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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供热合同

2024.04.17 供热合同

2024供热合同(汇集十篇)。

法律意识已越来越被人们加以重视,合同可以促使大多数合伙人做出规范的承诺,针对不同行业的合同,还要注意特别的条款的设置。拟定合约到底应该如何做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2024供热合同(汇集十篇),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供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供应和使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确保甲方的供暖质量,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热源事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合格、连续(供暖期内)的热源,保证甲方对热能的需要。

二、技术要求及责任划分

1、本合同所指热源,应达到原供热系统设计要求的供热能力,供水压力控制在0.3MPa-0.5MPa之间,供热温度在50℃-60℃之间。具体参数根据天气变化进行调节,但要确保甲方的供暖温度。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调整供热负荷。室内温度:建设部规定温度为18℃±2℃,经甲乙双方协商,室内温度最低不低于18℃,并确保供热温度合格率为98%以上。

3、乙方自20xx年xx月xx日起接入甲方管网,方圆2#路以东去消防站支线由甲方投资施工,接入点以前为乙方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接入点以后为甲方资产由甲方负责管理。

4、合同期内乙方供热时间为当年的xx月xx日至次20xx年xx月xx日,共180天。实际供热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xx年,自20xx年起至20xx年。

四、合同金额

甲方现有建筑供热面积为0.5万平方米。供热价格为24元/平方米(执行东营市物价局核定价格)。年费用为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每年1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的热源费用。合同期内甲方如增加供热面积,按增加的面积和本合同标准向乙方增加费用,如果供暖期延长,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供暖增加天数的费用。计算公式:当期增加的供暖费=当年总供暖费/180天×增加供暖的天数。

五、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运行的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调整供热参数,供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有权利自行决定供热时间,并提前36小时向乙方下达书面供热通知。

3、负责自接入点起甲方资产的维护、管理。

4、有权对乙方供热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处罚。

5、有权对乙方热源水质进行检查。

6、按时结算合同费用。

7、乙方严重影响甲方供暖质量时,甲方有权停止使用乙方热源。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按甲方要求提供连续的供暖热源,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并能按甲方实际运行要求调整运行参数,甲方应给予配合。

2、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热,接到甲方供热书面通知36小时内达到供热要求。

3、乙方有权对供热设备按期进行保养,自行对供热负荷进行调整,但不得影响甲方供热效果。

4、供暖期间系统出现异常,在30分钟内报告甲方,并在4小时内出具书面材料。

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暖费,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热源。但必须提前6个月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合同费用。每推迟一天,乙方应收取甲方年费用3%的滞纳金。

2、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起、停时间供暖或供暖期间中断供暖,每出现一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扣除乙方0.1元/m2费用。

3、不执行甲方下达的整改指令,出现一次扣除乙方年费用的3%。

八、不可抗力

因政府行为及不可抗力造成停电、停水等引起的供暖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双方各自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结算全部费用后失效。

2、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供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XX,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用XX,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XX要保证用XX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XX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XX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XX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XX与供XX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XX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XX可先向供XX提出测试要求,供XX应在用XX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XX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XX同意,也可转入其下________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 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到第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XX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XX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XX支付违约金,由用XX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XX承担违约责任。

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XX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XX向各用XX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由用XX在当年或第________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XX在当年要求支付的,供XX应在用XX提出支付请求后____日内付清。供XX除按上述方法向用XX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XX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XX的违约无关。

5、温度的确定以中XX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XX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 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XX应与用XX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XX提出,供XX应向用XX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XX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XX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XX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XX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XX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XX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XX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XX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XX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XX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XX房间外(指用XX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XX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XX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2、用XX应该于每年的____日前向供XX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XX应向供XX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XX取暖费的20%。

第五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经供XX和用XX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 供XX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XX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XX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XX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XX,供XX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XX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XX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XX有权要求用XX立即改正。用XX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XX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XX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XX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XX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XX应当通知用XX,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XX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XX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XXX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XX。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XX应当及时抢修,并在XXX内通知用XX。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XX供热。

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12、供XX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XX周知。

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XX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XX,供XX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 用XX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XX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XX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XX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XX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XX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XX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XX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XX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XX。

