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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202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十五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

世界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友谊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写出了狗的忠诚,也写出了一些为了钱和名声不顾一切的贪得无厌的人,那就同我走近这个故事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被主人扔掉的奇丑无比的狗,它叫迪克,它丑到人见人怕的地步,因为它长着一副斜巴眼、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嘴唇还有一个V型豁口,露出排列极为不整齐的牙齿,但它被一个善良的小瞎子收养了,小瞎子每天到茶馆拉琴,迪克也每天跟着小主人,但好景不长,有一天,茶馆买了台收音机,不再要小主人拉琴了,小瞎子十分伤心,迪克一心为小主人报仇,所以就把收音机弄坏了,更糟的是还把茶馆老板给咬了,这下不得了,老板立即报了警,没有办法,小主人只好带着它穿过森林,到城里卖艺,最后进入了剧团之后一曲成名,小瞎子和迪克一下子成了名人,但在观众看到它奇丑无比的脸又无法接受,老板又找到了只好狗代替了迪克,把它关了起来,当小主人知道了这件事后,便偷偷的放开它,带着它一起远走高飞……

读完书后我赞叹迪克对小瞎子的忠诚和小主人的善良,也为老板等人的做法表示反对,如果人人都视钱财和名声如命,那世界将会失去友情和忠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3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沈石溪的一篇动物**。

**讲述了一只狗和它主人之间发生的事。

这只名叫迪克的狗和它主人阿炯的遭遇非常坎坷。

迪克很小的时候就被他的主人抛弃了,因为他的相貌丑陋。

迪克为了重新找主人这件事伤透脑筋。

后来,新主人阿炯病了,但没钱看病。为了给小主人增加医疗费,迪克主动和别人练拳击,当别人的活靶子被击中时,他们身上都是瘀伤和血迹。

迪克为找到并忠于他的小主人而受苦。

我被迪克和阿炯生死攸关的感情所感动。

我喜欢迪克对小主人的忠诚,喜欢迪克和阿琼之间的信任和爱,喜欢他们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态度,喜欢他们不畏艰险的毅力。

我厌恶阿炯爸爸的麻木、冷漠和妈妈的软弱,痛恨阿炯后妈的**、恶毒,讨厌阿炯后爸的虚伪、阴险。

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

我对生活的美好充满信心,对我的家庭充满信任、关怀和爱。

当然我也有要取长补短的地方,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不能有畏难情绪,不说一些抱怨的话,要坚持,相信自己一定能克服这些困难,就像相信黑夜过后一定是黎明一样。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4

我喜欢沈石溪的动物**,最近我又读了一本,它的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读完这本书,我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一个叫阿炯的小男孩,他因青光眼而失明,靠胡琴生活。演出结束后在回家的路上,他认识并收养了一只流浪狗作为他的导盲犬,并给它取名迪克。

因为继母和继父对他不好,阿炯带着迪克到很远的昆明去找他的母亲。

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来到了昆明。

在那里,阿炯因为二胡而出名,但迪克因为丑陋而被关起来。阿炯终于找到了母亲,但认不出他来。最后,阿炯放弃了现在的稳定生活,迪克开始永远漂泊。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地被阿炯的毅力所感动。

为了找到阿妈,他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他在桥头拉二胡乞讨,在别人的嘲讽中日子过得犹如苦甘蔗一般,但他仍然在坚持寻找,从未有丝毫放弃之心。

虽然最终的结果是母子俩认不出对方,但他的坚持确实令人钦佩。

古人云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含冤蒙垢数十年,终于写出了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而流芳后世的司马迁;双目失明、两耳失聪,却努力的从一个让人同情默默无闻的小女孩变成让全世界尊敬的女强人的海伦·凯勒,他们的成长经历都让人明白了坚持这个**的强大。

作为一个小学生,人生的路还很长,不管前面有多少困难,我们也要像一个炯炯有神的人一样,要保持一颗执着的心,永不半途而废。

对每个人来说,坚持是件好事,但生活中很多人做不到。比如,我写日记三天,钓鱼两天,晒网。昨天早上,我跑了一个多月就放弃了。

可见坚持不懈的精神不是说说而已,它需要坚定的信念和自己不懈的努力。

只要我们坚持心中的坚持,我相信每个人都会离成功更近。

此外,阿炯与迪克的友谊也令人感动,为了帮助阿炯重新在茶馆里拉二胡,迪克不惜背上疯狗的罪名,当人们追杀它时,阿炯为了救他遭到父亲的毒打;当阿炯病重时,迪克为了凑医药费甘愿挨打。

