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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方案

2024.08.02 养老金方案

养老金方案实用十五篇。

如果你有远大的抱负,也需要计划,才可能实习理想,为了让工作计划顺利进行。我们要准备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在众多文章中栏目小编为大家挑选出一篇优秀的“养老金方案”,诚挚欢迎您来参考并深入阅读!

养老金方案 篇1

据了解,此次调整分别按照定额、定比、倾斜调整三类办法进行。其中,按照广东省的统一规定,定额调整额度为每人每月定额增加113元;定比调整则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申领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养老金月标准的5%计算调整增加额;今年1~6月申领养老金的人员,按照本人首次领取养老金月标准的5%计算调整增加额。

在上述基础上,倾斜调整则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今年6月30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即一次性发放全年1200元;二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广州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按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计发。

本轮调整后,广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260元,达到3200元,比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额高34元,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含补发额)已于7月22日左右发放到退休人员银行账户。

部分或需调减地方保留津贴

部分街坊可能会发现,虽然养老金涨了,但涨幅却没有想象中多,这是为什么呢?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了解到,去年,广州出台了解决退休人员养老金倒挂问题的文件,其中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中增加了“地方保留津贴”。此次养老金调整将对这一津贴标准进行调减,最大金额为100元。那就是说,原来保留津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涨幅相对较小。市人社局表示,通过本次调整方案,将进一步解决全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倒挂问题,可使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分布更趋公平合理。

据统计,广州目前约有省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调整修正。

养老金方案 篇2

【相关新闻】

长春7月养老金将延迟至28日发放

近日,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退休养老金调整文件精神,长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启动。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2016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50余万企业退休人员,为了使调整资金能够与七月份养老金同步到位,市社保局积极组织力量加班加点开展调整增加与发放工作,7月份养老金将延迟至28日与调整增加养老金同时补发到位,同时,从2017年7月10日至14日将暂停对外办理除养老金增加以外的其他待遇业务。

长春市企业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工作启动

9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启动。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2016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50余万企业退休人员。为了使调整资金能够与7月份养老金同步到位,市社保局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调整增加与发放工作,7月份养老金将延迟至28日与调整增加养老金同时补发到位。7月10日至14日将暂停对外办理除养老金增加以外的其他待遇业务。

28日起,参与调待人员可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询待遇调整情况,企业劳资人员可在该网站下载《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情况校对表》对调待情况进行核实。为了保障增加的养老金实现月底前发放到位,经请示调待审批工作各单位可在发放后按调待文件规定审批。

养老金方案 篇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河南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一六年调整方案最新消息,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此次调整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个层面。定额调整即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挂钩调整的内容包括:一是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二是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2016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基础上,再适当倾斜,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一是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二是按照本通知进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说,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

1?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6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对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深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16年5月10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养老金方案 篇4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时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Z1+Z2+……+Zm-1+Zm+1n)÷Z1、Z2……Zm-1、Zm为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参保人员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对应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参保人员2010年底以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按照沪府发(2007)27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人”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按照其周岁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年龄在40周岁至70周岁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家新办法的规定确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不满40周岁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40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参保人员退休年龄超过70周岁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70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

养老金方案 篇5

养老金投资运营 方案年内出台

据了解到,在结束征求意见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已经提交国务院,年底前将公布,待具体投资细则和组织形式明确后,将完成资金归集、机构设置等具体操作。

根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万亿“大蛋糕”将带来巨大市场前景。据人社部测算,扣除预留支付资金外,全国可纳入投资运营范围的资金总计2万多亿元,这将带来未来资管行业巨大的市场增量前景。

但具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投资的受托机构,即国家设立、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仍未确定。与之前的改革方案相比,这次改革的选择方案更多,包括各省分散自行投资,比如山东建立了社保基金理事会,并表示将承接管理划转的省属企业国有资本,行使投资者职能;统一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以及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等。

“就运营模式而言,统一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或者设置中央层面的专门机构运营的可能性比较大。”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对记者表示,基础养老金投资首先是保障安全,其次是规模效应,第三是有一定权威,因为基础养老金的风险耐受能力小,从这个角度考虑,把基金统筹层次提高,由全国统一管理,是一个前提。

此外,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两类资质将成为市场竞争焦点。《办法》规定,投资管理人必须具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资产管理业绩、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目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有太平养老、国寿养老等6家保险机构。

在资产配置问题上,股权资产比例的.确定备受关注。“美国和欧洲的养老基金通常配置40%至60%的股权资产,很多人用这组数据类比得出中国养老基金也应该投资同样比例股权资产的结论。中国股市的波动水平比美国和欧洲市场高出很多,在相同的风险政策下,中国养老基金配置股权资产的比例应该低于海外养老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规划研究部副主任熊军说。

养老金方案 篇6

青岛市人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青岛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在4%以下,全市第三产业从业人数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形成了服务业占主导的就业结构,建成各类孵化基地89个,政策性扶持创业10.6万人,形成了大众创业热潮。2012年,青岛市被国务院评为全国首批创业先进城市。

