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合集六篇)。
抵押权在债务关系当中起的是一个保证的作用,以物来抵押债务。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合同对于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有很大作用。我们一定要在看清楚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再签订抵押合同。怎样才能拟定出一份优质的抵押合同呢?也许"抵押合同(合集六篇)"就是你要找的,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抵押合同【篇1】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动产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质押标的(见附件1)
1.质押物名称:
2.质押物品种、型号:
3.质押物数量:
4.暂估价值: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5.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的时间:
6.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的地点:
第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动产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 借款金额(当金)
1.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约定给付。
第五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支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的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月综合费率为‰,月综合费用为人民(大写)元整。
2、乙方必须在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前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
第六条质押动产的交付与登记
1、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必须将质押动产交付给甲方占有,仓储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果法律规定必须办理质押权设立登记手续,则由乙方负责办理。
第七条放款满足以下条件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放款:
1、所有方已签署当票和本合同。
2、质押动产已移交给甲方占有,甲方已获得仓单或相关凭证。
3、已经办理了质押权设立登记手续,甲方已收到相关文件。
4、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大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5、乙方已付清与本合同有关的仓储保管费、公证费等费用。
第八条质押动产的权利和限制
1、在质押权的存续期间,除非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质押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提取、转让、赠与、出借、抵偿债务、分割等),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的改动。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方确实需要转让质押动产,必须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提供等值的担保。在获得担保后,甲方将指派工作人员办理出库手续。
2、如果甲方要求乙方为质押动产办理保险,乙方必须无条件购买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在质押期间,如果质押财产受到毁坏、灭失或被征收等情况,质押权将依据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解除。如果担保债权的履行期尚未到期,甲方有权要求存入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
3、在质押期间,如果质押财产的价值明显降低(即质押动产的市场价值降至合同评估价值的80%或更低),或者第三方针对该质物与乙方有产权争议,或者第三方提出质押财产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停业整顿、被关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提供其他担保。
4、在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质押动产上另行设定质押权、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动产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质押的动产享有完全的合法所有权和处分权,并已依法履行与本合同和当票有关的.的所有相关法律手续,并已获得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在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乙、甲双方确认被质押的动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并且不存在任何可能会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质押权实现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质押、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动产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动产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等),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质押动产转让合同以达成共识。
3、乙方承诺按照合约规定及时交纳质押期间动产的仓储及保管费用。
质押权的行使
1、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和第九条的任何约定;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质物发生毁损、灭失、价值下降或有权属争议,或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或质物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
(3)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或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或未履行支付有关质物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质物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质押权可能遭到损害;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综合费用,且累计达到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或本合同约定的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届满后日内,乙方应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
3、如果仓储合同约定的质物仓储期限届满,则乙方应在期限届满前向仓储人交纳下一期的仓储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行使质押权。
4、甲方有权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质权。如果甲方自行拍卖质物,则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3、如质押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则超出部分归质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各方一致同意:委托甲方进行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需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此标准适用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到期之日起至该期限到期或提前到期后的日期)。
2、如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清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则自借款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之日起日内,每日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直至全部款项结清日期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如乙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第九条所约定的义务,或由于乙方或丙方原因导致抵押权无法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丙方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无法解决,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行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乙方和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则乙方需进行额外的赔偿。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中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其他条款。即使当票、本合同或其他条款无效,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即使甲方宽容、宽限、优惠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仍不会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享有的任何权益。此外,这些宽限等措施也不会被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本合同项下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如发生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必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公证机关可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在此情况下,若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其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向管辖权内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同意放弃其对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声明本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解除合同本合同在乙方偿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并已完成当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之时,即解除。在合同解除之后,相关方有责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质押动产归还及注销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其他规定
1、如果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各方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方式作出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中的约定不一致,应以补充协议为准。而若补充协议未涉及某些内容,则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在当票及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和担保等同样适用于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通知各方各方均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在书面变更通知收到前,各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均应被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充分协商和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所有本合同条款均是各方不带偏见地平等、充分协商后共同起草,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意义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悉数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进一步对本合同内容作出修改和补充:附件1:质押动产清单附件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下无正文)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____年__月__日
抵押合同【篇2】
编号: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
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
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____债务人住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
抵押合同【篇3】
抵押方:_______,以下称为甲方。
抵押权拥有方:______,以下称为乙方。
鉴于甲方现在不能偿还乙方金钱欠款(或贷款)元,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特别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
2、数量:.