总之,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之间难舍难分的友情让人赞叹。

鲁迅先生说过,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斯世当以同怀视之,阿炯与迪克之间就是人生的一对知己,他们之间的友情,已经跨越了主人和狗的界限,在苦难的现实中,像一片阳光照亮彼此对方的心弦,让他们有了生存下去的勇气和希望。

《我们一起走,迪克》真不愧为沈先生之力作,这本书像一坛美酒,你越品味香味越浓;这本书又像一个干调铺,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也把这五味深印于读者心中。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5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这本书生动地描绘了主人公迪克,一只丑狗,还有一个小盲人阿琼的悲惨经历,这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现场。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碎尸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6

迪克是一只小狗,在刚刚出生时因为丑陋被主人抛弃。

它从小独自在森林里生活,多年的野外生活给它积累了丰富的打猎经验。可是它一直想要一个主人,最终它找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盲人,他需要一个导盲犬,于是迪克成为了他的导盲犬。

阿炯在很小的时候妈妈去了昆明再没有回来,阿炯决心到昆明去找她。

阿炯和迪克一起,凭借了坚强的意志,穿越了几乎没有人敢穿越的寒冷的死林,到达了昆明。

经历了很多的磨难,阿炯凭借着从小精通的二胡演奏本领,得到了昆明红蕾舞台的团长赏识,登台演出成为大明星。可是迪克却应为太丑被团长关了起来,受到了种种不公平待遇。

最后阿炯找到了妈妈,才发现自己一直寻找的妈妈却不能认回自己;他选择了和最好的朋友迪克一起离开,去寻找新的生活。

我深深被这个故事和故事里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所感动。我觉得要向他们一样有坚强意志,不要碰到困难就退缩,要坚持下去才能成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7

去年,我在书店里看上了一本书,叫《警犬拉拉》,我看完之后,又嚷嚷着妈妈给我买同一系列的书。这一系列的书都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其中,我一眼就看上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迪克是一条有着高贵的皇家纯正血统的猎犬,但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抛弃到山林中,但它一心想找个爱它的主人,可谁见了它都会“逃之夭夭”。

有一次,迪克遇见了一位没有妈妈的阿炯,于是阿炯把它带回了家。一天,阿炯被他爸爸用鞭子狠抽了一顿,阿炯的后妈也狠狠的打了他一顿,当天晚上,阿炯就和迪克一起离家出走了。

迪克和主人一起想去丽江找阿炯的亲妈妈的时候,认识了一条名叫红娜的红色母狗,于是他们就一起去往丽江。他们翻山越岭一心只为找到阿炯的亲妈妈。他们在穿越死林的时候,红娜想吃掉阿炯,于是迪克就含泪将红娜咬死,才化解开了主人的危机……

阿炯和迪克不畏千难万险,到了丽江,终于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

我爱这本书,不仅因为我为它的情节感动,而且它还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8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了我们幸福,是她给了我们更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里,来到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

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

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绕了一大圈。别看这个圆圈。我们在这个圈子里买了很多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

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要坐公共汽车,所以我们得去车站。

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 ,却提着一个超轻的。

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

“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

”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

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9

我看过一本很感人的书,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书名是《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有两个主人。一个是丑狗迪克,另一个是瞎子,一个是炯。迪克年轻时被主人抛弃了。他想再找一个主人。他到处找,但没人要它。

这时,它遇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把他带了进来。迪克对小主人很忠诚。它为小主人付出了很多,牺牲了一半的耳朵。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会被世界无情地消灭。

阿炯没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听过另一个故事:

一个病人得了癌症,他去看医生,医生问他:你认为你能活多久?这个病人说,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

结果他真的活下去了。与班上的优秀学生相比,还有很多差距。比如:

我是一个数学课代表,但成绩并没有名列前茅;我学古筝,每天只练***时间,不肯多花时间练习,和我一起学古筝的一个小朋友今年已经考出7级,而我只考到6级。因此,我会加倍努力超越自己,成为一个自信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0

在开学的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一种同情、怜悯和善良,从我心里油然而生,这使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丑狗迪克被主人遗弃了,被盲少年阿炯收养了。迪克每天都形影不离的跟着小主人,生怕阿炯受到危险,主人阿炯也十分爱迪克,不嫌迪克丑。