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

在全省率先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大病救助制度,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到“十二五”末,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参保人数分别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64.9%和236%,其他社会保险待遇也实现大幅提升。

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提出,青岛市今年将建立社会保险清欠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现社保的全覆盖。今年青岛市还将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0亿元以上,其中征缴企业五项社会保险费330亿元以上。

此外,养老保险方面,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展非营利性民办院校教师同等待遇改革试点。另外,今年青岛市将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青岛市今年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定点医院医疗费结算办法,实行门诊大病医疗费总额控制,完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出台社会医疗保险先行支付办法,提高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并拓展医保个人账户功能,探索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社保卡就医功能,推行网上经办、掌上社保、自助终端等便民服务。

退休金是企业给予劳动者因为年龄大或其他因素从工作岗位退出来的酬劳,其主要是为了保障退休职员的基本生活。根据现行我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企业职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足最低年限即可办理退休手续申领退休金。

对低收入群体的倾斜

对补缴参保人员在同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基础上,再对其中70岁以上的高龄人员进行适当倾斜。

年满20元和40元。

养老金方案 篇7

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养老金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养老金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5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30元的额度,根据2013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33元,宁波市133元,温州市129元,湖州市129元,嘉兴市129元,绍兴市129元,金华市129元,衢州市125元,舟山市129元,台州市129元,丽水市125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33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110元标准调整。

(二)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

2. 201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 , 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三、有关人员的待遇处理

(一)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按照浙委办〔2004〕3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办发〔2007〕88 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劳动模范是指获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按规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个人;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个人。

(三)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劳社老〔2002〕15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上述(一)、(二)、(三)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如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2014年的,按2014年水平确定。

(四)执行“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办法的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退休(退职)时计发基本养老金所确定的缴费系数,乘以调整额(含倾斜部分)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养老金 养老金调整 养老金上调

(五)2014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职工,按本通知办法增加伤残津贴。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也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

(六)企业离休人员、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 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及企业退休的“两航起义”人员,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四、养老金资金来源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工伤职工调整伤残津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五、养老金调整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2015年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2015年2月6日

养老金方案 篇8

记者了解到,这次调整适当加大了挂钩调整的力度,对参保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加大了调整幅度,以形成“长缴费、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导向。预计此次调整将使253万余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陕西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处长井海滨介绍说,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在此基础上,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同时,以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再增加1%。

此次调整还对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即70-74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75-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陕西省明确,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相应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各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按时发放到位。

养老金方案 篇9

张家口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的方案

张家口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的方案

日前,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张家口出台养老金调整方案,从今年1月1日起,按照普调和特调方法,再次提高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3月起按新标准支付并补发1-2月预发后的差额。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 〔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包括:“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政策,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五七工”、“家属工”,按退休人员列入调整范围。此次调整范围不包括离休干部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 〔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以及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统筹享受事业单位待遇的退休人员。普调的三项待遇人人享有普调包括三项: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家属工”普调标准按退休人员对待。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工伤退休人员护理费)。

☆退休人员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家属工”缴费年限统一按15年计算。

六类特殊群体享受特别照顾

■具有高级职称退休退职人员

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退职人员按退休时间分三段,不重复调整。

☆干部技师、高级技师。下同)的每月再增加70元。

☆2001年至2009年底前退休退职科技人员中,退休前取得正高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每月再增加60元,副高级职称的每月再增加40元。

☆2010年当年退休退职的科技人员中,退休前取得正高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正高级职称的每月再增加80元,副高级职称的每月再增加60元。

■高龄(截止到“家属工”)

高龄人员按年龄5年一个档次,共分3个档次。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即1935年1月至1939年12月出生的,每月再增加20元。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满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即1930年1月至1934年12月出生的,每月再增加25元。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满81周岁及以上即1929年12月及以前出生的,每月再增加30元。

养老金方案 篇10

按照近期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北海市有5个经济园区享受到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至14%或16%”的优惠政策,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活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记者了解到,为深入推进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我区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自治区政府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两年内,广西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从今年5月1日起,阶段性地降低全区产业园区内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对我区29家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含4家生态产业园区)内企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4%;对29家重点产业园区外的84家其他产业园区内的参保企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6%。中金网6月24日

北海工业园区属于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园区内企业能享受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4%的政策。北海出口加工区、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浦工业园区属于84家其他产业园区,园区内企业能享受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6%的政策。

北海市工信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优惠政策的实施,给北海市广大企业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比如,据北海出口加工区内的建兴光电科技(北海)有限公司测算,基本保险养老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6%后,企业缴付费用由719.08元(人/月)调整为672.24元(人/月),可减少费用支出46.84元(人/月)。按企业现有参保意愿810人统计,每年可节省费用支出45.53万元;按在职4000人计算,每年节省费用支出224.83万元。

