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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安全应急预案

沼气安全应急预案热门。

沼气安全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养贤乡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各村(社区)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各有关部门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养贤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养贤乡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成立养贤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乡长担任,分管水利的党政领导任副总指挥,乡政府办、水利、财政、民政、卫生、农技、环保、公安、城建、宣传等有关部门站所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负责同志为应急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水利站,办公室主任由水利站站长兼任。

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

(二)饮水安全组织机构的职责

1、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向区政府和水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养贤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建设、科技农业、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养贤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重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物资储备计划下达。

乡财政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恢复重建费用及时安排和下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乡派出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饮水工程设施安全。

乡民政所:负责统计核实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灾情;负责协助乡政府做好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乡农办:负责农业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乡水利站:负责养贤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乡卫生院: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村、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和卫生保障。

乡环保所:负责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乡城建办:负责应急抢险物资车辆和突发事故受灾群众救护车辆的道路通行。

乡宣传办: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各村(社区)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村(社区)成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村(社区)范围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村(社区)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掌握本村(社区)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乡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镇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乡政府的应急预案,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预防及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和收集:

乡政府水利站负责养贤乡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要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乡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乡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2、信息报告

农村饮水安全组织机构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

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各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科学编制供水计划,注意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各村(社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预警发布

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同时上报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Ⅰ级预警、Ⅱ级预警,由乡政府报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Ⅲ级预警由乡政府研判,经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批准,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向全乡发布预警公告。Ⅳ级预警由乡人民政府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指挥机构研判发布预警公告。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人村(社区)报告,并先进行处理;各村(社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和乡政府报告。

对应养贤乡农村饮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养贤乡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村(社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社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应急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Ⅱ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当发生重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1-2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Ⅰ级、Ⅱ级由乡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乡长)召集,乡政府办、水利、财政、民政、卫生、农技、环保、公安、城建、宣传等部门参加。Ⅰ级、Ⅱ级邀请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进行工作会商,宣布进入特大饮水安全事件紧急状态后应实施的临时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调动乡有关职能部门启用备用水源应急送水。

2、工作部署

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饮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村(社区)、乡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当地政府要把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应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下派工作队,督促指导有关村(社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工作队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务,回来有汇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召集有关单位领导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发生Ⅰ级事件时,乡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协调配合村级工作队和村组干群一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发生Ⅱ级事件时,村(社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乡级工作队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作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村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地饮用水供应。

出现突发事件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乡派出所负责组织力量,维护供水用水秩序,保护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抢水、污染水等事件的.发生。

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乡水利站派出工作组,按照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乡民政所牵头深入受灾乡,核实灾情,提出救灾方案,并向省、市申请救灾资金。

乡财政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的补助。协同乡水利站向区申请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资金。

乡卫生院及事故发生地医疗部门要配合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乡城建办负责应急抢险物资车辆和突发事故受灾群众救护车辆的道路通行。

乡宣传除一般的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外,及时准确报道事件处置工作。

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向上级提出支援报告。

4、方案启动

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恢复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配给和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动员乡直有关部门和有村(社区)、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恢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Ⅲ级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由乡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组织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展及各项应对措施进行会商。

2、工作部署

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发布农村饮水安全通知,召开农村饮水安全会议,组织有关村(社区)、乡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同时下派工作组,深入第一线,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导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村(社区)工程恢复工作。

有关村(社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进行处置,并在乡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乡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事件发生地人畜饮水供应。

乡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乡水利站派出工作组,按照乡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乡财政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和恢复重建费用,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及恢复重建工程费用。

新闻媒体适时报道事件有关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方案启动

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恢复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媒体应适时报道事件处置有关情况。

由乡应急指挥部动员乡有关部门和有关村(社区)、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四)Ⅳ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乡镇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必要时由乡农村饮水安全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召集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研究。

2、工作部署

村(社区)应急指挥所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乡应急指挥部。乡应急指挥部负责备用水源调度工作,必要时启用本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乡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乡应急指挥部报乡应急指挥部备案。

3、部门联动

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乡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乡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团结协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方案启动

