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范本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集锦9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1

为及时排除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市教育局等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认真进行了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学校创安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消防、疏散通道、食堂、电路、电器、各功能室、宿舍等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排查。

1、我校楼道、楼梯疏散通道通畅、消防设备能按要求配备,实验室、体育室等功能室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有管理制度。

2、逐班、逐个宿舍、逐个电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3、严格食堂进货关,要求食堂管理员保持食堂的卫生整洁,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4、各班科任老师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吃零食,在楼梯间追逐打闹,攀爬围墙、树木,消防、防震、防甲流、防流感等方面的教育。

5、加大力度关注陈村社区拆迁动态,联动多方力量排查安全隐患。

6、建议:

1)在学校西侧修缮一条道路专门供运载土、石块的车辆通行。

2)在学校后面修缮一条道路供师生出入,家长方便接送小孩,以保证师生出入校园畅通安全。

3)在学校大门口的水泥大道多增设一些安全指示标志。

以上建议希望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是盼。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供销联社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社在排査整治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责任”为核心,在我社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为打造平安x村供销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防患意识。

我社成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各承租户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要求各承租户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社广大员工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供销环境。

二、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1、把供销社消防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我社防火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我社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如:饭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做到了排患务尽、不留死角。发现不安全苗头和现象迅速整改。

2、我社组织各承租户人员进行消防演练两次。

三、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通过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经常不断地组织各承租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按有关要求加以整改。同时要保证整改工作做到责任、措施、经费和时间四个落实,不留死角。在整改工作和预防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以改促防。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创新意识,对易于引发事故的'环节给予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进行整改。

我们将把供销社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管理和防范,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下大力气、不懈努力,狠抓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我社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初步建立起我社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我社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绩,但我们仍会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结合日益变化的客观形势继续努力做好供销社消防安全工作。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3

为深刻汲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市旅游局自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旅游局成立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科。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升星级饭店、旅游景区自我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确保活动期间内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并持证上岗;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组织消防演练。

(二)星级饭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要求;建筑物、尤其是高层、超高层和临时性简易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在公共区域和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完整好用。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旅游景区要加强火管理,严格执行区内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要在旅游景区入口、游客休息场所、景区内的宾馆(饭店)和火险重点地段竖立防火提示;要加大防火重点地段巡查力度和密度,排除隐患,加强防范;要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必要的'演练与物资准备,落实扑火队伍和消防装备,建立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社会舆论。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内容,立即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

(三)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10日)。市旅游局将对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对检查过的单位逐一填写《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登记表》,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情况,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0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将对旅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建设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量化工作指标,逐级逐项分解落实,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地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要对照整治重点,逐项排查,及时有效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单位要以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契机,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坚决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利用自办报刊、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4

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减少和排除事故隐患,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措施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落实项目部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责任人的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责任,切实把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规范生产安全防范体系,预防电力安全事故发生。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日常活动开展由安全部负责。

二、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工作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公司组织开展综合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活动。查找安全隐患,具体按以下方面重点排查:

(1)检查各项目部、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落实情况。

(2)对各项目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不“带病”运行。

(3)组织对现场生产进行专项安全检查。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安全生产。

(4)根据生产情况,对带电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等高危作业进行检查。

(5)重点抓好生产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绳、绝缘鞋等劳保、应急物品的正确佩带使用工作。

(6)排查生产现场标志标牌、安全警告标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确保其投入运行。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自9、10月份以来共查出一般性安全隐患20项,要求项目部落实整改已完成20项,。截止10月底共计查出安全生产隐患12项,已完成整改;生产管理类8项,已完成;9月27日公司安全科组织进行反事故演习;9月28日对各项目部进行了节前安全大检查,对防寒防冻整改消缺项目进行了检查。现各项目部对安全专项综合排查治理工作和日常的巡检督查和治理方案或措施及安全专项治理“五落实”情况到位,事故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并消除;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有了较大提升,规范操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生产安全风险水平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公司全体人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实做好,使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坚决实现安全检查“无盲区、无死角、无漏点”的三无管理目标,及时地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的保证了全项目部良好的安全生产态势。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5

接县局要求,我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立即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抽组人员集中对我校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越品、食品卫生等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认真的拉网式排查,现将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校外寄宿学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

