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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化水应急预案

纯化水应急预案(范文十六篇)。

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突发事件时常发生。为降低损失,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饮用水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1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熔铸分厂停电、停水、停风突发事故的能力,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熔铸分厂的安全和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生产中供电系统存在薄弱环节,结合熔铸分厂生产特点,对全厂停电、停水、停风后能够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2 《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熔铸分厂辖区范围内的停电、停水、停风事故的处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洪灾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2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洪灾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2.3 应急响应:洪灾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2.4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洪灾事件危害,防止事件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2.5 恢复:洪灾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2.6 停电:所有设备停止运行,现场照明熄灭,若在夜间,机房一片漆黑,混合炉停电,炉门无法关闭,炉内铝液得不到加热和保温,天车停止运行。

2.7 停水:生产线的`铸模和铝锭无法冷却,母线生产线的结晶器和母线无法冷却,生产不能进行。

2.8 停风:所有气动装置停止工作。

3 工作目标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熔铸分厂的管理和职能,把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 应急处置原则

4.1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4.2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充分动员和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依靠职工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4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和设施,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5 组织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救援体制及指挥系统

分厂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由厂长、副厂长、主管、专责及各班组长组成,下设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相关班长负责。发生重大事故时,以现场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厂长任总指挥,副厂长负责全分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现场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分厂交接班室,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分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5.2相关职责

5.2.1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领导小组”是分厂发生重大事故时的急救领导机构,负责急救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决策。

5.2.2总指挥、副总指挥负责审定事故抢救措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安排实施。

5.2.3主要部门负责人在应急期间,主要协助总指挥调整抢救队伍之间的联系,调查和记录事故的情况,对外请求援助或与相关部门联络,以确定警戒形式。

5.2.4分厂各生产班组建应急救援兼职队伍,组织实施演习。

5.2.5领导小组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2.6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

5.2.6分厂专责负责协助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工作;维护事故现场次序,在抢救火灾事故时,组织、调动消防队扑灭火灾,防止事态扩大;负责事故现场及联系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工作。

5.2.7分厂主管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5.2.8班组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5.3日常以分厂接班室为联络指挥部,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即由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

5.4通讯设备及通讯网络

5.4.1报警总机:

5.4.1.1卫生院

联系电话:总值班

地址:

5.4.1.2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总值班

院办:

地址:

5.4.1.3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手机119

固定电话

地址:迎宾路与黄茨港巷交叉路口南侧

5.4.2公司各部门联系电话

6 预警预防机制

6.1报警程序

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发生部位操作人员立即向当班班长(副班长)汇报,当班班长(副班长)接到汇报后对事故发生部位进行勘察,确定事故情况并打电话向“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同时打电话向安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汇报。

6.2处理警情程序

6.2.1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关闭天然气总阀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同时留专人保持与相关部门联系。

6.2.2在抢险救灾的相关人员未到之前,事故处理工作由当班班长负责指挥,“现场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应急救援电话后,立即到达现场进行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6.3事故预分析。

混合炉长时间停电、不及时处理会导致混合炉凝固、报废;天车长时间停电会使抬包凝固;普铝生产线停电导致铸机停止,炉眼跑铝、溜槽冒铝发生爆炸;母线机停电,不及时处理会使炉眼跑铝、溜槽和中间包冒铝,发生爆炸,结晶器烧毁;大锭设备长时间停电,不及时处理导致抬包凝固。

6.4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事故一旦发生,当班班长应立即向“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留有专人与上级保持联系,组长和副组长立即启动停电、停水、停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投入抢险、排险,并配合协调上级来现场人员的援助,根据险情的不同情况相应安排岗位人员的留守和安全撤离。

6.5具体应急对策。

6.5.1外部。打电话通知生产技术部调度室。

6.5.2内部。设备运行期间发生停电、停水、停风事故时,首先为防止船形浇包复位,提前准备好渣箱,避免铝液大面积流向地面,飞溅,伤人。

6.5.3迅速堵眼,清理流槽内铝液,注意铝液飞溅,若在夜间,带好应急灯,严防人员摔倒、误伤。

6.5.4班长迅速电话联系主控室,是否能及时恢复,若能及时恢复,故障处理完毕,全面检查,待电流恢复后,打眼、启动,投入生产。

6.5.5若不能及时恢复,作好以下处理工作:

6.5.5.1派专人检查混合炉炉眼是否有渗铝现象。

6.5.5.2炉门在打开的情况下,通知电钳工手动关闭炉门,做好混合炉保温工作。烘烤大量应急渣箱,如常时间停电,将混合炉炉眼打开,通过溜槽放入应急渣箱。

6.5.5.3天车正在倒料的情况下,应及时手动回包,打好包卡,派人监护不许他人靠近,天车操作杆置于“零”位,天车工不许沿天车轨道下车,在车上待命。如停电超过一小时,联系调度要吊车将抬包吊下,将铝液倒入预热好的渣箱。

6.5.5.4普铝生产线机组开关置于“手动”位置,清理好现场。各岗位不许离开,原地待命为送电恢复生产做好准备。循环水系统开关置于关闭位置,检查好水位,坚守岗位。

6.5.5.5母线生产线停电时,及时堵住炉眼,将中间包和溜槽铝液放入渣箱并清理干净。操作台开关置于“关闭”,压紧轮复位,用工具将母线和结晶器分离。循环水系统开关置于关闭位置,检查好水位,坚守岗位。