乡应急指挥部研判后报区应急指挥部,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恢复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有关村(社区)、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五、保障措施

各村(社区)要尽快成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资金保障

乡财政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拿出与乡财政相应的配套资金,列入本村(社区)年度财政预算。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动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乡消防、环保、公安、交通部门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我乡以水阳江为应急备用水源。

(四)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乡应急指挥部组织公安、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医疗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指挥部要在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受灾乡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和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上报区指挥部。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乡应急指挥部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积极组织恢复重建工作,争取水务局及区政府的帮助。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乡政府对参加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警级别暂时规定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

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沼气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一、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导游人员应该具有交通安全意识和必要的交通常识,提醒司机检查车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更换车辆的建议。协助和监督司机做好安全行车工作。交通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做到:

1、立即组织抢救。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伤亡时,导游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抢救受伤的游客,特别是抢救重伤员。如不能就地抢救,应立即将伤员送往离出事地点最近的医院救治。

2、保护现场,立即报案。事故发生后,应尽一切努力保护现场,并尽快报案。报公安110或交通事故122报警台,请求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3、迅速向旅行社报告。将受伤者送往医院后,导游人员应迅速向旅行社领导报告交通事故发生及旅游者伤亡情况,按领导指令开展下一步工作。旅行社领导应在同一时间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4、做好旅游团其他人员的安抚工作。交通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做好团内其他旅游者的安抚工作,继续组织安排好参观游览活动。事故原因查清后,要向全团旅游者说明情况。

5、写出书面报告。交通事故处理结束后,导游人员要写出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抢救经过、治疗情况。事故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旅游者的情绪及对处理的反映等。报告力求详细、准确、清楚。如旅游团有领队的,应请领队在报告署名。

二、治安事故处置预案

在旅游活动中,遇到歹徒行凶、诈骗、偷窃、抢劫等,导致旅游者身心及财物受到损害的,统称治安事故。

旅行社提醒旅游者:不要将房间号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饭店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不要与私人兑换外币。出入房间锁好房门,夜间不要贸然开门。贵重物品不要随身携带或放在房间内,可存入饭店总台保险柜。离开游览车时不要将证件或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

导游人员要始终与旅游者在一起,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经常清点旅游者人数。车行途中不得随意停车让无关人员上车,若有不明身份者拦车,导游人员应提醒司机不要停车。

发生治安事故,导游人员应:

1、保护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导游人员应挺身而出保护旅游者,将当事旅游者转移到安全地点,力争追回钱物。如有旅游者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

2、立即报警。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破案。报案时要实事求是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经过,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受害者的姓名、性别、国籍、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

3、及时向旅行社报告。要及时向旅行社领导报告治安事故发生的情况并按领导指令开展工作,情况严重时,请领导亲临指挥、处理。

4、安定旅游者的情绪。治安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安定旅游者的情绪,力争使旅游活动按行程计划进行。

5、写出书面报告。导游人员应写出详细、准确的书面报告,除报案内容外,还应写明案件的性质、采取的应急措施、侦破情况、受害者和旅游团其他成员的情绪及有何反映、要求等。

6、协助领导做好善后工作。导游人员应准备好必要的证明、资料,处理好善后事宜。

三、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导游人员应提醒旅游者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扔烟头和火种。入住饭店后,导游人员应尽快熟悉饭店楼层的安全出口、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逃生路线,并适时向旅游者介绍。导游人员应掌握领队和旅游者的房号。发生火灾事故,导游人员应:

1、立即报警。

2、迅速通知领队及全团旅游者。

3、配合饭店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疏散旅游者。

4、引导自救:

A、不使用电梯。

B、若身上衣服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C、必须穿过浓烟区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捂着口鼻,贴近地面顺墙爬行。

D、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用浸湿的衣物、被褥堵塞门缝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

E、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5、协助处理善后事宜。旅游者得救后,导游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者。若有重伤者应迅速送医院,有人死亡,按有关规定处理。采取各种措施安定旅游者的情绪,解决因火灾造成的生活方面的困难,设法使旅游活动继续进行。协助领导处理好善后事宜。写出详实的书面报告。