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XX交热费。

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8、供XX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XX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XX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供XX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10、供XX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11、供XX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12、供XX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3、供XX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供XX的违约责任

(1)因供XX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XX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XX热费外,还应当向用XX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XX责任事故,给用XX造成损失的,由供XX承担赔偿责任。供XX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XX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3)供XX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XX,给用XX造成损失的,供XX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XX受到损失的,供XX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XX不承担责任,

(1)用XX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用XX的违约责任

(1)用XX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XX违反合同约定,用XX应当向供XX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XX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XX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XX应当赔偿供XX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XX(盖章),_________ 用XX(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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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doc正文内容

目 录

第 一 章 总则…………………………………………………………1

第 二 章 定义与解释…………………………………………………1

第 三 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3

第 四 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3

第 五 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4

第 六 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4

第 七 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5

第 八 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5

第 九 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6

第 十 章 供热价格……………………………………………………7

第 十一 章 供热安全……………………………………………………7

第 十二 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9

第 十三 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10

第 十四 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10

第 十五 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11

第 十六 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1

第 十七 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12

第 十八 章 法律责任……………………………………………………15

第 十九 章 协议的变更…………………………………………………17

第 二十 章 不可抗力……………………………………………………18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19

第二十二章 附则…………………………………………………………19

第一章 总 则

101 为规范 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 (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10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高效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 [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 [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有偿服务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 [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 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 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 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 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 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 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 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 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 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 (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合理费用。

702 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 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收费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 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 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 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 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url

供热合同 篇4

在我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后,新一代的民事法律体系以及合同法都得到了巨大的改善与提升。在合同法中,民法典则首次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并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要保持诚信和公平。同时,在合同法中还有关于合同的约束力、履行义务、保证责任、违约责任、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等内容的规定,这为科学合理地界定各类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在积极学习贯彻实施新法律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民法典合同法对于个人与公司在交易合作时所带来的巨大价值。

第二段:合法合同的要素。

合同在民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其必须符合合法合同的要素才可以作为有效合同执行。民法典对于合法合同的要素中明确规定了意思表示、约定的内容、当事人、形式等几个方面。其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当事人。合同是由当事人签署的,当事人的文化水平和法律素养对于合同合法有效的签订来说十分重要。在这一点上,企业家在合同签署之前需要加强自己的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强对于企业和公民的法律教育宣传,以保证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第三段:过失责任在合同法中的体现。

合同法中针对违约者的过失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从而强调了合同履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当事人违约后,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点上民法典合同法也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标准。企业对于自己的合同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机制,以免由于自身管理混乱或法律知识不足而导致违约行为的发生。同时,政府也应该打牢“法治基石”,通过加强对于法律教育的普及,提高人们的法律素质,减少因法律知识缺乏而造成的不法行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第四段:履行合同义务适用的准则。

在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履行义务适用的准则十分重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需严格遵守各项约定,对于自己的义务负责,确保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费用、提供服务或交货等义务。同时,当事人还应该对于未预见但可能导致违约的情况,适时做出应对措施,避免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违约行为。同时,在合同中,应当勾画出交易的目的、合同的内容、具体的经济效益、义务的履行和终止的方式等细节,为交易双方提供合理的经济保障。

第五段:结语。

民法典合同法在我国贯彻实施后,让我们清晰认识到合同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及其法律价值。此外,合同还能够为当事人之间打下企业与个体经济参与平等竞争的法律基础,保障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合法性,进而促进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在未来的实践中,我们还需持续深入学习合同法律度量标准,以获得更好地保障自己合法权益和履行应尽职责的有效途径。

供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采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

□ 符合节能标准;

□ 正在实施节能改造;

□ 不符合节能标准;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 _____________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3.热量结算点设置在,

□ 双方约定的供热设施管护责任的分界点;

□ 锅炉房或热交换站内;

□ 供热设施二次支线;

□ 楼栋;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采暖期

甲乙双方对采暖时间约定如下,

□ 执行本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 约定供暖时间为,每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条 供热质量要求及保障条件

