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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住房方案

2024.04.02 住房方案

住房方案范文14篇。

针对自己的目标制定一份方案。我们需要提前做好一份详细的方案,什么样的方案比较高质量?我们力求为您提供最好的“住房方案”并且让您感到满意,相信你有能力寻找到适合你的信息!

住房方案 篇1

一、项目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突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着重解决好“三个1亿人”的问题,加快公租房建成并分配入住,加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切实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二、目标任务根据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省政府签订的《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2016年建成、落实公共租赁住房4.62万套(户)。三、实施范围将符合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规定的新市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采取实物保障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形式,主要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外地来甘工作、进城务工以及进城落户农民的住房困难。四、工作进度第一阶段(1—3月),重点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签订《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印发《甘肃省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计划》。第二阶段(4—9月),重点抓项目建设和分配入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作好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重点加强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分配入住,大幅度提高分配入住率。第三阶段(10—12月),项目督查和年终考核。重点对基本建成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情况及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市州政府对所辖县市区政府住房保障工作实施年终考核。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建设。继续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书》,靠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任务落实。发挥各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协调议事的作用,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共同解决工作难题,研究推动重点工作。加强市、县两级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提高业务能力,为推进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二)加强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甘肃省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办法》(甘政办发〔2013〕181号)规定,采取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自查自评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州、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切实维护住房保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继续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长效巡查机制,严格半月报和月调度制度,多措并举推动项目建设。(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按规定及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强化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实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六、工作责任牵头单位:省建设厅。协作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实施单位:市州及县市区政府。

住房方案 篇2

导语:

为鞭策我市房地产适用住房房地产成长,精确应用政策标准,典范行动,进步房地产适用住房构筑、办理、销售程度,特订定集会方案以下:

1、教导思维:

    以《国务院关于增进房地产市场连续房地产成长的关照》(国发[2003]18号)、国度四部委《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方法》(建住房[2004]77号)和《国度计委、构筑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代价办理方法的关照》(计代价[2002]2503号)为教导,以《**市经济适用住房构筑办理方法》(**市人民当局令第**号)为进修内容,以把握政策、标准为重点,包管进步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构筑、销售人员的本质。

2、集会活动安排

(一)时候:

200X年10月 日至 日,共  天时候。

(二)地点:

待选

(三)参加人员:

1、**市管辖区内各经济适用住房行政办理人员;

2、开辟企业当真人1名和主管构筑、销售副总各1名。

(四)集会内容:

1、经济适用住房构筑办理政策;

2、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法人招投标政策;

3、经济适用住房构筑办理程序;

4、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办理程序。

共分四个课时(时候及钻研安排详见附表)。

3、构造带领

为加强构造,本次活动设“集会带领小组”,周全当真集会各项事件的决议计划,组长:,副组长:。下设“钻研组”和“集会办事组

(一)钻研组。紧张职责:根据钻研内容,美满钻研资料,订定钻研方案。和与会同志进行钻研。组长:。

(二)集会办事组。紧张职责:

1、当真接纳报名、收取会务费、发放钻研资料等集会前期筹办工作;

2、和谐集会地宾馆,做好与会人员在集会期间的糊口生涯保险工作①根据报名环境安排留宿房间②安排好与会人员的就餐事件③做好与会人员的安定工作;

3、做好钻研活动中的办事及和谐工作①会场安排②会场拍照③和谐宾馆搞好会场办事;

3、构造好会外活动,做好会外出行交通及会外活动安定工作。组长:副组长:成员:

4、食宿安排

由集会地宾馆详细安排食宿,视宾馆房间环境和报名环境,由集会办事组安排与会人员入住标准间或三人世。早餐安排自助餐,中、晚餐可履行包桌方法安排饭菜。

5、会场安排

1、吊挂横幅“**市经济适用住房构筑办理方法钻研会”。

2、建造带领座签。

3、现场拍照,留取图片资料。

6、要求

各构成员要从思维上珍视此次活动的展开,服从批示,各负其责,做好办事工作,包管集会的顺利召开。

住房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根据《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房屋租赁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以省建设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地税局、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133号)文件精神为指针,以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依据,建立健全出租房屋协作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房管局局长、市地税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广电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房屋租赁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地税局,由市地税局局长唐胜利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成立房屋租赁清理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街道)房屋租赁清理整顿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房屋租赁清理整顿工作,实现以下目标:

(一)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出租房屋备案率达95%以上;

(二)治安责任保证书、计划生育责任状,与流动人口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合同的签订率达100%;

(三)出租房屋地址、出租用途和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被委托管理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等基本信息登记率和录入率达100%;

(四)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情况信息通报制度和协作管理机制;

(五)提高对辖区内出租房屋的管控能力,打击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消除出租房屋中的安全隐患,保证出租房屋中不发生重大治安和灾害事故。

四、部门职责

(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负责对国家公职人员办理《房屋租赁证》及缴纳税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建立建全流动人口管理体系,委托乡镇(街道)与出租屋主签订房屋出租治安责任状、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发放等工作。负责对偷税、抗税,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市房管局负责制定和完善房屋出租登记备案制度,出台登记备案操作办法;负责与乡镇(街道)签订委托代收协议,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做好房屋租赁手续费的代收工作。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准确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等有关资料。

(四)乡镇(街道)负责在辖区内开展房屋租赁清查工作,摸清房屋租赁底子,做好房屋租赁费的代收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房屋租赁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

(六)市地税局负责房屋租赁税收检查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税收政策宣传、户面清理、专项检查、发票管理、税款征收、规范管理、收集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等。

(七)市人口计生局负责对出租房屋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的检查、指导。委托乡镇(街道)、村(居)与出租屋主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与流动人口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合同。

(八)市电视台负责开辟宣传专栏,对本次活动进行及时报道,营造专项清理氛围。

五、实施步骤

房屋清理整顿专项工作从年月日开始,到月日结束,具体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制定房屋租赁专项清理方案;召开清理动员大会;组织专业清理队伍;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

(二)调查摸底阶段。市地税局、市房管局和各乡镇(街道)组织摸底小组,分地段、街道、市场开展房屋租赁调查摸底。

(三)自查申报阶段。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依法到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分别办理《房屋租赁证》、流动人口《居住证》,向市地税局申报和缴纳税款。市地税局及时公布纳税人缴纳税款情况,涉及国家公职人员欠缴税款的,由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及所在单位进行督查通报。

(四)清理整顿阶段。针对清理整顿中暴露出来的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及房屋租赁税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由各成员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五)整章建制阶段。乡镇(街道)在年月日前向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清理基本情况及税费入库情况整理归档,市政府对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兑现经费,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减拨款,并作为年度考核扣分依据,执法部门支持配合不力的比照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这次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和省六厅局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意见、推进“平安津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负责房屋租赁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责,加大协调力度,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这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意义、目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成宣传提纲和《致出租户主和承租人的一封信》,分发给房屋出租人、承租人,提高其法律意识。

(四)充分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和治保会等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力量,摸清出租房屋底数、房屋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计划生育责任状、流动人口管理合同的情况,核实登记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被委托管理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等信息。

(五)清理检查工作结束后,市地税局要根据清理整顿情况,将房屋租赁纳入日常征管。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对于此次清理整顿过程中所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住房方案 篇4

8月1日,河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郑州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意见》公布,其中提到“发挥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加强人才公寓建设”,以及“保障租购同权”等具体意见。此外,同时公布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提到“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面上调房屋租金”等租客保护条款。目前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预计很快就会出来。

河南省住建厅文件显示,此次在郑州开展租房试点之前,已经收到住建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南京市等10个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复函》。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都将成为房租赁试点城市。

此次河南省住建厅文件中保障租购同权一项尤其值得注意,该项要求明确,住房租赁试点中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是落实购租并举的重要环节,应在实施过程中加以落实。

此外,《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也被同时发布,适用于河南省城市、镇规划区内的住房租赁。该文件对房屋租赁双方权利和义务都有所明确,特别是提到,转租房屋的,应提供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面上调房屋租金等内容。