四、食物中毒处置预案

组团社应通过合同或协议方式,要求接待旅行社保证旅游者用餐安全。

导游人员要提醒旅游者不在小摊贩上购买食物,团队就餐时发现食物、饮料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导游人员应立即要求更换,并要求餐厅负责人出面道歉,必要时向旅行社领导汇报。发现旅游者食物中毒,导游人员应:

1、设法催吐并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

2、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3、迅速报告旅行社并追究供餐单位的责任。

五、地震应急处理预案

导游人员应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或途经地的天气或其他消息,每天与旅行社计调取得联系。当地震灾害发生时,导游人员应:

1、立即通知领队及全团旅游者,约定失散时的集合地点和联系、通讯方式。

2、听从当地抢险救灾指挥人员的指挥。

3、引导自救:

A、为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首先要切断电源、气源,防止火灾发生。

B、如当时正在楼房内,首先要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及时判别震动状况,千万不可在慌乱中跳楼。其次,可躲避在坚实的家具下或墙角处,亦可转移到承重墙较多、开间小的厨房、厕所去暂避一时(因为这些地方结合力强,尤其是管道经过处理,具有较好的支撑力,抗震系数较大)。也可根据建筑物布局和室内状况,审时度势,寻找安全空间和通道进行躲避,减少人员伤亡。

C、当地震时,团队正在室外,应就地选择开阔地避震,避开高大建筑物或构筑物,特别是有玻璃幕墙的建筑。姿势上选择蹲下或趴下(双手保护头部)。不要乱跑,避开人多的.地方,不要随便返回室内。

避开危险物、高耸或悬挂物:变压器、电线杆、路灯等。广告牌、吊车。过街桥、立交桥。高烟囱、水塔下等。

避开其他危险场所:狭窄的街道。危旧房屋,危墙。女儿墙、高门脸、雨蓬下。砖瓦、木料等物的堆放处。

D、地震时团队正在影剧院、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时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慌乱,不要拥向出口,要避开人流,避免被挤到墙壁或栅栏处。

就地蹲下或趴在排椅下。注意避开吊灯、电扇等悬挂物。用书包等保护头部。等地震过去后,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组织地撤离。

在商场、书店、展览馆、地铁等处选择结实的柜台、商品(如低矮家具等)或柱子边,以及内墙角等处就地蹲下,用手或其他东西护头。避开玻璃门窗、玻璃橱窗或柜台。避开高大不稳或摆放重物、易碎品的货架。避开广告牌、吊灯等高耸后悬挂物。

在行驶的汽车(火车、地铁)内应用手牢牢抓住拉手、柱子或座席等,并注意防止行李从架上掉下伤人,面朝行车方向的人,要将胳膊靠在前坐席的椅垫上,护住面部,身体倾向通道,两手护住头部。背朝行车方向的人,要两手护住后脑部,并抬膝护腹,紧缩身体,作好防御姿势。

E、当团队正在野外时,应避开山脚、陡崖,以防山崩、地裂、滚石、滑坡、泥石流等。在躲避山崩、滑坡、泥石流时,要向垂直与滚石前进方向跑,切不可顺着滚石方向往山下跑。也可躲在结实的障碍物下,或蹲在地沟、坎下。特别要保护好头部。

六、水灾避险预案

导游人员应随时掌握旅游行程中各地的天气情况,及时向当地旅行社地陪导游了解可能影响或危及本次旅游安全的信息。当洪水发生时,导游人员应:

1、及时通知领队和全团旅游者,约定如遇失散的集合地点及联系、通讯方式。

2、听从当地抢险救灾指挥人员的指挥。

3、引导自救:

A、当洪水威胁到房屋时,应及时关上电源总开关和煤气阀,以免着火和触电伤人。

B、为防止洪水涌入屋内,可用自制的沙袋或毛毯等塞住门窗的缝隙。

C、如果洪水不断上涨,你就应留心贮备一些饮用水、食物、保暖衣物、轻便简单的炊具、打火机、火柴等。

D、如果水灾迫使你躲到屋顶上暂避,或者要自制木筏逃生时,还应准备一些可发出求救信号的东西,如手电筒、应急灯、哨子、旗帜、鲜艳的床单、沾油的破布(纸或木根)、镜子等。

