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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202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汇编10篇)。

经过严格的筛选我们为您特别准备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这是一本非常适合年轻人阅读的作品,我在阅读过程中获得了许多新颖的灵感。写下读后感可以让读者更好地了解你的阅读体验,并与大家分享阅读的乐趣。或许你也想知道如何写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下次阅读之前,不妨将这篇文章保存起来,方便以后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现在很少有一本书让我能一口气看完。而《许三观卖血记》轻易的做到了。一波接一波的情节让我忽悲忽喜,情不自禁地投入到**营造的世界中。

**没有明显的高潮,让我们在真实的平淡中感受到普通人的悲喜。不得不说,这本**是一部简单又深刻的作品,用自然而不造作的语言,讲述平淡又真实的许三观的一生,向我们揭示了看似简单又不简单的人生道理。

**许三观是一名普通的送茧工。他的工作是推一辆满是白色天鹅绒茧的车,走在一个大屋顶下。他没有文化,但他对生活的态度是真实的。该干活的时候,他好好干活。

到了该结婚的年龄的时候,他就会主动找媳妇。他是一个男人,就像一个美丽的女人,用行动直接表达着结婚的想法。而他没钱,学人卖血,赚钱娶媳妇。

关于卖血这

一天,他让许玉兰先去胜利饭店吃饭,然后再满足她的其他要求。这天下午,她笑眯眯地吃了话梅,吃了话梅以后说嘴咸,又吃了糖果,吃了糖果以后说口渴,许三观就给她买了半个西瓜,她笑眯眯地把半个西瓜全吃了下去,然后她笑眯眯地打起了嗝。当她浑身发抖打嗝时,许三观数了数手指,开始想今天下午她花了多少钱。

这个动作,特别可爱,也特别现实。毕竟,经济能力有限的他要娶老婆,难免精打细算。

当他告诉许玉兰他为她花了83美分时,他问她什么时候会嫁给他。这个求婚让人哭笑不得,体现了幽默。试想一个不熟的男人请你吃了8角3分钱就让已有男友的姑娘嫁给他,是不是很不可思议?

不过,许三观说了一句很窝心的话,“你嫁给我以后,我会疼你护着你,我会经常让你一个下午就吃掉八角三分钱”。这比现在年轻人用华丽的话来表白更实在。

许玉兰吃人嘴短,只好回家让父亲做主。许三观提着酒和烟见她父亲,用看起来可笑又可行的理由——香火继承,成功地打动了她父亲。许玉兰喜欢何小勇。她不愿意嫁给许三观,但她别无选择。

她说:“我怎么去对何小勇说呢?”她的父亲说,“你就去对他说,你要结婚了,新郎叫许三观,新郎不叫何小勇”。

她又说:“这话我怎么说得出口?他要是想

一头往墙上撞去,我可怎么办?”他的父亲干脆直接地说,“他要是一头撞死了,你就可以不说话了。”这段充满了喜感的朴实的对话,有小女人的心理挣扎,也有中国传统男人的大男子主义。

而且这些话让许玉兰的父亲的形象丰满起来,在我们眼前似乎出现了一个活灵活现的老大爷。许玉兰结婚后,何小勇总是到许三观岳父家喝酒,吓得岳父戒酒。这位岳父有着普通人的现实,但为了生活也是没办法。

婚后,许三观和许玉兰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不得不说,许玉兰是一个聪明、节俭、美丽的泼妇。婚前,她能用为数不多的衣服搭配出漂亮的效果,让别人为之赞叹。

婚后,她用许三观工厂生产的白手套为孩子织毛衣,并积攒了几年的精纺手套为自己织一件精纺服装。透过林芬兰的眼睛,我们可以看到许玉兰买菜时动作敏捷、娴熟的样子。当然,许玉兰的节俭也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她每顿饭都会省一些钱,存到小米缸里,把平时剩下的钱存起来,以备将来之需。

事实上,像许玉兰这样勤俭节约的时尚女性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也很常见。这些妇女不仅照顾家庭,而且工作和照顾自己。这体现了女性的进步性。

据说她是悍妇,因为她几次跑到何小勇家门口,为她和何小勇与妻子打架。当然,不只如此,她还变成了“小广播”,几次在家门口大声哭喊,把家丑都传出去了。怪不得连许三观都说她是泼妇。

但她具有强大的生存适应能力。面临与许三观结婚的问题,她没有选择用“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方法来拒绝婚事,而是坦然接受,甚至慢慢发现许三观的好,忘记何小勇。说到何小勇,虽然他对她的爱被现实推翻了,却留下了爱的结晶——儿子一乐。

