、社区矫正缺乏相应法律支撑

 

社区矫正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活动,需要调整的关系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作保障。现行社区矫正法律规范的滞后性严重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已成为社区矫正发展的最大障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来看,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是相分离的,公安机关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然而在实践中,公安机关往往认为只要将社区服刑人员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就“一交了事”,后面的事跟自己没有关系,加之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缺少相应的考核机制,从而导致了司法行政机关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时,往往缺少公安机关和其它部门的配合,这样在工作中就会显得力不从心或者陷入管理不当等尴尬境况。另外,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规章设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目前社区矫正的奖惩依据主要是重庆市法、检、公、司等12部门的联合行文《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暂行办法》,其处罚效力值得商榷。

 

二、农村地区开展社区矫正探讨

 

1、加大社区矫正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氛围。

 

首先要扩大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结合“六五”普法开局契机,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作用,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全面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内容、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等内容,从而让全社会都知晓和关注社区矫正。

 

其次要强调社区矫正的管理矫正功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服刑人员要清楚地认识到社区矫正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惩罚性、管束性和监督性。社区矫正是在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不良心理和行为的前提下帮助解决其在生活、就业、心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矫治是根本,帮助是保障,而不是一味地重帮教而轻矫治,同时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其每月到指定的地点参加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以体现对其的监管和矫治。也就是说,司法所在从事日常矫治工作中要突出硬的一面,不能老当老好人,更不能把社区矫正做成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的根本目的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要提高矫正质量,必须使社区服刑人员能够从内心深处接受各类教育,感化其罪恶的心灵。

 

2、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提升社区矫正队伍素质

 

首先,要不断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第一要招录一批政治素质好,接受过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去。我县在将去年新招录的.25名司法助理员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力量的基础上,今年又针对现有司法助理员普遍只具有单一法学背景的情况,一方面派人参加心理咨询学习,另一方面专门招录一批心理学等其他专业的司法助理员充实到社区矫正队伍中去,以弥补当前社区矫正队伍知识结构单一的局面。第二,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聘请社会工作者,以不断充实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第三,要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广泛吸收志愿者加入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引入大学生村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将大学生村官参与社区矫正与其年终岗位责任制挂钩,增强其工作责任心。

 

其次,要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专业化程度。矫正工作人员队伍业务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第一,要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各类培训载体,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和志愿者参加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第二,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资深专家资源优势,通过“请进来”的方式让专家、教授讲解社区矫正理论知识和国内、国际社区矫正的先进经验。第三,要积极向兄弟单位学习取经,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前往兄弟单位调研取经,引入兄弟单位的成功做法,吸取先进的工作方法,提高整体矫正工作水平。第四,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过例会交流,剖析典型案例,使全体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不断提升,不断掌握社区矫正的新手段、新方法。

 

再次,要依靠基层,注重发挥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在农村地区,村(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处在最基层,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也最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社会关系、生产生活等情况,能够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监督管理等具体现状,充分调动村(居)委会、村组干部的积极性是做好农村社区矫正的必然要求。我县在以往村(居)“四职干部”的基础上特别增设1名村(居)综治专干,专门负责辖区内社区矫正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村(居)自治组织的力量,充分发挥了村民自治组织对农村的整合功能,对于促进社区矫正在农村的发展、解决农村与城市发展失衡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3、探索社区矫正管理方法,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

 

建立全国统一的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委托管理平台,确保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措施有效落实。当前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对外出请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一是严格把握外出请假社区服刑人员条件。入矫未满3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严重暴力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确定为严管的社区服刑人员禁止外出。二是对外出请假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委托管理。经批准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委托地社区矫正组织应将委托管理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传至接收地社区矫正组织。接收地社区矫正组织应在收到材料后,将委托管理书回执及时传至委托地社区矫正组织。三是对个别外出请假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实地回访制度。矫正工作人员在适当的时候对外出请假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加强对这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的针对性管理。四是对外出请假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监控管理。要求外出请假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全部纳入移动监控平台管理,每天24小时开机,便于矫正工作人员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行踪。

 

建立社区矫正保证金制度,要求社区矫正组织在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时要求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如果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或不按规定接受矫正教育,保证金给予没收,上缴国库,如果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机构的要求均能遵守则于期满时退还保证金。

 

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困难临时救助金制度,临时救助金主要由政府财政拔款、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款组成。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困难临时救助金的救助对象为生活困难且不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困难临时救助金的实施,保障贫困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有效预防其因生存问题而重新违法犯罪。

 

4、加大社区矫正经费投入,完善社区矫正保障机制

 

建议国家财政部门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定社区矫正经费款项,规范社区矫正经费的使用程序。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地社区矫正所需费用标准,再由地方财政列入当年的政府财政预算,由市、区(县)级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给基层司法所。完善审计检查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解决司法所因经费紧张而无法全面开展工作的难题。

 

5、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奠定社区矫正坚实基础。

 

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已成为制约农村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中,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并要求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农村社区建设中要整合社区资源,推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功能,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使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6、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实现社区矫正无缝对接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都不可能完成,必须需要有关单位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使法、检、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形成合力。首先,要建立每月相互通报、相互核实制度,确保不发生脱漏管现象。其次,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制度,充分运用协调机制和工作平台,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相关实际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县组织法、检、公、司等部门对全县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组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多次联席会议,及时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协商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诸如接收认识上的不统一、撤消缓刑假释案件中公检法司的职能职责和办理的时限要求等,对促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起到了重要作用。

 

7、加快社区矫正立法,实现社区矫正有法可依

 

首先,应该通过立法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各自的职能,职责和权限,最好能从法律的高度赋予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主体地位;其次,对社区矫正衔接环节要有详细规定,包括交接环节的衔接和监管环节的衔接等;再次,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和日常管理等诸多细节要有明确规定.对如何进行如参加劳动、申请外出打工的程序和规定、对不按规定参加矫正的不同情况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该有法可依;最后,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对两者奖励和惩罚的条件及程序应有详细的规定。