我校地处塬区,交通比较便利,多数学生骑车来校返家完全能做到,且不耽误学习,所以所有学生均住家,我校无住校学生。经家访现场查看,学生住家均无明显的安全隐患,均有家长陪护,不用电褥子,不睡煤床,取暖设施比较安全。为确保我校学生的安全,学校与班主任、学生、家长均签订有各类《学生安全责任书》。并且学校与家长达成一致意见,在进入冬季寒冷时节,要求有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家长接送,排除学生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二、道路交通安全及其整治情况

我校地处公路沿线,虽然交通比较便利,但学生来校返家途中仍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放学后学生骑自行车上公路,比较危险。为此,我们首先坚持做到每天三次的'5名老师护送责任制,两名值周员、两名定点护送人员、一名值周领导定时提前到岗,组织护送学生上公路、过公路,责任到人,分段包干。其次是坚持一、二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制,出了问题由家长承担。三是与学生家长签订有《学生上下学安全责任书》,与教职工签订有《教职工安全责任书》,严明了职责,靠实了责任。多年来,我校学生在放学护送时段没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三、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及其整治情况

我校因校舍用房紧张,无住校学生,因而学校只办师生食堂,。食堂操作人员按期更换《健康证》,坚持灶具日日清洗消毒。卫生制度健全,水质、饭菜新鲜无毒无菌,比较洁净卫生。同时,为了确保学生购买的小食品质量可靠,卫生安全,学校与校门口卖食品人员、小卖部人员签订有《安全责任书》,明确了职责,并要求其从业人员办理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除此之外,学校还利用集会、班会、队会、晨会、专题讲座、板报、校园广播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疾病防控,“六防”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做到了安全工作警钟长呜、防患于未然。

四、实验药品安全、用电防火安全隐患及其整治情况

我校理化生实验器械、药品比较少,相对来说安全隐患较少。学生在校严禁携带用电器充电,严禁学生玩火。虽然这些方面隐患少,但我们并没有放松这些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求理化生课老师、实验仪器管理人员、微机室管理员、微机课老师、播放室管理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到安全第一,安全责任包干。要求相关人员做到仪器室、微机室等随时随地检查,课前课后检查,下课后必须切断电源,上好防盗销。仪器药品必须分柜存放,严格密封,即时启用,即时存放,门窗柜必须上锁,确保安全。

五、校舍财产安全隐患整治及紧急疏散演练情况

我校校舍经去年维修,严重危房隐患基本排除,现只有西面平房房顶年久失修漏水,经维修无大的危险。此外,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制定有《中庆九年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庆九年制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紧急预案》等,并就地震发生时的疏散撤离进行了两次演练,非常成功。

总之,我校虽存在潜性安全隐患,但我们有信心做好一切防范工作,靠实安全责任,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不出任何安全问题,让组织放心,让家长放心,让师生放心。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6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住建系统城市建设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起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面。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落实《省城市体检指标体系》,结合实际,构建《县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将城市安全韧性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提高城市通讯、能源、给排水、交通、防洪和防疫等维持城市正常运营的生命线基础设施应对灾害的能力,为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奠定基础,为城市规划提供参考依据。(局城建股)

2.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摸清现有公共设施布局是否合理、数量是否适度、功能是否完善、日常保养维修是否到位,推进城市公共设施新建和改造计划。(局城建股)

3.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收集公共网络信息中涉及城市管理的舆情信息,及时分析研判高发舆情类型、区域及特定时期舆情趋势。(局办公室)

4.推动市政安全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城市防洪安全设施等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生命线、公共交通、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风险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风险和洪涝、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以及统一指挥和多部门协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城市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鼓励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工程建设,设立独立的应急水源区,保障其灾时免受污染。(局城建股)

(二)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方面。

1.持续开展城市危险房屋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强制性标准的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危险房屋数据库,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分类治理。对改变房屋原有的使用功能,重塑房屋建筑空间形态的房屋建筑,一律列入城市危险房屋排查对象。(县房管局)

2.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重检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项目该停则停、该罚则罚,督促限时整改,逐项落实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局建管股)

3.对涉及公共安全的改扩建以及拆除项目进行重点执法监督检查。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后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加固整改。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严肃查处“四无”违法建设行为和违规改建行为。(县房管局)