3、价值:.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存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应共同清点和检验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清单需经过双方核实无误,签名并加盖公章以表明认可。
2、暂存: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存,保证完好和完整。所有有关仓储和其它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险: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将保险标的过户给乙方。如果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遭到不可抗力损失,乙方将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项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由甲方负责。甲方应该组织员工积极推销,实现货款款项并将货款直接转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偿还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甲方应明确帐款的银行分行转入,即乙方指定帐户。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准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交予甲方检查后,然后才可进行货物发运。
3、每月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如乙方认为必要,有权检查抵押物的库存和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相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为抵押物的合法所有人,未来若因抵押物所有权问题引起纠纷,并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所有与抵押物有关的证明文件和票据原件交付给乙方。
3、甲方有责任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果抵押物在甲方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遭受损坏,甲方有义务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一个新的抵押物。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抵押物。
如果甲方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有权暂缓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的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如果甲方逾期未交付抵押物,则乙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限制,任何抵押物的出售行为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出售、处分和还款的`顺序
1、在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偿还欠款本息,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售抵押物。
2、抵押物的出售方式和程序应由人民法院裁定。
3、市物价局应对抵押物的价值进行评估。
4、从抵押物出售所得款项中,应按以下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抵押物出售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清偿欠乙方贷款的本息。
如果从出售所得款项中扣除上述款项后仍有余额,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如果所得款项仍不足以清偿欠款本息,则乙方有权按照原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偿还欠款。
第七条 其他规定
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并且经过市公证处公证后始生效,公证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当抵押期限到期时,如果甲方实际上无法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并要求延长抵押期限,甲方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并附加于本合同中,从而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是经市公证处依法授权的强制执行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包含的其他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等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市公证处保留一份。副本一式,送往有关单位方各留一份。
抵押人:(章) 抵押权人:(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住所:_____住所:______
银行账户:_____银行账户:____
日期:日期:
抵押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该契约中所述的房价款(亦即购房价款),定金及违约金皆以美元为货币单位。
若以港元支付,则按支付当日的美元的换率计算。
第二条 甲方有权用其他质量,价格相当的材料和设备替代契约附件三所列之内容。
第三条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依该契约之规定终止该契约、没收乙方已交纳的定金;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契约之规定支付违约金,有权从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中扣除该违约金,余款退还乙方。
如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
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损失大于乙方该违约金,乙方还须就超过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 甲方应按契约规定应具备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发出房产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即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
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使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日期相应延迟交付而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1.为遵守该契约签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
2.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政府部门的延迟有关文件的批准。
但以上原因须经市有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方可作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责任的依据。
第五条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购房屋可按契约第十一条之规定享受保修,但属下列情况不予保修,
1.灯具、漏电保护开关及龙头、水掣等易损零部件;
2.经乙方或用户改动的设施及或设备及因改动而损坏的项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损坏情况;
4.因第三者责任而导致的损坏;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养、维护不善而造成的设施及或设备失灵、损坏者。
第六条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时或于甲方要求时签署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北京房产物业管理的公约、规则等文件,按照交纳有关管理、维修、服务等费用。
乙方保证遵守该等文件之规定。
物业区的所有房屋楼宇(包括乙方所购房屋)将由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全权管理,直到物业管理委员会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条 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后十四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届时乙方除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之规定交清应付之全部购房价款外,还须同时支付管理费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费用及其他必须支付的费用。
如乙方未依约付款,则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如乙方虽依约付款,但未按此条规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则视为甲方已按期并实际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条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视为按期并实际交付)后,不论乙方是否已经实际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损害或房屋外部或内部之设备、设施的灭失或被破坏,损害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乙方所购房屋只可作为住宅使用,乙方拥有和或使用该房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市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
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其所购房屋的结构、外观、设备设施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业区内其他房屋单位业主或住户的损失亦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房产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下列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按下列的规定分别交纳,
1.因签署和执有该契约之正本而发生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交纳;
2.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契税由乙方交纳;
3.因房产交易而发生的交易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交纳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产权和相关土地使用权而发生之登记费、工本费等费用,由乙方交纳;
5.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法律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6.其它应交纳而未在此列明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7.因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与转受让人依政策有关规定予以承担;
8.因国家开征及或收取新的税费而发生的税金或费用,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如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应在其与转受让人在该契约上背书并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乙方及转受让人在该契约上背书并经办理预售转让登记后,乙方在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由转受让人享有和承担。
乙方在转让前所应承担而未承担的违约责任,转让后由转受让人向甲方承担。