东窗事发后,一乐是私生子的事实被发现,她深受**的困扰。甚至在*****,她因此被当做妓女批斗,承受精神与身体的折磨。面对这些困难,她依然坚强地活下去,继续活下去。

这点上,不得不说,她是生活的强者。

这并不是说她为了生存,会放弃感情。她也是有情有义的人。在何小勇出车祸时,她并没有落井下石,更多的是报以同情,劝说一乐为他喊魂。

许三观老了,因为卖不出血哭了,三个儿子都觉得父亲丢脸,于是许玉兰出来替三观说话,骂儿子忘恩负义。

说到许三观的儿子,我不得不说,在三个儿子中,一乐印象最深刻。他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活力和幸福。而他的身世为这个家里带来更多的是阴影。

他爱许三观,一个比他母亲更执著、更有男子气概的父亲。他为弟弟出头,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为此要求赔偿。因为医药费耽搁,他只好抄许三观的家。

许三观之所以不买账,是因为一乐不是他生的。何小勇应该对灾难的代价负责。最后,许三观还是为了赎回家当去卖血。对此,一乐没有责怪父亲,也听从了父亲的话,坚持不承认何小勇是父亲。

可是,在饥荒时,许三观卖血,用卖血的钱带一家子去胜利饭店吃顿好的,却没带上一乐,让一乐独自一人吃红薯。这彻底伤了一乐的心。一乐吃完还是很饿,也想吃面条。

当他很饿的时候,他离开了自尊,去何小勇家叫他爸爸。他只想吃面条,但被无情地拒绝了。决然的他一路走向离家相反的路,又饿又困。

看到这里,我真的很心疼这个人。这时候,他成为了被亲情抛弃的孤儿,无依无靠,到了只求一顿温饱的境地。当许三观在家门口找到他时,一乐说了一句真的很伤心的话。

他说,“本来我是不想回来了,你不把我当亲儿子;我去找何小勇,何小勇也不把我当亲儿子,我就想不回来了”。他这种无助感,透露着绝望的感觉。对我们来说,失去父母的爱的情况是难以想象的。

之后,许三观默默背起一乐,带他吃面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父亲许三观的成长。我想,他是爱一乐的,只是气不过何小勇睡了媳妇,还替他养自己最喜欢的儿子。

到何小勇出车祸时,他不计前嫌,让一乐为何小勇喊魂。那时,他对一乐说的一番话,真的让我感触很深。他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

等到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在喊魂后,他去接一乐,对周围的人说,谁敢对一乐说他不是自己的儿子就和谁动刀子。许三观真实地表达他对一乐的爱。

这就是父爱如山。他朴实的父爱,深深地打动着我们。其实,我们的父亲也是那样对我们默默付出不求回报。

希望我们能永怀一颗感恩的心好好善待我们的父母。

在**里,许三观为了维持家庭去卖血,差点卖出命来。他这种苦难的人生,到最后算是苦尽甘来。他至少不像根龙一样生病早逝,不像何小勇一样出车祸,好歹有妻有子,安度晚年。

这部**的最后还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但现实中卖血的普通人也会像许三观那样圆满幸运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初二七班韩晴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城里人,和他用“卖血”串起的一生。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他为了让儿子吃好饭而去卖的那次血,不是他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而卖的那次血,甚至也不是他为了治一乐的并而拼死由可接受的三个月卖一次血改成十天卖一次血的经历,而是他第二次的那一次卖血。

“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就挣那么多。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这是许三观的四叔的话。“我们卖完血以后要上馆子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这是和许三观一起卖血的根龙说的话。

这两句话影响了许三观一生的“卖血观”。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为了解决许一乐伤害方铁匠儿子的问题。许一乐虽然姓许,但实际上并不是许三观的儿子。他是许玉兰和何小勇的孩子。许三观本来不知道,“白养”了许一乐很久,是很多人都说许一乐长得像何小勇才知道的。

但是,在何小勇并不愿意帮许一乐解决这件事情后,他还是让方铁匠把他的家中的东西都抄走,在方铁匠一行人走后,和许玉兰一起坐在门槛上哭。

许三观对他的两个亲生儿子说,何小勇和他们家是有仇的——不是方铁匠,而是何小勇——要他们在十年以后去把他的两个女儿给**了。然后觉得自己可以去卖血了,让医生把最粗的针扎到他最粗的血管中,抽出浓的发黑的血液,还要“孝敬”李血头,用拿一年的糖票买来的糖。甚至不怕听到李血头说:

“我想起来了,许三观就是你?你就是那个乌龟……”

余华在他这本书的韩文版自序中说,“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他知道这本书中写道了很多现实,但‘现实’这个词让他觉得有些狂妄,所以退而求其次”,“许三观追求的平等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认识的人一样。当自己的生活极其糟糕的时候,因为别人的生活也很糟糕,才会满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 ……当然,这在许三观的身上可以得到很大的体现,比如说在“**”这件事上,不在第一次就给许一乐吃面条这件事上,但是,我觉得还是不尽然,就像余华的中文版的自序上说,“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会让作者吓一跳”。

许三观也可以去闹,也大可以去聚上一帮人的,但他还是选择了去承担,而且他最看重的,最喜欢的,甚至有时候对待的最好的,就是许一乐了。若是硬要平等的话,他其实到真会被那时的情景而逼出很多种应对的法子的吧。要公平,他可以直接不要一乐……所以为什么一乐其实后来是非常听话的,对家人也很好,在最后的“吃猪肝喝黄酒事件”上,说出的话也是最轻的,就是许三观之前“积的德”。

余华描述的很多的,就是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而且,这次卖血对后来的许多的事情都会有不只是潜移默化这样的影响。(如很多人都认识他,在一乐得病后方铁匠和何小勇的遗孀都欣然的借他很多钱),而且体现了许三观的许多大的特点,而且确实很动人,所以这一次许三观的卖血,是最让我印象深刻和感动的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第一篇

读完了这篇中篇**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正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

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第二篇

上个星期,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许三观卖血记》。读完后,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水平。余华对小人物的描述确实很现实。

**讲述了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的故事,特别是**最后部分时,当他每卖一次血时我都担心他会在某一次卖完之后会死去。**里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本来在三个儿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大儿子一乐,后来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他却觉得养着一乐是浪费自己的粮食,从而想把一乐归还给他的亲生父亲。**里有一段,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却唯一叫一乐去买个番薯自己吃,一乐在得到不公平对待是委屈的离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许三观在外面找到他时,背着他一边骂着一边往饭店走去,当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去饭店的时候他温和的说是的,读到这里时突然有股暖意涌上了心头,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

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自己昏厥过去。从一开始,我就不想花钱给他买面条。最后,我差点为他而死。这让人心碎。

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都要记住,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第三篇

炎炎夏日,无聊、看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在我们看来,卖血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血是我们生命的支柱。它在我们体内流动,支持我们的生活活动。我们为什么要卖掉它?难道不怕送命吗?

不过,这对许三来说并不是坏事,因为卖血可以让他娶妻生子;他卖血,可以使全家在饥荒时吃得饱;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找到一份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认为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卖血来伤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

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又一次的付出,一份家庭的份,让许三观的困难轻松解决,并迎来幸福的曙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第四篇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当你读的时候,你在笑。笑了之后,眼泪不由得掉了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中的人生活简单而直接,有时事情会因为荒谬的想法而继续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

其次,许三观卖血,因为一乐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有钱支付医药费;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随着自然灾害的到来,许三观卖血供家人在胜利饭店吃面条;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

”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住在城里。他有自己的道德准则。他对表面上的许多事情都发誓。其实,他心地善良,终究会做道德。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第五篇

很久以前,有这么一段时间,对我们来说很奇怪。当是十解放初期,社会充满了贫瘠和现实。现实是你必须卖血来维持你的生命。许三观就是从那个时候来的。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很多重要时期都有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不是一根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根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许三观的长子许一乐病了。 他的家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因此许三观不得不再次卖血。

这次不同,因为这是最长也是最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不再需要他得血时,他该多伤心啊。卖不了血就意味着他失去了养家的能力,但他忘了自己有一个靠卖血的钱养家。也许他是最幸福的不卖血的人。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第一次读余华的作品,不是去读《活着》和《兄弟》,而是去读《许三观卖血记》,因为我想在这两部作品之间的时期里选看另一部作品,想在我没有仔细认识作者前,在书中漫步行走,去欣赏作品,了解作者,体会与感悟其中所蕴含的精神与情感。