E、离开房屋前要多吃些或带些含热量较多的食品。

F、制作简单木筏可用木梁、箱子、木板或衣柜等任何能浮在水面上的东西。如果没有绳子,可用被单等绑扎。当水流很急时或不到最后关头都尽可能不用木筏逃生。

G、当需要涉水行走时,要选择水流较平缓的地方,应面向水的上游,侧身一步一步地划步横行,要先站稳一只脚后,才能抬起另一只脚来,并最好能用一根长杆探测水深及防止跌倒。

沼气安全应急预案 篇3

为了建立健全我园突发煤气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提高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煤气中毒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多方协调、各方联动的原则。

2.坚持群防群控、监测分析、及时整改的原则。

3.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求援的原则。

4.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善后处理、合理安抚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我园成立防煤气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抢险组

组长:焦炳生

副组长:孔菊红

谢华娟

成员:食堂人员及各班教师

2.应急抢险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领导组织、协调、督查事故求援工作。

(2)成员:承担应急的具体工作,实施营救受害师生,并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三、预警系统

1.加强日常的调查和监管:对学校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各种方式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2.建立及时报告制度:在尽快的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程度、电话报告上级单位。

四、应急响应:

发现事故,抢险救援组尽快投身求援工作,无条件接受任务,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应急救援终结,相关人员及时撤离现场。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做好受害人员处置、家属安抚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校园及社会稳定。

2.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3.学校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形式开展防煤气中毒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检查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应急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沼气安全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协调处理天然气供需突出问题,最大程度减少天然气供应不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统筹协调全市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加强天然气运行调度和监测监控,强化供需各方沟通和协调,做好舆情监测和管理,有效引导社会舆情,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1号)《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贵州省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等文件。

(三)适用范围

遵义市播州区行政区域内天然气供需突出问题的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播州区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小组,由区工业经济局代行职责,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天然气供应企业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小组,制定本地区、本企业应急保供预案,适时按需制定印发调峰用户清单,形成全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合力保供的天然气工作体系,做好天然气应急保供相关工作。

(一)区级工作小组

一是统筹编制区级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调度全区天然气供需情况,协调处理供需突出问题,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提出全区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启动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工作小组备案。二是督促各镇(乡)、有关企业落实好城镇燃气企业“年用气量5%”储气任务与天然气保障供应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二)镇(乡)、街道办工作小组

编制本地区的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调度本地区天然气供需情况,核查城镇燃气企业“1年用气量5%”储气任务的落实情况,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天然气保障供应主体责任,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启动应急保供预案须报本级政府领导批准,并报区工作小组备案。

(三)各天然气供应企业工作小组

编制本企业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向当地政府工作小组报告本企业工作小组建立情况及天然气供应情况。强化保障资金落实,增强上中下游企业沟通联系,优化资源配置,切实做好精准预测、监测预警、输配调度,科学制定调峰用户清单,按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调峰,保障天然气平稳供应。执行“压非保民”须按程序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工作小组要强化对天然气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监测和预判,畅通信息通报和反馈渠道,对可能出现的供需问题及时进行预警,确保供需信息有效衔接。在出现天然气供需突出问题时组织开展供需衔接调整与部署,做好应急保供应对,努力恢复供需平衡。

三、应急保障

(一)储备保障

区级工作小组牵头落实全区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任务;上游供气企业和国家管网公司落实不低于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任务;各城镇燃气企业落实年用气量5%的储气任务。管输企业和城镇燃气企业在保证安全运行前提下,提升管道运行压力,提高管存量。

(二)输送保障

有关单位要优先保证天然气运输通道的安全畅通,必要时,依法行使社会运输工具的紧急征用权,确保应急天然气及时、安全调运。

(三)通讯保障

建立健全各相关单位联系沟通机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微信等方式,保证各有关方面通讯联系畅通,必要时确保调度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四、预警级别

