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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方案

2024.03.24 改制方案

改制方案。

关于“改制方案”这篇文章可以给大家带来更深刻的认识,希望本文能给您带来一些启示。做人有了计划,人生就有了方向,我们想要做出一番成绩的时候。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方案可以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

改制方案【篇1】

为加强公务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更好地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服务,结合公务用车的工作实际和需要,集团公司现对公务车的管理进行改革。方案如下。

一、公务车的改革范围:

(一)集团公司、分公司两级机关部室、科室不配备公务车。

(二)集团公司为了保障生产经营、现场管理、员工送餐、事故勘察、应急突发、对外联络等工作用车,保留公务车使用。

1、保留公务车使用的单位(部室):

(1)机动车队小车班车辆;

(2)工会、安全部、客服中心、机动车队、南明分公司、云岩分公司、小河分公司、金阳分公司、出租公司、汽车修理公司、物资公司、后勤服务公司、天然气公司、收银公司的公务车。

(3)经集团公司批准的用于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的公务车。

2、保留的公务车统一喷制成黄色,并且在车身前、后、左、右部位张贴或喷印“公交生产指挥车”、“公交安全检查车”或“公交救急车”等标志。

二、公务车改革后:

集团公司原则上不再购置公务车辆,确需购置的,必须经集团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批准同意,方可购置。

三、在用公务车的处置:

(一)集团公司委托中介评估机构对在用公务车作统一评估,按照评估价格或固定资产折旧净值,由原使用人全额或分期出资优先购买。

(二)分期购买的由购车人写出还款计划书,在6个月(含6个月)还清。还款计划书由法规室审核,法规室代表集团公司与购车人签字确认,交财务部按还款计划书收回车款。

(三)各单位(部室)公务车原使用人不购买本人正在使用公务车的,集团公司收回车辆,进入市场进行处置。

(四)公务车原使用人购买本人使用的公务车后,集团公司将车辆所有权过户到购车人名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过户费用由购车人承担。

四、此次的公务车改革:

集团公司领导;各单位(部室)正、副职部级人员购买新车和在用车的,集团公司给予一次性购车优惠。按照优惠标准,党群部、总经办核对所购车辆的牌照、行驶证,登记台账。并且在公务车改革结束后,对车辆使用进行监督。优惠标准如下:

(一)、集团公司领导:

1、正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2万元;

2、副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1.5万元。

(二)各单位(部室)正、副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0.5万元。

五、公务车一次性的购车优惠

截止时间为现有公务车改革启动后6个月(含6个月)。凡在此次公务车改革后,上级部门任命的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任命的各单位(部室)正、副职部级人员购置车辆的不再予以优惠。

六、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七、公务车的管理、使用报销程序参照《公务车管理规定(暂行)》执行。

八、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集团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改制方案【篇2】

企业改制重组登记规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改制登记程序,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所称企业改制登记是指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联营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重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申请改变企业类型的登记行为。

本市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改制为公司或分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改制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制企业的分支机构改制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分支机构,以及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办理公司制企业或全民所有制企业登记的,适用本规程。

企业改制登记属变更登记行为;事业单位转企登记的,属设立登记行为。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企业组织形式转换类型与本规程所称企业改制登记类型相同的,以本规程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登记管辖】改制企业原登记机关负责改制登记工作,但其中改制为企业集团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市局负责登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企业的改制登记,按照示范区企业登记管辖原则确定。

事业单位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或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按照新设企业的登记管辖确定改制登记机关。

第二章 登记事项规定

第四条【名称】改制后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1994年7月1日之前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登记为公司,以及1994年7月1日之前成立的事业单位以设立形式改制登记为公司的,原名称可以继续使用,原名称后应缀“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文化事业单位以设立形式转制登记为企业的,原名称可以继续使用,其中转制登记为公司和文化企业改制为公司的,应在原名称后缀“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1998年4月6日《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登记为公司的,原名称中含“集团”字样,且改制后注册资本数额不低于改制前注册资金的,允许继续使用“集团”字样。 原国有独资公司名称中含有“集团”字样的,因重组合并或分立新设国有独资公司,新设公司名称中可使用“集团”字样。

第五条【注册资本】改制重组过程中,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全部净资产出资:

(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批准,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或设立公司制企业的;

(二)国有公司与全民所有制企业重组的;

(三)经主管部门批准,文化、科研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重组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或公司制企业的;

(四)国有公司以净盘盈资产转增国有资本的。 第六条【经营范围】改制企业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无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办理改制登记时,涉及其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企业应该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第三章 企业改制登记

第七条【名称预先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委托)书;

(三)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改制为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联营企业法人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法人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委托)书;

(三)产权界定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

(四)批准改制文件(附《改制方案》);

(五)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六)公司股东会决议;

(七)公司章程;

(八)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九)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十)涉及金融债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派出机构认可的债权金融机构出具金融债权保全证明;

(十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文件;

(十二)营业执照;

(十三)登记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改制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联营企业法人改制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委托)书;

(三)产权界定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

(四)批准改制的文件(附《改制方案》);

(五)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六)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七)股东主体资格证明;

(八)企业章程;

(九)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十)涉及金融债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派出机构认可的债权金融机构出具金融债权保全证明;

(十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文件;

(十二)营业执照;

(十三)登记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改制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的法人分支机构】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联营企业法人改制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的法人分支机构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委托)书;

(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四)主办单位同意改制的决议或批复(附《改制方案》);

(五)加盖公章的主办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七)企业章程;

(八)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文件;

(九)营业执照;

(十)登记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营业单位改制】改制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在其上级完成改制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改制为分公司或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非法人分支机构,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委托)书;

(三)隶属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同意分支机构改制的决议或决定;

(四)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的章程复印件;

(五)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涉及隶属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交)

(七)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文件;

(八)营业执照;

(九)登记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二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营业单位改制为国有一人公司】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批准,全民所 有制企业的营业单位可以申请改制为国有一人公司,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委托)书;