4.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货市场秩序的意见》,指导督促住房租赁企业编制房屋使用说明书,告知承租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方式,提示消防、用电、燃气等使用事项。对出租房屋进行改造或者装修应取得产权人书面同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县房管局)

5.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未按规定配备具备专业能力的电梯安全管理员,未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使用未经许可生产、未经使用登记、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电梯建设、运行使用安全。(县房管局)

6.完成对城区范围摸排整治对象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建档造册和系统录入。发现有结构安全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整改整治阶段要抓住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逐一执法、逐一排险、整治到位。(县房管局)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方面。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1)落实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正确使用和维护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及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定期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县房管局)

(2)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对危险房屋采取修缮、加固、拆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房屋使用人应当合理、审慎使用房屋,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出现变形、白蚁危害、建筑幕墙和外墙外保温系统脱落等险情的,立即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使用人应当配合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履行房屋使用安全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未经批准擅自拆改结构或其他影响房屋安全行为的,应予以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报告。开展既有房屋玻璃幕墙及外墙面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房管局)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设施设备、环境绿化、应急管理等物业管理事项,加强对物业合同约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以及消防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县房管局)

(4)落实《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未落实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安全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信用扣分,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县房管局)

2.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和持证到岗履职,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安全责任书面承诺等制度和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局建管股、县质监站)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1)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建立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互联网在线监控、移动终端实时传输等辅助监管模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协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县质监站、局建管股)

(2)落实《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严格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管理,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强化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在资质许可、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工程担保、评奖评优等环节应用。加强安全信用约束,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建筑市场环境。(局建管股)

(3)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监督机构人员结构比例和专业人员数量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专题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典型案例等),提高监督队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保障监督机构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同时保证购买社会服务以及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相关费用。(县质监站)

(四)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方面。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掌握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1)加强城市桥涵、道路的安全管理,按照《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维护办法》,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人行通道的巡查、检测和维护。(局建管股)

(2)持续推进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结合综合管廊建设、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工作逐步摸清城市地下管网“家底”,建立健全台账,编制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促进安全隐患精准防控。(局建管股)

2.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1)加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省城镇地下管线数据建库导则》,对城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进行成果梳理、质量自查与查漏补缺。建立城镇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同共享平台。(局建管股)

(2)结合地下基础设施普查成果,加快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及时录入最新建设信息,实现动态更新、实时监控,计划2022年形成地下基础设施“一张图”,且不断动态修正,逐步具备安全隐患预判预警能力,为日常维护养护、事故发生后迅速妥善处置提供保障。(局建管股)

(五)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

1.执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标准,强化行业安全监管。

(1)推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燃气供应和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完善供气系统应急指挥体系和预警机制,完善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调度指挥有力有序,应急处置科学有效。(局市政股)

(2)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2020年完成燃气经营许可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对安全措施不到位和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停业整顿。2021年完成全县燃气供应场(站)新一轮集中排查,促进老旧场(站)设备设施更新换代。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液化石油气使用以及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安全管理。广泛开展用气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局市政股)

(3)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和公用管道检验专项整治,聚焦气瓶充装和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等重点企业,以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公用管道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法充装、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缺失、报废气瓶处置不规范以及新建公用管道未履行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程序、在用公用管道未定期检验等突出问题。(局市政股)

2.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1)按照《省城市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强化技术指导,推动工作方案落地落实。(局城建股)

(2)推进城市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对市政排水管网运行情况的信息化监管,提高信息化安全管理水平。(局城建股)

3.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1)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深基坑、起重吊装、大型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关键环节施工安全管控。(局城建股)

(2)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工作信息沟通,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局城建股)

(3)常态化开展公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高风险时期安全管理,将节假日客流高峰期、炎热季节火灾高发期、汛期等作为防风险重点时段加强管控。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抢险应急人员、物资、器材等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管理人员和游客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局市政股)

(4)将防灾避险要求融入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全过程,并作为城市公园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内容,涉及安全的规划设计全部纳入强制性内容执行。具有应急避难功能的公共绿地要合理布局、设立标识标牌,配备应急供水、供电、厕所等避险设施。(局市政股)