在管道天然气的日计划审批量小于用户端需求量时,需采用LNG应急补充供应满足供应缺口;而LNG场站可用库存量在减去满足供应缺口的LNG应急补充量后,LNG场站可用库存量小于3天供应缺口总量时(即LNG场站可用库存存量应至少满足3天供应缺口总量,1天的供应缺口量按照当天的数值计算),必须采取限气停气措施。

区级工作小组根据全市日用气缺口量及紧急程度实行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Ⅳ级为最低级别。启动预警应及时报送市工作小组获得批准或备案后付诸实施。

(一)Ⅰ级预警状态(红色):特别严重的`紧张状态预警,由于管网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或者其它因素导致供气资源紧张,全区供需缺口达到20%以上(供需缺口指的是管道气计划审批量和应急LNG补充供应量之和与天然气用户端总需求量之间的差值除以天然气用户端总需求量的比值,下同),且持续72小时以上。

(二)Ⅱ级预警状态(橙色):严重紧张状态预警,由于管网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或者其它因素导致供气资源紧张,全区供需缺口达到10—20%,且持续48小时以上。

(三)Ⅲ级预警状态(黄色):较为严重紧张状态预警,由于管网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或者其它因素导致供气资源紧张,全区供需缺口达到5%—10%,且持续48小时以上。

(四)Ⅳ级预警状态(蓝色):一般紧张状态预警,播州区天然气供需缺口小于5%,且持续48小时以上。

五、应急保供处置

(一)应急保障顺序

根据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区级工作小组对非居民用户的限气停气的先后顺序为:汽车加气-工业燃料用户-商业用户-公共服务用户(主要针对洗浴中心、超市、商场、写字楼、酒店等,不含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社会福利院、机场、车站等)。

(二)“压非保民”限停气清单的确定

由区级工作小组结合本地区天然气供需的实际情况,依据市级清单,确定本区“压非保民”限停气清单(一年更新一次)。

(三)限气停气时间段的规定

限气停气的时间段分为全天停气和分时段停气。具体用户的停气时间段按照如下规定分类执行:

1.全天停气即全天24小时不间断停气。

2.分时段停气控制在用气高峰时段,即早7点至9点、中午11点至13点、晚17点至20点。

3.对于加气车辆、非居民用户,有天然气替代能源的,可考虑采取替代能源的方式应对。

(四)信息报告

(1)在启动应急保供预案时,各工作小组立即执行日调度、日报告,供气企业向属地工作小组报送供需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供气量、储气量、需求量、缺口量、保供形势分析及建议措施等,镇(乡)工作小组汇总后于每日上午报市工作小组。

(2)遇到特别重大的天然气供需问题,区工业经济局接到信息后,按有关规定向市工作小组、区政府报告。

(3)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区区域的态势,及时向市工业和能源局报告。

六、应急响应

根据预警级别及保供形势分析,结合供气企业提出应对建议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相应级别工作小组响应并落实相关措施。

Ⅰ级响应:由区工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三是统筹调度动用政府储备气“补缺口”,在坚守“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底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四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拟定需要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备选清单及其限气停气时间段(即《遵义市播州区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限气停气清单》),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压减,同步报市工作小组备案。

Ⅱ级响应:由区工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三是必要情况下请示区政府协调动用政府储备气;四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拟定需要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备选清单及其限气停气时间段(即《遵义市播州区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限气停气清单》),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压减,同步报市工作小组备案。

Ⅲ级响应:由镇(乡)、街道办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三是必要情况下请示市政府协调动用政府储备气;四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拟定需要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备选清单及其限气停气时间段(即《遵义市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限气停气清单》),报市工作小组审定后实施压减。

Ⅳ级响应:由天然气供应企业工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充分调动发挥终端用户调峰能力,积极引导用户采取减少产量、分时生产、节能降耗及能源替代等措施主动参与调峰;三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四是必要情况下请示市工作小组协调动用政府储备气;五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从限气停气的“压非保民”用户清单中,筛选对应区域范围内限气停气非居民用户清单,报镇(乡)、街道办工作小组审定后实施,同步报区工作小组备案,并在当日提前通知次日需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告知限气停气信息,取得用户的理解和配合。