数据显示,郑州每年有300万流动人口需要租赁住房。并且近年来,大量的租赁纠纷被诉诸法院,仅仅以20XX年为例,租赁纠纷就在1万件以上,还有潜在的各类租赁纠纷更是社会隐患。所以制定示范文本,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保护交易主体合法权益是社会发展和市场增量的迫切需求。

河南住房租赁合同范本由十四条通用条款,八个附件组成。对房屋权属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支付、出租房屋的要求和限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约定。

一、房屋出租人需要提供相关信息

示范文本第一条,房屋权属情况和出租方式:特别对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给予提示,包括所有权人、购房人(尚未办理产权证)、抵押、共有人、转租。示范文本对此进行了明确约定和提示。

这样很好的保护了承租人的知情权。对于承租人来说,房屋具体情况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但承租人想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必须需要详细了解房屋权属、房屋现状、权利限制等各类情况。示范文本对这些房屋重要信息进行了提示,以避免房屋权属瑕疵和隐瞒房屋真实现状的情形发生。

河南住房租赁合同范本出炉

二、居住人数和禁止性规定

在该示范文本中的第二条,约定了房屋居住人数。不得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单间最多居住人数和人均租住建筑面积应当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群租乱象以及由于擅自改造房屋功能用途居住或承租人不当使用房屋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并且居住人数的约定也便于逐步完善租赁人口信息大数据,为住房租赁信息化平台提供准确信息。

三、签完合同再备案或可享受租购同权

示范文本中规定,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河南住房租赁合同范本出炉

四、不得随意涨房租、稳定租期

示范文本第四条约定: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面上调房屋租金。有租金涨幅的,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涨幅标准。

五、房屋修缮和责任主体

示范文本第七条规定了房屋使用过程中维护、维修方面进行了公平分配双方责任和范围以及期限,并提示当事人进行选择约定。

在实践中的租赁合同,一般对房屋的维护维修方面的要么是没有约定;要么是将全部责任分配给承租人,或者在维修主体和费用方面产生争议。

但从司法判例中均认为,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导致损毁的,或者房屋本身存在不符合安全条件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出租人是有责任进行修复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主要义务就是能够提供正常使用和安全的房屋,否则,出租人的合同目的就没办法实现。

住房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三年整治工作,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首都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依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XX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专班负责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书记、主任XX担任,专班领导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成员单位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处、房屋安全设备处、工程质量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市场处、科技村镇处、消防验收处、保障房建设处、房屋租赁处、物业处、监督总站、执法总队、物业指导中心、房屋安全事务中心、造价处、招投标中心、信息中心、节能建材办、科技促进中心、科研所,各区住建委(房管局)。

专班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在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统筹推进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整治任务,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专班办公室设在施工安全管理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整治任务

(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责任部门:质量处、施工安全处、监督总站、造价处、招投标中心)

2.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责任部门:施工安全管理处、监督总站、信息中心)

3.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市实施细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领域监管执法协同联动。(责任部门:监督总站、执法总队)

4.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市区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责任部门:质量处、监督总站)

5.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责任部门:施工安全处、监督总站)

6.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责任部门:建筑市场处、建筑业管理处、执法总队)

7.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和技术服务,研究拟定农村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和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等相关政策。(责任部门:科技村镇处、科技促进中心、科研所)

8.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责任部门:消防验收处)

(二)城镇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1.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查,督促所有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和安全问题治理等工作。(责任部门:房屋安全设备处、房屋安全事务中心)

2.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责任部门:执法总队、房屋安全设备处、房屋安全事务中心)

3.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责任部门:保障房建设处、房屋租赁处)

4.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责任部门:房屋租赁处、房屋安全设备处)

5.指导各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部门:物业处、物业指导中心)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XX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督促企业全面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部门:施工安全处、监督总站、执法总队)

2.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机械设备、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责任部门:施工安全处、监督总站)

3.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责任部门:施工安全处、监督总站、信息中心)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确三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施工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责任部门:施工安全处、监督总站)

5.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主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责任部门:施工安全处、监督总站)

(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题

1.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和工作目标,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并按要求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责任部门:施工安全处、监督总站)

2.组织编制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目录,做到与执法检查标准融合互通,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为隐患排查挂账、治理销账、统计分析提供依据。(责任部门:施工安全处、监督总站)

3.大力拓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深度和广度,逐步实现与市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贡献、互联互通,做到自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责任部门:施工安全处、监督总站、信息中心)

4.探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新机制、新方式、新流程,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安全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运转,健全完善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责任部门:施工安全处、监督总站)

(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聚焦老旧小区、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风险集中住宅小区,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责任部门:物业处、物业指导中心、监督总站、节能建材办)

(六)地下空间安全整治

坚持属地和产权人(使用人)共同负责,各级政府分级落实管理责任,做好普通地下室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计划管理+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市属地下空间违规住人的动态清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责任部门:房屋安全设备管理处、房屋安全事务中心)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底前)。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动员部署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梳理整治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目标任务清单”,明确需要完成的整治任务及需要完善的制度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结合发生事故情况和风险隐患情况,对本行业领城和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进行细致摸排,依托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或“双控平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动隐患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年初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难点问题采取通报、约谈、函告、专题推进会等形式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切实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推动建立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制度措施。

(四)巩固提升(2022年)。检查评估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制度成果。2022年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分解,认真抓好部署落实,高效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工负责,整体作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编制“目标任务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时限,建立时间表、路线图。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三)提高效率,及时报送。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任务,与各自行业领域各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有效衔接,作为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契机。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与各项整治任务的牵头部门保持工作沟通,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计划开展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进度节点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要总结评估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统筹推进。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牵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协调一致、运转高效,及时推进工作落实。专班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抽查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组织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住房方案 篇6

为推动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健康发展,正确运用政策法规,规范行为,提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销售水平,特制订会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XX]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XX]为指导,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市令第**号)为学习内容,以掌握政策、法规为重点,保证提高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建设、销售人员的`素质。

二、会议活动安排

(一)时间:

XX年10月日至日,共天时间。

(二)地点:

待选

(三)参加人员:

1、**市管辖区内各经济适用住房行政管理人员;

销售副总各1名。

(四)会议内容: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政策;

2、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法人招投标政策;

3、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程序;

4、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程序。

共分四个课时(时间及研讨安排详见附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本次活动设“会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会议各项事宜的决策,组长:,副组长:。下设“研讨组”和“会议服务组(一)研讨组。主要职责:根据研讨内容,完善研讨资料,制订研讨方案。和与会同志进行研讨。组长:。

(二)会议服务组。主要职责:收取会务费、发放研讨资料等会议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研讨活动中的服务及协调工作①会场布置②会场摄影③协调宾馆搞好会场服务;3、组织好会外活动,做好会外出行交通及会外活动安全工作。组长:副组长:成员:

四、食宿安排

由会议地宾馆具体安排食宿,视宾馆房间情况和报名情况,由会议服务组安排与会人员入住标准间或三人间。早餐安排自助餐,中、晚餐可实行包桌方式安排饭菜。

五、会场安排

1、悬挂横幅“**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研讨会”。

2、制作领导座签。

3、现场摄影,留取图片资料。

六、要求

各组成员要从思想上重视这次活动的开展,听从指挥,各负其责,做好服务工作,保证会议的顺利召开。

住房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区委精准扶贫决策部署,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含部分就地“农转非”贫困户)的基本住房安全为总目标。100%解决8月1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扶系统)开启前已锁定的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100%解决8月15日国扶系统关闭后新增建卡贫困人口和就地“农转非”档外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100%解决各类漏评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到20xx年11月底,全面完成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现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应搬尽搬。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群众主体作用,在政府适当补助的同时,遵循改造主体意愿,调动农户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其自力更生建设安全新居。

(二)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充分考虑农户承受能力,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帮助贫困群众建造经济适用、绿色美观的安全住房,全力改善农村住房困难户居住条件。

(三)坚持规范操作,公平公正。精准核定贫困户改造对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实行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建设。新建农房要合理选址、突出特色、科学组织建设,兼顾农户基本生产生活需求,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鼓励多户联建、易地搬迁建设,节约集约资金,带动村庄面貌和人居环境改善。