这是一个丰富而曲折,朴素而细腻,遥远而亲近的故事。在许三观个人的一身中,我仿佛看到了千千万万个戴着不同姓氏和皮囊的人们,他们竟拥有着与许三观相同或者说是类似的经历与品质,他们拥有的,只是没有被详尽地记录在书中,被我们所知,更多的是埋藏在心底,被岁月的长河所掩埋罢了。这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吧……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徐三观在看望四叔和爷爷,两位他最亲近的亲人,回到了农村,发现村子里有卖血的风气,于是就带着好奇心跟着根龙和阿方去医院卖出他的第一次血。后来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娶媳妇,徐玉兰,过程很简单,只需要请她吃八角三分钱的东西,再到女方家说一番好话就完事了。可见,当时的农村人朴素而直接,一种生活状态。

后来,徐三观为了一乐输给了方铁匠;给胖子林芬芳买骨头和黄豆;在饥荒中,为了让一家人吃了几个月的玉米粥来充饥,他们去吃了一次面条;请埃二乐的船长,以便他能尽快调回城市;给一乐回村调养身子;为了给病人筹钱,我们去了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卖血,到上海挣钱。在此期间,他卖了12次血。最后当他家庭环境变好,人也老时,想再吃一次炒猪肝和黄酒,他又进了医院想卖血,但新的血头已不收他的血了。

他感觉有些苦恼就哭了出来,在故事的结尾,是徐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点了菜,回忆着以前的点点滴滴……

在这部作品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乐与许三观关系的变化。在三个孩子中,一乐是他的最爱,他做什么都会叫上他,就像打水将桶掉进了井里,他就叫上一乐帮忙才把桶提上来,那时,一乐是他的左右手。当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时,他又生气又失望。他最喜欢的孩子是别人的。

于是他的态度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尽量不把一乐放在眼里,故意让二乐,三乐的吃穿条件比一乐好,而那时一乐只有九岁,还是个孩子。在闹饥荒时,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除了一乐,这导致了一乐后来离家出走到处求人给他买面吃就认他做爹,不过没有人理会他。最后许三观心软了下来,背着离家哭累了的一乐吃面条。

当何小勇生命垂危时,一乐不想爬上屋顶哭求灵魂,还试图找到父亲许三观。经过一系列的事情,许三观认定,儿子一乐是一个铁的事实,谁也阻止不了。

一乐病危,许三观不要命地卖血,筹钱,救儿子,宁愿自己死,也想让儿子好好地活一次,他用自己的血肉支撑的这个家庭。我认为这是父爱的伟大之处。虽然像山一样严重,但心仍然紧紧地贴着孩子。虽然它和压力一样重,但它总是温暖我们的心。

许三观和许玉兰在经过时间的磨合,从苦恼到相互搀扶,一路走过,人与人的感情就是这样,经过风雨的吹打,日晒雨淋,才能结出果实,见证甜蜜与温馨,和睦与融洽。就是因为一个个家庭的组成,共度难关,共同进退,经过时间的锤炼,才有今天的国,强大而坚定的精神支柱,充满希望的未来。

《许三观卖血记》,一个见证时代的印记,一股扎根在人们心中的精神和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30多年来,他前后卖了10次血,最后一次想卖血却卖不出去。但他还是想卖血。血是他的生命,但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

爱。在这一个个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作为丈夫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而他的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

关键词许三观卖血爱生命苦难习惯悲剧

看完余华的《现实一种》的感受是很血腥、很暴力,他用一种极其冷漠,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他始终在追求一种叙述态度,一种无我的叙述,即使是自己的事也如冷眼旁观,以零度的语言平淡处之,这是我无法接受的荒诞,超出我情感承受力,甚至使看完了有一种恶心的感觉。于是再读他的《许三观卖血记》就会有一种温馨而心酸的感觉,这是一种内心能够接受的情感,并且让我能回味的情感。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这个故事,就像小说的标题一样,围绕着许三观卖血。30多年来,他前后卖了10次血,最后一次想卖血却卖不出去。

作品的详细描述非常好,语言直白,没有花哨的造句。仔细阅读,我觉得我不仅在看书,而且在看电视剧。看着书,就像有人在耳边讲着过去的故事,是那样的真实。而在这平淡文字的背后,却有着浓浓的悲伤。

接下来我将带大家一起走入许三观不断卖血的一生。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而最初看到许三观卖血,我心中对他还是持一种藐视的态度.作为一个大男人,有健强的体魄,有着手举百斤的力气,但显示出来的尽是一种无能与懦弱。