(三)国有企业出资人的决定;

(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公司股东决定;

(七)公司章程;

(八)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九)涉及金融债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派出机构认可的债权金融机构出具金融债权保全证明;

(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文件;

(十一)营业执照;

(十二)登记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四章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登记

第十三条【名称预先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 指定(委托)书;

(三)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及其下设部门改制为全民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下设的独立核算部门转企改制为全民所有制企 业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委托)书;

(三)原举办单位同意转企改制的批复;

(四)原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五)组织章程(举办单位盖章);

(六)举办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

(七)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文件;

(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九)涉及金融债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派出机构认可的债权金融机构出具金融债权保全证明;

(十)登记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下设部门改制为公司】事业单位及其下设的独立核算部门转企改制为公司制企业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委托)书;

(三)原举办单位同意转企改制的批复;

(四)原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原事业单位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六)公司股东会决议;(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提交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七)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八)公司章程;

(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

(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十一)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十二)全体股东签署的原事业单位净资产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承诺书;

(十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十四)涉及金融债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派出机构认可的债权金融机构出具金融债权保全证明;

(十五)登记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五章 企业重组

第十六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营业单位变更隶属关系】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重组,可根据《北京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登记注册若干意见(试行)》(京工商发„2009‟45号)相关规定,对其所属营业单位申请变更隶属关系,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委托)书;

(三)变更前隶属单位与变更后隶属单位签署的关于营业单位变更隶属关系的协议;

(四)变更后隶属单位出具的加盖有效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后隶属单位为国家工商总局和外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还应提交营业单位核转函。

(五)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文件;

(六)营业执照;

(七)登记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公司重组或国有公司之间重组,被重组方或重组各方的分公司(营业单位)变更为重组后公司(企业)的分公司(营业单位)的,可参照执行。

第十七条【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营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重组,重组后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被重组方可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营业单位,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委托)书;

(三)批准重组文件(附《重组方案》);

(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五)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六)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主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营业执照;

被重组方有下属企业或分支机构的,应先行办理隶属关系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变更(改制)为重组后公司(企业)的子公 司(子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重组、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公司重组或国有公司之间重组,被重组方或重组各方变更(改制)为重组后公司(企业)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子企业)的,参照企业变更(改制)提交文件。

第六章 文件规范要求

第十九条【改制方案】企业、事业单位申请改制重组应当制订改制方案。改制方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改制前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参与改制其他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三)资产处置(包括债权债务、土地使用权、专利、非专利技术以及商标等);

(四)企业的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五)职工安置(含离休人员及费用管理方案)。 第二十条【方案审批】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方案应当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批准,其出具的审批意见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批准改制重组方案;

(二)对企业净资产评估价值和改制后企业股权结构的确认;

(三)企业净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改制重组登记中,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改制登记做出的决议是职工以民主形式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维护自身利益的文件,其内容应主要记载下列事项:

(一)改制方案的审议结果;

(二)职工安置方案的审议结果。

第二十二条【公证文件】为保障职工权益,申请改制重组登记的企业,其向登记机关提交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民主形式通过的决议应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公证材料应载明以下事项:

(一)公证申请人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事项;

(二)公证事项;

(三)对大会召开和表决过程的程序合法性予以公证;

(四)对大会决议签字的真实性予以公证。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内容可采取公告形式,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申请改制登记。

集体共同共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股权转让时,其资产所有人(在册职工)大会决议的公证材料参照办理。

第二十三条【产权界定文件】企业改制登记中需要界定改制企业、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资产权利人的,界定产权材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改制企业、事业单位名称;

(二)初始资产数额;

(三)原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额。

第二十四条【评估结果的核准或备案】企业改制重组登记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 的评估结果核准或备案材料。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批准,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一人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公司合并重组的,提交变更企业的验资报告、上一审计报告、产权登记证明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出资人出具的金融债务数额证明及担保函后,可不提交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结果的核准或备案材料。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文件,可不提交评估报告。

第二十五条【金融债权保全文件】改制企业、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如涉及金融债务,应依法落实金融债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派出机构认可的债权金融机构出具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

涉及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可依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出资人出具的金融债务数额证明及担保函予以确认。

第七章 集体共同共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股权的处置 第二十六条【共管委员会】集体共同共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共管委员会)是集体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时,经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后,划归企业劳动群众集体共同共有的资产折股所形成的股份持有人。

第二十七条【共管委员会股权转让】共管委员会持有的股权超过5年以上的,可以整体转让。

转让共管委员会持有股权的,应当经共管委员会资产所 有人(在册职工)大会批准,并在批准之日起1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二十八条【股权转让所得的管理和使用】对共管委员会股权转让所得,经共管委员会的资产所有人(在册职工)大会批准,可以在企业设置特别账户进行管理。

共管委员会股权转让所得及其产生的利息等其他收入,仍归原企业劳动群众集体共同共有。

第二十九条 【股权转让登记】共管委员会持有股权转让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可以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人除按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一)共管委员会的资产所有人(在册职工)大会通过股权处置方案的决议;

(二)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共管委员会所持股权转让的公告;

(三)共管委员会的资产所有人(在册职工)大会的召开和表决过程应进行公证,提交公证材料;

(四)新股东会出具的保障原共管委员会的资产所有人(在册职工)合法利益的承诺书。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时,涉及集体共有资产、集体共有股转让的,可参照办理。

第八章 改制重组中止

第三十条【改制中止】在办理改制重组登记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登记:

(一)人民法院来函冻结股权,或来函协助执行需要中 止的;

(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来函要求中止的;

(三)利害关系人(职工、债权人等)认为改制重组损害其利益,并书面向登记机关请求中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企业责任】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出现《公司法》或《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指出的违法情形,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员依规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

第三十二条【中介机构责任】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或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函告其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依法进行惩戒。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概念涵盖】本规程所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包括政府各级国资监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

本规程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一人公司。 本规程所称“国有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一人公司、国有控股公司。