6.5.5.6大锭生产线停电时,及时通知电钳工将抬包倾翻机手动落下,把抬包卡具松开,通知吊车将抬包吊出、铝液倒入渣箱。真空吸盘如有铝锭,派人做好监护。循环水系统开关置于关闭位置,检查好水位,坚守岗位。

6.5抢险人员应根据拟定的方案,在做好个体防护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抢险、排险,消除事故,防止事故扩大。

6.5.7对其他人员的要求。包括司机、外来人员,一定要按“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车辆通行畅通及相关的救护抢险。

7 停电的特性

停电会使供水系统停水、空压站停风,夜间时厂房处于黑暗。

8 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电话:

8.1.2公司各部门联系电话

8.2宣传、培训和演习

熔铸分厂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的具体规定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和相关记录。熔铸分厂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近期组织多次模拟演习,把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抢救队伍。根据危险目标的基本情况,模拟事故状态,制定出各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火灾、爆炸等,同时还包括通讯联络、抢险抢救、医疗救护、伤员转移、人员疏散、生产指挥、上下级联系、场外救援方案等训练和演习。

一旦发生事故,“现场指挥领导小组”能够正确指挥,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9 预防事故的措施

工作前检查好,工作中勤巡视,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10 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中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如:组织抢救得力,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按分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对在应急行动中不履行相应职责的班组和个人,如瞒报、谎报、拖延上报,不按应急程序及时开展应急行动等行为,按分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加说明:

11 附则

11.1 本预案由熔铸分厂负责制定,维护和解释。

11.2 本预案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

11.3熔铸分厂各班组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经分厂审定后,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

11.4本预案印发各班组。

11.5本预案自公司发布之日起生效。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2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体系

1. 成立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地方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环保、水利、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指挥部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包括信息收集、传递、汇总和报告等。

3. 各相关部门应设立应急小组,负责本部门在水污染事件中的应急工作,与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工作进展。

二、预警与监测

1. 建立健全水污染预警体系,对水源地、河流、湖泊等水体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水质异常变化。

2. 各部门应加强与监测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警准确性和时效性。

3. 一旦发现水污染事件,应立即启动预警机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群众采取防护措施。

三、应急响应

1. 一旦发生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 对受污染水体进行封锁,防止污染扩散,同时组织专业力量对污染源进行排查,尽快查明污染原因。

3. 根据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水质净化、污染物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

4. 加强受影响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疾病传播,保障群众健康。

四、应急保障

1.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处理所需的设备、药品、材料等物资充足。

2.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

3. 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助,共同应对水污染事件。

五、后期处置

1. 对水污染事件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2. 对受污染区域进行长期监测和跟踪,确保水质恢复正常,防止污染反弹。

3. 对肇事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

六、附则

1. 本预案由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绥芬河市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我市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风险和危害,最大限度地保护水生态环境不受污染,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减轻因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及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环发〔2013〕8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4月26日);

《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政规〔2018〕2号);

《牡丹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牡政发〔2016〕4号)。

《绥芬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绥政办发〔2016〕27号)

1.3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明确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我市环境应急管理,明确政府及部门在水污染突发事件响应过程中的职责,使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居安思危,及时预防、控制、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提高防范和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的能力,尽可能减少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

(3)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体系,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政府及部门作用,并依靠社会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4)平战结合,整合资源。做好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的专业和企业环境救援力量,整合现有的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绥芬河市市域范围内各类突发水污染事件的

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中所指突发水污染事件,是由于突发水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具体包括以下六类:

(1)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事故。

(2)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事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使用、贮存、排放不当等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3)易燃易爆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氯气、氨气、苯、甲苯等气体和易挥发的有机溶剂的泄漏所引起的水体污染事故。

(4)油类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润滑油等各种油品在生产、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5)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引发的突发事故而造成河湖水体污染事故。

(6)由交通运输事故造成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而引发水体污染事故。

受污染对象主要包括地表水、饮用水、地下水,由于水污染物泄漏导致空气污染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大气应急预案等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绥芬河市水环境敏感目标为五花山水库、金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由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的水环境污染,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统一指挥下做好次生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水污染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将水污染突发事件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Ⅲ级(较大)和IV级(一般)四个级别。

1.5.1 I级(特别重大)水污染突发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污染突发事件:

(1)因水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水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水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水污染突发事件。

1.5.2 II级(重大)水污染突发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水污染突发事件:

(1)因水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水污染造成绥芬河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1.5.3 Ⅲ级(较大)水污染突发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水污染突发事件:

(1)因水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水污染造成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县(市)、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

1.5.4 Ⅳ级(一般)水污染突发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水污染突发事件:

(1)因水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水污染突发事件级别的。

2组织体系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每一个环节可能牵涉各方面的政府部门和援救力量,为使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快速而有效地开展,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来协调各方的工作,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应急工作中起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应急任务。各应急组织机构相应职位的人员发生变化时,其职责由相应职位的人代替。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绥芬河市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牡丹江市绥芬河生态环境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成员由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局、绥芬河镇、阜宁镇、综合保税区管理局、边合区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2.1.2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决策部署;配合国家、省、牡丹江市有关部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指挥全市一般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市区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较大以上级别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并向牡丹江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及时、准确的现场材料;按照牡丹江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协调我市有关部门开展水污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积极配合应急专业机构的现场处置、采样监测、物资调集、专用设备供给等工作;组织实施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和环境修复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市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牡丹江市绥芬河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牡丹江市绥芬河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生态环境局主管水环境工作副局长领导、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我市水污染突发事件信息的编写、报送;组织修订市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参与事件的调查、指挥、救援、处置及后评估;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牡丹江市绥芬河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水污染和生态破坏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建议;对水污染突发事件现场泄漏污染物的处置和环境修复提出建议;会同公安部门对水污染突发事件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配合主责部门做好由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的次生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对水污染突发事件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分析并及时提供监测数据。