(一)明确住房保障对象。居住在农村危房内,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以下几类人员:建卡贫困人口、随迁非建卡贫困人口、漏评贫困人口、纳入档外管理对象的就地“农转非”贫困人口。

(二)严控住房保障面积。1人户住房面积控制在20—40平方米以内;2人户住房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以内;3人(含3人)以上户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以内。在严格控制面积标准的同时,对确有需要的,可采取预留宅基地、预留加层等方式,为贫困户脱贫后的住房扩建预留空间。

(三)核准补助标准。C级危房以7500元/户测算到镇乡街道,由各镇乡街道统筹,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掌握;D级危房原基改建补助21000元/户;易地搬迁建(购、置换)房补助8000元/人;深度贫困户实行差异化补助。对象识别和补助标准由镇乡街道从严控制,不得随意扩大范围;纳入档外管理对象的就地“农转非”贫困人口参照建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执行。严格控制建房负债,确保不出现大额举债。

(四)确定住房保障方式。C级危房采取修缮加固处理;D级危房原则上采取拆除重建或搬迁建(购、置换)房;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由区民政局综合协调统筹,各镇乡街道统一安置实施(已纳入改造计划的除外)。无力自行改造的对象户,可依法聘请具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经过专业培训的建筑工匠实施代建,建房户和代建方必须依法签订协议,补助资金拨付方式按协议执行。

(五)危房鉴定。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定。

(六)工作流程。农户自愿申请(或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提议)→村集体民主评议公示→镇乡街道审核→区级联合审批(备案)(区扶贫办、区发改委、区城乡建委)→实施与管理→竣工验收。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社干部参与建设全过程并在竣工验收时签字。

(七)档案验收。镇乡街道根据完成的任务量整理好档案资料,扶贫搬迁户按照区扶贫办的要求归档,C、D级危房改造按照区城乡建委的要求归档。镇乡街道必须100%进行入户验收,区城乡建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验收。

(八)资金拨付。严格资金管理,资金计划下达后,拨付计划资金的70%到镇乡街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善报账资料后拨付余下的30%,镇乡街道按照建房进度向贫困户及时拨付资金。

(一)调查摸底阶段。10月10日前,各镇乡街道按照全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再次深入排查摸底,全面消除漏评,精准锁定保障对象,将任务量锁定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城乡建委汇总。

(二)开工建设(购房)阶段。各镇乡街道按照区府下达的住房安全保障任务量(新增的可边摸排边开工,坚持核准一个开工一个),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正排工序、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建设,确保质量安全、注重风貌特色、提升品质品味,务必在20xx年11月15日前全面竣工。

(三)竣工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各镇乡街道要按照建房要求,在农村贫困人口住房保障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每户竣工验收,确保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并在房屋显要位置标记。要严格坚持竣工验收标准,验收合格一批、资金拨付一批、安全入住一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搬迁入住。区城乡建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验收。

(一)强化组织领导。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涉及户数多,情况复杂,时间紧、任务重。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各镇乡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想方设法、千方百计确保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按时完成。各镇乡街道是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主体、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督查;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各帮扶工作团和帮扶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帮助其入住。具体分工为:

区城乡建委:负责牵头住房安全保障的政策宣传和工作开展。

区扶贫办(搬迁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格认定,负责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宣传,负责搬迁建房的检查验收和档案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农村贫困户住房保障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使用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扶持政策和改造计划。

区国土房管局:负责保障贫困户的宅基地复垦政策落实和项目落地,指导原危房拆除,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的统筹安置。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参与易地搬迁政策制定、宣传和解释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借机抬高建筑材料价格、垄断建筑市场行为。

各镇乡街道:负责本辖区农村贫困户住房保障的对象精准、组织实施、建设管理、档案验收和资金使用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力度。各镇乡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条幅标语及召开工作座谈会、培训会、工作推进会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必须达到认识一致、口径一致、步调一致,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理解政策,进一步增强参与农房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建设进度。各镇乡街道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精准到人,昼夜兼程、挂图作战,从房屋设计、建材保障、施工组织、风貌特色等各个方面加大力度,鼓励联建和搬迁,加快建设进度。区城乡建委要建立督查检查机制,采取分线出击、包片到镇的办法,指导工作开展,跟踪收集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基层督促落实,确保任务完成。

(四)强化质量安全。各镇乡街道要认真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和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将工程承包给具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或聘请经过专业培训的建筑工匠,使用规范的施工合同(协议)模板,明确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协定资金兑付方式。扶贫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建管所要全程介入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对镇乡街道进行建设质量安全和施工技术规范的巡查指导。

(五)强化风貌管控。各镇乡街道根据区域内实际建设情况,因地制宜,坚持“简单实用、整洁美观”的原则,坚持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相结合,引导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按照《重庆市开州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建筑方案指引》进行建设,切实提升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品质、品味,促使房屋风貌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农房建设要完善贫困户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生活功能。

(六)强化工作纪律。住房安全保障是一项民生工程,各镇乡街道务必实事求是,符合建房条件的贫困户,要严格申报程序,比对扶贫、民政、残联、发改委、国土、审计、财政等部门信息,严格资格认定条件和范围。要根据补助政策和实际工程造价,分户核定政府投资量,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不得将建房的附属设施、生活用具等作为建房成本。对在改造对象和资金补助方面有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

住房方案 篇8

信用社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2012-10-18 14:55搜房网收藏打印字号:T|T

[摘要]信用社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和《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农信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开发商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按揭贷款的房屋分为一手房和二手房,一手房是指开发商新建并首次销售的个人住房;二手房是指开发商以外的售房人再次在市场上交易的个人住房。一手房分为现房和期房,现房是指贷款发放时,开发商已经取得所有权初始登记证明的房屋;期房是指贷款发放时,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未取得所有权初始登记证明的房屋。

第三条 农信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借款人所购住房只能是主体结构已封顶的房屋。

第二章 贷款准入条件

第四条 按揭项目的准入。对拟与农信社合作的新建楼盘按揭,无论金额大小,都应经过市州联社(办事处)信贷管理部门审批,直管市(林区)联社的按揭项目由省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审批,尾盘项目除外。尾盘项目是指销售率已达到或超过 80的楼盘。

第五条 按揭项目审批的操作流程:项目申请→项目调查→项目审查→项目审批→签订合作协议。第六条 按揭项目的申请。开发商应向承贷社提供以下资料:

(一)书面申请书 主要内容包括开发商概况、项目情况、项目所需按揭贷款金额等;申请期房项目按揭的,还应包括工程进度、投资完成情况等。

(二)公司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书及其他有关证明; 2.公司章程、成立批文及验资报告; 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和近期财务报表; 4.最近年检合格的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5.房地产开发经历,包括已开发楼盘、经营业绩和行业知名度等; 6.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的决议; 7.农信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项目资料 1.申请现房项目按揭的需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7)竣工验收合格证明;(8)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证明;(9)项目户型平面图;(10)农信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申请期房项目按揭的除需提供上述(1)~(6)项资料外,还应提供工程进度、项目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等资料。

第七条 按揭项目的调查。

受理申请后,由客户经理进行调查,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发商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开发经历及承建能力等。

(二)项目手续的合法性:项目资料是否完整、有效,内容是否前后一致。

(三)项目情况:地理位置、社区环境、交通条件、环保指数、配套工程、市政设施、物业管理等;项目占地面积、容积率、绿化率、建筑面积、楼宇结构与栋数、户型设计等;属期房项目的,还应着重了解项目的投资构成、工程进度、资金来源及投入情况。

(四)项目市场前景:项目的市场定位、目标客户、销售情况和抗风险能力。

(五)项目所需按揭贷款金额是否合理。

(六)项目效益:开发商的合作诚意,对农信社产生的利息收入、存款、代收代付、结算业务等综合效益。

(七)银行同业竞争情况。

(八)农信社要求调查的其他内容。

调查人员完成按揭项目调查后,出具调查报告,签署明确意见,连同各项资料提交审查。

第八条 按揭项目的审查。应重点审查各项资料的完备性和有效性、开发商的资金实力和开发能力、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及市场前景等。审查人员完成按揭项目审查后,出具审查报告,签署明确意见,连同各项资料提交审批。