(5)参照省、市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相关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细化适用范围、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抽查方式、部门协同、责任追究等内容,指导各地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消防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把进场产品质量关和工程验收关。(县质监站)

(6)贯彻《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落实农房建设属地监管责任、行业指导责任、建房户主体责任。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建房户,对存在违反农房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的予以劝导或制止。督促镇、街道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落实整改。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术水平及从业素质。(局村建股)

(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方面。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1)严格事故责任人追究,坚持每起责任事故必须追究到具体责任人,依法对责任人执业注册资格和安全能力考核证书作出处理。提高责任事故处理的时效性,事故责任主体明确后,及时依法作出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等处理,依法依规实施职业禁入。(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力度,及时查处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企业。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暂扣或吊销等处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予以限制,直至永久性禁入。(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加强事故督办和约谈制度,加大对一般事故的督办和查处力度,对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事故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坚持对事故多发及事故查处工作薄弱地区主管部门实施约谈制度。做好事故通报和案例总结分析,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1)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省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和实施。全面排查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逐项落实整改到位。严厉查处关键岗位人员缺位、安全投入不足、压缩合理工期施工、安全措施违反强制性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管控好重大安全风险,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县质监站、局城建股、局建管股共同牵头)

(2)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至2021年年底),摸排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理清起重机械事故链,研究出台针对性措施。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把方案编制、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工序验收、备案登记、安拆告知、持证上岗等关口,规范租赁、检测、使用、维保等环节的市场行为。(县质监站)

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

(1)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责任,保证合理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要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安全监管不得缺位;房地产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可暂缓预售许可直至整改完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局建管股、局房管股共同牵头)

(2)落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自动驾驶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技术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用表规范等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推进建筑施工标准化建设。(县质监站)

(3)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注重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综合评价,项目安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主要业绩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的重要依据。(局建管股、县质监站)

(4)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城镇燃气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制定“四项清单”。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物业管理等企业安全责任、岗位责任、隐患辨识、日常检查等清单编制和报备工作,形成安全生产照单履职、照单追溯、照单追责工作机制。(局建管股、局市政股、县房管局)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1)持续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强化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注册人员出借执业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提高企业自律性。(局建管股)

(2)建立完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依托各相关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联合失信惩戒。2022年建立起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应急、交通运输、水利、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财政、金融管理等部门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机制。(局建管股)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1日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更新“清单”,针对重点难点和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会同有关部门将通过现场推进会、观摩会、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促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和预控体制逐步健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需要在县级层面进行破题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告,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及时总结提炼整治行动中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牵头的城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

(二)细化工作举措。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7

石狮市的发展得益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逢勃发展,但繁荣背后也埋藏着隐患。全市有危险化学品企业179家,其中生产企业5家、经营72家、储存16家、使用85家、运输企业1家。部分企业在安全意识、安全投入和安全生产条件还比较薄弱,给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相当的难度。因此要减少事故的发生,就要摸索出一套符合本市实际的安全监管办法和经验:

一、监管服务齐抓到位

在实践工作中,石狮市安监局深有体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环节多、部门多,协调难。因此,在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定期不定时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加大服务力度,把服务经济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进行分工协作,监管服务齐抓到位。在强化对企业安全监管时做到三个要求:一、执行首问不罚制;二、提供全方位服务;三、以服务促监管。

今年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整治工作要求,结合丰泽、晋江发生的两起危险化学品事故,认真分析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形势,及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利用安全生产会议等场合,重复强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市安监局精心编制下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方案》、《石狮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循序渐进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密切协调,形成监管服务齐抓到位的格局。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职能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整治工作“一盘棋”的运转。制定《石狮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先后组织开展3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二、增强民众法律意识

石狮市安监局把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为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法律意识的一个关键问题来抓,强化教育,加强基础环节的安全防范。利用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组织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各镇(办)也充分利用各种场合进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规定的宣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整治工作要求。如鸿山镇政府专门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企业主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工作,并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利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整改整治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例子,在搞好正面宣传报道之中,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查处曝光,批露不法行为。经过三年多来的宣传教育,全市上下基本形成人人参与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良好氛围,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有序开展进行。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8

根据全市“双重点”进度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季节性特点,决定从xx月xx日—xx月xx日,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会战”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任务