 

开展社区矫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根本目是使服刑人员重新顺利回归社会,为他们架起再次步入社会的桥梁。矫正质量的好坏,关系到社会及公众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广大农村地区必将成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主战场,每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农村社区矫正的重要作用,努力探索社区矫正管理方法,不断改革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使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社区矫正报告 篇2

印花税自查书面报告

篇一:地税自查报告 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

地税自查报告

×××地方税务局:

我公司根据贵局要求,对×××年××月××日(注册日)到20××年××月××日止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检查期间:××××年××月××日-××××年××月××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企业,我公司注册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企业负责人:×××。企业现在正常经营。

二、企业经营情况:

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情况。

三、税费缴纳情况

我公司自××××年至××××年××月××日纳税情况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

应交数、已交数。

(二)、代扣代缴税款。

1、建安税:

应交数、已交数。

2、个人所得税:

应交数、已交数。

(三)、营业税及附加(流转税)

截止XXXX年XX月XX日营业税及附加缴纳情况:

营业税:元

增值税:元

城建税:元

教育费附加: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元

水利基金:元

(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应交数、已交数。

(五)、印花税:

1、合同印花税:应交数、已交数。

2、注册资金印花税:应交数、已交数。

(六)企业所得税: 应交数、已交数。

(七)契税:

应交数、已交数。

附注:上述数据由于是取自财务账簿,手工加计,可能稍有出入。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XXXX年XX月XX日 篇二:纳税自查报告范文

篇一: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2010 年度自查报告

我公司与2011 年4 月12 日至2011年5月10日对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06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06 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 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

2.营业税: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缴纳纳营业税元。 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缴纳教育费附加元。 其中:

5、 堤防费: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年应缴堤防费元。

6、 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 教育发展费: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09 年度-2011 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 土地使用税:无

3. 房产税: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无房产税4. 车船使用税:我公司拥有小车 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元,已缴纳。

5. 印花税: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 本,每本5 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 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为职工4 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

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 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 发票使用情况:

2009 年度-2011 年度我公司开具了 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篇二: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写作方法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

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2006年度自查报告

我公司与2006年3月12日对公司2006年1月—2006年12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06年1月—2006年12月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06年实现营业收入 2006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 流转税(地税):1.主营业务收入:我司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

2.营业税:我司2006年上缴纳营业税元。

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司2006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司2006年上缴教育费附加元。

其中:

5、 堤防费:我司2006年应缴堤防费元。

6、 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司2006年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 教育发展费:我司2005年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06年工资收入元,我司2006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 土地使用税:无

3. 房产税:我司2006年度无房产税

4. 车船使用税:我司拥有小车 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元,已缴纳。

5. 印花税:我公司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 规费、基金部分:

1、 我司2006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 我公司2005年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 发票使用情况:2006年度我公司开具了 发票篇三:纳税自查报告(新格式) 纳税自查报告

纳税人名称: 邹平县巨能实业有限公司 报送时间:2012年 06月 14 日

纳税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经办人:

填写说明:

1、本文书适用于纳税人对纳税义务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时填用。

2、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名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

4、法人代表:填写法人代表名称。

5、办税人员:填写办税人员名称。

6、自查类型:纳税评估自查、预警比对自查、补提税金自查、两税比对自查、专项检 查自查、其他自查。

7、自查情况报告:填写自查情况,可以添加附页。

8、自查应补税情况:填写自查应补税情况。主要包括:税种名称、征收品目、自查补 缴税款所属期限、应补缴税款的金额。

9、调帐记录:填写自查问题帐簿调整情况。

10、此报告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两份,纳税人留存一份。

11、此报告请于年月日前报送至邹平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综合科。 篇三: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2012 年度自查报告

我公司与2012年4 月12 日至2011年5月10日对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河南荣祥律师事务所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06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06 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 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6、 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7、 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应缴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09 年度-2011 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 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 房产税: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4. 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 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 5. 印花税:我公司2009年度-201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 本,每本5 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 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为职工150 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 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 发票使用情况:

2009 年度-2011 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以上自查,请**税务局审核,因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请多批评指导。

社区矫正报告 篇3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推荐”

大力投入走访人员,着力构建以司法所为牵头、村委会、村委会联合矫正工作机制社区矫正工作组为主要参与者。 ,接下来是精心收集的社区矫正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为更好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满足强化责任的需要。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乡按照县综治办要求,认真开展对社区犯失控人员、涉嫌重犯、重犯案件的自查工作,认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监督。

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政府干部、村干部、社区干部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感,强化后期工作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后期矫正工作的监管,是规避治安风险、降低矫正再犯率的有效手段。对整改的事后督促,采取“多方合作、联控、周听、月见”的方式,防止整改失控、漏管、漏管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加大走访工作人员投入力度,努力建设以司法所为领导、村委员会、社区 为参与主体联合矫正工作机制,矫正工作组加强与各级单位的联系,做到信息畅通、行动一致,拓宽与矫正主体的联系渠道,掌握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积极与矫正对象一起寻找矫正。交流思想的机会和平台,通过电话、面谈、汇报等方式相结合,详细掌握矫正动态,做好矫正思想教育。同时,严密监督,严防死守,避免因信息反馈不及时造成的再犯。在整治工作中,要以情服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坚持以情感人、以理理解的原则,以真情整治对象,建设互信的桥梁,大大提高生活质量。提高了矫正成功率。

通过宣传动员,组织了社区,工作组织主要配合公安派出所和综合管理部门,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了解整改主体的最新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掌握整改效果和整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通过自查自纠,严格要求社区矫正工作,在矫正实施过程中发现矫正工作的不足。三是对上述不足进行整改,开展提高整改工作水平和整改质量的活动。

截至目前,社区矫正对象共6人,无一例失控或泄密,无一再犯罪。

根据大县社会保障综管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县社会保障综管委印发的《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根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乡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我们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乡接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通知后(试行)”达县社会保障综管委印发,及时组织召开别墅主要干部会议ge(社区)三个职位和乡级所有单位的负责人。 .各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对通知精神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