市水务局:负责提供相关水文资料。负责协调河流的调水、配水;指导对水利工程、库区发生的水污染突发事件进行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鱼类等水生生物死亡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有关河道、水库等水体功能区的现场监测。

市住建局:负责水污染突发事件时,城区排水系统的管控和城区、镇、村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置的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因水污染突发事件造成园林绿地破坏后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水污染突发事件发生时,城区供水系统的管控应急处置的监督指导。

市公安局:负责水污染突发事件影响区域实施治安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疏散、撤离;负责对水污染突发事件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追究刑事责任;协助做好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水污染突发事件现场交通组织和指挥、疏导工作,必要时按照市指挥部指令,依法采取交通管制、限行等措施。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必要时在水污染突发事件区域设立移动气象站,开展加密观测,提供现场气象监测预报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依法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事发所在地人民政府做好因水污染突发事件紧急疏散、转移的受灾群众安置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加大水污染突发事件处置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资金争取力度,为项目建设提供中央预算资金支持。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协调做好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应由我市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因开采矿产资源引发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因种植业生产、畜禽养殖业引发的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水污染突发事件引发的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及扑灭等工作。

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垃圾处理等应急处置。

市委宣传部:负责会同相关涉事责任部门做好水污染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引导舆论;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绥芬河镇、阜宁镇政府:组织开展一般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的前期准备,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及时、准确的现场材料;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本地有关部门开展水污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积极配合应急专业机构的现场处置、采样监测、物资调集、专用设备供给等工作;配合实施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和环境修复工作。

综保区管理局、绥芬河边合区管理局: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园区内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措施,配合开展园区环境应急演练;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园区内水污染纠纷、事故。

2.4专家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现场应急工作需要,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到现场指导。应急专家咨询组在污染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应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应急工作全过程和日常工作中起指导作用,具体表现在:

(1)在污染源排查中迅速对时间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

(2)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3)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预测;

(4)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

(5)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6)为各应急小组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7)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8)协助应急救援人员的日常培训和咨询工作,协助事故的调查工作,协助企业的事故评价。

2.5现场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发生一般以上及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水污染突发事件时,市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并指派一名现场指挥部负责人。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设立5个专业小组:

(1)应急处置组。负责现场保护、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维护现场秩序。

(2)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救护和抢险救援。

(3)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新闻宣传组。负责策划、组织、指导、协调省、市和境外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权威救援信息;邀请部门领导、专家等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分析研判境内外媒体对事故的报道情况,为舆论引导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5)善后工作组。负责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置工作。

2.6重点排污企业

2.6.1可能发生水污染突发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定期进行演练。

2.6.2根据《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一)一种或几种废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大于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

废水主要污染物指标是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以及汞、镉、碑、铭、铅等重金属。筛选排放量限值根据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排污总量占比不得低于行政区域工业排污总量的65%。

(二)有事实排污且属于废水污染重点监管行业的所有大中型企业。

废水污染重点监管行业包括: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制造,磷肥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漂白、染色、印花、洗水、后整理等工艺的纺织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皮革躱制加工,毛皮躱制加工,羽毛(绒)加工,农药,电镀,磷矿采选,有色金属矿采选,乳制品制造,调味品和发酵制品制造,酒和饮料制造,有表面涂装工序的汽车制造,有表面涂装工序的半导体液晶面板制造等。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废水污染重点监管行业。

(三)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产生废水污染物的单位。

(四)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五)所有规模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或接纳工业废水日处理2万吨以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规模限值。

(六)产生含有汞、镉、碑、铭、铅、氯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的企业。

(七)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承担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八)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或者因水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

(九)三年内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黄牌警示的企业,以及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红牌”处罚的企业。

2.6.3企业事业单位发生(或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事发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监测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水环境安全监测工作,并对可能导致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应急、水务、住建、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可能导致突发水污染事件的信息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的同时,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3.2预防措施

各水环境风险源企业要认真落实水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排查治理水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明确重点防范部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可能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市政府应急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掌握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组织环境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各市政污水处理厂(站)及企业污水处理厂(站)应定期定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3.3预警

3.3.1预警的发布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等级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水污染突发事件,经市政府批准后,报请牡丹江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一般水污染突发事件,由绥芬河市政府发布黄色预警、蓝色预警。

3.3.2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市政府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3预警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受污染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不能直接接触与不能饮用的水体等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4信息报告与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互联网信息、日常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生态环境部门接到突发水污染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突发水污染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下游流域的,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下游流域的相关管理部门。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时限和内容

水污染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现水污染突发事件后,应及时、准确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或者较大(Ⅲ级)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四小时内向市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两小时内向市政府、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厅报告。

水污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水污染突发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

对突发事件动态情况、应急响应情况、预案执行情况、事件发展趋势、事件及其处置的新进展新情况等要及时续报。对性质严重、情况复杂、后续工作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实行“日报制度。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7日内,要及时上报总结报告。