第三十四条【概念界定】本规程所称“所出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三十五条【改制收费】企业、事业单位改制登记,不收取登记注册费用。

第三十六条【相关调整】本规程实施后,国家有关部门就本规程规范的事项出台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解释部门】本规程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解释。

改制方案【篇3】

集团*公司**公司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改制后的公司名称为:**建筑施工有限公司。

一、股本结构及出资方式

注册资金100万元。

1、争取政策支持、政府拨款及主体企业出资:政府拨款和主体企业在改制中企业评估后的净资产扣除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剩余部分出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2、经营者群体出资:经营者群体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现金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20%。

3、职工出资: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现金出资19万元,占注册资金的19%。

4、社会劳务供方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10%。

二、法人治理结构

1、公司设立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体企业派出3人,其他股份代表选举产生6人。

3、公司设立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主体企业派出2人,其他股东代表选举产生3人,职工代表2人。

4、公司设总经理1人。

三、劳动关系的处理

1、符合内退条件:191人

2、符合协保条件:244人。

内退人员和协保人员由主体企业管理,主体企业应及时

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四、改制中党、团、工关系的处理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改制企业应积极与地方党组织、政府以及群团部门联系,办理好改制后党、团、工关系的转接手续及员工档案材料等转移交接工作。

五、改革成本

1、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领取经济补偿金1047人,人均2.61万元,共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7371000元,经济补偿金从国家拨款和主体企业从净资产中提取,一次性发给职工,职工可将经济补偿金作为对改制后新公司的出资或债权,或者自谋职业。

2、内退人员的费用提留:退养人员191人,预提至正式退休年龄的生活费(是按内退人员现在至正式退休年龄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合计7852980元,其中提取生活费4364197元,提取两项社会保险费用3488783元。

3、协保人员的提留:协保人数244人,预提至正式退休年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合计16982123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2192447元,基本医疗保险费3483437元,失业保险费1306239元。

4、因工伤残人员人数:27人,费用共计314408元。

⑴ 因工伤残被鉴定为5-6级的伤残的费用提留如下: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6级分别为24个月,18个月本人工资,人数5人,费用52662元。

B、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5-6级分别为36个月,30个月本人工资,人数5人,费用80526元。

⑵ 因工致伤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费用提留如下: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10级分别为15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本人工资:人数22人,费用90610元。

B、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7-10级分别为15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本人工资,人数22人,费用90610元。

5、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数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非因工致残,长期病休人员,按湘政办发(20xx)12号文的规定,按每人一次性补足4万元的标准,需一次性提取1960000元。

其中:⑴ 非因工致残28人,需提取费用1120xx0元。

⑵ 癌症病人4人,需提取费用160000元。

⑶ 精神病人17人,需提取费用680000元。

6、劳动模范荣誉津贴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提留9900元。

其中:省(部)级劳模1人,4500元。

市州级劳模1人,5400元。

7、企业职工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412人,提留独生子女保健费294800元。

8、**公司历年来至今拖欠职工工资806569元,长伤病、内退人员工资607576元,医药费、丧补费315032.89元,独生子女保健费313814.47元.

六、辅业改制工作安排进度

20xx年全部启动该项工作,如资金到位,20xx年可全部完成改制。

改制方案【篇4】

一、背景介绍

企业改制是指通过一系列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变革来优化企业的管理和运营,以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改制成为提升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文将以"企业改制实施方案"为主题,详细介绍企业改制的具体步骤和实施方案。

二、目标设定

企业改制的首要目标是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利益最大化。为达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1. 优化企业组织架构,实现效能最大化。

2. 调整企业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加强企业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和决策效益。

4. 提高企业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方案实施步骤

1. 制定改制方案: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组成专门的改制工作组,经过调研和分析,制定详细的改制方案。方案应包括改制的目标和原则、改制的范围和内容、改制的时间计划、改制的资金预算等内容。

2. 组织改制实施:根据改制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任务。并制定详细的改制计划,确保每一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3. 完善组织架构:通过改制,优化企业的组织架构是关键。在改制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企业的业务发展需求,合理划分各种业务板块,明确职责和权限,并依据实际情况调整组织层级。

4. 调整资源配置:改制过程中,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必不可少的。要根据企业战略定位,重新评估资源的配置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布局。同时,要注重资源的梯次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 提升管理水平:企业改制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提升管理水平。在改制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人员培训和管理的重视,提升员工素质和能力。并建立切实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6. 提高品牌形象:改制后的企业需要重塑自身的品牌形象。要加强市场推广,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顾客满意度。并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共同打造品牌形象。

四、风险防范

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为了提高改制的成功率,我们需要做好风险的防范工作:

1. 建立规范的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提前预测和评估。

2. 制定健全的风险应对计划,针对各种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3. 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一体化的改制团队,共同应对风险挑战。

4. 进行风险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改制方案,避免风险进一步扩大。

五、总结

企业改制是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对于企业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制定详细的改制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步骤进行,可以最大化地实现企业效益和竞争力的提升。同时,通过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可以减少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和挑战。我们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企业改制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改制方案【篇5】

中央提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过渡期一般为5年

[2012-04-16]

中国网4月16日讯 中共中央、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

意见要求,推进转企改制。周密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意见称,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

意见强调,完善过渡政策。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

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改制方案【篇6】

分公司改制方案模板一

一、企业基本情况

_______________企业成立于_____年_____月,现位于长春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街)_____号,隶属__________资产经营公司(或集团、区、委、办、局),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

1、资产、负债,_______________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基准日,经资产评估备案(核准)后,企业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负债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剔除划拨土地价值量和非经营性资产后,企业净资产为__________万元。

2、人员情况,_______________截止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企业在职职工__________人,其中,_______________全民固定工__________人,合同工__________人(含混岗集体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__________人。离休人员__________人,退休人员__________人。