二是乡镇设立了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为组长,由乡镇综治办、乡司法所、乡镇相关人员组成调解中心、乡政府办公室为成员 社区矫正工作组负责全镇社区矫正工作,并指定专人处理。

三是年初,乡镇综治办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目标内容**,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责任书。

20xx年5月13日,在区司法局召开的“社区矫正监督措施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下周各办的任务之一就是自——检查并更正目前在办公室的三大社区整改。措施。以下是我社区通过梳理、走访、自查、自纠三大措施总结的工作情况:??????/strong>

目前,我院共有登记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35人,其中长期外出务工人员3人,分别是盐城矫正对象王某、新疆矫正对象蔡某、无锡矫正对象。对象詹。三名矫正对象均已办理长期出国工作手续,并持有所在社区及其家属签署的保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矫正对象出具的保证书自己。长期务工人员请假手续办结率达100%。另外,目前我院有24人有稳定的工作。其中,有两个因工作关系需要经常出差的矫正对象。司法所在个别谈话教育课上,特别对这两个人重申了社区矫正休假制度及相关规定。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司法所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日常考核办法,对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近期,我院将重新印制社区矫正休假制度手册,确保分发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强化矫正对象符合休假制度的理念,同时制定纠正主体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二。公益劳务

我院目前有两个公益劳务基地,即麦皋桥地铁站,组织交通帮扶活动。华甸路口岸与组织爱心养老、关爱老人生活的麦皋桥真善美疗养院,目前将新增的公益性劳务基地为麦皋桥华甸北路环境保洁公益劳务由区司法局、区市容局设立。根据。可以说,麦高桥学院的公益性劳动力基地还是很丰富的。结合麦高桥社区矫正对象多、犯罪类型复杂、年龄差距大等特点,丰富的公益性劳动力基础提供了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适合开展公益活动的平台。

目前,我院参与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多为青年人。其他矫正对象虽然因年老、脑部疾病或身体疾病等原因不能参加司法机关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但大部分不能参加公益劳动。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社区或家附近做一些公益活动,并拍照提交给司法机关。

3.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是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必须向司法机关提交的反映其近期矫正改造、生活、学习、工作、工作等各个方面的书面报告。家庭情况、精神状态等。目前,除我院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因精神疾病无法写作外,其他人均可按规定完成书面报告。目前的问题是部分批改对象写的书面报告内容简单,潦草。完全处理差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所对个别写报告有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了个别辅导教育,或向其发放了法律宣传书籍、报刊等,但效果仍然有限。更正的对象说,他到了司法所,写得很好。回到家后,他有很多事情要做,忙得连写报告的时间和精力都没有,所以写的不好。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对书面更正报告的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同时也将学习和借鉴其他司法机构的良好工作经验和方法,希望对书面更正报告进行改进和完善。在我的社区报告更正。上的薄弱部分。

社区矫正报告 篇4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并结合《关于对全部市司法行政系统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我局对20xx年度全县基层及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工作

今年我局将辖区内所有司法所立户列编,司法员编制收归局里管辖,实行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并配备了司法所长(副科级)。司法所工作档案整理规范,部分司法所完成统一外观及内部设置工作,大部分村级调委会达到“六有”“六统一”标准。

基层工作总分10分,自评8分。

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我局在临街租赁一套房屋,用作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内设有心理矫正室、宣告室、教育培训室、档案室、谈话室等,配备办公电脑4台、办公桌7张、电视机1台、档案柜4个、电话1部、打印机4台,同时将社区矫正各类规章制度全部上墙,从硬件上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需求,同时县司法局安排2人固定在矫正中心办公,另外,县法院、县检察院各抽调1人、县公安局各抽调2人到中心工作。公检法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目前,累计完成社区矫正人员422人的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并及时更新新入矫人员的信息从未发现任何遗漏现象。对所有正在社区矫正人员及时进行GPS手机定位管理,定位率91.5%,以确保对其进行有效监管,防止脱管漏管。11月份有一名社矫人员脱管,走访家属得知其因再犯罪被山东淄博警方收押,社矫股已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密切配合警方下步工作。

今年我县累计接收刑释解戒人员133名,本省刑释解戒人员衔接率、补助经费发放率及安置率均为100%,未发现有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完善了远程视频会见制度,远程会见成功率为100%。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分10分,自评9.5分。

三、医调工作

在临街店面成立了医调中心,内设调解室、接待室、谈话室等,成立了医调工作领导小组和医学、法学专家库,制定了各项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受理案件范围。今年累计调解医疗纠纷7起,调解成功6起,调解成功率85.7%,没有因医疗纠纷引发的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大型医闹时间。

医调工作总分5分,自评5分。

社区矫正报告 篇5

在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社区矫正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对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

1、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2、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3、工作上,改造态度不端正,无视家人的盼望,改造思想不纯,服法不认罪,牢记过去沉痛教训,要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好公民,万万不可感情用事了,重蹈履辙、重新犯罪。要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人,要对得起父母的养育,要对得起政府的挽救之情,要让自己不白活一生。从今要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不要辜负亲人对你们的期盼,要真心、有诚意、有恒心、有信心,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家庭中心社工,及时主动地与我联系,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帮我查找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他们对我以及对我家人都非常关怀,我在社区服刑没有一点点被歧视的感觉。正是有了社区矫正,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我深深地感到,社区矫正处处以人为本,矫正工作者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相看,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

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还有很多,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个‘犯罪人’回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日期:xx年x月x日

社区矫正报告 篇6

社区矫正工作自查报告

【篇1:2016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5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人,解矫46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2人,其中缓刑

对象11名,管制1名。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半年来我所在社区矫正

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

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

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

递交书面汇报材料;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

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

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

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

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

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二、教育管理制度化。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

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

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能等

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团和社

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动与 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等。

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

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完善资料平台。

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

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

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

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

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

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化电子平台。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并针对