第九条 按揭项目的审批。县级联社对贷审会审批通过的按揭项目报市州联社(办事处)信贷管理部门审批,直管市(林区)联社的按揭项目由省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条 签订合作协议。经审批同意后,承贷社与开发商签订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应主要明确以下事项:

(一)开发商保证按揭项目的各项手续完备、合法、有效,保证售房资金首先满足按揭项目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二)开发商应协助承贷社和借款人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并将登记证明原件交由承贷社保管。

(三)在借款人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之前,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因借款人或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开发商应履行回购房屋的义务。

(四)开发商应承诺按揭贷款涉及的项目建造款、售房款及结算款等各项资金全额或按比例归集到承贷社结算账户,协助按揭项目下的物业管理单位到承贷社开立结算账户并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一条 由农信社发放的住房开发贷款,对其按揭项目的调查、审查和审批程序可视情况适当简化。第十二条 按揭贷款对象及准入条件: 有完全民事

(一)年满十八至六十周岁(女性至五十五周岁)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二)品行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有固定住所,有稳定的职业或稳定的经营场所;

(四)收入来源稳定,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购房证明符合要求;

(六)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要求;

(七)在承贷社开立结算账户;

(八)农信社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 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

第十三条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 90平方米以下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20。第十四条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 9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30。第十五条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 1.1 倍,而且购房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各市州联社(含办事处、直管市、林区,下同)根据当地监管要求及同业竞争态势合理确定。

第十六条 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农信社认定借款人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按揭贷款的标准以借款人家庭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贷款记录为准。

第十七条 对于已利用金融机构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金融机构申请住房贷款的,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承贷社应将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 55%以入比控制在 50以下(含)。下(含)(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

(一)房产支出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

(二)所有债务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中提到的收入是指借款人自身的可支配收入,即单一借款时为借款人本人可支配收入,共同借款时为共同借款人可支配收入。但对于单一借款,如承贷社考虑将借款人配偶的收入计算在内,则应该先予以调查核实,同时对于已将配偶收入计算在内的贷款也应相应的把配偶的债务一并计入。

第二十条 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档次执行,下浮幅度不超过 15。贷款期限在 1 年(含)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 1 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 1 月 1 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二十一条 所购房屋为一手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30年,且男性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不得超过 60 周岁,女性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不得超过 55 周岁。所购房屋为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加上二手房已竣工验收的年限不得超过 30 年。

第四章 贷款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借款人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签订合同→办理抵押(预告)登记→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偿还→注销登记。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申请。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未婚的提供单身证明。

(三)购房首付款支付凭证。

(四)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共有权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的证明文件。

(六)借款人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证明,包括由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如果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共同还款,则各方要签订共同还款责任确认书,明确在一方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其他方仍要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七)借款人是自雇人士(即自行成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在上述机构内持有超过 10%的股份,或其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上述机构的经营收入者)或公司的股东、董事,应提供有关资产证明、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税单证明等。

(八)农信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一手房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在承贷社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书并对项目核定所需按揭贷款金额之后,再由借款人向承贷社提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办理尾盘或二手房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由借款人直接向承贷社提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

第二十四条 贷款调查。受理申请后,由客户经理进行贷款调查,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二)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三)房产交易价格是否合理;

(四)购房首付款比例是否符合要求,付款凭证是否真实;

(五)借款人在农信社和他行的信用记录及存款情况;

(六)借款人及其家庭还款来源的稳定性和充足性,每期还款有无稳定现金流量;

(七)抵押物的变现能力,共有权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

(八)农信社要求调查的其他内容。调查人员完成贷款调查后,出具调查报告,签署明确意见,连同各项资料提交审查。

第二十五条 贷款审查。应重点审查借款人资格及还款来源的合理性、可靠性,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信用状况,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是否与借款人还款能力相符等。审查人员完成贷款审查后,出具审查报告,签署明确意见,连同各项资料提交审批。

第二十六条 贷款审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遵照《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不得逆、省程序操作。单个借款人(含一次购买多套或累计购买多套)贷款金额超过审批权限的,按权限管理规定上报审批。

第二十七条 签订合同。经审批同意,办理一手房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由承贷社、借款人和开发商三方签订个人住房按揭借款合同。办理二手房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由承贷社、借款人和售房人三方签订二手房抵押贷款承诺书,承贷社承诺在办妥所交易房屋产权过户和抵押登记并将登记证明原件交由承贷社收执之后,按约定发放贷款。承诺书签订后,由承贷社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按揭借款合同。

第二十八条 办理抵押(预告)登记。借款人在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之前,客户经理和借款人共同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预告登记,并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预告登记之后,承贷社必须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正式登记,同时自动解除开发商提供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登记及他项权证的管理遵照《农村信用社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发放贷款。在借款人办妥抵押(预告)登记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承贷社以转账方式将款项直接划入售房人在承贷社的结算账户上,同时通知借款人贷款已经发放,售房人出具收款证明。贷款发放后,应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详细记载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号码、购房套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房屋抵押状况以及违约信息等。

第三十条 贷后管理。贷后管理遵照《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贷后检查 1.按揭项目的贷后管理:对按揭项目每月应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综合性检查,主要掌握项目的工程进度、按揭贷款的实际用途和资金流向,并督促开发商协助承贷社和借款人及时办理抵押登记。2.借款人的贷后管理:应建立对借款人的贷后访问制度和跟踪管理制度,主要检查借款人职业、收入和住所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变化因素。对正常类贷款应定期排查,对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应重点抽查,对于发生突发性、严重性问题的贷款应随时检查。

(二)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理。对违约贷款应通过电话或短信提示、约见借款人、现场核验、走访借款人所在单位等方式了解借款人违约的主要原因,督促借款人纠正违约行为并对逾期贷款本息计收罚息。1.借款人首次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时,客户经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进行电话或短信提示; 2.借款人连续两期(含)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时,客户经理应向借款人发出催收通知书; 3.借款人连续三期(含)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时,客户经理应主动约见借款人或上门催收,督促借款人落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提示违约风险; 4.借款人在合同期内连续五期(含)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累计八期(含)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承贷社可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及时还款并依法处置抵押物。

第三十一条 贷款偿还

(一)贷款期限一年(含)以内的,实行利随本清还款方式;

(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还款,每月的 20日为借款人约定还款日,可直接从借款人在承贷社的结算账户中扣划当期应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可以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期数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每月还款金额 ———————————————— 还款期数(1月利率)-1 还款期数贷款期限(年)×12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 —————(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还款期数

(三)提前还款处理 1.贷款发放满六个月,且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方可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承贷社提出书面申请,经承贷社同意后,方可办理。贷款发放不满六个月的,提前还款须按提前归还金额的 3%支付违约金。提前还款本金起点金额为一万元或其整数倍。2.申请部分提前还款的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1)月还款额不变,缩短贷款期限;(2)贷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第三十二条 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要求调整贷款期限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承贷社提出书面申请,经承贷社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三十三条 注销登记。借款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由客户经理和借款人共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三十四条 农信社不得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

第三十五条 承贷社认为必要时,在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前可对新建房进行整体性评估,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内部评估,或委托独立的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于精装修楼盘以及售价明显高出周边地区售价的楼盘的评估要重点关注。对再交易房,应对每个用作贷款抵押的房屋进行独立评估。

第三十六条 对农信社发放的住房开发贷款,应督促售房资金用于相应的工程建设或用于归还开发贷款;应根据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金额要求开发商等量或按比例归还开发贷款。

第三十七条 应建立按揭贷款风险预警和评估体系,密切监测房地产价格变化、抵押物价值变化及其对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详细记录借款人动态、每月还贷情况等,对违约风险集中的区域、楼盘和客户要重点监控。第三十八条 应通过税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征信机构以及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强贷款调查,核实开发商和借款人及其家庭的基础信息、财务信息以及信用记录等。

