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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惩戒心得体会

学校教育惩戒心得体会。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教育惩戒心得体会 篇1

教育不能没有惩戒,这几乎已经是共识。但是,如何实施教育惩戒,国家有关部门或法律尚未有具体规定,因此,实施教育惩戒的教师便不免有如履薄冰之感。今天,各位老师在此畅谈在教育惩戒方面积累的一些经验教训,以便相互借鉴。

“教育惩戒”是近年来不断被大家小心翼翼地讨论的话题,因为“该不该惩戒”被炒热了,有些教师已经有点谈“惩”色变了。显然有些人对“惩戒”有点误解,好像一提“惩戒”就是“打、骂、罚”之类的。其实,惩戒完全可以不是这个样子的。学生总是不免要犯错误,有意无意、大大小小,你要真是跟他计较起来,他烦你更累。有些学生的确不好“改造”,批评教育,说了劝了,苦口婆心总不管用,甚至任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根本就不在乎。“打、骂、罚”只能是穷途末路,收效甚微,有时还可能起反作用,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做了十几年班主任,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我发现,让学生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倒也是一个可以试试的办法。谁毁坏了公物或别人的东西,他必须赔偿;谁伤害了别人的'尊严,他就必须公开当面道歉;谁作业不能及时完成,他当天就不能跟同学们一起参加课外活动;谁课堂上不遵守纪律,他就必须在课外为大家做点公益服务;谁值日不够认真,就让他再来一次,直到他学会认真值日;谁做了有损集体利益的事,他应该及时做一件好事来补偿;无缘无故逃学、旷课、迟到,不让他反省思过,那还能怎样帮他改正?更严重的是有些学生逞强霸道欺负同学,甚至造成人身伤害,不让他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岂不是对他的纵容?给他个处分理所应当……也就是说,让学生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做错了事,就应该及时弥补,尽可能把“坏事”变成好事。这样做,也是以制度为根据的,学生比较容易接受,不用太多的大道理或说教,学生就在弥补错误的过程中,通过亲身体验自觉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予以纠正。由此也可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对其他同学也是生动的警示。

让学生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承担他自己错误行为造成的后果,是惩戒,也是教育。寓教育于惩戒中,是在制度下的一种文明的惩罚,对当事人的压力相对小得多,一般说也不至于对学生造成伤害。

总之,教育惩戒是无法回避的,也是不能取消的。当然不能用暴力的野蛮的做法去达到教育惩戒的目的,因为我们是为教育而惩戒,不是为惩戒而惩戒。因此,我们只能按制度惩戒,教育学生通过文明的行为纠正错误,做一个负责的人。

学校教育惩戒心得体会 篇2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正式实施,给了教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教育改革浪潮中师生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具体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然的,必须的。应当知道的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则》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教师要根据《规则》要求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教师的“如意棒”,也是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精心、静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的教育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学校教育惩戒心得体会 篇3

近期以来,班级内迟到的现象屡禁不止。为了培养学生积极学习,养成良好的习惯,班上执行“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将其作为班规执行,是可行的。

罚站十分钟,且是在教室内罚站,并不影响同学们自身的学习,相反还能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以及培养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再者,许多学校也实行站立早读,可见其可取之处。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可设一定的惩戒。因此,该建议作为班级的规定是应被赞同的。

这不仅是班级中,现在的学生越来越缺乏规则意识,并且大多承受能力差。因此,越来越多的学校也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虽然过于片面,但这句谚语也有其可取之处。在教育中设置一定程度的惩罚是有必要的。一定程度的惩罚,不仅能帮助学生改正不当行为,而且还能促进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

不仅仅是学校中的教育离不开惩罚,社会上,生活中的教育同样离不开惩罚。自古以来,教与罚便是难以分离的。古时有先生可以惩罚,如今也有教师可以惩罚。例如,学开车,师傅再三教导,你却仍然一窍不通。他便会呵斥你,这种“呵斥”同样可以看作是一种惩罚。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太多了。

但是,是只要惩罚就能教好吗?惩罚是不是越重越好呢?很明显都不是。惩罚是辅助教育的一种手段。手机版用惩罚来激发学习者的潜力,改正其不良行为。但并非越重的惩罚就越好。惩罚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因此,惩罚应是适当的。适当的惩罚能帮助教育,可是过重的惩罚会害了别人。