我镇社区矫正平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并严格按区、市、旗工

作要求,逐个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的效率。2015年6月3日篇2:2015年xxx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年终总结 2014年山嘴子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年终总结 2014年山嘴子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

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

得了一定成效。全镇现有矫正服刑人员八名,缓刑七人,管制一人。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

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王立 新任组长,和山嘴子派出所副所长张强及司法所所长梁建文为副组长。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

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山嘴子司法所召开了社区矫正会议,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8个村委

会中,各村(居)委会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处理涉及本

村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

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山嘴子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 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

供了保障。

2、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

档案管理、手机使用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

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

立了信息宣传、统计手机使用管理等制度,并定期向县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

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县司法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3、规范工作流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司法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

正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

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司法所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

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县、镇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 作规定,镇领导小组与村委会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

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 。为使社区 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司法所积

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

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

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

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

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

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

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

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4、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 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

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 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

三、对社区矫正工作下一步打算 :2015年度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

人档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 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

社 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 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

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

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 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

终达到重做人在社区的社区目的。 山嘴子司法所2014年11月5日篇3:2016年

白衣阁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2015年白衣阁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白衣阁司法所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法制宣

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调解中心和司法所职能作用,紧紧贯彻上级要求,强化基

层基础,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一方社会稳定较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现将上半

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围绕工作中心,立足本职开展工作。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载体和运行机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工作任

务艰巨而繁琐,发挥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上半年中我所重点抓了四项工作:

1、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按照新时期、新形势、

新任务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发挥法制宣传的优势,广泛开展社会

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拆迁安置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

利用“三八”特殊节日,在乡文化广场进行妇女维权法制教育宣传,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

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

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上半年白衣阁法律服务所成立,完善了全乡法律服务工作。同时我们坚

持“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的方针,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长期建立

健全法制制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3月15日在白衣阁中心小学开展法制教育

进学校,和县司法局法律 服务所、公证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法律援助服务,发放法制宣传手册,律师现场法律咨 询,参与人员近两千人。5月20日在白衣阁法治文化广场组织开展以交通法规为主的宣传活

动,交警大队警官现场宣讲教育,对于文明交通出行和交通法规实例宣传。

2、不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规范运作调解程序。新形势下地区的矛盾较多,范县新区南部建设地区特别是涉及拆迁安置、劳动争议的矛

盾纠纷越来越突出,调解处理不及时不得当往往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对此我们利用讲理中

心工作平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根据上级文

件精神要求,加强村级调委会组织建设,对调解工作进行考核,使其更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充分发挥村居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截止目前乡

村共调解294起,调解成功率100%,未发生重大和群体性事件。 3、求真务实,积极主动地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政策

性强,管理难度大,各项工作规范和规定不断更新,新形势下社区矫正相关法律也会相继出

台,我所专职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规范入矫、教育、社区服务,开

展定期走访,严控外出请假,重点人员重点掌控,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矫正工作交流与学习,

以吸取别人对社区矫正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目前社区服刑人员24名,上半年接收新入矫1

名,解矫5名。其中缓刑20名,暂予监外执行2人,管制2名,手机定位7名,未发生重新

犯罪现象。 为提高对安置帮教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司法所总结往年工作经验,进一步落实安置帮

教责任,确保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安置,继续坚持定期走访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

思想及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目前安置帮教人员共有19人,重点人员 2人。 二、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工作。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作风建设,一直坚持以开拓创新、管理规范、执法

为民、廉洁自身的总体标准,争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强化服务意识,坚决杜绝“吃、拿、卡、

要”等现象发生,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和

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

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普法工作资金不足,普法和依法治理需要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针

对性和实效性,而经费不足是最根本的制约。

2、是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

解难度不断增加,工作人员仍需提高自我法律知识的储备与学习。 3、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少,有许多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工作没法开展。地区范围较大,对于

日常矫正和安置工作走访开展带来很大的出行不便。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我所将紧紧围绕区级中心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维护和保障地区稳定为重点,勤奋工作,不断进取,努

力探索新时期司法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新措施,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1、深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维护社

会稳定工作。

2、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总体素质。

4、完成好上级所交办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新思想、 新观念,凝聚司法工作力量,付出智慧和力量。篇4: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这一年来,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2人,解矫35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1

人,其中缓刑对象47名,假释对象4名,暂予监外执行0名;重点对象8人,实行手机定位

监管15人。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半年来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

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工作格局。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成立了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

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等部门负

责人组成,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

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各社区(村委会)有工作站,配备并建立健全了社

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以及监督人工作队伍。其次,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制度(每

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

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

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即每周五为电话汇报日);

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镇

集中在每月的25日);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

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

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

作顺利进行,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已实行手机定位监管,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

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三、教育管理制度化。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

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

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

能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团

和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

动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

等。

四、公益劳动重效果。劳动作为我国罪犯改造地三大手段之一,为此,我们既注重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形

式,更注重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效果。形式上镇有公益劳动基地,以便矫正对象集中劳

动;社区有场所,以便矫正对象能发挥各自的特长为社区服务。为了确保公益劳动的效果,每个

社区都有专人负责安排、记录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并报司法所存档备案。从而使他们充分

认识自己罪行,增强其改掉恶习、认罪服法的信心。通过公益劳动来回报社会。

五、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

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

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完善资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 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

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

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

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

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

化电子平台。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并针对我镇社区矫正平台存在的问题,

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并严格按省、市、县工作要求,逐个抓好落实,不断提

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的效率。一是加大管理教育的力度,定期开展汇报教育和公益劳动。二是充分发挥帮教志愿者和

责任人的作用,协助好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电子平台的建设,定期进行平台登录,及时做好

电子平台内容的更换工作,确保规范。四是加强资料平台的管理,做到准确无误、保证质量。

篇5:2014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4年度**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

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木双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

效。全镇到目前为止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名,解矫6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

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黎均

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甘岳峰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 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木双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