若乙方及转受让人未能按规定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则视为该转让无效,乙方应继续履行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乙方取得该房屋产权后如将房屋转让、赠与、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证乙方的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将书面无条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
否则,甲方及或物业区内之其他房屋所有权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该房屋的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已经书面接受上述公约、规则、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后,乙方不再承担有关责任。
第十四条 对于该契约第十三条及第十五条所述有关预售预购登记及买卖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件手续,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
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均是该契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在订立该契约之时同时签署,与该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经甲、乙双方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之日起生效。
经双方共同申请,由公证处对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进行公证。
第十六条 该契约、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它文字文本及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七条 该契约、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抵押合同【篇5】
甲方(出让方) :
地 址:
乙方(受让方) :
地 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出让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用途:乙方用于标准化牛舍及配套设施建设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 亩出让给乙方经营,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黄谷 公斤,共计 公斤,作为土地流转费。如果以现金支付土地流转费,前述黄谷价值按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原土地上应承担的费用由方交纳,并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为每年支付土地流转费的时间,按年度以货币方式支付土地流转费用。流转土地座落方位简易图附后。流转土地上无附着物,乙方不支付甲方相应的补偿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社区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地块上具有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保证合同到期后能复耕;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一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③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石河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则由 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服仲裁机构裁决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受让土地,可退回甲方,也可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出让给第三人经营。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国家土地承包政策未发生改变,甲乙双方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3、合同期内,甲方要给乙方提供水、电、路等的便利条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 村/社集体经济组织、 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篇6】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债 务 人):
丙方(抵 押 人):
以及甲方与 银行签订的 (编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下简称抵押物)就(编号)《保证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第一条、抵押物事项
1.1 丙方提供抵押的房屋之所有权证号 ,该房屋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以下简称房屋)。
抵押权人依照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抵押人不须负责。
1.2 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给甲方。
第二条、抵押物的价值确定及抵押反担保价值确定
2.1经--评估公司评估, 房屋的评估值分别为--,合计评估价值为---万元,甲、乙、丙三方商定房屋的抵押价值总额为--万元。
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
2.2乙方借款金额--万元,甲方为乙方担保金额--万元,履债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丙方就保证合同金额中的(合计数)万元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
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 本合同签署前,甲、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丙双方负责到有关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丙双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 上述 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贷款(或支付的票款)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向抵押权人提供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
4.2 上述 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丙方的义务
5.1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若发生灭失、毁损或被征用等情况时,丙方应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抵押物发生被征用的情况时应自收到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
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出借、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
5.5抵押期间,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
5.6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可以转让抵押物,转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7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合法、完全、有效的所有权,并且抵押物不存在共有、争议、抵押、担保、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情况。
按照本合同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应按房屋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甲方违反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6.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
鉴于债务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xxxx》(合同编号:xxxxxx,下称主合同),现债务到期,因债务人资金困难,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合同货款,甲方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担保。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6.3除本条前两款外,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一项义务与责任的,应按房屋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累计计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6.4丙方违约时,乙方就该违约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乙方违约的,或者丙方发生破产、清算、涉及重大仲裁、诉讼等情形的,甲方可提前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并且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抵押房产。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丙双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或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条抵押房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产,或在7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对丙方的任何通知应当按照下列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抵押期间,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由乙方负责保管,除上述证件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提供办理房产抵押所需的资料。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若丙方或乙方为自然人时,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丙方或乙方签字后生效。
条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则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清偿债务。处理抵押房产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12.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丙两方各执一份,登记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12.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不论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合同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条抵押期间,抵押房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债务。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抵押房产的时候还需要拟定一份合同,这对双方都是一个不错的保障,双方还是应该要对此重视起来。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