在进入限气停气时段后,由燃气企业负责对限气停气用户的用户端阀门或用户专用调压站阀门进行关闭,并安排人员值守,防止用户私自开启阀门,造成安全隐患。

响应启动后,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

七、应急终止

当天然气供应连续10日能满足全区各类用气需求,由区工作小组发布预警解除、响应终止等信息,天然气供应企业向减限用户恢复正常供气。

八、紧急恢复

天然气供应相关企业要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程序及生产工艺要求,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管道输送功能,保障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受影响区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保供事件善后处理,消除负面影响,切实做好舆情监测及管控工作,安抚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九、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区工作小组牵头组织区级天然气应急保供模拟演练,各镇(乡)、街道办工作小组牵头组织本辖区内应急保供模拟演练,各天然气供气企业工作小组牵头组织本企业应急保供模拟演练。

(二)责任与奖惩

对在天然气应急保供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级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保供应急救援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沼气安全应急预案 篇5

一、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施工升降机安装人员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指定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督员在场监控。

2)施工升降机安装必须针对现场的实际和所采用的电梯说明书中有关电梯的构造的方法和步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作业前,有关部门人员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包括采用的电梯构造说明书、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等,场内地面承载力要满足吊车工作的要求。

4)施工前应对吊装绳索、吊装工具、机械、钢丝绳等作全面检查,进行保养,试运转。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行试吊。

5)对安装电梯的各机构、各部件、重要的螺栓、连接销、动力系统和受力位置,电气系统等进行检查,把安全隐患排除于安装作业前。

6)电梯安装的作业区布好警戒线,挂起警告牌。

7)电梯安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有专职电工负责照管电源,专人操作控制台,专人拆装螺栓。

8)指挥人员应有上岗证,作业时与操作人员之间密切配合,通讯信号统一、畅通、清晰、明嘹,需要时配备对讲机。

9)安装作业时,风力不大于四级,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至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紧标准节各连接螺栓。如遇6级和以上风力或下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空作。风雨过后应对机械重新检查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能恢复作业。吊杆与吊笼不得同时工作。

10)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正确戴上安全帽,穿好防滑鞋,严禁酒后作业。

11)起吊过程中机械发生突然故障,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进行抢修。在空然停电时,应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

12)凡需使用电焊或风焊作业时,必须申报动火作业,做好防火措施,派专人监焊,清理附近可燃物件,配备灭火工具监视,用铁皮、湿透麻包袋接焊渣。作业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离场。

13)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才能上岗操作。

14)不应进行夜间作业。如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和制订相应的安全作业措施。

15)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好的安装尺寸。

16)升降机梯笼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稳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的防护门。全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17)装设在阴暗处或夜间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18)升降机安装后,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的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自验收合格后,然后报市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所检验,取得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19)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的有关规定。

20)有关安全、防火、质量管理、文明施工,本方案未详之处,应执行公司和上级标准、规定。

二、现场配合工作:

1)清理进场道路有作业现场,以利作业。

2)安装位置附近提供升降机专用电源。

3)配合作业,如提供风、电焊等。

4)建筑物外墙搭设排栅要平齐,不得与电梯升降运动发生干涉。

5)附墙架对墙面的作用力约为50KN,土建单位必须确保附墙结构能满足该要求。

三、施工升降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现场应急救援架构及联系电话:

1:组织架构

组长:xxxx 13976313631

组员:xxxx 13912345678、xxxx13912345678、xxxx13912345678

2:急救中心:120

火警中心:119

报警中心:110

(二)防止施工升降机事故的预防措施

1)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2)导轨架的稳定是靠与建筑结构进行附着连接来实现的,所以在安装施工升降机时随着导轨架的搭设,按该机的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距离及时进行附着连接。