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

【篇2:江城县司法局关于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立法自查

报告】

江城县司法局关于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立法

自查报告

一、立足县情,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江城县地处中、老、越三国交界,南与老挝接壤,东南与越南交界,国境线长达183公里,同时又是思茅、红河、西双版纳三地(州)六县(市)的交汇点。全县人口12万余人,在3544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住着哈尼、彝、傣、瑶、拉枯等25种民族,是一个典型的集“老、少、边、山、穷、战”为一体的国家级特困县,加之地理位置特殊,因而历来是缉毒缉枪的前沿和犯罪易发区,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县委、政府始终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保障经费。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法委综治办关于印发巜普洱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专题进行了研究布署。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任副组长,公、检、法、司等15个相关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江综治维稳(2009)1号]文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矫正大队,大队长由司法局长担任,教导员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大队设在县司法局。并制定了《江城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全县五

乡两镇都相应成立了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矫正中队,中队长由各司法所所长担任,指导员由各派出所所长担任,中队设在乡(镇)司法所。各乡(镇)都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成立了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在村一级指定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体系。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各司其职,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实现了有效衔接,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和培训力度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为了让群众了解社区矫正工作,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我县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于社区矫正全过程,借各类会议、报刊、送法下乡等方式广泛宣传。并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培训力度,积极派人参加省、市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县、乡(镇)两级共同培训,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采取以会代训、到其他县(区)观摩学习等方式进行培训。有力提高了社区矫正队伍和志愿者的业务水平。使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的安排,正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

三、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根据省厅及市局的安排布署,我县制作了《江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和《江城县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图》。

对象都进行入矫教育,制定了矫正方案,与矫正对象签订了矫正协议书,同时按规定对矫正人员进行了家庭走访以切实掌握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基本情况和日常表现情况,并根据走访掌握的情况对矫正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正,使矫正方案与实际情况结合,使矫正工作更有针对性。三是解矫环节。对期满解除矫正工作,做好期满鉴定综合评价,同时通知其家人和所在村委会,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四、规范工作流程,把握衔接环节,杜绝脱管漏管

我县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认真对矫正对象摸底排查,严格把握移交关,做到矫正对象在,档案材料齐全。并且与公、检、法密切配合,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顺利完成移交工作。并且在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为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一是定期检查。县检察院、县司法局通过“两查看一走访”(查看日常工作台账,查看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走访部分矫正对象本人)的方式联合对乡镇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对需要改进的问题进行查找、形成书面材料;二是严格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 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制定的文件规定和考核管理办法,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及时建档入矫,填写好各种法律文书,落实好一周一次口头汇报,一月一次书面材料汇报要求,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组织他们开展社区公益劳动,按照他们的表现认真进行考核奖惩,杜绝出现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认真做好帮扶帮困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困难救济,符合条件的帮助落实享受低保,对开展个体经营的则协调有关部门在资金、政策、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静心改造、尽早融入社会;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扶贫帮困,使他们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县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五、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矫正期满的矫正对象,我们又进行矫后的跟踪管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让矫正人员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累计共接收了社区服刑人员156名,已依法解除矫正44人,并转为安置帮教对象进

【篇3:关于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自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自查活动的

通 知

为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严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情况的发生,切实把社区矫正各项监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根据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决定从2014年8月18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自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自查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坚持把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做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时间及目标

1、自查时间从2014年8月18日开始到2014年10月18日结束。 2、主要目标:

(1)分析和查找服刑人员周电话汇报、月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学习教育和外出请销假五项监管措施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措施,完善制度,根除和杜绝普遍存在的“软”、“弱”、“虚”现状,确保和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措施的落实。

(2)加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监控工作,建立电子档案,手机gps定位率达95%以上,杜绝矫正对象手机停机、换号和人机分离情况的发生,明确司法所长为定位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矫正人员手机定位工作进行审核把关,督促工作规范开展。安排人员每日登陆定位平台进行信息更新与轨迹跟踪, 对严管级、有“前科”和有不良记录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重点防控,对越界、关停机人员进行核查、警告,每日记录异常情况并上报市局矫正办,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严防重新犯罪。

三、活动内容

自查活动要围绕五项监管措施落实的真实情况,紧紧抓住查清问题、找准原因,严格程序、规范落实。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开展一次档案自查。主要查矫正对象的周电话汇报、教育学习、公益劳动、思想汇报、外出请销假等工作记录情况。

2、进行一次走访谈话。走村入户,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走访和谈话,和其亲属(家属)谈矫正对象遵守纪律情况,见面谈话率达100%,谈话要注意方式方法,内容要具有针对性,谈话内容要做好笔录;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到司法所汇报思想、学习教育、公益劳动的,并进行思想教育和劝导。对多方联系仍无法确定其下落的或经多方教育仍不接受社区矫正的(包括脱管漏管),将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记载,用书面形式通报当地公安派出所,给予警告等处罚,要求公安派出所进行查找,并报送市矫正办。

3、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工作,确保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时间月不少于8小时。通过走访谈话后,各司法所举办一期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法制讲座一天,公益劳动一天,增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提高矫正对象的劳动意识和教育改造效果。讲座内容包括矫正对象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刑法修正案八》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4、及时和移动和电信运营商联系(司法通运营群号),解决软件不能正常监控运行的问题。加大手机gps定位率,及时录入矫正对象相关资料,掌握矫正对象行踪,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更趋科学化、规范化和无缝化。

5、对于日常管理记载、谈话记录、考核记录月度小结,矫正方案、监护协议书、接受矫正保证书及期满鉴定表等内容不全或有缺项的,及时查补,提高档案的完整性。一是查

找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汇报和电话汇报方面存在的不按规定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登记不及时或后补记录等问题,对于思想汇报过于简单、走过场的,要求矫正对象进行重新思想汇报,进一步规范思想汇报和电话汇报。二是查找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方面存在的组织不严密、参加人数不齐、记载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保证每位矫正对象每月完成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劳动。三是查找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销假。对社区服刑人员外出、上学需要请假的,司法所要在规定范围内及时办理、提供方便。四是惩处严重违规违纪的社区服刑人员,凸显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各司法所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现实表现逐人进行分析排查,对长期不服从管理教育规定、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或者公开对抗管教、影响恶劣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坚决予以惩处,树立社区矫正严肃性和工作权威。