4.1.2调查核实

市指挥部在接到水污染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查明引发事件的污染源,确定污染事件的基本情况。市指挥部负责一般水污染突发事件的调查核实,必要时,报请牡丹江市指挥部办公室给予帮助。对于较大水污染突发事件由牡丹江市指挥部负责调查核实。对于特别重大、重大水污染突发事件,在省级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前,由牡丹江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先期调查核实。

4.1.3信息通报

市指挥部负责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相关信息向市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

4.2先期处置

4.2.1水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全力组织开展救援;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危险源,严防污染物进入外环境,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危害的扩大。

4.2.2市指挥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赴水污染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避免污染物向外环境扩散,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灾害发生。同时,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做好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和情绪安抚工作,并随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先期处置情况。

4.2.3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事件信息后,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现场及周边相关信息,同时赴现场做好应急调查、监测、处置工作,尽可能了解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及地理位置、水文情况、主要污染物和泄漏的形式及数量、对饮用水水源及人群的污染危害情况、应急监测情况、人员伤亡与疏散情况、可能产生的污染隐患与后果、已采取的应急救援和污染防控措施等信息,为应急响应与处置做好准备。

4.3分级响应

4.3.1 I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水污染突发事件,由市政府报请牡丹江市政府启动I级响应,市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赶赴现场,配合牡丹江市指挥部组织先期现场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当省政府成立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并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时,市指挥部配合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3.2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水污染突发事件,由市政府报请牡丹江市政府启动II级响应,市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赶赴现场,配合牡丹江市指挥部组织先期现场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当省政府成立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并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时,市指挥部配合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3.3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水污染突发事件,市政府报请牡丹江市政府启动Ⅲ级响应,牡丹江市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赶赴现场,配合牡丹江市指挥部组织先期现场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4.3.4 IV级响应

发生一般水污染突发事件,市政府启动IV级响应,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及时将现场处置情况报牡丹江市指挥部。市政府主要领导迅速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4.4指挥与协调

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及时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等。

4.5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导流、拦截、收容、转移等针对性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主体不明时,在做好应急处置与应急监测的同时,生态环境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权限配合、组织制定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并分析污染物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6应急处置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开展污染源调查和监测工作,查实并切断污染源头,封锁危险场所,严防危害扩散,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及时调整和优化监测方案,必要时建立联合监测机制,为全面掌握污染情况提供数据支持。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4)调集相关应急物资,采取阻断、覆盖、隔离、过滤、清洗、封闭、中和、稀释、转移等措施处置污染。

(5)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6)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4.7应急抢险和救援

根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分类,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市政或企业污水突发事件、灾难性事件引发水污染事件和恶意排污引发水污染事件应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抢险和救援措施。

4.7.1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抢险和救援

发生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同时,市政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信息的监控和收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发布预警公告。蓝色预警由市政府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市政府报请牡丹江市负责发布,橙色及红色预警由牡丹江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发布。根据事态的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生态环境部门立即着手开展监测、调查和应急准备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7)分级启动应急供水预案。

4.7.2市政或企业污水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救援

(1)市政污水管道破损,导致污水外泄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关停上游泵站,避免因不能及时输送而发生污水溢出。同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a.及时通知相关市政部门和排污企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将污水引入调节池和输送管道内进行临时存贮。

b.通知沿线污水排放企业及有关市政污水处理公司视情况调整污水排放,控制上游生活污水的应急排放,直至管道恢复正常输送。

c.确需利用泵站超越管附近的河道作为临时蓄水池时,应征得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的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堵截措施。泵站恢复正常运行后,应将河道中存放的污水全部抽入污水管道中。

d.在市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沿线污水排放企业应立即停止污水排放。确需实施污水应急排放的,排放企业应当启用自备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内河排放标准后再行应急排放,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污水排放实施监测。

(2)企业污水管线破损导致污水外泄事件发生时,应及时通知责任排污企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将污水引入调节池和事故池内进行临时存贮。责任单位应马上停止生产,组织对管道或泵站的抢修。

4.7.3灾难性事件引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抢险和救援

(1)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3)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生态环境部门立即着手开展监测、调查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

(4)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5)立即疏通污水排放系统,由污水处理厂启用应急设施,接收灾难性事件处置产生的大量污水。如果污水处理厂负荷过大,由市政府责令企业生产设施限产、停产,确保事故废水得到妥善处理,达标排放;

(6)在市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对事件产生的污水可能污染的河道或水域进行严密监控,必要时采用关闭上下游闸门,减小污染可能影响的水域范围;若受纳地表水未设置闸门,则可采用筑坝封堵措施,减小水污染事故可能影响的区域和范围;

(7)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4.7.4恶意偷排引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抢险和救援

(1)企业偷排废水或恶意倾倒一经发现,责令责任单位停止生产和排放,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

(2)相关部门或企业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由市政府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生态环境部门立即着手开展监测、调查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

(5)在市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对事件产生的污水可能污染的'河道或水域进行严密监控,必要时采用关闭上下游闸门,减小污染可能影响的水域范围;若受纳地表水未设置闸门,则可采用筑坝封堵措施,减小水污染可能影响的区域和范围;

(6)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8应急监测

水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根据水污染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启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相应的现场监测和实验室监测分析方法、监测数据的处理与上报、监测的质量保证等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一2010)。事件发生初期,现场指挥机构根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污染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水文和地域特点迅速制定监测方案。根据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及时调整监测方案。生态环境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分析并及时提供监测数据。

4.9专家会商

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和评估,判定污染物种类,预测水污染突发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围和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污染区域隔离与解除、人员撤离与返回等措施建议。