3、土地房屋状况,_______________企业现有划拨土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为_____级__________用地,经具有A级土地评估资质的__________事务所评估,按_____年使用权评估,价值量为__________万元。现有公企房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单位为__________公司(集团),现使用用途(工业或商业)用房。自有房产__________平方米,为(工业或商业)用房。产权关系是否清楚,有无抵押或担保(如有抵押或担保请注明抵押或担保面积和金额)。

二、企业改制的基本思路

1、改制必要性;

2、改制工作思路。

三、企业改制方式

1、采取的基本方式,“双退”或“单退”。

2、职工理顺劳动关系的政策依据。

3、资产处置方法,包括对国有独资企业采取出售产权或引资参股、职工集体购买、用补偿费置换成个人股权等办法;对非上市国有控股公司,采取出售股权、放弃控股地位或相对控股、用减持国有股权收益和适当让渡国有股分红权等方式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对暂不具备产权制度改革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采取将企业资产向社会法人、社会自然人、本企业经营者或职工集体实行出售式租赁等等。

四、企业改制成本测算

企业改制总成本为__________万元。主要构成如下,_______________

1、在职职工补偿金按__________文件标准计算,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______

固定工__________人,补偿金__________万元(人均__________万元);

合同工__________人,补偿金或补助费__________万元(人均__________万元);

混岗集体工__________人,比照全民合同工标准计算,安置费__________万元(人均__________万元);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职职工,应预缴社保费__________万元(以社保部门核定为准),预留费用__________万元(人均__________万元)。

2、在职职工定额医药费补贴合计__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以前参加工作__________人,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年以后参加工作__________人,__________万元。

3、离休人员__________人,费用总额__________万元(以老干部局核定数为准)

拖欠费用__________万元;

移交市老干部管理中心统管费__________人,__________万元。

4、退休人员__________人,预留费用__________万元(人均__________万元)。

5、职工劳动债权(以劳动部门核定为准)__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______

拖欠职工工资__________万元;

拖欠职工生活费__________万元;

集资款__________万元;

抵押金__________万元。

6、新增成本项目,_______________

可享受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的退休人员__________人,费用总额__________万元(以主管部门核定数为准);

工伤人员__________人,补助费按__________文件规定预留__________万元。

7、拖欠社保“两费”企业承担部分__________万元(以社保部门核定为准)

8、其它费用__________万元,主要包括的具体项目。

以上全部改制成本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成本缺口__________万元。

五、成本支付

1、用企业法人财产支付;

2、需政府用政策补充。

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包括,_______________除政府用政策补充或现金补充改制成本之外,需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

七、企业改制后的发展设想

1、改制后企业性质;

2、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

3、改制后企业中原企业职工上岗率;

4、改制后企业三年发展计划。

改制方案【篇7】

由于沙土镇供水不能满足要求,加上目前我县东片区干旱较重,用水量增大,供水更为紧张,沙土镇政府要求在水厂增建一座600m3左右的蓄水调节池,并请水利部门进行设计,根据这一情况,县水利局派技术人员实地查看认为,最好对现有水厂进行完善,不另新建水池,主要情况话说明如下:

金沙县沙土镇集镇供水始建上世纪七十年代,曾使用过沙土中学后花滩河的河道提水、晏家沟水库提水输水及干桩地下溶洞提水,九十年代改为花滩河水库输水,现有总供水人口约2万人,输水工程从花滩河水库经约13km的Dg300mm钢筋混凝土管输到沙土镇,后又由沙土镇争取世行代款建沙土水厂及部分供水设施改造。目前,实际输水能力约20xxm3/d左右,输水量可满足需水要求,但由于水厂及供水设施不完善,供水不保证,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世行改水工程建设时,因要求地方集资,当是地方无财力,实际没配套资金,使配水管网大部分没改造,水厂建设不完善,没进行验收和移交,加上一些其它多方原因,没找到任何改造的技术资料。根据对现有水厂进行实在查看,该水厂是按正规水厂修建的,初估水厂设计日供水不小于20xxm3,只是没进行完善,由于没验收和移交,未按水厂功能运行,现厂区内管道及阀门等锈蚀损坏严重,絮凝、沉淀池由于漏水,一直没便用,过滤池虽不漏水,但仍没使用,内部情况不详,不知是不安装相应设施,清水池容积为400m3的钢筋混凝土水池,由于该水池上部漏水,加上水池的中部有一个用于安装溢流管的孔没有安装相应管道,使水池实际蓄水能力只有200m3左右,目前,沙土镇的供水就是从水库直接放水到清水池没经絮凝、沉淀、过滤处理而直

接供用户。由于现清水池有效容积小,而沙土镇需水量大,水池调节容积不能满足供水要求,基本上是输水管来多少供多少,造成地形较高地区的较远在区供水极为困难。

2、老街供水主管已建二十至三十年不等,管径小,漏水、老化特别严重,水的利用极低,是导致供水不保证的原因之一;

3、原水利部门在现水厂内建有两座200m3的蓄水池,世行改水工程建设时未考虑利用,由于原建设标准不高,加上多年未利用,现已不能蓄水,但可进行防渗加固后利用,增加蓄水调量,改善沙土镇的供水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经分析认为,目前沙土镇供水不足主要是水厂调蓄能力不足和供水主管老化两大原因造成。由于沙土镇是一个20000人左右的大集镇,供水不正常将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从前的情况来看,首先应由沙土镇或相关部门对世行改水工程进行清理了结,然后对其进行完善,主要是清水池安装溢流管并防渗,使清水池从现在的蓄水容积200m3提升到400m3,絮凝、沉淀池防渗及安装与更新设施,让水厂真正以挥作用,成为一个有用水厂;其次,对原水利部门所建的两个200m3水池进行加固防渗,使该水厂总调蓄能力达近800m3,调蓄能力就能足供水要求,第三,适时改造严重老化的供水主管,第四,成立一个正式的供水管理单位,配备相应管理及业务人员,对水厂进行规范管理。