第三十九条 在对贷款申请做出最终审批前,客户经理必须至少与借款人面谈一次,核实借款人的购房意愿、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和还款能力,并做好面谈记录。

第四十条 应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借款人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将不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将不再采信其证明。

第四十一条 应对下列风险特别监管:

(一)虚假按揭,开发商通过多种手段或手法恶意套取农信社资金的行为。虚假按揭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提供或伪造虚假信息、证明材料、合同资料等; 2.与内部人员串通,由其冒充借款人办理虚假按揭套取贷款; 3.与借款人串通,提供给登记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姓名、房屋交易价格和合同签订日期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4.与信贷人员串通,向虚拟借款人或不具备真实购房行为的借款人发放高成数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二)开发商与借款人发生买卖纠纷,导致借款人违约。

(三)借款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办妥房屋所有权证明并进行有效抵押登记。

(四)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出现不利变化。

(五)借款人居所和联系方式不定,影响农信社有效判断借款人现状及其还款能力。

(六)未经农信社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出售、转让、馈赠或重复抵押。

(七)抵押物价值下跌或抵押物处分成本过高。

(八)新法律、法规实施使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存在法律方面的缺陷和瑕疵。

(九)影响农信社权益的其他风险。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违规行为,按《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住房方案 篇9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暂住人口大量涌入,城区居民生活小区成为这部分人员聚居地。由于该类人员流动性强,人员成分复杂,成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优化冬季社会治安环境,着力推进“二号行动”,切实加强居民小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效打击防范各类流窜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市局决定自1月10日至16日,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居民小区暂住人口和租赁房屋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加强对城区居民小区内暂住人口和租赁房屋的清理整顿,规范暂住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着力解决我市城区居民小区暂住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暂住人口登记办证率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增强预防、发现和打击暂住人口违法犯罪的能力,切实维护好我市城区治安稳定,为广大市民欢度春节营造一个更加祥和安定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暂住人口办证率和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书签订率。提高人户一致率,确保城区居民小区内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办证率达到90%以上,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二)完善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时做好数据的采集、录入、更新及维护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及时、鲜活。同时,做好暂住人口数据与在逃人员、工作对象、刑嫌对象等重点人员的信息比对碰撞,落实高危人员管控措施。

(三)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遏制流窜犯罪。通过对城区居民小区的集中整治,落实租赁房屋流动人口类别化管理控制措施,加强对重点区域、高危人员的控制,发现查处一批藏匿于租赁房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和网上逃犯,依法打击利用租赁房屋进行***活动和盗窃、抢劫、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一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教育处罚一批违规房主,不断增强预防、控制和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能力,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四)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租赁房屋治安管理主力军的作用,按照公安管人,房管管房的原则,加强与房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并协调计生、劳动、工商、房屋中介、物业公司等部门积极参与,形成管理合力。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面排查,进一步澄清底数。在全市城区组织开展居民小区租赁房屋和流动人口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核清城区居民小区租赁房屋底数。首先摸清辖区内生活小区及小区内租赁房屋的底数,确定生活小区座落位置、所属居委会、所属物业;其次根据小区治安现状,确定重点整治小区。将流动人口聚居、出租房屋、流窜犯罪多发的居民小区作为重点,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清理整顿力度。

(二)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强化暂住人口管控工作。首先根据本辖区实际,由社区民警带领有关人员,协同居委会,深入居民小区开展走访调查,逐门、逐户、逐人了解情况,将所有暂住人口(包括十六周岁以下)全部纳入登记范围,及时办理暂住登记手续,采集、更新相关信息,着力提高信息采集数量,全面摸清底数,为集中整治奠定基础。其次在全面排查的同时,做好暂住人口和租赁房屋信息系统内现有数据的梳理,由暂住人口内勤对即将到期或过期的数据清单打印交社区民警,做好信息核查工作,避免无效数据,确保信息准确、及时、鲜活。

(三)进一步强化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派出所要组织社区民警和居委会干部、治保人员、协管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各居民小区出租房主知晓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觉参与治安管理的意识。深入开展调查走访,结合冬季火灾防范工作,对辖区居民小区出租房屋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对出租房屋数量大、租住人员复杂、管理能力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对租住人员和出租房主要开展防火、防盗宣传教育,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对违反出租房屋管理规定,拒不进行整改的出租房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强化暂住人口高危人员管控工作。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年底流动人口侵财案件的发生,在对城区居民小区的日常走访调查中要注意发现下列重点人员:有违法犯罪前科的;无合法身份证明、持假身份证、原籍查无此人等身份可疑的;无正当职业,经济来源不清或收支反差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昼伏夜出,逃避暂住登记,形迹可疑的;交往人员复杂,尤其是以原籍地域纠合在一起,如涉疆、涉藏人员,有团伙违法犯罪嫌疑的;有非法携带、买卖、窝藏枪支、爆炸物品嫌疑的;有杀人、强奸、抢劫、诈骗等刑事犯罪嫌疑的;其他有危害社会治安可能或嫌疑,需公安机关重点管理的。对发现的上述重点人员,要及时纳入视线,做好信息采集,及时进行信息比对和发函调查,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对新出现的暂住人口高危人员,要及时登陆高危人员库录入相关信息,对应纳入橙色、红色的高危人员,要及时落实帮教力量,确保不出问题。对有现实危害的高危人员,要逐一纳入视线,落实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了、控得住,严防漏管失控、确保不形成现实危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此次行动是全力维护冬季社会治安稳定,确保春节重大安保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举措。对此,城区各派出所要充分认识到这次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克服畏难情绪,增强攻坚克难信心,确保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为搞好这次城区居民小区清理整治行动,市局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守先副局长任组长,户政科科长侯波任副组长,户政科暂住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户政科,负责全市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各派出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派出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研究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责任,确保职能作用发挥得力,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工作中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在人力、物力方面的支持,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居委会的作用,协调计生、劳动、工商、房屋中介、物业公司等部门积极参与,形成管理合力。

(三)广造声势,舆论引导。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踊跃参与专项整治,打一场专项整治的人民战争。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引导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发放一封信等形式,迅速掀起宣传工作的高潮,营造社会氛围。三是加强对社会面的动员部署,各派出所要组织开好专兼职协警员、居委会负责人、出租房主、物业公司及房屋中介负责人参加的动员部署会,层层发动,落实人员,明确行动内容和范围,提高其法制意识和履行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实行错时工作制。清理整治过程中,要求逐户走访,逐户核实,做好登记。对当天走访不在家的,或白天上班晚上回家的,实行错时工作制,即利用早晨、中午、晚上和周末居民在家的时间进行清查,坚决不留任何死角。

(五)加强检查督导。为切实做好居民小区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排查工作,市局户政科将组成督导组,深入各派出所就此次清理整治行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全市居民小区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登记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六)抓好情况控制。各派出所要确定专人做好情况信息控制工作,每天上午10时前将《城区居民小区专项清理整治日报表》通过邮箱报户政科,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住房方案 篇10