6、对原判罪名为抢劫、强奸、吸毒贩毒及故意伤害,精神病杀人等矫正对象及矫正期间为精神病人、三无人员,有涉毒倾向人员及违反社会治安倾向人员进行重点摸排监管,并将情况报市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自查活动作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周密安排、细致部署,确保自查活动取得实效。

2、明确工作责任。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分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3、建立长效机制。按照自查活动的目标要求,认真查找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落实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大力整改,形成监管措施落实的长效机制,通过监管措施的落实,全面准确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状况、家庭状况和行为动态,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矫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发展。

4、目前司法所人员较少,包抓司法所的科室,要积极参与这次社区矫正自查工作当中,充分发挥各科室优势做好这次社区矫正工作自查、走访和再教育工作。

5、各司法所于8月25日前,把自查方案报社区矫正办公室。2014年10月13日上报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市局在9月初对各司法所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并将于10月15日左右召开社区矫正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司法所自查工作汇报。 附:社区矫正对象走访笔录。

社区矫正报告 篇7

尊敬的领导:

我是社区矫正人员xx,在这个月里,我积极参与各种有益于自身成长和复归社会的活动,并且不断深入思考自己所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以下是本月的思想报告:

首先,我加强了对自身行为和心态的反思和审视。在社区矫正期间,我认真思考自己的过错和错误,并且逐渐意识到自己应该如何调整和改进自己的行为方式和习惯。通过接受法律教育和心理辅导等各种培训,我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过错和责任,并且逐步恢复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其次,我关注自己的内部情感和健康状态。在社区矫正的环境下,我学会了如何掌握自己的心理变化和情绪波动,并且尝试采取积极的方式去处理和解决。比如,我通过定期运动、音乐和读书等方式来调节自己的情感状态,保持一个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

再次,我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和社区活动。作为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我应该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因此,我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活动和社区服务,为周围的人们提供帮助和支持。同时,我也注重和家人、朋友的联系和交流,维护良好的沟通关系。

最后,我思考了自己未来的追求和目标。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成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人。因此,我将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并且尝试寻找自己的特长和优势,打造出一个立体化的个人形象。

总之,在本月的社区矫正期间,我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和心态,努力改进自己的问题和缺点。我将继续坚持积极乐观的态度,珍惜生活,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社会和家庭做出更多的贡献。

此致

敬礼

社区矫正报告 篇8

尊敬的各位领导:

这件事对于我来讲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选择和转变。我也相信自己可以以一个较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经历。非常感谢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多次找我谈心。让我我会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

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家学习法律知识,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得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

这个月,我一直在家学习法律知识,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现在,我认识到了我在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这段时间里,通过民警对我不断的帮助教育,在我心头总是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末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生。

现在,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并对国家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通过民警在这一年的对我不断的帮助教育,使我真正对自己所犯罪行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给我自己也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和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这段时间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抽出大里的时间针对我所犯的罪行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耐心细致的教育下。现在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革面。

这几个月我一直在家学习法律知识,力求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同时积极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并且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后,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坚决不做。

社区矫正报告 篇9

在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

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不熟悉,将会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有利于单位,社会的有用人员。

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小失大

社区矫正报告 篇10


按照《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办公室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雨委办〔2020〕93号)文件要求,2020年我镇社区矫正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指导辖区各村全力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此项工作主要由各村党组织书记与网格员负责完成。各村党组织书记全面统筹本村社区矫正工作,网格员具体执行。

(二)协调我镇各单位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此项工作主要由我镇政法委员统筹,协调八步司法所、对岩派出所、镇党政办、民政等单位与镇机关股室,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服务工作。

(三)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

我镇在政法委员的带领下,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强化了镇、村干部对社区矫正工作重大社会意义的理解,更好地支持、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我镇各村日常工作任务繁重,对于社区矫正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不够。建议从社区矫正专项经费中拨付一部分用于激励村级社区矫正协助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

2021年,我镇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确保辖区和谐与稳定。特别是重点督促八步司法所、各村村委会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与教育帮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规定落到实处,提升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社区矫正报告 篇11

【提要】xx县自xx年8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下降、收监执行率减少、社会贡献率上升’三个目标不动摇,做实做强基础工作”这一工作理念,坚持边试点、边探讨、边总结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

【关键字】xx县社区矫正现状建议

xx县自xx年8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下降、收监执行率减少、社会贡献率上升’三个目标不动摇,做实做强基础工作”这一工作理念,坚持边试点、边探讨、边总结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安其身,暖其心,育其人,正其本”的工作目的,使我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而逐渐暴露的一些问题,成为我们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面临的新的挑战,更为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存在的问题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始试点的三年来,经过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及社区矫正工作者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宣传不到位,群众认知程度低。

作为一项全新工作的社区矫正工作,广大群众对还需要一个了解和认知的过程。目前来看,由于传统观念的原因,群众对在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存在防范心理,大多数群众认为原来应该在监狱服刑的犯罪份子现在就在自己身边服刑,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担忧与不安,认为他们会给自己原本正常的生活带来影响,同样,自卑的心理这也使一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心存疑虑,不愿与人接触,甚至有“破罐破摔”想法,因而阻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发展。

(二)立法滞后,缺乏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

司法部会同“两高”和公安部出台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是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但它对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配套措施,当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考验期间表现恶劣,需要处罚时,由于涉及到司法所、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等众多部门,审批流程长,手续繁琐,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导致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奖罚形同虚设,由于考核奖罚无法得到实质上的兑现,考核效果大打折扣,极大的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