3)施工升降机笼是施工升降机运载人和物料的构件,含有传动机构、限速器及电器箱等,外侧附有驾驶室,设置了保险开关与门联锁,只有当施工升降机笼前后两道门均关好后,施工升降机笼才能运行。

4)各停层应设独立门,该门外的人员应无法随意开启。

5)限速器是施工升降机的主要安全装置,它可以限制施工升降机笼的运行速度,防止坠落。

6)装拆单位必须有专业资质证,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7)安装和拆卸前必须履行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有专人统一指挥,装、拆的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和装、拆程序及检查要点。

8)调试施工升降机笼时,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在离地面10m高度之内,作上下运行试验。

9)随导轨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着连接,第一道附着杆距地面应为10m左右,以后每隔6m(或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着连接。

10)安装完毕进行整机运行调试,荷载试验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检验合格,领取准用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11)在拆除平衡重之前,必须对施工升降机附着杆制动器、主传动机构等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12)安装、拆卸附着杆,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施工升降机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装、拆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装拆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安全带。

13)施工升降机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防护栏杆。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查记录,特别要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当施工升降机未切断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纵岗位。操纵室应有灭火设备。

(三)发生施工升降机事故应急救援

1)当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要保持镇静,注意事态的发展情况及影响的范围,有序指挥抢险和人员的疏散。

2)事故发生时(如电器部分起火)必须关闭电源开关,用有效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决不能使用泡沫式的灭火器具扑救。

沼气安全应急预案 篇6

全院各部门发生下列重大情况时,报告总值班,总值班人员得知信息时,务必了解清楚发生的事由、时间、地点、以及人数,特殊需求,必须及时向有关职能科室、院领导及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除紧急事项口头请示报告外,重大问题都应写出言简意赅的文字报告,并记录于总值班记录本。报告流程如下:

一、重大医疗抢救程序、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灾难性事故、烧伤、中毒等情况的院内抢救

保持通讯畅通,按照有关应急预案,立即进行组织协调,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告医务科和带班领导,请示处理意见,同时根据院领导指示进行上报上级部门(若遇有不明原因的创伤,应先向110报警)。

二、院前急救

接到通知后,及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立即报告医务科、带班院领导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院领导的意见处置,同时根据医务科安排,通知医院医疗应急救援队人员及时到达集结地点。

三、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医务科、院感办、公共卫生科及带班院领导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意见处置相关事项,通知现场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通知公共卫生科、院感办等科室负责人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按照传染病防治规定,做好转诊、上报等工作。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事件

报告医务科(护理部),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指示办理相关事项,通知科主任或副主任或医疗骨干到达现场抢救、处理,并积极协助相关科室处理有关事项。

五、发生触犯法律事件或严重的'违纪事件

报告保卫科、院领导、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进行上报有关部门。

六、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含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品)

要求保护好现场,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并通知总务科、设备科、药剂科等相关科室,并向带班院领导和分管副院长报告,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指示办理相关事项,同时向保卫科报告。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七、重大经济损失问题

偷盗、XX,报告保卫科、财务科、带班院领导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保卫科和财务科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八、突发全院性停电、停水、停汽(停气)、电梯故障等问题

应立即通知总务科(设备科)有关人员,半小时以上仍未得到解决,总值班根据事态发展报告分管副院长或带班领导,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在事件处理完后及时完善事件处置记录。

九、突发重大安全生产、安保维稳事件

如发生火灾、暴恐、散播邪教、医闹等,应立即通知保卫科、医务科并启动有关应急预案;发生后勤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安全实验室应急事件等等,应及时通知总务科、设备科等,并报告带班院领导和主要领导,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十、总体报告原则

凡重大情况和应急突发事件,要迅速报告值班院长、主要院领导,按领导意见及时处理;情况特别紧急的,要果断采取措施,边处理边报告。值班情况要认真记录,重要事项的处理要作详细的、全过程的记录。

沼气安全应急预案 篇7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以发生事故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街道有关部门为主,实行区域互救原则。有关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辖区内非煤矿山的实际,制定训练计划,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区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区安监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区安监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区政府值班室电话:区安监局值班室电话:

七、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