改制方案【篇8】

我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围绕国家的粮改政策和有关要求稳步推进,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认真执行省、市、区的粮改工作部署,按照原则上保留一户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军粮供应站除外)的要求,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我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退出和职工身份转换,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附营企业进行民营化改革的进程。在省、市粮食局的指导和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局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分析形势,针对粮食企业的实际,采取总体设计、规范运作、分步实施、平稳推进的方法,认真把握政策,维护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抓好领导、协调、检查、监督工作,在广大干部职工的配合支持下,克服困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社会稳定为基础,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革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建立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和考核体系为杠杆,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在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国有粮食企业实现战略性重组,形成比较合理的结构和布局,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扭亏为盈。附营企业资产整体出售,国有资产退出,系统内平衡调控,职工身份置换,现金安置职工,实行民营化改制。

二、摸清情况,制定改革方案

㈠、摸清企业家底

摸清底子是开展工作的基础。为确保粮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首先严格资产认定,对企业涉及的资产、债权、债务,坚持从审计和评估摸清家底入手,摸清两方面的情况。

1、人员构成情况

__区粮食系统有军粮供应站(此次改革不涉及)、收储经营总公司及6户附营企业:食用油脂厂、面粉厂、广告公司、饲料公司、编织袋厂,粮贸公司共8户企业。

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共涉及改革对象532人,其中退休职工259人(含内退50人),应置换身份273人,各企业人员组成情况为:收储公司职工总数:327人,其中退休职工184人(含内退35人),应置换身份143人;油脂厂职工总数:47人,其中退休14人,应置换身份33人;面粉厂职工总数:79人,其中退休职工30人,应置换身份49人;广告公司职工总数:10人,应置换身份10人;饲料公司职工总人数:26人,其中退休3人(含内退1人),应置换身份23人;编织袋厂职工总数:19人,其中退休9人(含内退6人),应置换身份10人,粮贸公司职工总数:24人,其中退休19人(含内退6人),应置换身份5人。

2、资产及债权债务

7户企业共有资产765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01.5万元,固定资产2165.1万元,其他资产95万元,负债8560.6万元,资产负债率达112%。

(二)制定改革方案。

20__年5月,我局成立了粮食系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在弄清企业家底的基础上,粮改领导小组认真领会上级粮改政策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结合企业实际,因地制宜,因企施策,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改革。经过充分讨论,反复研究,分别制定《__县粮食收储经营总公司改革方案》、《__县塑料编织袋厂改革方案》、《__县食用油脂厂改革方案》、《__县粮贸公司改革方案》、《__县面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改革方案》、《__县广告公司企业改革方案》及《__县饲料公司企业改革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__年4月、12月对收储经营总公司、面粉厂、粮贸公司、编织袋厂、油脂厂等5家企业改制方案给予批复。改革方案中明晰国有粮食企业职工身份全部终止,明确了收储企业以出让部分国有资产,现金安置职工,清偿债务,创建国有粮食独资公司的形式进行改革。其余4户附营企业资产实行公开拍卖,现金安置职工,清偿债务的形式进行改革。并根据各企业实际明确职工安置补助标准,收储总公司在职职工每人4000元再就业启动金,每年工龄814元安置补偿金,面粉厂、粮贸公司、编织袋厂在职职工每人3000元再就业启动金,每年工龄736元安置补偿金,油脂厂在职职工每人3000元再就业启动金,每年工龄500元安置补偿金。

(三)认真细致做好改革所需资金的详细测算工作。

为使企业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我局粮改领导小组对改革所需费用进行详细测算,7户企业改革安置资金及其它支出所需资金为1950.8万元。其中:在职职工终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人员273人,需安置资金552万元;内部退养职工50人,在内退期间需发放生活费及应缴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大病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为353.9万元,需支付抚恤、丧葬费为39.7万元;退休职工209人应一次性缴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大病保险费用为559.3万元,需支付抚恤、丧葬费为140.7万元;应支付107名退休职工未领安家费和建房费73.9万元;应退22名职工现金入股股金21.1万元;支付职工遗属补助费用为23.7万元;应支付改革前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143.7万元;清偿其它债权单位和个人欠款42.8万元。

(四)盘活资产,筹措改革成本,妥善安置职工。

妥善安置好企业现有职工,是确保社会稳定和粮改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而安置的关键在于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在改革过程中,我局党政领导千方百计筹措安置资金,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筹集资金:1、清收旧帐。一是清收职工往来借款及经营过程中的赊帐欠款。二是对企业原有债权进行清偿。2、变现资产。一是企业整体出售,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二是对职工原有宿舍进行产权出让收入;三是对企业现有其他可变现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四是盘活资产收入。通过清收旧帐和变现资产筹集改革成本750.5万元。其中:收储经营总公司资产变现收入513.5万元,油脂厂资产收入30万元,编织袋厂资产收入60万元,粮贸公司变现收入22万元;办公楼拆迁补偿款125万元

至20__年10月止,用变现资产安置职工273人,共支付资金750.5万元,其中:支付安置金552万元

,支付职工安家费35.6万元,抚恤费16.7万元,一次性支付职工遗属补助23.7万元,补交改革前欠交养老保险金101.4万元、清退职工股金21.1万元。并结合企业实际,对男年满50周岁工龄30年,女年满40周岁工龄20年,再就业困难的64名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办理提前退养手续13人,目前通过清收旧帐和变现资产筹集改革成本750.5万元,尚缺口资金1200.3万元,。(五)成立企业离退休人员托管中心,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为更好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报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成立粮食局企业离退休人员托管中心。收储经营总公司深化企业改革及附营企业民营化改制后的离退休人员和办理内部退养人员全部进入中心管理,使企业改制后离退休人员和内部退养人员管理工作得以继续进行,实现对离退休同志“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目标,落实老同志的“两个待遇”。

三、存在问题

根据我局改革目标和改革所需资金测算,现企业改革资金缺口1200.3万元,资金组成情况如下:

(一)、退休职工209人应一次性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大病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为559.3万元,需支付抚恤、丧葬费124万元,应支付未领取安家费和建房费38.3万元,合计721.6万元;

(二)、内部退养的50名职工在内退期间需发放生活费及应缴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大病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为353.9万元,需支付抚恤、丧葬费为39.7万元,合计393.6万元;

(三)、“三项保险”欠费问题。由于各企业没有能力缴纳“三项保险”,到目前为止拖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共计85.1万元。致使职工的保险权利得不到保障,终止国有企业身份的职工不能办理个人社保续保手续,患病职工得不到及时治疗。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建议

为了更好地发展粮食经济,搞活流通,使企业轻装上阵,让改革深入彻底地进行,需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一、由于企业欠费,到目前为止,有80个退休职工未进入医保,这些职工一天比一天老,但医疗保险未交,医疗条件得不到保障,致使粮食系统的工作存在不稳定因素,今后的重点就是解决80个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

二、内部退休人员中有一部分按照当时__市的政策,已经达到退休条件,但是退休审批权上划到省上以后,由于省上不承认__市制定的关于粮食系统的特殊工种政策,致使一部分人无法办理退休,增加企业负担,希望市粮食局帮助协调解决。

三、市政府搬迁重建占用饲料公司的土地8.15亩,按照现在的搬迁补偿价格,应补偿饲料公司580万元,望市粮食局帮助协调。

改制方案【篇9】

摘 要:建国以来,我国国企不断发展进步,对我国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当前,我国经济正在转型升级,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国企新时期发展的必经之路,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探讨了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难点,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意义;难点;建议

一、前言

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我国国企一股独大的现状已经无法适应新时期的经济发展,其对资源和市场的垄断,严重影响竞争公平,阻碍非公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国国企的股权改革刻不容缓,也是大势所趋。

二、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但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两者各行其道,没有实现有机的融合,协同效应较弱。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消除公有制以及非公有制之间的障壁,让国企和非公企业从产权上有机结合,而不是单纯在项目、资金、人员层面进行合作,真正成为一家人,做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实行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国企进一步做大做强,扩大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研究表明,资本管理在企业的各个管理环节中至关重要,比单纯的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创造更大效益,而混合所有制可以促进国资国企管理方式的转变,从资产管理向资本管理转移,通过资本的杠杆效应扩大资产的控制范围,为国有资本创造更多价值。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不在于国有资本绝对数值的多少,而是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中的控股比例和覆盖面,在于国有资本在行业和领域的带动力和引导力。对于国有资本来说,百分百的股权比例具有控制权,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比例也具有控制权,占最大比例的百分之二十股权仍具有控制权,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实行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政企分开,促进国企摆脱政府的行政束缚,按照市场化模式经营。目前,我国有些国企是各级政府的附庸,承担政府投融资职能,有些甚至沦为政府的小金库,这些企业为了执行政府意图,不按市场规律行事,扰乱市场秩序,妨碍市场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股权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国企成为真正遵纪守法的市场主体。

实行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消除国有资本在资源和市场上的垄断,消除不合理的行业壁垒,使非公资本获取平等的发展机会,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尤其在航空、电信、能源、公用事业领域,通过混合所有制方式适度对非公企业开放,可以有效调动非公企业积极性,搞活市场,消除权力寻租和腐败。

三、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难点

我国混合所有制虽然势在必行,大势所趋,但在实行过程中也存在以下难点。

(1)在国企和非公企业之间统一目标,调和利益。按照业务分类,我国国企基本分为保障服务类、功能类和市场竞争类。市场类国企实行混合所有制,国资、民资、外资容易形成一致效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但在保障服务类和功能类国企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各方股东的目标可能存在分歧。国有资本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追求社会效益,服务民生,这往往与非公资本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增加了保障类和功能类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难度,需要在改革制度的设计上加以考虑。

(2)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混合所有制改革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曾经风靡一时的我国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过不少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例,引起社会大众的不满。前车之鉴,后者之师。混合所有制改革,如果不进行精心设计,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哄而上,纯粹为改革而混合,势必又将变成国有资产的盛宴。如何既要混合,又防国资流失,是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的难题。

(3)打破既得利益团体的藩篱。长期以来,我国国企在依靠政府资源和背景做大做强的同时,也形成了一股既得利益团体。这些团体在决策中坚持官本位思想,在经营中坚持行政化色彩,排斥和反对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竞争,抵制规范化管理和公众监督,法制意识单薄,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实行国企混合所有制,完善企业治理化结构,势必使这些既得利益团体不甘于其利益受损,为混合所有制设置重重阻力,增添改革难度。

四、对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建议

(1)顶层设计,精心谋划。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我国国资国企改革的成败,切不可且行且想,无所设计。要充分借鉴我国国企改制的经验教训,进行顶层设计,对混合所有制的目标、方法、进度进行统筹设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例如,在保障服务类和功能类业务领域,效仿新加坡淡马锡的公用事业项目投资模式,公开明确政府的资本金投入、项目补贴后,吸收非公资本,实行混合所有制,严格按照市场化操作流程,追求利润最大化,让政府补贴成为追求社会效益的成本承担者。

(2)政府公开所有改革信息。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政府扮演的角色较为重要,对改革的各个环节起到决定性的主导作用。政府应该利用行政职能针对现实情况进行考量,将所有涉及改革的信息进行搜集,然后通过各种科学的手段对其进行整理,运用通俗的描述方式对其内容进行相应阐述,及时披露,使整个改革过程能够在大众的监督之下完成。如此以来,可以避免在改革的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和的行为。在改革持续的进程中,应该对以往改革经验进行必要参照,针对其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借鉴,尽量保持整个改革能够在较为顺利环境下进行。事实证明,改革信息的透明化是改革成功的重点,有效保证改革全过程接受各方监督,保护混合所有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利益争端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因此,在改革过程中,务必及时公开各种改革信息,确保参与各方能够获知同等的信息。