××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 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齐昂办发[2005]13号文件和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精神,落实市委提出的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要求,动员和组织区建设系统积极 投身于学习型城市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区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办发[2005]13号文件精神,以建设特色农业区、民营经济区、文化旅游区、生态园林区为目标,通过确立终身学习观念,建立学习型机关、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培育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高素质人才,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遵循原则     1、共同目标原则。以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目标和使命,激发干部群众的热情,创业意识和创造精神。要紧密联系实际,设计和明确单位、个人等不同层次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不断推进。     2、行政推动原则。局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是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宣传者、组织者,又是实践者。要通过行政推动、政策指导、舆论引导和示范带动,促进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习。     3、与时俱进原则。各单位应在坚持业已形成的学习制度、组织形式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学习形式,学习方法,不断充实新的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效果。 4、全民参与原则。建设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机关需要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建立健全促进干部群众学习的良性运行机制,实现自身学习力的不断提升,进而提高城市整体综合素质。    三、工作目标 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的基本目标是:围绕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发展思路,以树立新的学习理念为先导,以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为基础,以构筑全民终身教育体系为核心,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牵动,建立科学人才培养机制,从2005年到2008年,逐步构建起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步的比较完备的学习型城市体系。具体要实现四个方面的目标:一是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使学习成为整个社会的基本生存状态和运行准则,成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和生活的第一需要。二是健全系统的学习体系,建立社会化的学习型组织,形成由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组成的,较为完整的、开放的、高质量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全区人民提供充足优质的学习资源和场所。三是形成社会化学习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广阔的途径。四是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形成育才、引才、荐才、需才、用才的良好机制与环境,建设好高素质的各类人才队伍。     四、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 学习型组织是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基础,从实际出发,把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镇、家庭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是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必由之路。、    (一)学习型机关。各级党政机关是建设学习型城市的骨干力量,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业务素质学习教育,健全和完善机关学习制度,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工作,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勤政廉洁、人民满意的党政机关。各系统要通过建立机关和基层相结合的学习机制,组织适合系统特点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进学习型系 统建设。     (二)学习型企业。各类企(事)业单位是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点,要以提高员工素质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推动企业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努力造就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外向型经贸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职工队伍,大力培育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    (三)学习型社区。社区是城市的基层组织,要以全面提高社区文明程度、市民综合素质和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为目标,建立社区学习网络,努力建设文明程度高、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通过建设和完善社区市民学校、社区图书室、书报刊销售网点等社区学习教育阵地,组织开展各类适合社区和各类人群休闲娱乐特点的教育文化活动,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    (四)学习型村镇。村镇是农村的基层组织,要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致富本领为目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民致富奔小康。通过举办农村科技文化超市,开展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和技术培训教育,组织致富带头人与普通农户结

住房方案 篇11

同志们:

20xx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顶住任务重、工期紧、资金筹措难、征地拆迁难等多方面压力,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快速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年累计完成投资8.02亿元,启动建设保障性住房7691套,建成廉租住房1128套、公共租赁住房987套、经济适用住房462套、限价商品房896套、棚户区改造132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939户,一举扭转了开工率较低、任务完成较差、工作被动落后的局面,成为全市工程投资额度大、开工面多、任务完成好、建设进度快、工程质量好的县,每月进度排名及年度考核排名一直位居全市第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保障性住房综合管理工作“十佳县”,受到省上600万元的表彰奖励;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一等奖,并获400万元表彰奖励。这是在我县财政底子薄、重点项目多、地方配套难,在全市各县你追我赶、竞相建设的情势下,奋勇直追、奋力赶超,攻坚克难、顽强拼搏,方才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实属来之不易!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所有参与、支持、配合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镇、部门和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依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县财政配套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水、电、讯、视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还跟不上,部分工程项目仍存在工程档案资料不完善、施工程序不规范、质量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监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还有个别项目进展比较缓慢,工程质量不够高。对以上问题,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要求、标准和“争一保一”目标,发扬成绩,正视问题,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再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胜利。

今年,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35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550套、新建经济适用房50套、新建限价商品房8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60套;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700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80户;解决基层公益人员住房400套。这些任务虽然较去年有所减少,但工程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而繁重,而且省市将继续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今年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对进展快、效果好的市县继续实行重奖。为此,各镇和相关部门,尤其是县房改办要围绕“争一保一”这个目标,强化领导,鼓足干劲,攻坚克难,创先争优,确保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并继续位居全市领先位次。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科学确定用地指标,努力解决供地难问题。土地供应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础性条件,要在建设用地需求多的情况下,挤出土地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进展。一要争取用地指标。县国土局要根据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认真执行土地政策,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求的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单列管理,优先保障。二要加快土地审批。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尽量优先安排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需要通过农地转用解决保障性住房用地的,要尽快上报审批,同时开展征迁安置工作,确保按期开工建设。三要加快供地节奏。要按照“优先保障、按需供应、应保尽保”的原则,根据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时限要求,倒排供地时限,限时落实建设用地。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未落实的,不得供应其他开发用地,对已经确定为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土地,严禁改变用地用途,擅自改变用途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努力解决资金缺问题。去年,我县与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4个,签约资金近3.3亿元,但目前到位资金仅多万元,远远不能满足今年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建设资金严重不足依然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瓶颈制约。一要足额保障政府投入。要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放在优先位置,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土地出让收益10%的比例,筹措县级配套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二要广泛筹措社会资金。要综合运用土地供应、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多渠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于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工业园区等,要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集中建设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租赁。三要严格控制建设成本。认真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严格控制土地划拨成本,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努力控制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建造成本和销售价格,充分让利于保障对象;通过出售保障性住房回笼资金,为住房保障工作滚动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保证。四要积极争取信贷资金。要继续加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专项投资,今年要争取到位资金2亿元。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争取信贷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三)加强施工全程监管,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各镇各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是生命线”意识,将质量意识贯穿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始终,坚决实行“四制”管理和旁站式监督,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成工程质量过硬、人民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惠民工程。一要加强项目管理。要重视项目前期技术论证,及时提供保障性住房工程所需的基础资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严把工程发包关口,确保承建单位实力强、信誉高、资质硬;要加强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验收的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二要加强施工管理。县住建、房改、监察等部门要把质量放在首位,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全程监管,强化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并做好保障性住房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同时,坚决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度和连带责任制,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督促返修,并落实好已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三要加强监理管理。县住建、房改等部门要明确专人,经常深入施工一线,逐项目、逐环节对工程监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监理单位和被监理项目的施工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之间是否有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检查监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理工作,检查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经过检验并合格,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程序做好保障性住房工程的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的交付质量。四要抓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水务、电力、广电网络和通讯部门要围绕保障房建设,及时跟进建设,力争达到进度同步,确保建设顺利、功能完善。

(四)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确保房屋分配公平。房屋分配工作是住房保障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房屋分配工作,切实做到科学分配、规范操作、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一要把好准入关。要在“三级公示、四级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审查手段和水平,完善对申请对象收入、住房等各类情况的审核审查。县民政、房改、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共同把好准入关。要加大对违法违规骗取保障性住房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凡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保障性住房的,不论何时查出,都要取消资格;已分配入住的,坚决清退,并予以全社会通告,记入个人不良信用档案;审核分配工作人员与当事人串通徇私枉法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二要把好退出关。要加强对保障房入住者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的全面审核、动态监测,对不符合条件的入住者及时清退,杜绝“只进不出”现象。要建立两年一次的住房保障资格年审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扎实开展居民收入状况核对工作,以准确核实保障对象的收入和资产。同时,加大对违规出租、转租保障性住房现象的查处力度,确保应保尽保。三要把好公开关。要将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公开,申报审批程序公开,申请对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分配各个环节都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阳光操作,房屋分配必须实行公开摇号配租,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全方位监督,确保房屋配租公开、公平、公正。

住房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镇各部门一定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加强领导。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大、项目多、任务重,各项目镇、各相关部门要把保障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落实人员具体抓,要把责任心强、业务精通、作风正派、工作扎实、能吃苦耐劳的干部抽调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岗位上来,确保人员配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共同破解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快速进展。

二要加强协作。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需要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各有关部门都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住房保障工作,从政策、资金、项目、土地、税费等方面热情提供服务。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向上争取政策、千方百计提供支持、快速高效受理办结。县房改办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努力形成纵向联动、横向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要加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县委、县政府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政府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决心,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四要加强督办。这次会上与相关镇和部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年终将严格考核奖惩,完不成任务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督办力度,坚持实行10天一通报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快速高效进展。

同志们,住房保障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坚韧不拔的信念、只争朝夕的精神、攻坚克难的锐气和勤政务实的作风,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奋力开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住房方案 篇12

东莞分行4月份个人非住房贷款活动计划

截止2011年3月31日,我行个人贷款余额91.57亿元,比年初增长18294万元,比上月增长16016万元,其中非住房贷款余额为17.21亿元,比年初增长14759万元,个人贷款业务发展不容乐观,为了促进我行个人非住房贷款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4月个人非住房贷款活动方案。

