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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方案

2024.05.31 资助方案

资助方案集合六篇。

合同范本网的编辑为大家精心搜集整理了这篇“资助方案”的内容。强烈的信仰会赢得坚强的人,然后使他们更坚强,对于想达到自己人生目标的人来说。上级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参考,我们在制定方案时可高于自身能力,但不能脱离实际情况。希望阅读本文能够激发您的创造力!

资助方案 篇1

学校贫困生资助方案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

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我校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贫困学生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校领导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二、扶助步骤:

(一)贫困生的界定:

1、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少数民族学生。

(2)孤儿

(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4)残疾学生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7)子女较多,因上学导致家庭贫困。

(8)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等。

(二)贫困生评定及建档:

贫困生的评定及建档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审核、报批和存档工作,具体办法是:

根据个人申报资料划定为贫困生。贫困生建档程序采取贫困学生本人申请并

提供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报班主任审核,审核结束后,报学校评审小组讨论。

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

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中心校审核确定。

贫困生比例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视学校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一次调整,时间

为12月中旬。

三、扶助贫困生的工作监督及处罚:

学校资助贫困生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设立举报箱,并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贫困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或生活铺张浪费,取消贫困生待遇。、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取消资助资格,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资助方案 篇2

重庆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资助回龙坝小学活动计划时间:2014年9月24日下午2:00

地点:回龙坝小学内院

参与人员:重庆市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领导、回龙坝小学领导及全体家长资助对象:1、回小贫困儿童20人(见表一);

2学生腰鼓队有40名队员(见表2);

活动过程:

一、 主持人上场;

2、 介绍嘉宾并请他们坐下(胡世亚、杨鑫、李晨、杜大强、谢会长、宋书记、罗主任);

第一项、 学生向来宾献红领巾;

二是请回龙坝小学宋书记公布爱心助学名单,由银行领导向回龙坝小学提供现金资助;(请资助学生代表上台接受资助,融兴村镇银行领导、校长交接牌。

第三项、 请学生代表讲话;

第四,请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行长胡世亚阿姨发言;第五,请回龙坝小学谢校长讲话;

重庆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

回小贫困学生名单

表二重庆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

回小腰鼓队学生名单

沙区回龙坝镇小学

2014.9.23

资助方案 篇3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那么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那么: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根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以下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根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工程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那么,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资助方案 篇4

衡南县职业中专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加强免学费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3号)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湘财教〔2010〕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中职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中职

一、二年级在校生中的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含县级市、农业区)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城市残疾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资助对象的认定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格的认定。

1、学校全日制在校中职

一、二年级学生中农村户籍和县(含县级市、农业区)及以下城镇非农户口的学生持本人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认定。

2、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凭享受国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证明(或学生残疾证明)认定。

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培训班学员以及取得学籍但不在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在评审前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申请、评审细则报衡南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八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按户口性质可同时申请农村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的资助。

第九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及其它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组织审核,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初步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不含节假日),公示无异议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将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等报衡南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第四章 国家助学金资金的管理、监督与发放

第十一条 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助学金要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并从学费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建立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有关部门要积极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持有可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材料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不同方式的资助,再办理学籍注册。

第十三条 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审计、监察、财务、学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加强对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学生人数或信息,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依法追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学系要进一步加强对中职学生的管理,完善中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等相关规定,加强国家助学金工作管理,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准确和国家助学金资金的规范使用。

第十五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每学期750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为学生联系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上级财政下达国家助学金资金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立即和学校财务室组织发放,将国家助学金足额打入学生资助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施行。

衡南职业中专中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政府和学校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及《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中职

一、二年级在校生中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学校中职

一、二年级在校生人数14%左右的比例确定。

第三条 中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经费由财政按免除学费的标准给予补助。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 中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标准按省政府及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按每生每学年免2000元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中职农村户口学生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被认定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中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助:

①孤儿、烈属子女、残疾家庭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或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病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

②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库区贫困移民子女。

③家在农村地区(持农业户口)并在农村(含乡、镇、县城)初中毕业,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子女持户口所在村、乡(镇)、县民政部门三级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④接受特殊教育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培训班学员以及取得学籍但不在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不得申请免学费资助。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六条 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 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在评审前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申请、评审细则报衡南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八条 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的资助。

第九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其它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第十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免学费资助的初步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不含节假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享受免学费的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等报衡南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第四章 免学费资金的管理、监督与发放

第十一条 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学系要进一步加强对中职学生的管理,完善中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免学费对象的确定工作。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等相关规定,加强免学费工作管理,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准确和免学费资金的规范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审计、监察、财务、学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加强对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学生人数或信息,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上级财政下达免学费资助资金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立即和学校财务室组织发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施行。