(3)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事实证明,改革事业需要在人民的支持下才能获得较为明确的现实效果,如果一项改革缺少民意的支持,必然难以实现目标。可以说,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是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的保证。首先,政府应该大力宣传,让人们认识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性。其次,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打消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非公资本的顾虑,让他们确实感到有利可图,而不是画饼陷阱,增加积极性;对于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企,要严申防止国资流失的纪律约束,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保证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4)坚持市场化导向。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是促进市场化,解放生产力,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因此,市场化导向是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必须坚持的方向。在引进非公资本时,坚持市场化竞争,严格杜绝行政干预。在进行决策时,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一言堂。在公司治理时,严格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从市场上选聘职业经理人,摆脱国企行政级别的束缚。

(5)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议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例如,首先考虑公开透明度高的方式,如国企上市成为公众公司,在上市过程中以及上市以后,其资产、财务、经营状况就要定期披露信息,接受大众的监督,可以有效避免暗箱操作。例如,采取基金投资的方式,国有资本和非公资本共同投资基金,聘请基金专业管理团队,规范操作,公开项目信息,接受各方监督。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以及混合所有制的经验积累,再逐渐采用其他的混合所有制方式;再比如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采取买卖资产和股权公示制度,除了目前实行的国有资产和股权出售必须进场交易,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过程中购买资产和股权时也应该采取公示制度,从制度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实行国企混合所有制是我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应该积极推广,但由于在实行过程中仍存在一定困难,因此需要顶层设计,政府作为,坚持市场化导向,采取循序渐进方式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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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方案【篇10】

一、作业布置适量。

一至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年级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三十分钟,五、六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四十五分钟,各科作业量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各科作业要难易适度,精心设计,灵活多样,有利于学生能力发展。

二、作业形式多样。

1、作业可以是书面作业,也可以是活动类作业。通过多样化的作业,让学生理解和巩固过的知识,培养学生参与学习、探究的兴趣。作业要注重课内及时反馈,课内课外结合。

2、各年级各科目作业由各年级科组合理规定作业类型及次数,并报教导处备案。

3、学生作业本统一,保持整洁美观,不乱涂画;

4、各类作业布局规范:要留出天、地、左、右,注明作业时间,做到章、节、项、款分明,书写格式正确,订正的作业一律从教师批改日期的下一行写起,不得写在原题上。

5、学生做作业只能用铅笔(低年级)或蓝、黑色圆珠笔和墨水笔(中高年级),改正和注释处可以红色笔;

三、批改反馈及时。

1、教师要及时批、发、评、讲作业,并指导学生改正,以了解学生学习情况,适时调整教学内容和进度。(及时:即是当天或第二天;除作文外,作业一般应在该学科下一次上课前完成批改发还学生做反馈讲评。)

2、教师一律用红笔批改作业,准确批改;评价采用评分或优、良、差(或A、B、C)等级制以及加红旗和★、画笑脸等;逐题批阅,用规范的批改标记,并标明批阅日期;使用激励性、启发性、指导性批语,不得写错别字、狂草字,关注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

3、作业批改的形式以教师批改为主,提倡并鼓励学生相互批改。学生相互批改作业,教师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并对互批情况进行检查和点评;

4、各科作业批改方式有精批、批阅、面批、抽查等多种方式三至六年级大作文按单元训练要求执行,可采取精批与略批相结合的.办法。作文批阅应有批语,要划出错别字和病句并检查订正。在精批中选准佳篇,在略批中择取共性问题,以供评讲。练笔、日记等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定

5、对完成作业有困难的学生提倡精批、面批、面改;特别是学生的二次作业坚持跟踪批改。

6、活动类作业应该得到辅导老师的及时检查和点评。

7、批阅过程记录典型案例以供讲评,对倾向性问题要集中讲评。发现学生作业拖欠、缺交、马虎或抄袭等现象要及时批评教育,并要求补做或重做;重视优秀、有进步的作业示范展示,关注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和端正学生学习态度。

改制方案【篇11】

笔者所在的企业,是一家由混合所有制经股权收购而变为纯国资的电力工程设计企业,国资企业的种种限制,已限制了企业的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热情已无法阻挡。下面就从政策支持、改革动力、改革实施要点路径、风险控制等几方面做研讨。

一、政策支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2013年11月15日表决通过,明确提出“(6)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国务院2015年9月23日下发《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明确提出,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建立依法合规的操作规则,营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环境。

2017年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2057号,对国有资产定价机制、职工劳动关系、土地处置和变更登记、员工持股、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联动、财税支持政策、工资总额管理制度等做了明确指导。

2019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5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三、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完善市场机制。”中提到: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职业经理人等制度。将竞争性业务全面推向市场。国有企业要通过改革创新、强身健体,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改革的动机和必要性

1、电力设计业务市场萎缩严重,转型发展压力大

受宏观环境影响,经济放缓,电力能源投资热情降低,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激烈程度。根据行业专业咨询机构的数据统计显示,“十二五”期间勘察设计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速均步入下降通道,“十三五”期间也不会有增长。虽然有一带一路、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积极因素,但行业整体的市场发展空间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十三五”时期,工程设计企业推动业务结构和业务布局以及内部运营管理的转型显得愈发紧迫。

2、业务拓展的模式比较单一,资本运作困难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转向新兴市场的过程中,主要通过自身经营团队或新组建市场团队等内生型手段拓展多元化业务,运用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外部优质资源整合的模式还未成为主流,一方面受制于国有企业层数的制约;一方面受国资限制,资本体量和运作也不够灵活,缺乏创新,通过股权交易战略推动业务拓展的步伐不断加快的需求增大。因此,国有设计企业有必要探索推进引入具有较强资本运作能力的民营企业,利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优势,使公司降低国有控股带来的诸多束缚。