2016广西养老金发放金额达179.12亿元

目前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自治区统筹,按照自治区与设区市“两级管理、两级调剂”的管理模式运行。根据相关规定,自治区财政对全区各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预算收支缺口需按一定比例实行责任分担。为认真实行自治区责任分担机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近日财政厅已统筹安排下达自治区责任分担资金125.39亿元。

经测算,2016年全区14个市当期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内收支缺口总额为179.12亿元。按照自治区与市级统收统支地区7∶3的分担比例,2016 年自治区需承担责任分担资金共计125.39亿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拟于近日下达自治区责任分担资金。但是,考虑到广西各地基金支撑能力差异较大,为确保基金支撑能力较弱的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截至今年5月底,自治区财政厅已从自治区本级财政社保专户拨付51.3亿元,专项用于有关市县发放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于自治区责任分担剩余资金65.39亿元,自治区财政厅将视各地资金支付情况及时下拨,确保各地企业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还将督促和检查各市切实落实责任分担机制,筹措责任分担资金的情况,同时指导各市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加大企业养老保险费征收力度,努力扩面征收,夯实缴费基数,确保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确保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及时足额收缴,努力完成全年基金收支计划。

广西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制定印发了《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意见》,推出41项“政策红包”,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下降是广西此次为企业减负措施中力度最大的一项。

为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广西决定自治区内所有的企业从今年5月1日起两年内,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29家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内企业,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4%,另外84家其他产业园区内的参保企业,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同时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此外,广西还将在2016年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清理规范150项以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广西养老金如何计算

如果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也进行相应调整的话,那么他们未来的养老金就不一定缩水,还有可能高于原来的水平。因为,基础养老金的增长率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率,而如果个人账户做实并进入金融市场进行投资,那么个人账户资金的增长率就取决于投资回报率。如果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率超过投资回报率,那么减少个人账户

缴费比例,提高社会统筹比例并相应增加基础养老金就可能使这部分职工未来的'养老金水平提高。

个人账户的计算方式首先,让我们先了解一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容,缴纳比例和退休后发放的计算标准。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按社保利率计算的利息。很明显,新政策将把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去除。

2、缴费比例:该部分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

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原先的老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㈢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中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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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方案 篇11

【调整内容】 与去年相比,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为650元,上调70元,调整幅度为12.07%。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调整为560元,上调100元,调整幅度为21.74%。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740元调整为850元,上调110元,调整幅度14.86%。

【执行时间】 2014年1月起

【解读】 本次低保标准的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全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物价上涨等因素。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的调整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16.5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0.1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36万人。

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

养老金方案 篇12

辽宁20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2014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3月22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今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十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幅在10%左右。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省人社厅表示,本次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在2014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今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迎来了第十次基本养老金上调。与以往一样,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普遍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则,使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5.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6.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三)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七家属工”养老金的调整

(一)“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5元。

(二)“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举例:李女士是沈阳市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1980年参加工作,2010年退休,工龄一共30年。2013年沈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她每月的养老金是1770元。

按照此次调整养老金的办法计算,李女士此次每月增加的养老金额度是:

2×30+1×(30-15)+95=170元。

那么调整后,李女士的月养老金将达到:1770+170=1940元。

养老金方案 篇13

新人社发〔2015〕1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央驻疆各统筹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区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及按新政办发〔2010〕98号文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企业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仍按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调整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普调办法和标准

普遍调整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一)凡符合201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2014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40元。

(二)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5元基本养老金。对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7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

(三)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按退休人员2014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发(四舍五入到元)。

三、倾斜对象和标准

在普调的基础上,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从2015年1月1日起,再按以下标准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对2015年1月1日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改按每人每月225元的标准发放,不再执行175元的标准;对2015年1月1日以后年满80周岁的,从年满80周岁之月起改按每人每月280元的标准发放,不再执行220元的标准。

(二)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在普调的基础上,分三个档次标准予以倾斜。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三至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五至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三)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养老关于2016年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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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方案 篇14

基础养老金是最基本的保障。对于年龄超过60周岁的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来说,将每月可领取到115元基础养老金。

据悉,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金支付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与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标准不同的.是,扬州目前的城乡居保个人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分为15个档次。

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2000元、3000元、6000元等15个档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周岁以下,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换句话说,如果你缴费越多,拿的也会越多。需提醒的是,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

城乡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扬州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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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方案 篇15

据了解,本次是连续第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范围。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据悉,定额调整方面,每人每月增加70元。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按2015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1.8%计算增加。第二,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中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例如,某职工2015年11月退休,缴费年限为30年,2015年12月起领取养老待遇,养老金为每月3000元。本次调整:70+3000×1.8%+63=187(元)自2016年1月起该职工养老金调整为3187元。本月开始按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月底前,将收到补发2016年1-8月养老金1496元。

高龄人员和军转干部 倾斜调整

适当倾斜是指,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调整。高龄人员是指年满40元和80元。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35元。

此外,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制定。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系指按鲁政办发【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据社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便于退休人员了解增资情况,补发的养老金将在存折上分行打印,第一行为调整后的养老金,第二行为补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