衡南职业中专中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学费政策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政府和学校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财教〔2010〕34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中职

一、二年级在校生中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学校中职

一、二年级在校城市学生14%左右的比例确定。

第三条 中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经费由财政按免除学费的标准给予补助。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 中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标准按省政府及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按每生每学年免2000元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中职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凭享受国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证明(或学生残疾证明)可申请免学费资助。

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培训班学员以及取得学籍但不在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不得申请免学费资助。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六条 中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 中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在评审前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申请、评审细则报衡南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八条 中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的资助。

第九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其它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第十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免学费资助的初步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不含节假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享受免学费的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等报衡南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第四章 免学费资金的管理、监督与发放

第十一条 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学系要进一步加强对中职学生的管理,完善中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免学费对象的确定工作。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等相关规定,加强免学费工作管理,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准确和免学费资金的规范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审计、监察、财务、学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加强对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学生人数或信息,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上级财政下达免学费资助资金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和学校财室处立即组织发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施行。

资助方案 篇5

石固九校初中数学教研组工作总结

紧张而又繁忙的一学期工作就要结束了,我们数学组的每位教师都是以认真、务实的态度忙于期未的收尾工作。本学年我们组从三方面改变教学理念:(1)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提高对学生素质培养的要求;(2)注意研究有效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能力;(3)有意识地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愿望。我们的具体作法如下:

一、集体备课、资源共享

为了节省老师的备课时间,发挥每位老师的特点,同仁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本学期数学组采用了集体分节备课,每位老师在这个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点、风格再进行修改,在教学上体现出自己的个性,教案力求符合下列要求:

1、教学目标应有:认知目标、技能目标和情感教育目标,确定数学思想及数学方法的培养目标,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及创新能力,通过引导与规范管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教学设计应以课程标准为准绳,根据教学目标和本校的学生特点安排教材,要深入理解教材,突出重点、分散难点,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要有不同层次的教学内容及不同的教法。

3、课堂模式百花齐放。

二、认真上好每一节课

为了在课堂教学中落实素质教育,从发展的要求看,就不仅要让学生“学会”数学,更重要的是让学生“会学”数学,具备在未来工作中科学地提出问题、探索问题、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我们要求老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时时考虑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本学期重点是学习方法的指导,指导的要点是怎样听课、怎样做作业和怎样复习,为了能更好地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要求教师引导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必须给学生自主参与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为了能上好每一节课,根据我校硬件的优势、优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马秋梅老师一学期制作了23个课件,是全校之最,为了上好一节课,新教师刘舒曼、许庆红都主动向老教师请教、取经,这两位教师进步的都很快。

三、认真搞好教研活动:

本学期我们与兄弟学校,坪地场中学数学教研组进行了互相交流学习的活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课后辅导

批改作业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件繁重的工作,每天都要用两个小时的时间来批改一百多本作业,采用的形式是统批、面批、学生互批、讲评等,每位老师还都利用中午午休及下班后的时间针对学习成绩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特别是刘舒曼还利用休息日给学生义务补课,记得快邻近期未考试的一天,我发现吃中午饭最晚的几位老师中有六名是数学老师,他们的工作态度令人钦佩。

下学期工作的设想:

1、继续进行全组走出去听课;

2、利用我校的资源---信息技术,每位老师上一节录像课,通过自己观察自己的录像课查找差距和不足;

3、每个备课组搞一个课例研究;

4、青年教师多上公开课,机会留给年青人;

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积累反思的素材,调整、优化自己的教学决策和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014-1-8

资助方案 篇6

根据刘沟小学施教区农村家庭学生的实际情况,为了能进一步贯彻九年制义务教育,帮助家庭比较贫困的学生享有进一步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制定姚村中心小学关于资助贫困学生就读实施方案。

一、资助学生条件:

1、必须是当年度在校就读学生。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习积极要求上进。

3、家庭比较贫困的学生或特殊家庭的学生。

二、资助贫困生程序:

1、首先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所在班主任负责核实该生的实际情况,并提出书面意见。

3、学校行政班子会议核实、讨论通过、造册。

4、确定资助形式及资助金额。

三、资助形式:

1、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资助金额约50——200元/学期。

2、积极引进社会力量资助贫困生。比如:党员妈妈资助、上级资助,民间组织资助。

3、加强校内互助。主要有:党员教师、骨干教师等与学生结对资助。

4、学校和募捐的形式筹措资金对学生进行资助。

5、学校采用奖学金的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