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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公司合伙合同

2024.06.25 公司合伙合同

公司合伙合同经典。

在如今这个法治理念已深入人心的社会里,合同的身影可以说出现在了很多场所当中。在双方不一致的时候,签订的合同是一种保证。您知道怎么写出标准的合同吗?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公司合伙合同经典,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合伙合同(篇1)

公司合伙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并约束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它扮演着公司合伙关系的基石,确保各方能够共同管理并分享企业的成果。本文将在1000字以上的篇幅内,详细讨论公司合伙合同的要素和重要性。


一、公司合伙合同的要素


公司合伙合同应当包含以下要素,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


1.合伙人信息:包括各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这是为了确保双方能够建立起有效的联系,并在必要时沟通和解决问题。


2.合伙事项:详细描述合伙企业的经营内容、目标和范围。这是为了确保双方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方向有明确的共识,并避免因为理解的偏差而引发纠纷。


3.合伙期限:规定合伙的期限,即合伙关系的有效期。这是为了确保双方在一定的时间内共同努力,并且能够对合伙期限到期后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


4.权益份额:明确各方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份额,包括资金投入、劳动、技术或其他资源等。这是为了确保各方有明确的收益分配权益,以及合作关系的公平和可持续性。


5.管理与决策:规定合伙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决策程序。这是为了确保合伙企业的高效管理和决策,以及有效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


6.利润分配:明确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和方式。这是为了确保公平地将企业的利润分配给各方,并避免因为利润分配不公平而引发的合作纠纷。


7.投资和退出:规定合伙的投资和退出方式,包括资金的注入和返回机制。这是为了确保各方在经济利益上有合理的保障和权益保护。


二、公司合伙合同的重要性


公司合伙合同对于合伙企业的成功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以下是它的重要性所在:


1.明确权利和责任:公司合伙合同明确规定了各方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和责任,避免因为权益和责任不明确而引发的纷争和摩擦。


2.保护利益和权益:公司合伙合同确保各方的利益和权益能够得到保护,避免因为合作关系的变化而损失。


3.规范经营行为:公司合伙合同规范了合伙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各方在日常经营中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标准,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4.解决争议和纠纷:公司合伙合同为各方提供了解决争议和纠纷的有效机制和程序,避免因为纠纷而导致合作关系的破裂和企业的损失。


5.保障合作稳定性:公司合伙合同确保了合作关系的稳定性,避免因为无意识的行为或偏差理解而导致合作失败。


公司合伙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合伙企业的各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通过明确规定合伙事项、期限、权益、利润分配、管理与决策,以及投资和退出等要素,公司合伙合同保护和促进了合伙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合作方能通过合同框架内的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并在经营过程中及时解决问题和纷争。因此,对于成立公司合伙关系的合伙人而言,制定一份详细、具体、生动的公司合伙合同是至关重要的。

公司合伙合同(篇2)

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__万元及技术资源,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____万元及技术资源,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第二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 、共创辉煌、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

第四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五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伙组织经营期间,甲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 ,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

每月为人民币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高工资。

1.业务提成: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工程业务提成按照多劳多得、优者奖励的方式分配,其提成方法即当事人按单个项目总工程款 %提取,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2.技术提成:甲方 ,主要负责公司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定位、技交底等,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 %提取,乙方 ,主要负责公司工地现场技术掌控、图纸审核、材料安排、工种安排、售后服务等,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 %提取。合伙双方提成共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放在单个项目工程泥水完工后15个工作日或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第二次发放在单个项目结算后15个工作日或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3.经销商补助提成:除设计师自身客户外,合伙双方直接客户购买材料所产生的经销商交通、 信息补助费用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比例承担,但合伙人非为合伙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七条 企业合伙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支

付合伙债务;企业监督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普通事务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合伙企业的下列重大事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③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⑤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 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

⑦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① 全面负责和执行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

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合伙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③ 对合伙企业进行部门职能框架建设,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建立考核机制。 ④ 对合伙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研发、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回款等,进行合理高效的组织、协调、统筹、运作。

①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② 其他合伙人可以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决定。

③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 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⑤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通过表决撤销该委托,表决办法见第九条第二款第一细则的“普通事务表决”。

1.如有必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与本合伙有业务竞争的合伙团队。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内咳嗽钡ザ狼┒┖贤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人员进行交易。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暂时停职停工,暂停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待其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恢复。多次屡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本协议明令禁止的行为或其它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 退伙需提前 日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以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④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⑤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⑥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出资的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公司合伙合同(篇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本项工程建设中合作。就本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二 、 工程造价:

1、 工程以固定单价方式进行结算,其中:

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在工程完工后两个月内支付清款项。

三 、 乙方职责:

2、工程质量达到甲方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返工重做。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工序关系,以保证乙方施工作业面。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把现场不利绿化施工的杂物清理干净,保障乙方如期施工

4、应为乙方在施工中所需的用电、用水提供便利。

5、接乙方通知,及时进行验收。

五、合同异议:

1、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机构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外协商补充。

六、备 注: 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伙合同(篇4)

公司合伙合同:确保合作缔约双方权益的保障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许多企业会选择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以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分担、业务扩展等目标。而为了明确双方合作的范围、义务和权益,公司合伙合同成为必不可少的文件。本文将详细解释公司合伙合同的作用、要素以及如何制定合理有效的合同。


一、公司合伙合同的作用


公司合伙合同是双方在进行商业合作前签署的一份文书,它规定了合作的目的、合作的方式与方式、双方权益的归属、业务运作的分工等。通过签署公司合伙合同,合作双方达成了共识,并明确了双方在合作中的权力与义务,从而为合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二、公司合伙合同的要素


1. 合作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合伙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注册地址等;


2. 合作的共同目标:明确双方合作的目的与利益追求;


3. 合作的方式和方式:明确双方合作的方式,例如资金投入、资源共享、风险分担等;


4. 合作期限和退出方式:规定合作的时间段和终止合作的条件与方式;


5. 合作利益的分配:明确双方在合作中的利益分配比例,规定了合作收益的分配方式;


6. 合作中的权力与义务:规定双方在合作中的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的范围;


7. 争议解决机制:确定了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例如仲裁、诉讼等;


8.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规定了合同签署后生效的条件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与方式。


三、制定公司合伙合同的注意事项


1. 合同的明确性:合同必须明确、具体地描述双方的合作内容,以避免后期争议;


2. 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


3. 合同的全面性:合同应尽量涵盖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以免以后因为未约定而产生纠纷;


4. 合同的有效性:合同在签署前必须经过双方合法代表的签署,并且应当加盖公章等证明签署有效性的印章;


5. 合同的保密性:合同中的商业机密应当被保密,并约定在合同结束后继续保密。



公司合伙合同是商业合作中的重要文件,它确保了合作双方的权益,并为合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制定公司合伙合同时,双方需遵守合同的要素,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明确性、全面性和保密性。只有通过合理有效的公司合伙合同,合作双方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取得成功。

公司合伙合同(篇5)

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万

第二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 、共创辉煌、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

第三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

第四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五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

合伙组织经营期间,甲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 ,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

每月为人民币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高工资。

1.业务提成: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工程业务提成按照多劳多得、优者奖励的方式分配,其提成

2.技术提成:甲方 ,主要负责公司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定位、技

3.经销商补助提成:除设计师自身客户外,合伙双方直接客户购买材料所产生的经销商交通、信息补助费用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比例承担,但合伙人非为合伙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七条 企业合伙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支

付合伙债务;企业监督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普通事务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合伙企业的下列重大事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③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⑤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 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

⑦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① 全面负责和执行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

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合伙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③ 对合伙企业进行部门职能框架建设,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建立考核机制。 ④ 对合伙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研发、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回款等,进行合理高效的组织、协调、统筹、运作。

①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② 其他合伙人可以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决定。

③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 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⑤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通过表决撤销该委托,表决办法见第九条第二款第一细则的“普通事务表决”。

1.如有必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与本合伙有业务竞争的合伙团队。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内部人员单独签订合同。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人员进行交易。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暂时停职停工,暂停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待其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恢复。多次屡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本协议明令禁止的行为或其它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 退伙需提前 日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以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④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⑤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⑥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出资的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抵押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善意第三人(即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多次屡犯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 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2.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公司合伙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1、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购买客运长安车,总投资为154395元;甲出资51465元;乙出资51465元;丙出资51465元,各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三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在日后中经营获得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三方约定以甲方丈夫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并聘请江华强为驾驶员,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甲乙丙三方按份额共有。

3、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4、合伙车辆由三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5、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6、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7、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合伙人丙方: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伙合同(篇7)

投资人:李甲身份证号: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王乙身份证号: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投资人:张丙身份证号: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条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等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照执行。

一、新组公司名称、住所和责任形式

第二条新组公司名称:____市ABC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组公司)。

第三条新组公司住所:___________。

第四条新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新组公司承担责任,同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在新组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分享权益,分担风险和损失。

二、新组公司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新组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出贡献。同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获取三方满意的投资收益。

第六条新组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具体以核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三、新组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七条新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1600万元,占新组公司注册资本的32%;乙方认缴出资1600万元,占新增公司注册资本的32%;丙方认缴出资1800万元,占新增公司注册资本的36%;此信息为工商注册信息