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深深感动。“茶馆**”中因茶馆老板买了新收音机,比二胡拉出的声音好多了,便把阿炯赶走了。迪克知道后,还傻乎乎的把收音机弄坏了,迪克认为这样小主人就能拉二胡了。我想:“迪克真是太天真,太单纯了,做事也不考虑考虑。”我嘴上虽然是这样说,但心里还是酸酸的,终于一滴眼泪流出眼眶。“为了钱甘愿挨揍中”因小主人生病了,没有钱治病。小主人的病一天比一天重,迪克急中生智跑到街上,甘愿被人又狠又重的打。但被打倒了马上起来,它心里一直坚信小主人一定会好的。我想说“迪克,你真勇敢,为了治好主人的病你甘愿被打。”我的热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我从这本书知道了:阿炯很聪明、勇敢。迪克对主人忠诚,也很勇敢。我要向他们学习,做生活中的强者,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1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和一个叫琼的瞎子被赶出了各自的家。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

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

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你们的朋友,不要等到失去才后悔!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2

分类: 作文 > 读后感 > 读后感 >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版权所有:碧意创作时间:2017-10-11 10:17:20

在我童年的书柜里,书籍丰富多彩:它们记录着历史故事;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只有四岁,但他的经历远远超过我们的同龄人。他小时候失去了母亲,一只流浪狗迪克四处游荡。

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剧性和发人深省的主人公找到了失去的母爱,消失在绚丽的夕阳下。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男人,一个是狗,但他们的友谊比任天长还深厚。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单从最后一个故事,我们就可以知道,阿琼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你可以一举打破一切。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相互信任,无论风雨吹不倒它。友谊地久天长。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朋友,让我们互相帮助,互相信任,持之以恒,无论多么困难,我们都不会害怕!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3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瞎子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好,但大多数人深思,我知道动物是感性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三)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警察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由于没有钱,迪克只好在街上游荡,展示自己的艺术,挣来的钱会买点吃的,晚上还会睡在桥洞里。

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迪克机敏、可靠、忠诚、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它有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就因为绝望时,阿炯收下了它,迪克会不顾一切地报答他,永远保护他,甚至不惜牺牲自己。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并不意味着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

其次,最重要的是,让我们学会感恩,告诉我们要感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4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讲了:有一只丑狗,应为丑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阿炯——一个盲童收留了。迪克不得不去昆明找他的母亲,但路很远。他们不得不爬那片死森林去昆明。

就在那时,好事来了。几个叔叔说他们将被送到昆明。第二天,当他们到达昆明时,阿炯想起他母亲住在豆腐营。可是,他们询问了好多路人都没有问出来豆腐营在**,他们只好在路口以拉二胡为生,有一位好心的阿姨,阿姨每天都给他们钱,阿炯不知道这位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

几天后,好心的阿姨说她要去出差。阿炯以为这几天没有吃的。他正准备回到他的家——桥洞。

这时。有一位卖混沌的大叔叫住了他,说:“有一位阿姨把你十天后的混沌的钱都付了。

”小主人心想这位好心人会不会是他的妈妈呢?第二天,小主人感冒了。迪克想尽办法找医生给小主人治病,但医生看到他拼命地逃跑。这时,那位好心阿姨来了见阿炯被冻感冒了,干净拿出几个花花绿绿的药片给阿炯服下,并把阿炯带回她的家中。

一天一天,阿炯的病情一天比一天好。

有一次小主人在阳台上拉二胡,被好心阿姨的丈夫听到了感觉很不错,就把阿炯带进了他开的剧场,小主人一夜成名。但迪克被锁在笼子里。小主人不想拖累他的好姨妈去救迪克。他们选择永远漂泊。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人和动物的感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看中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坚强,还有他们的友谊,那种发自内心的友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只纯种的猎犬,由于外貌不好而被主人遗弃,过着野狗般的自由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阿炯失业后,迪克带阿炯去昆明找妈妈。

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于是,剧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把真正的迪克放进笼子里。

当阿炯知道了那个善良的姨妈时她自己的真相时,她忍受了打击,并开始与迪克永远徘徊

在我看来,人们不能以貌取人,更不能以貌取人。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

但是为什么仅仅因为狗看起来不好就抛弃它呢?江苏省一位老太太因为她的狗长相难看,打算抛弃它。但谁知道,有一次奶奶家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杀死20多只鸡。

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因为它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不需要店主给它很多好的待遇,只希望店主能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

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和外表,却不知道忠诚的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再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无论外表多么华丽,都于事无补。

但是有些人不明白这一点。他们扔掉丑陋的狗,杀死他们,甚至吃掉他们。就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被判死刑。为什么人们看的是外表,而不是内心?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条狗,我想有一些善良的孩子给我一些食物。它只是外表丑陋,但当我们走到一起,迪克觉得它的心不是丑陋的,而是纯洁和忠诚的。