1.甲方建筑供热采暖系统及相关设施应当符合设计规范和乙方运行调节方式的要求。甲方需要调整运行工况的,应当符合乙方的运行调度要求。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采暖建筑信息资料和实际用热状况,按国家和本市建筑采暖耗热量指标,核算甲方建筑采暖用热量,制定热能供应方案。热能供应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建筑物所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建筑物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应对气候变化的热量调整等。热能供应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

采暖期内,乙方应当向甲方24小时连续供暖,并根据采暖期气象情况,做好热量供应保障。

3.甲方(含甲方负责管理的采暖用户)按热能供应方案,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

第四条 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标准

(1)法定采暖期内的缴费标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 + 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 采暖季)×建筑面积(平方米)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

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均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本合同签订时,基本热价为 元/建筑平方米 采暖季;计量热价为________元/千瓦时(或_____元/吉焦)。

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热价标准的,应当按调价方案的规定计算采暖费。

(2)市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或双方约定的采暖期超出法定采暖期时间的缴费标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 + 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 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吉焦)×用热量(吉焦)

基本热价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除以法定采暖期(天)。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计。

计量热价为 ___________元/吉焦。

2.缴费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基本热费足额缴纳给乙方。

计量热费的缴纳时间为,_______________,计量热费的逾期违约金计收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缴纳,

□ 直接向乙方缴纳;

□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双方应当在供暖起、止日,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进行书面确认。

5.热计量装置损坏、出现故障等不能正常计量时,甲方按热计量装置损坏前一个查表周期的日平均用热量计缴热计量装置损坏期间的采暖费。

6.甲乙双方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产生争议的,按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的规定解决。经检测,热计量装置准确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不准确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热计量装置。

第五条 供热采暖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供热采暖设施管护责任分界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按分界点承担各自负责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具体划分如下,

(1)从热源至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之间的供热设施的运行、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从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至甲方户内散热设备之间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承担相应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的责任,相关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乙双方对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更新改造责任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热计量装置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

热计量装置首次检定和安装后,其运行、周期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热能供应方案供热,并对乙方的供热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采暖期内,应当指派具有供热运行调节、维修技能的人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供热专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采暖系统进行调节,执行乙方的供热调度指令,做好节能工作。

采暖期内,甲方负责运行管理的人员应当填写运行调节、维修记录,按乙方要求提交有关供热运行参数。

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缴纳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交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核实。

4.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供热采暖设施进行管护,排查安全隐患,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

5.负责管护责任范围内供热采暖设施的应急处置。按本市供热管理、应急管理法规、规章的要求,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与保障供热安全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以及通讯设备,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应急备勤。在应急处置中,需要乙方提供援助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6.不得擅自增加、拆除、移动或改装供热采暖设施、热计量装置、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

确需改动供热采暖设施、增加采暖面积和采暖设施的,应当按乙方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

7.依据本市有关规定,在管护责任区域内公告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8.乙方根据计量管理、供热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需要改动、更换热计量装置的,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9.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热能供应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供热参数符合双方的约定。

2.有权对甲方实际用热情况进行核查,制止甲方超标准、超范围用热行为。

3.对甲方的供热采暖设施运行进行指导。发现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甲方存在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运行管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伪造运行记录、自行改变房屋结构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有权要求甲方予以纠正或整改。

4.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暖前20日,应当与甲方沟通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并与甲方约定相关工作的时间进度。

6.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08)、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乙方报修电话号码为,___________。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

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管护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甲方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8.应甲方要求,协助、配合供热采暖设施抢险、抢修作业。

9.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缴纳采暖费,经乙方书面催交仍未缴纳的,除须按合同约定缴纳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

2.甲方擅自拆改供热采暖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增加采暖面积或采暖设施、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经乙方制止逾期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甲方拆改热计量装置或甲方其他原因造成热计量装置损毁,不能正常计量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已足额缴纳采暖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甲方缴纳的基本费用,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退费额=日平均基本热费×未供热天数

日平均基本热费=采暖费基本费用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暖天数

2.乙方未尽管护义务,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供热质量未达到热能供应方案要求的,____________________。

4.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①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

②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启动应急预案后,影响供热设施运行;