一、4月个人非住房贷款活动的目标:实现个人非住房贷款比3月末净增3个亿,按我行月均非住房贷款还款1.2亿元计算,要实现个人非住房贷款4月份投放4.2亿元。

2,四月份个人非住房贷款活动计划

时间: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

活动对象:各支行、各网点

活动任务分配:

非住房贷款投放任务:个人客户经理120万元,网点负责人85万元,理财经理50万元,一类行正职350万、副职260万,二类行正职260万、副职210万,三四类行正职210万、副职160万。根据目前营销人员总数下达个人非住房贷款营销任务4项

5亿元。详见附件1:4月份非住房贷款任务。

计价奖励和扣罚标准:

在原有个人贷款计价奖励的基础上,每笔非住房贷款按投放额的0.6‰额外增加计价奖励,且这部分计价奖励直接奖励到拓展人。

3、 成立个人非住房贷款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行行长担任,主管个人业务的副行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个人金融部信贷管理部、信息管理部、财务会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个人金融部,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统计工作。

各部门共同实施个人非住房贷款活动方案

个人金融部:主要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激励机制的制定。同时负责支行营销人员培训和200万元以上大额个人贷款业务指导。

信贷管理部:主要负责对个贷业务受理流程的梳理和对支行业务受理的指导工作,重点对支行提交的案卷常见问题的指导。

信息技术管理部:负责提供4月份个人贷款市场数据。

财务会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和定价奖励的统计和发放。

各分公司还应成立业务竞争领导小组,将活动精神传达给各网点和员工。

住房方案 篇13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一般来讲,工作方案的基本框架是这样的:一、行动目的+指导思想行动目的和指导思想,可以写在一起,也可以分开写。开门见山地表明这次行动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一般以“为了(增强/巩固……)”这种句子为主],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这次活动是在什么样的思想指导下开展。二、组织领导为了活动顺利开展,一般会专门成立这样的行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一些组,比如综合组、宣传组、应急组、执法组等等。点明由谁(职务什么)担任组长,谁(职务)副组长,成员也要一一点明,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哪里,各组分别负责什么。三、工作重点明确此次行动的风险点和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哪里,进而明确工作重点。工作重点可以是一个,可以使多个。比如,上面提到的婚礼,工作重点可以是新人的婚礼仪式,也可以是婚礼仪式+宴请宾客。四、实施步骤

动员阶段,一般是召开动员会,发出方案,传达上级精神等等。组织实施阶段,按照本方案开展实施,对于新出现的问题 及时调查研究,或者在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之类的。总结评估,建立长效机制。对活动进行总结,好的经验有哪些,不好的教训有哪些?写活动的总结报告。然后针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制定预防此类问题的长效机制。五、工作措施思想(强化/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制度(强化制度建设)结果(增强行动效果/强化督查考核)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宣传)我们来拿一场简单的婚礼举例子吧:要定一个总的基调,要体现甜蜜、周到和完美。怎么举办这个婚礼,就要看这家人的总体想法了,根据总体的想法,确定 婚礼的细节和怎么实施。明确这次婚礼的工作重点是举办婚礼和宴请亲朋好友环节,围绕这个主要环节开展接下来的活动。整个为婚礼活动的工作人员,分好组,各自分工开展工作。按照分工,按照婚礼的日子确定每天的工作内容。

住房方案 篇14

同志们:

这次全市住房保障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是市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住房保障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部署安排今年的工作任务。下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科学务实,积极作为,20xx年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xx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区、片区两个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三二一”总体思路,积极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科学务实,积极作为,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建设系统和新区、片区两个开发建设指挥部,承担了大量具体工作,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艰辛努力,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为“两城”成功创建立下汗马功劳。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超额完成,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市投入资金26.85亿元,优先落实安居工程用地2309亩,新开工建设项目71个、245万平方米、28389套,完成计划的111%,连同结转项目竣工17343套,竣工率达到68.1%,超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其中: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800套、87.7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90套、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0.5万套、25万平方米,新增租赁住房补贴378户,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用房1.1万套、131万平方米。在全省率先提高了住房保障标准,由原来每户年收入2.7万元,提高到人均可支配收入1.35万元,并实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并轨。全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7.6亿元,同比增长28%;发放贷款16亿元,实现业务收入2.1亿元。在去年2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地级市代表参加了会议;4月和8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调度会上,我市都作了典型发言;国家住建部齐骥副部长来检查工作时,对我市保障房建设公示制度给予充分肯定并安排了中国建设报予以宣传推广;省人大视察时,对我市的工作也给予充分肯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市场监管,实现房地产信息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具备了个人住房信息异地查询、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三项功能。完成房地产投资175亿元,增长16.3%;商品房施工面积1173万平方米,增长21.6%;新增商品房预售面积770万平方米,增长19.2%;商品房销售面积730万平方米,增长18.6%。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房屋征收机构,较早出台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及配套制度。物业企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启动了物业质量保修金征收工作,专项维修资金共归集1.33亿元,累计归集4.42亿元。

(二)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建设成效明显,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49.6%,城镇人口达到500万人,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71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成区人口和面积达到172万人、173平方公里。一是小城镇建设实现新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开会部署,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确定了12个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采取资金扶持、产业发展、扩权强镇、领导联系、挂职帮扶等措施,推动率先发展。重点镇总体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其中4个已经市政府批复。全部设立经济园区,新上工业项目208个;完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230多亿元。其中:傅庄街道财政收入过2亿元;义堂镇、汤头街道过1亿元;李庄镇打造百亿家电园区;大店镇设置了“三办”、“五中心”、“四平台”;兰陵镇成立了全省首家镇级国有独资投资公司,设立了城建规划分局;义堂镇组建了全省首个镇级消防中队;地方镇建设了全市首家镇级老年公寓,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二是农村社区建设顺利推进。唱响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社区建设—实施“三上”工程—创建生态文明的“四步曲”,实施组织部、农房办、社区办、整治办、文明办“五线”联动机制,突出沿河村、沿路村、镇驻地村等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强化住房品质,尊重农民意愿,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创建生态文明乡村。20xx年,全市在建和竣工农村住房13.7万户,改造危房2.7万户,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20%、108%。三年来,共完成农房建设投资443.8亿元,配套设施投资402亿元,集中建设农村社区1343个,建设农房36.4万户,改造危房7.5万户,拉动居民消费47亿元,腾空土地10万亩(其中可复垦耕地5.25万亩),完成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3.2万户、农房抵押贷款4.5亿元。全省农村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南片区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作了重点发言。在我市召开的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场会上,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刘伟高度评价,蒙阴经验在新农村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三是中心城区发展框架进一步拉开,各项重点项目推进顺利。新区、片区开发建设成效明显,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兰山西部新城、镇山风景区和河东汤泉旅游区建设按计划顺利启动,形成“三点抱城”之势,城区框架进一步拉开。市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市会议中心西楼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相继竣工落成,三河口祊河隧道、大剧院、沂蒙精神纪念馆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相继开工;体育场片区、南坛片区、沂景南片区、运输公司片区等一批旧城改造提升项目,拆迁还建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三)基础设施更趋完善,综合承载能力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城市建设完成投资39亿元。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新建排水管道335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26座,规模89.77万吨/日;新建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63处。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滨河路拓宽,沂蒙路、金雀山路、陶然路、东兴大街改造提升成效明显。新增道路长度143公里,我市第一座全互通式立交桥—双岭路立交桥建成通车。亮化工程向细节延伸,中心城区新安装路灯3437盏,173条开展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完毕,群众反映很好。“气化”全力推进,建成天然气高压、次高压管线8条,总长度337公里,除平邑、蒙阴外,其他县区全部接通天然气主管道。建设供热管线83公里,新增供热面积790万平方米,城区供暖覆盖率提高7个百分点。新增供水管道13.35公里,年供水总量达到5050万吨。组织了燃气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和城市防汛应急演练。390个农村社区完成“三上”工程,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建设中更加重视地下空间利用,结合人防工程共新增利用城镇地下空间87200㎡;腾退地下停车场2处,多项人防结建工程开工。