(三)工作人员不足,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xx县共辖35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有352个、社区居委会30个,总人口达55.5余万人。自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我县共接收了社区矫正对象314名,顺利解除矫正182人,现在还有131名矫正对象正在接受矫正,矫正人数每月基本以10余名左右递增。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我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偏少,除13人为县司法局派驻人员外,其它26名工作人员为乡镇选派暂时负责所属乡镇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除东河司法所有两名工作人员外,其它司法所实际皆为“一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九项繁重的工作,同时还需要积极参与辖区中心工作,方方面面都要顾及,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很难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到社区矫正工作中,人员的不足加之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经费不足,形成了“管而不矫”的被动局面。

社区矫正作为新增加的工作内容,理应有相应的资金拨付作为实施的保障,如各类材料的制作、为经常性的走访配备交通工具,开展集中教育所需设施、设备的采购等。由于专项经费的缺失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比如,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帮教,而现阶段“交通基本靠走”,光凭对事业一腔热情是不可能高效、高质量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况且走访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另外,我们还应当理清两个财政关系。一是社区矫正所需费用只有监禁矫正费用的十分之一,既然原本该在监狱服刑的矫正人员现在置于社区服刑,那么就应当考虑将部分原来拨付给监狱的相关经费拿出一部分,转给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部门。毕竟,监狱的罪犯改造经费是由国家供给的,这些罪犯现在不在监狱服刑了,那为什么还要把相关的经费留给监狱呢?二是社区矫正对象以前归公安部门管理,现在这些人全由公安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那么原先给公安的管理费用应当拿出部分转拨给司法行政部门,这样才能事责、事财相符。可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却是,工作重点虽然全部转给司法行政机关了,但相应的经费却没有增加,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只能挪用原本就不多的工作经费来维持最基本运转,矫正工作仅仅能做到基本的“监控”形成了“管而不矫”的被动局面。能否为社区矫正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的物资基础。

(五)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影响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直接导致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的部分内容形同虚设,对抗拒改造、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却很难收监执行;二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属于刑罚执行性质,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社区矫正所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不相称。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社区矫正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协作不够。

为了临时解决法律缺位、职责不清等问题,由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主要领导牵头组建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这一非编制性协调机构,吸收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构建这种繁琐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无非是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产生的工作变通手段。由于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同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又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使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生活帮扶当成了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惟一可行手段。而低保、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等救济手段的审批权又在其它职能部门手中,所以很多时候,为了解决一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得不与乡镇领导,民政、社保等相关部门多次协调,甚至很多时候还不得不凭借个人的特殊人脉关系。相关法规缺位,导致社区矫正开展进入困境,社区矫正工作长效机制的缺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安其身,暖其心,育其人,正其本”的工作目的。

(二)及时完善出台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

从法律层面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等内容,将有效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进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良好有序运行。

首先,要形成一个纵向有领导、横向有联系、上下沟通通畅、左右互通信息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从组织上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上法制、有序的发展轨道。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对矫正对象实行分级管理,不同级别实行不同处遇,通过强化刑罚的惩罚性和威慑力,维护法律尊严。再次在明确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执法性质和工作职责的同时,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收监的操作流程和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使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有效衔接,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手段的严肃性、有效性。

(三)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门机构,配备社区矫正专职人员。

专业的社区矫正队伍是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基础,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连续性需要专职的工作队伍执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考核、教育需要专业化的工作队伍的参与,矫正工作效果的科学评估需要专业的工作队伍实施。人员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必须下决心予以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刑罚执行手段,其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个人素质。另一方面,与监狱限制罪犯人身自由不同,社区矫正监管的是罪犯的思想动态,管理难度更大。因此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性就必须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的组建可以通过安置转业部队干部、招录政法体改生、培训优秀的本系统优秀公务员来组建,而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可以通过政府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方式来充实。通过上述举措建立一支与矫正工作相适应的高素质矫正队伍。

(四)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

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是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的前提。除此而外,应当采取一些办法鼓励和接受民间捐赠。如捐赠数额达到一定数量的捐赠者,在税收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形成以政府主导,以各级财政为主体,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新局面

(五)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体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严肃性。

要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制度,以计分考核为依据,表扬先进、惩处消极改造人员。首先,要认真做好入矫谈话制度,通过谈话使矫正人员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是在社区中执行非监禁刑的罪犯这一法律身份。社区矫正尽管执行的是非监禁刑,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但是,社区矫正人员的行为必须受到一定限制,活动必须受到管束,这是对违法犯罪人员法律惩罚的体现,既然触犯了法律那他们就必须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在明确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执法性质和工作职责的同时,要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收监的操作流程和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使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有效衔接,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手段的有效性;再次,应赋予司法所工作人员必要的强制执行权,在矫正对象抗拒矫正时,可以行使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让其受到法律的制裁,以维护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严肃性;第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执行宽严并济的刑罚制度时,必须要以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服从监管为前提条件,对矫正人员在管理时态度的蛮横强势、不服管教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能一味迁就,要积极上报主管部门,由县级主管部门提起原判决法院收监,没有“严”做基础,“宽”的刑罚执行政策将会严重损害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六)通过立法,明确权责,促使社区矫正工作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职,做好衔接、管理等各项工作。

首先,法律应将社区矫正人员社保、生活救济及其它非刑罚执行性质问题直接纳入民政局、人社局、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职权职责范围,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其次,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社会展总体规划,并上升到与综治、维稳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综治、维稳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评、同奖惩。通过细化、量化社区矫正工作考核目标,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xx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紧紧围绕重新犯罪率下降、收监执行率减少、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贡献率上升“三个目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总结创新,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切实做好xx县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报告 篇12

一、基本情况

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启动后,迅速在我市两个试点区展开。从两个区的开展情况来看,基本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两城区被确定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市(区)后,区委、区政府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两个区司法局均制订了严密的计划,确定了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并派专人随省厅和市局同志一起到兄弟单位进行了学习考察。

(二)领导机构健全。目前,两城区的33个街办(乡镇)都成立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