正如教育惩戒为代表的教育方式,在培养规则意识,锻炼承担责任和挫折的心理品质方面具有其他教育方式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也正因如此,在教育过程中设置一定程度的惩罚,至今依然广泛存在于社会教育中。因此,教育离不开惩罚,有惩罚的教育更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学校教育惩戒心得体会 篇4

班级迟到现象总是屡禁不止,老师不得已采取“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在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这种适当的惩罚是正确且应当的。

教育惩戒指教师依据一定标准,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安康为前提,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老师将迟到的学生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形式惩罚学生,这并没有违反教育惩戒的标准:其一、罚站不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安康,其旨在制止学生的迟到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其二、在教室中罚站是在不损害学生自尊心的前提之下,使学生的羞耻心受到一定冲击,会使学生迫于羞耻而改正自己错误。正所谓“不知耻,无以正”,就是如此。

适当的惩罚能够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的惩罚都是正确的。当今,有的老师体罚学生,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也许是因为他们曲解了“严师出高徒”这种理念,让学生在超出其体能范围内跑步,在走廊等学生众多的地方让违规学生提着水桶扎马步。这种教罚已经违背了教育惩戒的理念,甚至会危害学生的身体安康,损害学生的自尊心,虽然到达了维护纪律的目的,但这只是用体罚来使学生畏惧,更准确地说是驯化学生,而不是教化学生,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适当的惩罚应因人而异,孔夫子曾说过“因材施教”,而惩罚学生也应该“因人行罚”。有的`学生,不小心犯了错,不应进行过重的惩罚,否则会打压到这种学生的积极性,使得他们“破罐子破摔”,这是不正确的。但有的“顽固分子”,屡教不改,适当地加大惩罚力度也未尝不可。如果对于一个顽固的学生,不加大力度纠正他,就浪费了教育惩戒的存在。

惩罚,是为防止一个人走向不可纠正错误的最后的防线,但不应该将其死死地收缩,而要留足适度的空间,让被惩罚之人进行自身的救赎,这就是适当的惩罚。

学校教育惩戒心得体会 篇5

教育惩戒权在社会、学校、教师、家长的争论、呼唤、讨论中在20xx年x月x日和大家见面了。

最近一段时间,围绕教师体罚学生的争论也是一浪又一浪。《规则》将对教师惩戒权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作了详细的规定,对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我们每一位老师要好好学习,慎用、敢用、会用教育惩戒,教育学生不让位,家长也应该学习规则,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育孩子不越位。

《规则》让学校、老师有了惩戒权,但我们教师一定要谨记,教育惩戒的初衷是"育",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成人、成才。惩戒不仅仅是赋予学校和教师的权力,更应该是一种教育方式,通过“惩戒”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一切不以教育为目的.的惩戒都是一种流氓行为。

我们提倡有温度的惩戒。作为教育工作者,不管什么教育手段,保护好孩子身心健康是前提,健康是“1”,其余为“0”,有了“1”,“0”才有意义。因此我们的惩戒,一定要关注学生的身心,要因人而惩,要尊重学生,不能侮辱到学生的人格。细看《规则》有明确的规定,不得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惩戒只能使用在学生不良行为上。学习上的后进生是不可避免的,对学习不好的学生,老师还是要多多鼓励,花一点时间为孩子补缺补差。调皮捣蛋,不愿学习的孩子,老师在惩戒时,一定要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给孩子申辩的机会。社会很复杂,孩子很脆弱,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留守儿童、贫困家庭等对孩子的影响是无形的,教师的惩戒更多的要让“爱”挽救的往往不是一个孩子而是几个家庭。

教育要家校合力,校闹是一种病态,家长要理解并配合学校一起教育孩子。知识的学习学校教育大于家庭,但对孩子品行的影响,家庭教育十分重要。

模仿是孩子的天性,行为习惯的养成,大部分就是模仿得来。《规则》中对惩戒权的适用范围就是在学生的行为上,要让孩子改掉不良的行为习惯,是长期的过程,需要学校、家庭的共同引导,长期督促。孩子受到适当的惩戒,家长也不必要心痛,成长的过程,不可能只有鲜花,你不可能为孩子挡住所以的风雨。教育只有宽严相济,有奖有惩,孩子才能在人生的路上不偏不倚,健康向前。家校良好的合作才是教育最美的风景。

学校教育惩戒心得体会 篇6

一、何为“教育惩戒”?