4.10信息发布

特别重大水污染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实施。重大水污染突发事件,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较大水污染突发事件,由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一般水污染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绥芬河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4.11应急终止

4.11.1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终止: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经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经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11.2终止程序

当满足响应终止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相应应急指挥机构随即撤销。必要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应急状态终止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后期工作。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市政府负责组织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做好清理现场、消除环境污染和生态修复等各项善后工作。

5.2损害评估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突发水污染事件损害评估工作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环发〔2013〕85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办〔2013〕118号)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II版)》(环办〔2014〕9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5.3调查处理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生态环境部门会同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相关的部门组成调查组联合开展调查工作。根据应急调查的结果,形成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全过程的应急工作以及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6应急保障

6.1技术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组建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提供多种联系方式。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为应急响应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6.2资金保障

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财政应急保障规定给予安排和拨付。

6.3物资设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在利用现有水污染事件应急物资、装备、设施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和更新本部门水污染事件应急物资装备;各镇政府按预案要求储备有关重要物资。

6.4通信与信息保障

事故现场指挥部与应急指挥机构及各成员单位、事故企业、各应急救援小组之间应保持通信与信息畅通。尽量利用现有通信资源,当现有通信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启动备用通信手段,必要时,动用国家救灾通信保障系统。

6.5人员保障

环境应急监测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要积极参加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6.6宣传、培训和演习

6.6.1市指挥部办公室应通过各种形式,向公众开展水污染应急预防知识和自救技能宣传。

6.6.2定期开展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邀请有关专家举办专题讲座,提高水污染事件应急能力,提高事件预警、应急响应的组织指挥、部门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应对能力。

6.6.3市指挥部按照本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水污染应急实战联合演习,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6.7监督检查

市应急局负责对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包括相应的保障应急措施到位情况、培训和演练情况、公众信息交流和宣传教育情况等。

7监督管理

7.1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业性或综合性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7.2宣传教育

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水污染应急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常识,增强公众防范意识、自救互救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鼓励公众及时报告水污染突发事件。

7.3应急培训

市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进行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培养环境应急处置、监测等专门人才,增强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的能力。

7.4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实施应急预案的;

(3)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4)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5)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6)阻挠指挥部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者占用场地的;

(7)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期不坚守岗位,不及时掌握应急状况,临阵脱逃或者玩忽职守的;

(8)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或者公民财产的;

(9)阻碍应急人员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10)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实情的;

(11)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

(12)有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应随着市环境应急管理情况的变化及时予以修订完善。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报市指挥部备案。

8.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牡丹江市绥芬河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并根据情况及时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3引用文件

本预案中引用的相关文件,如有更新,则按照该文件最新版本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文;如引用文件规定变更影响到本预案执行,则由牡丹江市绥芬河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修订本预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4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生在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提高意识、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应急、及时处理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应急,及时处理。

三、组织管理

1、报告制度

校园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昝万俊(总务主任)及时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同时负责向卫生防疫监督站报告。

2、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卫生防疫监督站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各班主任工作,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5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生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学校学生生活用水采用市政供水,饮用水学生采用各楼层直饮机供水,饮用水设备统一由区教体局招投标采购。

2.由设备供货商专人负责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每学期定期开展对学校饮水机相关设施必要的保养和维护,定期更换滤芯等耗材,并统一做好记录。

3.学校每天由保洁员负责对饮水机进行清洗保洁,进行监测保证正常运行,如有故障立即向总务处报告,如通过目测、鼻嗅、口尝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同时接受广大师生对饮水水质异常的报告。

三、事故报告:

1.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2.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3.事故初步确认后,校长在10分钟内向师区教体局、疾控中心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

1.在校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纯净饮用过污染水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学生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3.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学生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4.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5.由总务主任和食堂主任联系组织卫生的纯净水或食堂单独烧开水等方式提供水源,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6

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学校常规管理中,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就是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当发生师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时,能及时正确地应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总指挥:张富强、祝华军、陈兴全当学校发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张富强负责,如果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祝华军负责;如果第一及第二总指挥都不在则由第三总指挥陈兴全负责。(三位总指挥不能都不在校)

(二)联络员:胡邦志、蒋智群胡邦志负责向区急救中心、区防疫站和区教育局联系。报告中毒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蒋智群负责通知班主任老师和家长。

(三)秩序维护:蔡德清、唐春、何玉清和值日教师。

1、保护事故现场,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饮用水、留样食品以及病人的呕吐物和大便立即封存,既为防疫站调查事故原因做准备,又避免传染和扩散。

2、疏散人群,为救护车进场做准备。

3、食物中毒发生后,应注意保持学校的稳定,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

(四)现场医护处理人员:张春蓉

1、当学校教师发现有师生因食品、饮用水中毒现象时,及时通知医护处理人员到场进行进一步的确认。

2、医护处理人员进行及时的医护处理后,视其中毒程度选择送往医院,并先由学校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

①轻、中度中毒,及时将中毒的'学生送通平卫生院救治。

②严重中毒,及时作现场医护处置或及时联系通平镇卫生院医生到现场作临时医护处置后,等待区防疫站或区急救中心的急救。(注: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二、救护措施

1、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每天坚持晨检、课检,如果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的师生,及时通知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到场后,及时安排值班人员调查了解中毒范围和人数以及初步了解中毒原因,同时,及时通知联络小组、医护小组、秩序维护小组的相关人员到场,各施其职,实施救护工作。