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就判断他的未来、性格和忠诚。

我想再次告诉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

当时,孙权并没有用庞统来以貌取人,但他白白失去了一个天赋。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写出了狗的忠诚,也写出了一些为了钱和名声不顾一切的贪得无厌的人,那就同我走近这个故事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被主人扔掉的奇丑无比的狗,它叫迪克,它丑到人见人怕的地步,因为它长着一副斜巴眼、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嘴唇还有一个v型豁口,露出排列极为不整齐的牙齿,但它被一个善良的小瞎子收养了,小瞎子每天到茶馆拉琴,迪克也每天跟着小主人,但好景不长,有一天,茶馆买了台收音机,不再要小主人拉琴了,小瞎子十分伤心,迪克一心为小主人报仇,所以就把收音机弄坏了,更糟的是还把茶馆老板给咬了,这下不得了,老板立即报了警,没有办法,小主人只好带着它穿过森林,到城里卖艺,最后进入了剧团之后一曲成名,小瞎子和迪克一下子成了名人,但在观众看到它奇丑无比的脸又无法接受,老板又找到了只好狗代替了迪克,把它关了起来,当小主人知道了这件事后,便偷偷的放开它,带着它一起远走高飞……

读完书后我赞叹迪克对小瞎子的忠诚和小主人的善良,也为老板等人的做法表示反对,如果人人都视钱财和名声如命,那世界将会失去友情和忠诚。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真是丑陋的狗。

迪克出生时,就成了一条没人喜欢的丑狗。断奶后,主人把他放在森林里,但迪克只能靠自己养活自己。他一直在寻找他的新主人,但每次人们都认为他很丑。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一个失明的年轻人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靠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然而,阿炯在昆明时并没有一种快乐的感觉。最后,他和迪克开始永远漂泊。

读完这本书,我想我们是弱者。我们需要父母的帮助、爱和指导。父母,那只忠诚的狗,时时刻刻保护我们,以免我们受到一点伤害。几乎所有的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做的。

我们只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玩电脑,在电脑桌上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一些丑陋和美丽的。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比如迪克。虽然他很丑,但他对主人很忠诚

我还有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非常生动的美和丑!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迪克是一只被帮手遗弃的狗。当迪克又饿又冷的时候,他遇到了他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

之后,茶馆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在茶馆为主人服务。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

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我母亲的现任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在自己的舞蹈团演出。阿炯知道真相后不久,就带迪克出去走走。

读了整本书,迪克和阿琼之间深厚的友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

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当他生病时设法送他去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阿琼的背后,总有迪克的坚强后盾。他们互相帮助度过难关。

“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在迪克和阿炯身上演绎人生的跌宕起伏,绽放出人类内心和狗心最美最真实的感情。

我对此深为感动。 人与动物之间的亲密友谊令我震惊。 这是多么感人的爱!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

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

但是阿琼离不开迪克,迪克离不开阿琼。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漂泊。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他愿意冒着生命危险乞讨,以免阿琼挨饿;愿意在人们的议论下做出笨拙的行为;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适的生活,放弃了对母亲的渴望。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感情真深啊!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明白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中相比我是多么幸福的孩子!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放暑假了,在刚要走出学校的时候,我吵着让妈妈帮我买本书,在暑假的时候看。当我看到《我们一起走,迪克》的时候,我就很好奇为什么书面上有一个人,手拿拐杖,一条狗在他后面,一起再向夕阳行走。所以我让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瞎眼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它取名叫迪克。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炯有了一个继母,继母本来是很可怜阿炯的,但看到迪克生了疥疮,像个瘌皮狗,便非常讨厌迪克,对阿炯也不好了。后来,迪克在阿琼家惹了**烦。当警察要杀迪克时,阿琼带着迪克去找自己的母亲。

在路上,他们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冒险。在街上,迪克紧紧地跟着小主人阿炯。当他是导盲犬时,他愿意为他牺牲自己的生命。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她为他们提供了生活必需品。事实上,这位阿姨是阿琼的母亲。但是迪克在阿琼的母亲那里惹了个**烦,阿琼带着迪克开始了他永恒的漂泊。

读了之后,我有了这样的感悟:我们不可以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狗,但它忠于主人,愿意为主人吃苦。只要我们和动物相处融洽,善待它们,它们就会对我们很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5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一条丑狗迪克和主人——小盲人阿炯的悲惨经历,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治疗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八九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被打死,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碎尸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