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二、拥有“教育惩戒权”是否意味着教师可以随意惩罚学生?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第三条规定“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第四条规定“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所以教师或学校实施教育惩戒时仍旧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且应该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的过错程度相适应,并不是随意惩罚。

其次,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教育过程中,不能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学生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不能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不能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不能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不能因个人情绪或者好恶,恣意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惩戒,或者其他侵害学生基本权利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所以综上,这样的观点是对教育惩戒的误解。教师在何时何地都不可以对学生进行随意的惩戒。

三、教育教学以及日常管理中又应该如何实施教育惩戒呢?

通过对《规则》内容的.研究发现有些内容是同学们在备考中容易错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规则》第八条规定,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教育惩戒,对学生进行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等,并授权教师可以让学生在“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以实施惩戒。同学们在备考时应该与“体罚、变相体罚”进行区分。

(二)第十条规定,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在事先告知家长后,可以“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综上所述,允许“教育惩戒”虽然是给了教师和学校更多的管理学生的权利,但是并不是允许肆意妄为,都应该立足在为了促进学生发展的基础上,采取合适恰当的方式手段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

学校教育惩戒心得体会 篇7

学校教育要强调“以人为本”,但也必然强调“师道尊严”。好的教育,必然是宽严相济、奖惩分明的;

好的老师,必然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的。教育少不了爱,更少不得惩戒!

爱和惩戒,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戒就已经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戒,没有惩戒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

只有必要的惩戒,才能让孩子学习进步;

只有必要的惩戒,才能让孩子敬畏规则;

只有必要的惩戒,才能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希望所有家长都能明白:若把纵容孩子视作爱,那么,老师其实不爱孩子。成就孩子最好的方式,必然是家长不护短,老师不姑息!

让我们一起为了孩子的教育而发力吧!

学校教育惩戒心得体会 篇8

近日,教育部讨论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章(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章(试行)》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老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由于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老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章(试行)》的出台,为广阔教育工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给予的教育惩戒权,老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老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老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老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老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老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敬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欺侮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正确。可见,没有详细实施细则的惩戒权,老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由于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老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老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假如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惜,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老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行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开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擅长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假如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老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老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日,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老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老师的社会地位,保证老师的人身平安。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劝说”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老师的教育和引导。假如一个老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老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老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学校教育惩戒心得体会 篇9

最近一段时间,围绕教师体罚学生的争论也是一浪又一浪。《规则》将对教师惩戒权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作了详细的规定,对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我们每一位老师要好好学习,慎用、敢用、会用教育惩戒,教育学生不让位,家长也应该学习规则,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育孩子不越位。

惩戒不仅仅是赋予学校和教师的权力,更应该是一种教育方式,通过“惩戒”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一切不以教育为目的的惩戒都是一种流氓行为。

我们提倡有温度的惩戒。作为教育工作者,不管什么教育手段,保护好孩子身心健康是前提,健康是“1”,其余为“0”,有了“1”,“0”才有意义。因此我们的惩戒,一定要关注学生的身心,要因人而惩,要尊重学生,不能侮辱到学生的人格。细看《规则》有明确的规定,不得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惩戒只能使用在学生不良行为上。学习上的后进生是不可避免的,对学习不好的学生,老师还是要多多鼓励,花一点时间为孩子补缺补差。调皮捣蛋,不愿学习的孩子,老师在惩戒时,一定要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给孩子申辩的机会。社会很复杂,孩子很脆弱,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留守儿童、贫困家庭等对孩子的影响是无形的,教师的惩戒更多的要让“爱”挽救的往往不是一个孩子而是几个家庭。

教育要家校合力,校闹是一种病态,家长要理解并配合学校一起教育孩子。知识的学习学校教育大于家庭,但对孩子品行的影响,家庭教育十分重要。模仿是孩子的天性,行为习惯的养成,大部分就是模仿得来。《规则》中对惩戒权的适用范围就是在学生的行为上,要让孩子改掉不良的行为习惯,是长期的过程,需要学校、家庭的共同引导,长期督促。孩子受到适当的惩戒,家长也不必要心痛,成长的过程,不可能只有鲜花,你不可能为孩子挡住所以的风雨。教育只有宽严相济,有奖有惩,孩子才能在人生的路上不偏不倚,健康向前。家校良好的合作才是教育最美的风景。

学校教育惩戒心得体会 篇10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同时也体现出国家对教育惩戒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祖国下一代的精心呵护。教育惩戒的意义在于教育而非惩戒,教育惩戒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促进学生的成长,而不是把学生制服。这项规则的出台既详细规定了教师的行为也保护了学生的利益;既贯彻了减负的政策也维护了学生们身心健康的发展。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