③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6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季累计不超过3次。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房屋租赁关系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甲方未书面告知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乙方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的,物业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用热量参数、双方法人登记注册信息以及其他供热采暖情况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_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急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供热合同 篇6

甲方(房东):___________

乙方(房客):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在租赁房屋事宜上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 房屋的用途为居住,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租金和支付方式

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季付/半年付/年付)。

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逾期未支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应付租金的1‰/日。

第三条 维修责任

1. 甲方作为房东,有义务保证房屋及其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如发生非乙方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

2. 对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设施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如因乙方过错导致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3. 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对房屋进行大规模维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继续租赁,甲方应减少乙方相应的租金。

第四条 保证金

1. 乙方在租赁期开始时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退还。

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五条 转租和退租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或退租。如乙方需转租或退租,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2. 租赁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退租手续。如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3. 租赁期届满,如双方未达成新的租赁协议,乙方应在期满之日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如未按时交还,甲方有权按照每日租金的两倍收取滞留金。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终止。

甲方(房东):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乙方(房客):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 篇7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

供热合同 篇8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乙方经过精确核算和甲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孟津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次线管网开挖土方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城区集中供热一次线管网

2、工程地点:河南省xxxx城区

3、工程承包范围:此次xxxx城区集中供热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热力一次线管线土建施工,乙方承包施工范围为。

二、工期(日历日)要求:

1、开工日期:2013年6月5日

2、竣工日期:2013年7月3日

3、总工期:30天(其中外线管网工期30天)。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单价203元/m(不含税价)。

2、热力一次线管线施工工程工作内容:放线、路面砖拆除并堆放整齐、土方开挖及外运、平沟修沟沟槽夯实、填沙、回填土分层夯实碾轧、路面清理、路面围挡设施制作及拆移、施工现场的措施、安全、文明环境卫生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施工期间由于甲方协调不到位而造成的误工(2小时以上)按照实际发生的误工费(含人工、机费、其他费)均由甲方承担。

4、施工中发生的合同外增量,由甲方负责让业主签证,并做好资料完善。实际发生的增量由甲方认可后给予乙方结算(不含税)。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工程总价=实际开挖沟槽长度×188元/m。

2、付款方式:付款按管道安装施工及回填完毕的实际工程量结算,1公里结算一次,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造价的80%支付,工程结束10日内,剩余20%工程款全部结清。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项目负责人:

2、乙方项目负责人:

3、上述人员如有变动,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和责任:

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现场开挖、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负责协调当地相关单位工作。

2、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资料1份,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3、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权制止,责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规范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5、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甲方如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造成误工损失由甲方承担误工费用,如遇雨天所造成管沟二次抽水及清於泥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工期顺延。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和责任:

1、按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服从孟津县相关职能部门和甲方领导的管理。

2、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乙方提供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7、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修改,处理合格后重新申请组织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9、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安全施工:负责对自己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乙方冒险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1、施工当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用电及安全防护工作,并标有醒目的标识牌,夜间有路灯加维护网,若行人在过路当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乙方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向乙方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2.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15日内,甲方不组织验收或不予回复视为验收合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供热合同 篇9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照图纸规定选购供热管、阀、保温材料等,管道施工安装、调试,保修期的维护,管道基础土建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资格GB2级。

1、工程质量

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2.1承包人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规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2.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藏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藏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规,承办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

五、发包方应协调市政园林等相关部门,给予承包方开工的必备条件,并提供该管道施工路线的地质资料。承包方对发现的地下设施应小心施工,加以保护,及时汇报发包方,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图纸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规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合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标准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提供合规的检验报告,不合规的不得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检验合格再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

4、甲方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指定品牌。

七、合同价款

1、根据工程实际量参照定额计算,采用可调价款合同。现拟定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预付工程款万元整,承包方施工队伍进场土建部分完工支付万元,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留作为维修保证金。

八、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2.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人受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人受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部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受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十、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日期:

供热合同 篇10

供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

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热人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热人向各用热人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由用热人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热人在当年要求支付的,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支付请求后五日内付清。供热人除按上述方法向用热人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热人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热人的违约无关。

5、温度的确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热人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热人应与用热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热人提出,供热人应向用热人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热人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热人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热人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热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