(三)社矫工作者队伍加强。两城区各司法所多是一人所,为适应工作需要,两城区采取聘用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办法,选聘具有法律经验、心理学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员充实到社矫办公室,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同时,还积极挖掘社区资源,发动退休老干部、知识分子、有威望的同志加入到社区矫正志愿者行列,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目前,两城区33个街办(乡镇)司法所共有专职人员33人,社矫辅助人员39人,社矫志愿者147人。

(四)工作措施有力。两城区各司法所均能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道(镇)、社区(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制度上,两个区都出台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矫正对象须知》等规章制度,力求工作规范。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矫正试点期间两个区共117人接受社区矫正,经过矫正工作人员扎实有效的矫正帮教,没有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现象。矫正对象能够较快地融入社会,部分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还走上了致富路。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看,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主要是:

(一)、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

立法的滞后给工作开展带来了统一认识、统一做法、全面推进等方面的一定的难度。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依据是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客观上存在名义主体和实际主体分离现象,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省际、市际之间的衔接都存在一些困难。

一是在目前立法依据不足情况下,有关部委的现行规章中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缺乏系统性。致使社区矫正各成员单位在工作衔接、责权划分等环节上存在困难,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难度。

二是工作主体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人民警察法》以及有关规章中涉及社区矫正的条款存在着滞后的问题。例如从现实看,社区矫正按照两院两部的通知精神是由司法行政机关来实施,这无疑是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但现行的法律未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权,这不仅与公安机关既有的执法主体权产生法律冲突,而且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时责权不一,处于十分尴尬和不力的地位。矫正对象大多对司法所的考核奖惩持无所谓的态度,有的矫正对象以经济、生活等种种理由不参加有关矫正活动,有的迁居或离开居住地根本不向司法所报告,由于司法所执法主体权,社区矫正工作者对这些现象也无计可施,严重影响刑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程序方面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监狱办理假释、监外执行的手续繁复;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信息不能及时;对人户分离的对象,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缺乏衔接等。目前,两城区的矫正对象基本上是由本区所在法院判决后通知各司法所接收,而对于外地法院判决到本区的社矫对象,两城区司法局至今未收到过相关的法律文书,导致这部分矫正对象漏管、缺管现象严重,矫正工作也就无从开展。目前多数街办的社矫对象人数已呈逐年萎缩的地步。常此以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可能将难以为继。四是矫正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支撑。目前,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帮教工作中,由于缺少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手段,对那些拒不接受矫正或在矫正中表现不良的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组织一一特别是负责具体操作的司法所往往因有责无权,不能及时予以惩戒;而对那些积极配合矫正、表现良好的矫正对象的奖励,也因程序过于繁琐、规定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社区矫正组织没有法律授权等因素,实施起来难度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出奖惩结合的矫正方针。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建设薄弱

社区矫正是一项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的新工作,从外省先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地区经验看,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司法所须有3人或3人以上才能兼顾工作,须有独立的办公室实施矫正和存放档案,须有通讯、交通装备和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开展。但由于客观原因,两城区各司法所基础建设均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所人力相对薄弱,社矫辅助人员偏少且队伍不够稳定。司法助理员普遍存在“一人一所”的状况,且司法助理员在承担司法行政多项职能工作的同时还兼有街办(乡镇)安排的任务,人手少、任务重,使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难以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二是缺少基本装备,有的街道办公经费较为紧张。目前,两城区大多数司法所无车辆、无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工作装备,个别所连基本的独立办公用房也未解决。在办公经费上,我市社区矫正经费与兄弟省、市相比相差较大。上海市人头经费定的标准是6000元、苏州市社区矫正经费标准为3000元。我市两城区矫正对象均无人头经费可言,由于经费的紧张,导致一些工作流于形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矫正质量。

(三)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还未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公、检、法、司、人事等多个职能部门就工作衔接、经费保障、矫正对象就业等方面加强合作,认真履行职责,才能形成较强的合力,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零漏管、脱管。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两城区社矫工作大多是由司法所独立承担,有的职能部门对这项全新的工作不熟悉、不了解,存在着一些配合不到位的地方,而仅仅依靠司法所单打独斗,矫正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三、对策及建议

在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会上,省、市领导强调: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按照“做表率、走前列”的要求,振奋精神,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贵阳特色的社区矫正之路。为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目前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领导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来推动这项工作。建议市、区两级成立党委分管领导为主任、分管副市长(副区长)为副主任、公、检、法、司、财政、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以贯彻落实上级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协调相关事宜,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各街办(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改造以及考核工作;同时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汇报机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权责

法院应当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充分使用社区矫正措施改造罪犯。检察院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公正。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的管理和考察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助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公安机关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考察,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为加强社区矫正的衔接工作,建议将社区矫正内容纳入公、检、法、司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财政人事部门加大财政和人员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重视基础

当前要做的是搭建好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这个平台。社区矫正需要一支懂法律政策、熟悉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精神医学等专业知识的队伍。根据现在的条件,社区矫正依赖三类人员: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建议党委、政府根据司法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现状和将来的发展趋势,加强司法所力量,配备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由懂业务的人员担任。其次,配齐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现在云岩区配备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做法是一个司法所招聘一至二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经过培训后上岗,但因待遇太低(每月每人500元标准)而无法稳定队伍。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建议可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各区安排一定的事业编制,用于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配备到各镇(街)司法所。编制不足的可以考虑招聘合同制的人员加以落实。此外,壮大社会志愿者队伍,尽量招募一些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青年学生、村(居)社干部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从事社区矫正志愿工作。

(四)加大财政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一定的物质技术支持是很难完成的。从两城区试点情况来看,经费显得严重匮乏。建议可以借鉴外地做法,在保证车辆、通讯、电脑等办公设备齐备、社矫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到位的基础上,按社区矫正对象人均1000元或以上的标准由区(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培训、指导、管理、奖励等,并列入财政预算。

(五)规范执法身份

建议由省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证件,或由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工作证件,同时为社矫工作者统一制服,以便于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