(四)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加强审批管理。一是城乡规划编制成果颇丰。《市总体规划》已通过部际联席会审查,即将获批。编制完成《市近期建设规划》和《五区统筹规划》,东风东关、体育场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文化医疗、农贸市场等专项规划。4个县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29个省级中心镇、12个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100个特色村和1130个中心村的完成规划编制。二是城乡规划审批进一步规范。共召开24次市规划委员会例会,审批项目795个。大力实施“阳光规划”,对规划设计成果和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过程公示;大力实施“效率规划”,增设了专家委员会,实施项目预审和现场办公服务制度,开设“绿色通道”,提高了规划水平和审批效率。三是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加大批后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另外,规划展览馆共接待国家、省、市参观团体3700余个、15万余人次,成为展示大美的重要窗口。去年4月份,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五)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一是创新县城管理工作初显成效。在费县召开全市创新县城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其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管理模式,各县积极借鉴,加大力度,建立了管罚一体的城市管理体制,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城市管理队伍。《大众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费县经验,省住房建设厅杨焕彩厅长对我市创新县城管理工作专门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评价。开展市区城市管理责任区、环境卫生责任制考核,每月一通报、一点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沂南县、苍山县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建好队伍,莒南县出台《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环境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二是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两城”同创为契机,以和谐城乡建设、创建城镇管理明星镇、环境卫生示范村、户外广告样板路等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乡村生活垃圾集中清理百日会战活动,大力推进干线公路、城区外环路和水域环境集中整治,全面提升环卫保洁水平。中心城区共清运生活垃圾36万吨,道路保洁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率达到40%,建筑垃圾处置率达到90%。新增临时停车泊位8000个、收费停车场25家,打造户外广告样板路16条,查处违法、违章建设1260余起。三是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进程。全市共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8座、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3座,实现了“一县一场”;建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135座,在建32座;完成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投入运行,启动了市餐厨垃圾处理场筹建工作。加强环卫保洁队伍建设,提高环卫保洁作业标准,改善环卫工人福利待遇,试行环卫保洁“一体化”作业方式,市场化、物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扎实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突出抓好了二级平台建设、系统升级、案件处置、优化服务等环节,现有6个县区、18个部门、27个专业平台上线运行,发现问题6.9万个,处置结案4.5万个。

(六)建管并举,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完成园林绿化投资5.9亿元,新增绿地面积407万平方米。一是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沂南县、苍山县成功创建“省园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达到8个,9个乡镇荣获市级园林小城镇称号,54个单位荣获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称号,带动提升了全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二是城区绿量明显增加。开展绿色廊道建设,对全市180余条(段)主干道进行绿化补植,新增乔灌木1164万株,形成了“景不断链、绿不断线”的道路景观效果。开展老城区绿化补植工作,投资2500万元,补植各类地被植物25万平方米,提升改造公园、绿地32处。三是滨河景区进一步繁荣。开展了大树栽植提升、橡胶坝除险加固、水上违法整治等工作,举办了世界杯滑水赛等活动,武河湿地升格为国家级湿地公园,景区接待游客200万人次,达到了人、水、绿和谐的新境界。四是管养工作实现跨越。按照“养护管理同城同标准”的原则,出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8个规范性文件,强化督导检查,提升养护水平。以防控美国白蛾为重点,加强了园林病虫害防控工作。

(七)扎实开展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成绩显著。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新标准,完成节能建筑267万平方米,标准执行率达到98%;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45个、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106.3%;太阳能和浅层地能建筑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完成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项目57个、面积214万平方米,完成省下达推广任务的214%;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全市138家粘土砖厂全部拆除,168家非法页岩砖厂拆除155家,节约土地2万亩,节约燃烧标准煤3.2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万吨/年、二氧化硫排放500吨/年,全省治理粘土砖厂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加强节水研究和宣传,积极推动了节水器具和新技术应用。

(八)狠抓工程建设管理,建筑业快速发展。编制了《市建设工程管理责任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五大主体责任。完成勘察设计项目1500余项、500万平方米,实现收入12.6亿元。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共办理施工许可项目462个、面积1309.3万平方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263个、面积596.2万平方米。创“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2项,“泰山杯”奖8项,“装饰泰山杯”奖5项;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1个,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6个,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19个。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和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制度,共受理拖欠投诉273起,同比下降28%,清理拖欠工资1343万元,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被省住建厅予以推广。征收建设行业养老保障金1.8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84%,拨付1亿余元,惠及职工近3万名。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力推动了我市建筑业发展。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35亿元,同比增长50.5%;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00亿元,同比增长50.5%;缴纳税金12.9亿元,同比增长51.7%;完成外出施工产值129亿元,同比增长266%。

今年各项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对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指挥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和密切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得益于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理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建设领域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建设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镇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化率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比先进发达地区相差近10个百分点。二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明显,县城和小城镇支撑乏力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仍相对薄弱。四是城市基础设施总量仍相对不足,市政管网不够完善,防灾减灾体系还不健全,城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五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繁重,按实际供热计量收费尚未大范围推广。六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仍很繁重,配套资金压力较大。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振奋精神,乘势而上,扎实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实现县域经济大跨越、小城镇建设大突破、民生质量大改善的关键一年。国家和省市安排的安居工程、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创新、新旧城区开发建设,项目多、投资大、工期紧、要求高,是近年来工程量最大的一年,任务十分艰巨。做好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构建和谐、加快富民强市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今年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进一步振奋精神,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迎接新的挑战。做好今年的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从国家宏观政策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稳中求进”的发展思路,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资金将明显增加,国家确定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有关政策,为我们克服困难、加快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看,省里将组织实施100个省重点项目,安排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1万亿元,省政府近期将制定出台支持沂蒙老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实施《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推动鲁南经济带发展,将给我市建设事业的发展带来重大机遇;从我市情况看,经过这些年发展,我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为城乡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更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建设系统干部群众士气高涨、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凝聚了乘势而上、跨越发展的强大力量。

今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三二一”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小城镇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三大重点,积极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在城乡建设任务的实施过程中,坚持“四重四强”原则,即:更加重视民生项目,进一步强化安居工程和服务设施建设;更加重视城市内涵,进一步强化城镇基础设施配套;更加重视和谐发展,进一步强化服务与管理的统一;更加注重品味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住有所居为目标,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一是统筹建设,规范管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今年省下达我市的任务是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9280套(户),竣工9000套(户),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81户。省里要求9月底前要全部开工,三分之一主体结构基本完成,三分之一进入楼层施工,三分之一开始基础施工。今年新开工数量虽然比去年少,但是加上去年结转续建项目,在建工程规模将达到3.3万户,任务实际上更加艰巨。市房管局要尽快分解落实,各县区也要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早完备手续,确保项目早开工、多竣工。要落实好建设用地,对保障房用地继续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保障、应保尽保。要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利用好沂蒙革命老区对接中部政策的有利条件,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向保障房倾斜等政策,加大信贷支持,满足工程建设资金需要。要加强分配管理,严格准入程序,确保分配公平。研究探讨轮候期限,使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在合理轮候期内获得保障房。完善退出机制,控制户型面积,引导保障对象在收入提高后退出,制订和实行有利于退出的动态租金标准,真正让困难家庭受益。要创新运营管理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严格落实土地供应、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认真贯彻国办发〔20xx〕45号文件,制定配套政策,出台公租房管理和保障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租售和使用管理。统筹解决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转户人群、企业困难人员的住房问题,使其平等享受城市发展成果。二是严格落实调控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扩大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要认真落实调控政策,综合运用房地产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支持自住性住房需求,着力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形成合理的社会预期和有效的监管调控体系。要有序调节住房供应,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积极争取金融部门信贷支持,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住性、改善型住房需求。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健全完善前期建设条件意见、中期预售把关、后期综合验收备案的全过程监管体系,重点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监控房地产企业资金运作。三是抓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今年,国务院将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更好地发挥这块资金的作用,我们要积极主动地进行先期研究,吃透精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拓宽资金使用渠道。要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依法强化归集工作,重点做好规模以上城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社团组织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要督促未建、不缴、欠缴单位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审计检查和内部稽核,完善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