3、医护小组及时了解中毒师生的中毒程度情况后首先对中毒感染者实施催吐,并及时作出送往急救地点或请医生临时医护急救等决策。

4、联络小组及时报告区防疫站、区教育局和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及学生家长。

三、常规管理

1、加强安全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通过集会、班队活动、晨会和板报、宣传画及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品销售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管理,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卖三无食品食品。

2、建立健全学生家庭联系的档案资料,以便在应急状态下使用。

3、建立学生到校情况报告制度,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4、教会学生及学校食品销售人员正确识别食品的有关知识,如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商标等食品知识。

5、教育学生养成不乱吃零食的好习惯。不吃不卫生的食品,不吃过期的食品,不吃无生产日期、商标、厂家及保质期的食品等。

6、保持食品库房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7、学校食堂要按照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

8、建立健全门卫登记制度,严禁校外人员无故进入校内。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护罗云乡饮用水源地环境,改善水质,防止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发生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乡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由乡人民政府负总责。

二、事件分级

按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一)特别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饮用水源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二)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Ⅱ级)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因饮用水源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三)较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Ⅲ)

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四)一般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饮用水源污染给取水口水质带来安全隐患的污染事件。

三、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罗云乡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乡长周建任组长,陈东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本村、本社区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指导修订《涪陵区罗云乡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部署、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决定并组织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指挥,发布预警信息;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时,启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汇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二)工作机构

乡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源的监管管理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乡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事故发生后的饮用水源调度;负责区域控制,防止水源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收集突发水源污染事件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后向乡领导小组报告;指派一名业务骨干为饮用水源水质观测员,作为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知情报告员。

乡村镇建设规划中心:制定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在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及时向乡领导小组和区应急办公室报告,提出预防污染进一步扩散的措施建议。

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原因的调查定性和处理;定期检查重点安全监管部门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境内重太危险源企业,督促其制定,完善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向区安监局及时汇报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情况。

乡派出所:负责水源污染事故现场警戒;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持;配合交通部门确保救援物资运输通畅;负责交通运输类事故对饮用水源污染情况的了解,控制相关肇事人员等强制措施的实施。

乡卫生院:负责督促各村辖区内,定期申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水质检测;突发事故发生后,负责疏散人员和疾病防控以及组织求护。

乡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家禽、牲畜的监控。

乡财政所:负责饮用水源应急防护装各和应急物资的采购。

乡广电站:负责对钟新闻媒体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时,及时组织群众进行自救互救。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响应

辖区内一旦发现饮用水源水污染迹象,应立即向乡用水者协会报告,用水者协会迅速成立处置工作组,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二)处置

1.先期处置

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害轻重,乡农业服务中心都必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并迅速向乡政府汇报。

2.应急处置

乡农业服务中心在接到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报告后,无论组织高低、规模大小,都要迅速通知关闭污染水源,接通各用水源,同时根据污染程度、预警级别,确定部分用水企业暂停生产用水,确保乡村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安全。

3.后期处置

在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措施,对需要进行救济救助的,及时组织救济救助,尽快恢复当地正常的社会秩序,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害事故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的监控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征用的救治、救援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设各等,应依据有关标准和程序给予补偿。

对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政策予以救助或补偿,因参加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应急结束

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消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应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分析评估,认为应当结束应急状态的,要及时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建议,区应急指挥中心据此建议决定是否结束应急状态。决定应急结束的,报请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以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组成基本抢险队伍,环保、农服中心等救灾队伍、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救互救和志愿者组织为补充力量的应急队伍保障体系。

(二)经费保障

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须的专项资金,分级负担。

(三)物资保障

乡农业服务中心组要做好储备应急物资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各类储各应急物资要及时予以置换或补充。

(四)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制定医疗救助保障计划,确定有关的应急准备措施、落实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设施、物资的调度方案。

(五)交通运输保障

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交通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派出所、村镇建设规划中心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能开展交通运输保障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组织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负责交通工具的保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在道路、市政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

(六)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组织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制定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措施。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安排警戒人员,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力曝对重点地区和重要设施及物资,特别是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各的警卫及防范保护。村民委员会要动员、组织当地单位和群众,协助公安部门实施应急治安保障工作。

(七)人员防护保障

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各,帮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八)通信保障

电信运营部门要保障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必要时在现场开通应急通讯设施。负责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的职能部门,值班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九)技术装各与保障

各专项职能部门要加强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装各,加强与区内水源污染应急处置专家的联系,确保及时得到技术援助。

(十)社会动员保障

制定社会动员方案,明确动员的条件、范围、程序和相关的保障措施,运用各种形式,将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和影响范围的对象动员起来,共同参与和配合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调查总结和评估

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结束的同时,乡农业服务中心向乡领导小组汇报,再由乡领导小组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提交应急工作的调查和总结报告。汇报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况、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当地的影响、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今后应当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建议等。

七、责任与奖惩

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饮用水源污染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各、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四)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五)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8

一、 目的

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成立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1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虹

副组长 :

成 员:各班班主任

2 、组长主要职责 : 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 、组员主要职责:主要接受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负责组织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 、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 、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 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 、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 、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9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长:蔡瑾婷

成员:谭清、刘建新、周桃园、袁宇希、冯瑛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生在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不在校园内蔓延。

三、预防措施

1、组建机构,统一领导。

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3、依法管理、加强监督。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5、强化教育,防患于未然。