当我还是单身汉的时候,我想卖我的血,以一种当时社会上不可耻的方式娶我得妻子,为我的家庭添砖加瓦。你是一个男子汉,你可以凭借你的年轻与胆识,去闯荡社会,用自己的双手来开拓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总之,此时我对他的情感可以用就是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来形容他也是恰如其分的。

但是接着往下看他的几次卖血我发现原来不是这样的。

他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砸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钱没结果。他带走了许三观的家人。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回家的钱。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许三观因为被带了“绿帽子”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有一个小插曲,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同类,所以许三观拒绝带一乐去吃面条,而是给了他5毛钱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

然而,许三观终于坐不住了,后来找到了一跃。父子之间的对话非常感人。由此,我深深地感受到许三观的朴实、淳朴和发自内心的爱。

一乐和二乐第五次响应国家号召,下乡入队。看到排队的人一个接一个地回到城里,许三观和许玉兰非常担心。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

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第六次,没过多久,第二音乐队所在的制作队队长来到许三观家吃饭。当时,家里只剩下两元钱。为了善待生产队长,让二乐尽快回到城市,许三观第六次卖血。三观正好遇到以前一起卖血的根龙,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然死于脑出血。我想他看到了根龙的死亡,他意识到自己内心的悲伤和恐惧。

但他还是想卖血。血是他的生命,但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而接下来的几次卖血更是把他对儿子的爱的描绘发挥到了极致,而这个儿子正是那个不是亲生却胜似亲身的一乐。

。7日、8日、9日、10日,一乐被查出肝炎,送往上海治疗。许三观向邻居借了有限的钱,让妻子先带一乐去上海。他打算一路卖血筹款。

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而我看到这里再也忍不住留下了眼泪,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真的是越看越伤心,一度以为许三观这次再也熬不住了,感觉他卖的已经不是血了,而是自己的生命,我真的感觉他就要这样结束他的生命了,还好作者也许也不忍心就让他这么死去。此时,他正在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叶乐的生命。他一直是叶乐的生父。

我看到了浓浓的父爱,也感受到了他宽广的胸怀。

然而,三观第11次卖血,更是让人心酸,当然也带来了无限的反思。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的生活越来越好,就像许多中国人一样。有一天,他突然想炒猪肝和米酒,最后想为自己卖血,于是去医院卖血。

他不想卖血吃猪肝喝米酒,但多年来卖血的惯性让他卖血吃猪肝喝米酒。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只有油漆匠才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但我觉得是三观是觉得没有了依靠,以前他可是靠一次次的卖血帮家里撑过了一次次的难关,即使是以前他卖血差点把命买了他都没有像这次一样感到那么绝望。

如今他的血坏了没人要了,他才真的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

在这一个个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作为丈夫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而又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

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讲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他敢于卖血,这不是为了他自己啊,这恰恰是在生活和家庭一次又一次陷入绝境的时候迫于无奈的选择,并且他卖的是自己的血,他没有去偷去抢,而是靠自己,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他是自强不息的。

而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而他的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

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也许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他爱自己的妻子,爱自己的而儿子,谁说他不伟大。

当然这无疑是个悲剧,当最后他好不容易想为自己卖一次血,而他这次卖血也只是为了吃一下当年卖血之后惟一的令他感到欣慰的奢侈品爆炒猪肝,半两黄酒,可是其实现在的生活即使他不卖血他也能吃到所谓的奢侈品,也许许三观只是想再次尝一下当年的“人间美味”,而这样的美味只有通过他卖血才能品味到,所以他的家人是无法理解他为了吃猪肝黄酒而去卖血的行为的。最后是将故事的悲剧性上了一个台阶。我们看到悲剧背后,是发人深省的,那苦难的年代,苦难成了惯性,我们不禁想到,也许不止只会有一个许三观,是无数个,这是社会的某些阴暗面,老许和许多像他这样的人总是从中找出一个支点试图解脱,吃苦的日子过的有味,都忘记了什么是幸福,一辈子发过无数次狠,最后只被自己打到,倔强的有时候不像是人,却总是在温情背后低头。

他最后的哭泣才会那么的绝望,似乎他已走到生命的尽头。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放假一周,终于有时间看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是余华在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许三观的人靠着卖血渡过一个个生活的难关,而当他年老时,想要再去医院卖血,却得知自己的血无人可要时,许三观的精神终于崩溃了,他伤心地走在街头。

《许三观卖血记》主要是围绕许三观的卖血经历而展开的,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单纯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强壮,没想到的是,他用自己卖血得来的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许三观的二次卖血是一乐打伤了铁匠家的儿子,许三观没有钱赔偿铁匠,于是,他又去卖了血,也正是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善良的许三观还是将一乐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对待。