第八条新组公司实收资本(原始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甲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以实物出资折合人民币0万元,合计甲方实际出资150万元,占新组公司实收资本的32 %。乙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以实物出资折合人民币0万元,合计乙方实际出资150万元,占新组公司实收资本的32 %。丙方以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0万元,以实物出资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丙方实际出资1000万元,占新组公司实收资本的36 %。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新组公司完成变更手续,以新组公司名义在银行开立验资账户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和乙方以货币投资形式出资100万元缴付验资,丙方出资款暂由甲方垫付。

第十条协议签订后,甲乙两方提供最低5000万元用于公司启动,其中3000万元为甲乙的出资额,另外20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无偿给新组公司使用,使用期限为2年;甲乙丙三方以以货币形式出资、以实物出资的均应于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汇到公司指定账户和公司仓库(以三方签字确认的《设备清单》及《库存清单》时间为准),超期到资的视为放弃股权。

第十一条协议签订后,丙方将《设备清单》及《库存清单》上所列物品划归新组公司。

第十二条丙方作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按月领取15000元工资。

四、新组公司组建程序

第十三条签署本协议、成立新组公司设立工作小组,设立新组公司备用金。

第十四条依法获得公司办公场所,采购基本办公用具。

第十五条新组公司核名,开立验资户(是否取消以工商局要求),进行出资评估验资工作。

第十六条根据本协议之约定,指定公司章程,新组公司股东会通过设立公司决议,并制定公司董事及董事长,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任命等法律文件。

1、任命乙方为新组公司董事长。

2、任命丙方为新组公司法定代表人。

3、任命丙方为新组公司总经理。

4、任命甲方为新组公司董事。

5、任命甲方为新组公司监事。

第十七条申请刻制新组公司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第十八条进行新组公司工商登记设立申请手续,完成新组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新组公司工商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新组公司设立工作小组继续完成新组公司设立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支票,密码器,企业网银,购买账本建账等工作。

第二十条财务系统相关工作交接到新组公司财务部。

五、追加投资

第二十一条新组公司追加投资应按以下原则办理:

1、原则上以新组公司原始资本比例增加注册资本追加投资。

2、以三方商定的其他方式追加投资。

六、股权退出及转让

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退出时,需要对公司账务审计,根据营运情况享受分红及承担亏损。

第二十三条投资人(新组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部分或全部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部分或全部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五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股份转让以实际出资额所占比例转让。

第二十七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新组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七、三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方和乙方:

①主导新组公司设立工作小组工作;

②保证按时、足额缴付出资;

③保证按出资比例承担公司设立费用。

第二十九条丙方:

①协助新组公司工作小组办理公司设立;

②负责新组公司各部门组建事宜;

③保证按时、足量清理实物物品;

④保证按出资比例承担新组公司设立费用。

八、新组公司治理机构

第三十条新组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三方各派出股东代表一名,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新组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新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5、对新组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6、对新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7、对发行新组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8、修改新组公司章程。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成员由甲方推荐1名,乙方推荐1名,丙方推荐1名,也可以由甲乙丙自行担任。董事长由甲方和乙方推荐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由丙方担任。董事任期3年,经推荐方继续推荐可以连任。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后通过。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权利: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新组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新组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制订新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新组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新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新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各推荐1名,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名。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派(选)连任。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的职权:

1、检查新组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董事长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4、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新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议指定人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4、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新组公司财务制度

第三十七条新组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新组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计后的公司月度、季度、年度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会计报告,应分别提交股东三方。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第三十九条新组公司采取财务独立核算,并于次月20日前提供经总经理签署确认的财务报表及分析给董事会(会计报表目录见附件3)。

第四十条新组公司与甲方和乙方自己的公司共用人员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工作比例协商制定。

第四十一条新组公司与甲方和乙方自己的公司共用设备费用,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制定标准承担。

十、利润分红

第四十二条利润分红前先将新组公司前期运营的亏损补齐后才能分红。

第四十三条每年财务年底针对本年度进行财务核算。

第四十四条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内完成利润分红分配工作。

第四十五条利润分红比例以实际到资比例分配。

十一、经营责任目标

第四十六条新组公司成立第一年营业额目标为1000万人民币,实现净利润率15%。

第四十七条新组公司成立第二年营业额目标为2000万人民币,实现净利润率20%。

第四十八条从第四年开始由董事会制定营业额目标。

第四十九条外币营业额按照发生当月首个工作日的外汇牌价折算后累加。

十二、考核规定

第五十条新组公司采用总经理负责制。

第五十一条如年度目标达成率在75%以下,则下年度总经理需要另外任命。

第五十二条如连续两年达不成营业额目标,则下年度总经理需要另外任命。

十三、经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五十三条新组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五十四条经营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公司,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由三方委派人员成立清算组,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由三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不可抗力