以《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打造诚信旅游经营环境为目标,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举、优化管理与促进发展互补的工作思路,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通过提高素质、规范秩序、优化环境和综合运用各种监督管理手段,重点解决游客最不满意、行业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监督管理队伍素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

二、整治重点

(一)旅游基础环境秩序综合整治。

一是以汽车站、停车场及周边旅游经营网点为重点,治理整顿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等从业人员在汽车站违规揽客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汽车站、旅游区饭店、旅馆从业人在旅游通道强行拉客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

二是以东城墙至八仙渡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

三是以汽车站至八仙塑像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搞好旅游公用设施的监管;逐步取消该路段设置的临时停车位。

(二)旅游经营秩序综合整治

1、旅游客运市场整治。

一是协同交通部门,取缔旅游区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查处无证从事旅游营运的“黑车”。

二是协同xx阁街道,对旅游船严格实行“五统一”管理,重点治理整顿拦路宣传招揽、擅自改变航线、变相多收费等行为。

三是协同海洋渔业、xx阁街道,取缔未经检验,擅自从事休闲渔业的船只。

2、旅游商业经营秩序整治。

一是协同卫生部门,加强旅游区周边食品行业卫生管理,依法查处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规范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管理。协同物价部门,规范旅游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管理;规范旅游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打击旅游单位低于成本经营的行为;制止价格欺诈行为。

二是协同工商部门,开展旅游团队购物场所专项整治,打击旅游购物商场向导游、司机暗中给付回扣、人头费,查封假冒伪劣的'旅游纪念品。

(三)旅游企业专项整治

1、旅行社执法监督。深入贯彻《旅行社条例》,修订旅游合同范本,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的经营行为,开展虚假旅游宣传、低成本报价、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经旅游者同意在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行为。

2、导游市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查处导游市场中存在的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终止导游活动的行为;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

3、旅游景区执法监督。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开展燃香活动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经营行为,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人员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和质监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增加旅游专业执法力量;二是在履行好旅游区秩序整治执法队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城市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建立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构筑旅游执法的管理网络;三是坚持“首接制”的原则,完善覆盖全市的“旅游投诉联动受理协作网络”。

(二)推动旅游诚信建设。深入实施《xx市旅游经营违规警示办法》,分别建立有失诚信旅游经营者、不受欢迎的旅游经营者和严重失信的旅游经营者信息源库,建立《违规旅游经营警示通知书制度》,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形成“企业为主体、多方配合、共铸诚信”的工作格局。

(三)搞好旅游消费引导。旅游、工商、物价每月定期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告》,旅游质监部门结合旅游举报投诉和市场检查结果,不定期发布《旅游质监公告》和《旅游警示公告》,通过诚信公示、消费引导、权益导读等网络平台,披露公共旅游服务信息,曝光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引导国民旅游不断向健康、科学、文明方向发展。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9

20xx年1月13日,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计划开展为期一年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高定价、高回扣行为、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解决旅游者和社会舆论关注的市场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全行业、全社会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良好局面。为有效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州旅游业的形象,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使我州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我州旅行社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组织游客在我州旅游的行为;二是查处我州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本州其他旅行社时,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足额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的行为;三是查处我州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旅游团队的行为。

(二)整治高定价、高回扣行为

一是整治购物企业对旅游商品进行虚高标价的行为和部分经营玉石、茶叶的购物企业不明码标价的行为;二是整治购物企业、景区点在帐外暗中给予旅行社或司导人员回扣的行为以及旅行社或者司导人员在帐外暗中收受、索要购物企业、景区点回扣的行为;三是整治旅行社、购物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四是整治购物企业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

(三)整治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三黑”。即: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开展旅行社经营的“黑社”;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黑车”;未取得导游资质从事导游服务的“黑导”。

二是查处旅行社承包挂靠、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

三是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和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

二、整治措施

建立考核体系。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遵循“属地负责、部门分工、企业主体”的原则。在此前提下建立监督考核体系:一是建立约谈机制。对于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推进不力致使当地旅游市场环境不好、旅游服务质量不高、游客满意度不高、旅游投诉较多的县市,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县市政府进行约谈;对于不按职责分工抓落实,在监管范围内多次出现影响旅游形象问题的部门,同级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部门进行约谈;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多、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由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约谈。二是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于经约谈,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仍无明显成效的县市,提请州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工作职责仍不落实的部门,提请同级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投诉依然较多的企业,依法严处。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请州政府将县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成效列为州政府对地方政府旅游产业发展的考核事项,并将组织对各县市的督查和考核。