许三观的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初恋情人林芬芳摔断了腿,他为了看望林芬芳,便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大跃进时期,大炼钢铁结束后,全国大饥荒,正当许玉兰为填饱全家人的肚子而发愁时,许三观找到了李血头,通过卖血让全家人吃了一次好的。

许三观第六次卖血是得知在乡下当知青的一乐生病时,许三观卖了血,让一乐回到乡下。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许三观卖血不久后,二乐的队长来城里办事,为了招待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生病,一乐得了很严重的病,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疗,便沿着去上海的路,一路来到卖血岛上,用自己的卖血钱救了一乐。

看完这部小说,给我的最大感悟就是许三观的坚忍不拔,作为主人公的许三观在面对一次次的人生困难时,他用卖血的方式来帮助自己的家庭渡过一次次危机。许三观不是一个普通的世人,而是违反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在他得知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他的表现是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甚至不想再看见许一乐。但当许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后,许三观又怀着悲悯之情,去卖血,赔偿了方铁匠一家。因此,一个小人物身上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自信,自我满足等性格都集中在了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身上。

读《许三观卖血记》,我读到的不仅仅是各色的人物,更是看到了在历史大背景下小人物的人生百态。(何南铮)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当代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被誉为中国近现代文学的经典之作。这部小说以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为主线,描述了一个人在困顿中寻找尊严与希望的故事。作者通过对许三观的刻画,揭示了社会底层人民生存状态的残酷现实,展现了作者对人性的思考与关注。读后让我深受触动,产生了深刻的思考。

小说开始,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农民工,生活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他通过劳作挣点微薄的收入来维持生计,然而随着生活成本的上升以及医疗费用的压力,许三观发现自己的工资始终无法满足生活的需求,他决定试着卖掉自己的血液来解决经济困境。小说中对于“卖血”的描写充满了生动的细节,让人仿佛看到了当时卫生条件恶劣的血站和各种卖血者刻骨铭心的苦楚。

通过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作者深刻地表达了对社会中底层人民的关怀和爱护。小说中的许三观以及其他一些卖血者,他们身体的疲惫和困境,无不展现了社会阶层的不平等以及贫富差距。在小说中,作者透过许三观的眼睛,揭示了社会底层人民面对生活压力时的无奈与挣扎,以及他们寻找希望和尊严的艰难过程。

许三观并不满足于长期的卖血生活,他渴望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小说中,作者通过许三观的奋斗和意志力,展现了一个普通人通过不懈努力可以实现自我价值与人生价值的可能性。他不满于自己的现状,积极努力地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在变卖一切财产的情况下进入了高等学府。这段经历让我深受鼓舞,感叹人的力量和智慧是如此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所揭示的不仅仅是社会的残酷现实和个体的奋斗历程,更是对人性的深刻思考和探索。在人们的生活中,每个人都面临着各种不同的困境和压力,我们要学会像许三观一样,怀揣希望,坚持不懈地努力,寻找创造改变的机会。同时,作者也通过描写卖血过程中一些不法机构和官员的欺骗行为,对社会道德的缺失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使我对社会的现状更加警醒。

通过阅读这本小说,我深深地意识到了人性的伟大和弱点。借助于许三观这个形象化的诠释,作者成功地展现了一个社会底层人民的人生历程和内心想法。小说鼓励了人们不论面对多大的困难与挑战,都要坚持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努力奋斗。

总之,《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真实而动人的小说,通过对许三观这个普通人的叙述,展示了一个奋斗者的心路历程,展现了对社会底层人民的关注和对人性的思考。这部作品让我深受鼓舞,引发了对于社会现实和人性的思考,相信它会对广大读者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启发。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在2017年6月13日炎热的暑假里,无聊和阅读成了我的消遣。

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在我们看来,卖血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血是我们生命的支柱。它在人体内流动,支持我们的生活活动。为什么要卖?难道不怕送命吗?不过,许三**来的时候,这也不是坏事,因为他卖血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使他的家人在饥荒期间吃上一顿丰盛的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找到一份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

你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卖血伤身吗?不会。

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

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

正是这一次的付出,一份亲情,让许三观的困难得到了解决,并迎来了幸福之光。文章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9)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现实不是生活中的现实。

我认为生活实际上不是真实的。 生命是真实与虚假的混合体。”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物欲的世界里,它以宽广的温暖描绘着苦难的生活。