加强师生的.教育。充分利用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等,开展饮水卫生安全及水源性的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饮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的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事故,按要求立即向学校校长报告,并于2小时内向上级和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2、学校教师将在第一时间送中毒学生到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家长。

3、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饮用水封样,并送检疫部门检测。

4、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学校保健教师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饮水污染情况、班级、人数;因饮水而得病的学生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6、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五、责任追究:

在师生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10

一、演练目的:

根据计划,学生宿舍和教学楼安全疏散演练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开展演练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了解和熟悉校园宿舍区的环境、各宿舍楼的走廊通道、安全出口走向等情况。通过开展安全疏散演练,使全体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掌握紧急逃生知识,防止发生突发事件时,学生因恐慌而导致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提高学生自我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时间、地点:

1、时间:3月28、29日两天下午(听广播指挥)

2、地点:学生宿舍区

三、演练内容:

1、班主任利用3月27日晚修时间进行布置动员,讲解疏散演练须知、注意事项;

2、宿舍疏散演练;

3、疏散情况小结。

四、演练重点:

1、训练学生从宿舍楼迅速、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2、训练各楼层的安全疏散协管学生怎样配合宿舍管理员迅速组织和引导学生安全、快速地疏散。

五、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年级组长、班主任、内宿管理员

救护组:卫生室3名医生,准备好各种救护用品,负责整个演练过程的救护工作,随时待命。

六、演练步骤:

1、下发演练实施方案,由班主任向学生讲解疏散演练须知及注意事项;

2、全体学生集中在宿舍楼各寝室里,保持常态,不得在阳台观望、等候;

3、听到广播后,全体学生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立即由室长催促同室同学一起离开寝室;

4、疏散协管学生立即到位(各层楼梯口)等候并指挥本层同学疏散;

5、学生按预先规定的上下楼梯路线下楼梯,并要求全体学生到指定的地点(校内规划路)集中。

6、各班及时清点人数,将人数统计情况报告给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时及时寻找失散人员。

7、集合队伍,领导作小结。

七、相关提示:

1、管理员要提前打开宿舍楼两边梯口大门,保证路道畅通、门口无障碍物;

2、各楼层的`安全疏散协管学生由各层两边靠近楼梯的第一间1、2号下铺两位学生负责;

3、各楼层的安全疏散协管学生要确保本楼层的同学疏散完毕才可撤离;

4、疏散时,要求全体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A幢各层1-6室出寝室后往左走、7-11室出寝室后往右走、DG幢各层1-6室出寝室后往右走、7-12室出寝室后往左走、上楼让下楼先撤、各层中间寝室让两头寝室先撤、各寝室同学要同时离开、遇到前面拥挤,必先停步、保持随机有序往下走离宿舍楼。

5、教育学生注意做到:

⑴ 严肃、认真参加演练,一切听从指挥;

⑵ 疏散撤离演练重在了解撤离步骤、方法,却不要求快;

⑶ 听到疏散警号后,立即快速、有序疏散,而且要确保都能安全地进行疏散。

⑷ 要求学生记住以下六点要诀:

①遇事不要慌,头脑要冷静;

②先判明情况,后思考对策;

③积极自救,互帮互助;

④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⑤杜绝恐慌混乱、争先恐后、相互踩踏;

⑥不得从楼上往楼下跳。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11

根据沐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沐环函12号)的文件要求,为有效防止和应对我镇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丹镇刑行政区内发生的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在县环保局和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黄丹镇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吴林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一)镇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较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环保部门的及镇政府关于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3、组织制定与修改应急预案

4、负责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与协调各部门合作。

5、部署辖区内应急工作的公共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应急工作信息

(二)办公室职责

1、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

2、负责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情况及时向镇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领导小组做好与镇有关部门之间的联运工作。

3、负责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期间本镇内部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及后勤工作。

三、应急工作程序

(一)迅速报告

(二)快速出动

(三)现场控制

(四)现场调查

(五)情况上报

(六)污染警戒区域的划定及消息的发布

(七)污染跟踪

(八)调查取证

四、终止应急

(一)终止应急的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达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完全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消除,供水系统已全面恢复正常。

(二)应急终止程序

确认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公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至印发之日起实施。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12

一、概述

聚酯装置属化工连续生产装置,供水系统一旦停止供应将会造成设备损坏,甚至会导致停车。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聚酯事业部。

三、中控室的作用

中控室的'作用主要是发现供水异常或收集到异常信息并通知相关人员组织处理异常。

四、工艺主楼和锅炉房属于重点用水对象,因此,中控室和锅炉房在出现供水故障时必须有人坚守。

五、中控室发现供水出现问题后应该:

1.立即电话通知车间领导和相关工艺技术人员快速赶到生产现场;

2.关闭打包房、f区大门口的自来水供应主管阀门,并加挂警示标识;

3.打开道生炉门口、锅炉房后面的应急水管供应总阀,保证锅炉、冷却水池的自来水供应;

4.关闭打包房、1#大门进门右侧的自来水阀门,防止自来水通过原供水管网流失;

5.若因聚酯事业部冷却水循环泵故障导致主工艺装置冷却水停止供应,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13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起来看看饮用水应急预案,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为了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饮用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宋旭秋电话:xx

副组长:孙朝阳电话:xx

组员:邹国忠赵仲平崔国录韩禾雨全体班主任

二、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介绍有关“饮水卫生”的知识。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如果班内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5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教师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后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从业人员的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落实饮用水安全设施的配备。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和执行人,按情节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14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单位、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预防重大环保事故发生。对污水处理系统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积极防范;在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控制污染的扩大;确定潜在的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确保经过处理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本厂污水处理系统工艺特点,本着“预防第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污水处理系统应急预案》。