(二)落实重点措施

针对当前我州旅游市场突出存在的“零负团费”及高定价、高回扣的问题,要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

1、尽快研究确定“零负团费”的衡量方法和旅游佣金比例。针对目前旅游成本不易核算、难以直观识别,合法佣金比例没有确定的`问题,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将共同进行专题研究,尽快建立旅游成本核算机制、旅游线路产品定价机制和旅游线路产品价格监管机制,尽快确定佣金的最高比例,并公布实施时间。届时州旅游局将严格遵照实施。

2、进一步推动“公对公”佣金机制和导游薪酬机制建立完善和实施。在上述工作落实后,针对导游人员无户籍管理、没有基本工资、没有社会保险等问题,落实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关于建立**省导游薪酬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导游薪酬机制和导游派遣证制度,维护导游合法权益,改善导游执业环境,加强导游队伍管理。

3、继续推行旅行社“七统一”。针对旅行社目前的承包挂靠经营模式,继续强力推进“七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采购、统一报价、统一宣传、统一计调、统一结算,提高旅行社组织化水平、经营管理水平、集约化程度,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行社龙头企业,引领行业发展。

(三)推行旅游标准

20xx年以来,省旅游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完成了涉及旅行社、导游、购物、旅游汽车的5个地方标准。今年结合已颁布的标准推行,将按照《**省旅游条例》关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经营者的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实行标准化等级评定管理,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应当选择等级评定合格的旅游经营者作为服务提供方”的要求,逐步实施未通过等级评定的经营单位,将不得接待旅游团队规定。

(四)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坚持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针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难点,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检查、设点检查、市场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和执法检查。

二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分层次、分时段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发布查处和结案情况等。

三是建立旅游企业诚信档案。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信息档案,建立旅游企业投诉信息档案,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企业、从业人员和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向社会公示。

(五)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要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对我州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及旅游执法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实施考核。

二是探索建立监管与监察互动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与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管和监察工作互动机制,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

三是推行旅游质量监督员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我州旅游质量义务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

四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宣传理性消费、文明出游。对严重损害广大旅游者利益,影响我州旅游形象,扰乱我州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予以公开曝光。

五是加强社会舆情处置。高度关注涉及旅游市场秩序的舆论热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让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六)发挥协会作用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指导行业协会围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研究自律措施,完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各旅游行业分会内部要加强自律,树立行业正气,用行规行约惩治违规会员单位,举报行业内部害群之马,对其他行业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要坚决抵制,维护本行业的健康发展。旅行社协会要从提升服务质量、抵制低价恶性竞争,重塑行业诚信形象入手,倡导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坚决摒弃“零负团费”;导游协会和旅游车船协会要加强对司陪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在行业内开展“树正气、倡新风”活动,解决抵制胁迫、诱导、纠缠游客消费的行为,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整治计划

为确保全州上下联动,形成全州一盘棋的整治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围绕整治重点和措施,今年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总体上按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和准备阶段(1月13日至1月20日)

20xx年1月13日,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在1月20日前对当地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启动各项工作。

2、集中查处阶段(1月21日至春节黄金周为止)

做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请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对照检查央视披露的“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导游变导购、烧高香等问题,在当地结合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上述问题尽快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州假日办将于节前、节中联合相关部门,邀请媒体,组织明查暗访。

3、综合整治阶段(春节结束至11月份)

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于一季度完成旅游线路产品定价和监管机制的建立,完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约谈、问责和处理、考核机制的建立基础性工作。二是从二季度开始,逐步建立“公对公”佣金机制、导游薪酬机制。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强迫消费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三是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打击力度。全年分批次开展查处“四黑”;查处旅行社挂靠承包、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查处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规范导游着装(民族服装)礼仪、佩戴小喇叭情况;查处购物店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四是按照税务部门的部署开展对旅行社、旅游购物店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的整治。

4、考核阶段(12月份)

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份组织一次年度考核,并将各地市场整治的情况报请州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