第五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该方应迅速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由三方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协议,或部分免除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协议。

十五、保密责任

第五十六条无论本协议是否生效或履行,三方为签订本协议之目的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重大信息,均不得不正当使用或者泄露给第三方(三方指定的专业顾问除外)。不正当使用或者泄露商业秘密和其他的重大信息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甲乙丙在签订协议后,如主动退出,则在三年内不得从事本公司营业范围涉及的工作,如有违反则需向其余两方各支付人民币200万元赔偿金。

第五十八条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都不得利用公司无形资产及产品资料与第三方私自合作,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产业,如有发现,则按照主动退出支付赔偿金。

十六、其他

第五十九条本协议的标题仅供参考,不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第六十条本协议三方为更好地进行本投资合作事业,签署的各种备忘录、会议纪要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一条新组公司依法设立后,新组公司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新组公司的章程为准。

第六十二条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三条本协议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签署地为甲方和乙方自己公司营业地址内。

第六十四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公章)

甲方签字: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2022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2022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

2022年___月___日

公司合伙合同(篇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分包合同。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2、开工前3天应清楚施工现场障碍物,施工用电接到乙方指定地点。

2.3、甲方指派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定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预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上海市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敷衍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1) 种:(1)、固定价格。(2)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几家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7.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支付滞纳金。

7.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总造价的______%罚款。

7.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适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7.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调、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杨浦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1、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10.2、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签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结清账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伙合同(篇9)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或个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方式

1.1甲、乙双方同意以合伙方式共同投资经营某项事业。

1.2本次合伙事业名称为:(具体名称)

1.3本次合伙期限为:年(具体时间)

1.4甲、乙双方同意按约定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经营合伙事业。

二、出资情况

2.1甲方出资比例为:,乙方出资比例为:

2.2各方资金到位时,应在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内办理交款手续,并出具银行转账凭证。

2.3资金到位的时间如下:

甲方资金:

乙方资金:

三、管 理

3.1甲方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进行业务管理、决策、发展、宣传等工作,并负责向乙方及合伙企业全体成员报告、汇报工作。

3.2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中管理机构由甲方统筹建立,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实行管理分工,也可委派乙方或合伙企业其他成员担任。

四、利益分配

4.1本次投资盈利或亏损分配比例如下:

甲方:(具体比例)

乙方:(具体比例)

4.2分配原则:按本合同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分配按当年效益来执行。

五、风险责任

5.1合伙企业经济风险,由合伙企业各成员分担,根据本合同规定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

5.2合伙企业的经济损失,除非合伙企业信用状况很好愿意承担外,各方不享有合伙企业的资产,也不承担合伙企业负担的债务负担。

六、合同生效及解除

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甲、乙双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解除合同;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相关部门或机构仲裁。

以上是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和条款,合同双方均已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双方相信达成的各项协议符合双方的意愿并有利于双方的商业合作。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司合伙合同(篇10)

第一条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住址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住址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住址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目的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出资比率__。

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出资比率__。

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出资比率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

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为据,

按比例承担。

3.______

公司合伙合同(篇11)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

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1.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2.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_______________工商

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登记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号。

3.公司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一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5.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6.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二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7.公司股东共______________人,分别为:______,住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8.公司的资本全部由股东自愿出资入股。

9.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和出资额。______,出资______万元,其中货币________,实物______,工业产权________,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万元,其中货币________,实物______,工业产权________,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万元,其中货币________,实物______,工业产权________,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____。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出资比例领取红利;

3.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

4.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5.在公司办理清算时,按所持股份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出资;

(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三)公司已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确需要转让出资,按《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办理,但需在30天前用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由经理指定专人把公司有关账目结算清楚,方能把所认股金转让给他人。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职权。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遵照《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______召开一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代表以上表决权的股东,___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设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一人。

第二十条董事长(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程序是董事会选举或由占有股份最大的股东担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公司法》第46条规定的职权。

第二十二条董事任_________期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公司法》第49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法》第50条规定的职权。

第二十五条董事、经理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公司法》第59-63条的规定。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公司法》第175条至181条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九章公司的合并、分立

第二十七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第185条之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清单。并按《人司法》第186条的规定办理。

10.公司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1.股东会决议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3.遇自然灾害或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解散。

第三十条公司解散,应在日内由股东、有关主管机关或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依照《公司法》第191条至195条款规定程序、事项进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二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年。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确认。

合伙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