二、编织目的

本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主要目的如下:

1、全面调查了解污水处理系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类型、危险源以及所造成的环境危害,评估确定该部门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2、加强该部门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能力,全面预防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3、提高该部门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4、降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环境危害,通过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环境应急监测、事故信息的及时发布、受影响人员迅速转移等措施,将事故所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四、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事故应急救援的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基本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 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在日常生产管理中,教育职工学会采取各项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和自救,必要时要迅速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必要的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态,对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害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有效进行救援。发生事故时,应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设备抢险队,与救援人员一起迅速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不同的事故发生,以及对人体、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时采取封闭、隔离、洗消、检测等措施,防止对人体的继续危害和环境的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基本状态。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五、实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责任制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指挥部工作职责

负责制(修)定《污水处理厂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训练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污水厂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宝洲总部、主管行政部门和事故现场周边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指令;组织事故调查,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

3、指挥部人员分工

a、总 指 挥:组织指挥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b、副总指挥:按照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c、成员:协助总指挥负责事故救援过程中的总协调工作;按污水厂内部预案规定负责突发事故的一般处置和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2、应急救援职能组:

⑴联络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办事人员。

⑵抢险组:生产安全副厂长任组长,生产科人员。

⑶救护组:生产安全副处长任组长,行管办公人员。

⑷疏散组:技术科科长任组长,科内人员。

⑸保卫组:保卫科科长任组长,保卫人员。

⑹调查组:工会主席任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

⑺义务消防队:生产副厂长任组长,现场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

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污水处理厂区发生事故时,负责指挥厂区内抢救工作,向各职能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9、120、110、市建委、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市消防部门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日常生产时,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在厂内,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应急求援领导小组组长未到现场前,值班带班者即为临时代理组长,全权负责落实抢险工作。

4、各职能组职责:

⑴联络组:及时了解掌握事故情况,负责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污水厂主要领导,根据情况酌情及时通知行政主管部门:水务公司技术科、分管副总、市环保局、电业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劳动部门、当事人的家属等。

⑵抢险组:其任务是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及时负责扑救、抢险,并布置现场人员到医院陪护,当事态无法控制时,立即通知联络组拨打主管部门电话求援。

⑶救护组:其任务为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和陪受伤人员到医院急救。

⑷疏散组:其任务为在发生事故时,负责人员的疏散、逃生。

⑸保卫组:负责损失控制、物资抢救,对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阻止与抢救、抢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现场不遭破坏。

⑹调查组: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15

一、发现学校自来水,开水器的饮用水有异常现象(如有异味、有颜色等),按以下应急方案处置。

二、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救援救护小组:

组长:

成员:各处室安全员保安人员7名

3、善后处理小组:

组长:

成员:

4、事故调查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应急方案:

1、总务处每日巡视发现、教师职工、学生发现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总务处与校医、办公室专职安全员到场查看。如果属实,立即报告分管校长,启动应急方案。办公室向都成市教育局、公安局报告,校医向都成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总务处配合办公室,立即封锁现场,等待主管部门处理。

3、校长立即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实施应急方案。

4、教育处通知各班;教务处通知各教研组;总务处通知食堂、学生公寓、教师宿舍、以及相关部门,停止使用饮用水。

5、学校各部门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方案,配合实施处理方案,直至恢复正常供应饮用水。

6、教育处立即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保持学校良好秩序。

7、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布置任务,迅速投入到抢险、救护和善后工作的处理等各工作之中。

8、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接待媒体、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四、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如果有人员伤害时,按以下程序实施:

1、事发现场组织活动的负责人或任课老师要迅速组织学生自救互救,能到学校医务室治疗的,迅速送达,由校医诊治。

2、受伤学生、教职工不能移动或情况不明的`,要立即通知校医迅速到达现场实施救治。根据病情及时拨打“120”请求医疗救助。

3、总务处筹措资金,安排车辆由校医护送到医院救治。

4、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的进展情况,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教职工家属,接待媒体和学生家长、教职工家属。

五、学生撤离校舍安全事故现场以后,总务处配合安全保卫小组保护事故现场等待事故分析。

纯化水应急预案 篇16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水污染事件频发,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为了有效应对水污染事件,减轻其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应急指挥部:由地方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全面协调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环保、水利、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协助总指挥进行应急工作。

2. 应急监测组:由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水污染事件的监测、分析、评估等工作。

3. 应急处置组:由水利、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现场处置、污染控制、救援等工作。

4. 应急保障组:由后勤、医疗等部门组成,负责应急期间的物资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

二、应急响应程序

1. 事件报告与确认:一旦发现水污染事件,相关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确认和评估。

2. 应急启动: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应急组织。

3. 应急处置:应急处置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污染控制、救援等工作;应急监测组对水质进行监测分析,提供数据支持;应急保障组提供必要的.物资和医疗保障。

4. 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布事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谣言传播。

5. 应急总结与评估: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三、应急处置措施

1. 污染源控制:对污染源进行封闭、隔离或清除,防止污染物继续扩散。

2. 水质监测与评估:加密监测频次,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处置决策提供依据。

3. 污染物清除与处置: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清除污染物,确保水质达标。

4. 生态恢复: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采取措施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四、应急演练与培训

为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通过模拟真实场景,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人员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五、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及时报请地方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