**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成了家娶了亲,又靠卖血来支撑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然而,当他老了,知道他的血液只需要画家,他的精神崩溃了。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中的十一次卖血贯穿整个故事,开始时只为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却变成了唯一依靠。苦涩,压抑,饱含辛酸。这十一次卖血,一次用在娶妻,七次为一乐,一次为二乐,一次为全家,一次为私情,最后一次未卖成的是为自己。

虽然我写过11次卖血,但几乎每次都有不同的原因,不同的场景设置和不同的结果。在这样明里是重复,暗中却步步加强的推进中,**的主题得到空前的强化,人物也越来越立体地出现在读者面前。

**细致的刻画,为读者展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许三观。卖血是中国共产党的一条线索。许三观为救儿子一路卖血的场景令人震惊和惊叹。父亲的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他动摇了。

卖完血后,一家人去餐馆吃面条,但一乐要求自己买红薯。当一乐说他想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而不是回家时,许三观是第一个找到一乐并带他去吃面条的人。其实,他心中倾注的父爱有多深。

后来他也就不去想一乐到底是不是他的儿子了,就一视同仁的把一乐养着。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说白了,许三观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形象的代表,他所做的也就是做为一个父亲所应该做的,而写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的目的也就是为了更好的说明许三观是一个值得人尊敬和敬重的父亲。

到后来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差点没把自己的命都卖掉,这是何其伟大的父亲啊。

作品细节描写非常好,语言平直,没有花哨的造句,细细读来,感觉不仅是在看一本书,反倒像是在看一部电视剧那样身临其境。读书,仿佛一个老人在你耳边讲述他的故事,是如此真实。但平淡的话语背后,却有着浓浓的忧伤。

在原文中有这样的描述:“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要往上海去,路上要经过林铺,北荡,西塘,百里,通元……其中林铺,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是县城。他会上岸在这里卖血。他将一路去上海。

”看这几行平实的文字,感觉那样惊心动魄。仿佛许三观死在卖血的路上。许三多的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余华通过这类似白描的手法,刻画了一个真实的许三观,许三观的一生可谓平淡无奇乏善可陈,他的壮举大概就是卖血,他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也只是为了一个“爱”。“爱”这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有又多少人能真正赋予行动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0)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了一遍,真是震撼人心的作品啊,读后,让人觉得这不是一部虚拟的文学作品,倒像是一个真真切切发生过的故事。“余华的**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我的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很朴实,很符合当时的环境,但依然可以将那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十分真实、透彻。

在这本书中,许三观的父母早逝,但多亏了他的四个叔叔和祖父,他才得以长大。许三观作为一个大男人,体格很强,为什么不靠自己的力量做一些体力活等工作,而是靠卖血赚钱和娶老婆。那些村里人的思想总有一些古怪之处,认为只有卖血的男人身子骨才强,那些女人大都嫁一些经常卖血的男人。

就这样,许三观出卖了自己的力量,娶了妻子,村民们感到光荣。可是,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男子汉的耻辱,难道不应该凭借自己的胆识、勇气,去闯闯外面的世界呢?为什么我们不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自己的蓝天?

为什么必须得靠卖血养活家?我对许三观总有一种看不起的想法,认为他无能而且懦弱。

可是,当我再一次翻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对许三观这个主人公的想法又改变了。

许三观,作为那动荡岁月里一个非常普通的送茧工,为了让家人安居乐业,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卖血养活自己。许三观卖血的次数,第一次,卖完之后娶了媳妇。第二次,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

第三次,第四次。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而又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

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心目中,为了家人、妻子和儿子,他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但不,他还有别的选择吗?当他的非亲生儿子一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要从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也就意味着,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

在卖血中,他看到了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但他还是想卖血。血是他的生命,但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

他爱他的每一个儿子,这就是他发光的地方。

当你看见林浦的居民都在吃午饭的时候,蒸腾的热气使窗户上的玻璃白茫茫的一片,一个50岁的老头用碗舀起河里冰冷的河水,仰起脖子一口将碗里的水全部喝下去,然后他双手抱住自己猛烈地抖动了几下。过了一会,觉得胃里的温暖逐渐回来了,他再舀起一碗湖水,再次一口气喝下去,这样的情景实在是令人感动的,一个50岁的老头照理来说应该在家中悠闲、快活的过日子,为了儿子再大的牺牲也愿意。隐隐已经感觉得到最后的结局了。

一种凄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渗透到全身。仿佛胸前有一块巨石,仿佛有千言万语无法表达。说真的,我无法想象一个50岁的男人会卖很多次血。他可以连续六次为非亲生儿子卖血。他可以在寒冷的冬天喝湖里的冷水

“坐了一会,他从胸口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他数了数,只有三十七元四角,他卖了三次血,到头来只有一次的钱,然后他将钱叠好了,放回到胸前的口袋里。这时,他觉得委屈了。泪水流出了眼眶,寒风吹过来,把他的眼泪吹落在地,所以当他伸手去擦眼睛时,没有擦到泪水。

他坐了一会以后,站起来继续往前走。他认为去上海还有很多路要走,他必须经过大桥、安昌门、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和新镇。”俗话说得好“男儿有泪不轻弹”,也许许三观是因为买三次血的钱还没一次的多觉得很委屈,就哭了。

我想这就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爸爸对儿子独特的爱。那时,很少有人会为了自己的儿子的非亲生儿子的病而去救他。这种爱是非常伟大和令人钦佩的。

年轻的血头说:“你快点走吧,我不会让你卖血的,你都老成这样了,你身上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一乐说:“爹,你别在这里哭了,你想吃炒猪肝,你想喝黄酒,我给你钱,你就是别在这里哭了,你在这里哭,别人还以为我们欺负你了……”二乐说:

“爹,你闹了半天,就是为了吃什么炒猪肝,你把我们的脸都丢尽了……”三乐说:“爹,你别哭了,你要哭,就到家里去哭,你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但是,许三观没有想到,自己一卖,就卖了几十年!当他六十岁的时候,他不能卖他的血。真是讽刺。

他的生命没有保障,有意外,也没有办法处理。许三观泪流满面。他最后一次卖血,不是因为缺钱,而是想再去胜利饭店,再去尝尝炒猪肝和黄酒。但当他得知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会要,才会当作猪血用……他沮丧了,魂不守舍。

然而,他的三个孩子一点也不明白,是父亲的血喂养了他们,是父亲的血帮助他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许三观卖了无数的血。他只记得结婚时第一次卖血,后来又接连卖了很多次。尤其是对那些不是自己的孩子来说——一乐卖得最多,生病打架。

但是,到了最后,他的儿子都没能感受到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卖血人最大的奢侈,我想故事结尾的“三盘炒猪肝和一瓶黄酒”也成为了主人公“一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

许三观的人物性格是丰满的,鲜活的。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发现,为了生存,我们必须**我们宝贵的血液,这不是个人行为造成的,而是整个社会和时代背景造成的。他没有因卖血而死或是身体败掉,这较根龙与阿方强许多,他享受卖血所带来的好处,不去思考为何会去卖血,而是对卖血往事念念不忘:

“以前家里每次有大灾大难都是靠我卖血渡过的,以后我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什么事可怎么办。。。。。。”

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有强烈追求的底级社会工作者。在进入生活最艰难的时候他依然是可以想到去卖血这样一个求生的途径。正是有了与根龙、阿方他们的第一次卖血的经历,才奠定了以后的卖血历程。

虽然有点可悲还带些凄凉,但这并不是他的所愿。谁会在自己生活过得去的时候去卖血呢?没有谁,真的没有谁会。

就是要走到生命无法生存的地步,才会选择这样一条不归路。明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可他依然去卖血。当他为了自己的妻儿,为了他们的幸福生活而去卖血时,我觉得,现在的卖血是一种崇高的赚钱方法。

许三观是一个值得敬重的人,因为在生活最艰难的时候呀没有出卖自己的人格,去做些伤天害理的事。却是宁愿的伤害自己来换得家人的幸福。说实话,他的确是值得敬重的一个人。

“所以,在我看来,他的价值取向大概就是:只要我活得好好的,我就不能让我的家人受苦受累。我也不会因为生活而去做些有损自身颜面的事情,我就老老实实的做好我自己的本分工作。

底层就底层吗,有什么好抱怨的。”想想现在的社会,人们总是把面子看得很重,不愿去做那些底层的工作。当获得了一份理想的工作,人们就会想不断往上爬,但许三观却不是这样的,他不会对底层工作而感到羞耻,也不会埋怨,老老实实地做好自己本分之内的事就好了。

是的,可以说许三观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他有着比别人不同的卖血经历。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实在是令人震惊。当今社会不是有很多因卖血而得爱滋病的案例吗?

他没有什么意外也就算是对他最好的回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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