3、受制于国家刚性政策,企业活力不足

作为国有电力工程设计企业,需执行国有资产管控框架下对组织设计、薪酬考核、商业模式、业务开展等各方面的管理政策,具体如工资总额、薪酬体系、企业层数、法人数量等,因此,国有工程设计企业根据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态势进行调整的自由度较小;此外,国有企业在合规性上要求更加严格,决策流程相对较长,对企业的敏捷性和灵活性的有效提升造成一定影响,已不能满足日益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和愈发多元化的竞争格局。

三、改革路径及实施要点

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流程,一般包括制订改制方案和内部决策、混改方案审批、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挂盘交易阶段和投资者遴选、协议签署与交割阶段、办理变更登记等六个主要环节。

1.制订改制方案和内部决策

国有电力设计企业完全处于充分竞争行业,且同质化非常严重。已改制和整合完成的中能建和中电建设计企业。背靠大树,航空母舰,具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而笔者所在的企业,规模小,但好在有根据地市场,也有集团业务的支撑,具备开展混改的最基本条件。目前混改分为三类:一是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二是国有资本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三是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笔者所在的企业,可以考虑引进相关行业非国有资本增资+员工持股的方式来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最终保障国有资本控股50%以上,员工持股10%左右(单个员工不超总股本的1%),而非国有资本则可以设置在40%左右,最终方案以此进行设计。核心是拟引入的资本情况,拟引入的规模,基本操作路线、员工持股方案(可考虑个人通过第三方持股平台代为持股)等编制。在完成增资扩股的方案论证后,混改企业应当针对增资扩股方案进行内部决策,形成董事会决议和/或股东会决议,员工持股方案还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混改方案审批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第34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扩股方案需要报送国资监管机构审批;根据第35条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下属子企业的增资扩股方案需要报送国家出资企业,即“一级央企/一级地方企业”审批;有权单位对增资扩股方案作出的批复,是混改企业进入产权交易所增资公告的前提条件。笔者所在的企业,属于“一级央企”的三级企业,根据增资扩股比例方案设定,则需要将混改方案按照三级--二级--一级的路径上报审批即可。

3.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

根据32号令第38条的规定,增资扩股的方案获得批准后,增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笔者所在的企业,资产情况多种多样,既有重资产的办公房产持有,亦有机器设备等轻资产,还有工程合同在手。所以在资产评估时,需接受上级管理单位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双重审计和资产评估审计,以切实防止因为改革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4.挂盘交易阶段和投资者遴选

此阶段根据交易所规定,提交相关交易申请资料。交易所《增资公告》,对意向投资者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接受意向投资者对拟增资改革企业的尽职调查和混改企业对投资者进行的反尽职调查。在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者进行充分了解后,则进入投资者遴选。通过竞价、竞争性谈判或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投资者后,混改企业应当对谈判小组及评议小组确定的最终投资者名单进行书面确认。这个时候,代为员工持股的平台公司持股资本一并进入增资结果,形成《增资结果通知书》交产权交易所。

5.协议签署与交割阶段

在收到《增资结果通知书》后,混改企业和最终投资者在各自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后,便可签署《增资协议》。并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缴付出资后,产权交易所将对增资结果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方名称、投资金额、持股比例等。

6.办理变更登记

在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企业等相关方签订《增资协议》并支付增资款后,需由增资企业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完成注册资本及股东情况的产权变更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

四、改革的法律和财务风险

1.法律风险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旨在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实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从而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产权制度。然而,实践中的国企改制往往涉及多方法律关系,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1)国有资产交易行为无效

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法律效力是企业改制成败的关键。而国有资产的交易行为中又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交易行为未按规定经有权机构审批、交易行为未按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除经国资委批准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等方式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均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否则转让行为无效)。上述任何一种资产交易行为都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从而导致国企的整个所有制改革以失败而告终。

(2)国有资产流失

国企改制难免会牵涉到企业管理者利益,国有企业内部的相关利益关系人很可能向审计、评估人员施压,恶意评低国有资产的实际价值,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如:在对国有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时,仅评估其实物资产,忽略对其中中标所有权、合同所有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由改制后的企业无偿使用,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3)职工持股权利得不到保障

员工持股问题也存在着各种潜在的法律风险。如员工持股是通过第三方持股平台来间接持有企业股份,这样可以方便地管理员工的股权变动而不影响集团自身的股权结构。但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员工持股工会,其大多被定性为社团法人,因此根据相关轨道不得从事盈利性经营活动,进而无法通过工商登记成为法律认可的股东,职工作为股东的权利也就难以保障。至于隐名股东委托持股的做法,法律风险可谓更大,作为隐名股东的员工其处置权、表决权很难实现,法律风险较高。

2.财务风险

随着国有企业进行混合制改革,一些潜在的财务风险也逐渐凸显出来,在当今特殊的国内外背景下,我们应该了解国有企业在进行混合制改革中可能遇到的财务风险,以便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1)投资不确定性的风险

很多国有企业为了加速企业的发展,一般都会采用引进投资或者对外进行投资的方式,但是投资是有风险的,很多投资者预期的投资效果和实际的效果总是差距很大,而且投资的效果不仅和企业的经营状况,还和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有关系。由于这种情况的存在,国有企业在寻找投资的对象时,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如果企业的管理者没有意识到这种风险存在的情况时,可能会使得企业陷入经济危机之中。最终使得企业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发展效果,反而还会影响企业的资金回报率。因此,国有企业进行混合制改革时。应该考虑到投资不确定性会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2)经营决策失误的风险

经营风险主要是指在企业的一系列生产活动中,由于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在决策时考虑问题不周全或突发政策性影响等各种因素导致决策失误进而使得资金流动不畅,影响企业价值的实现。这种情况的出现,会严重企业的长远发展。

五、处理办法

1.法律风险防范

为减少国企改制带来的上述法律风险,建议重点考虑和审查以下内容:

(1)首先分析、确定国企改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避免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2)明确改制实施方案、职工安置方案是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必要时可进行法律见证或者公证手续。

(3)是否对被改制企业经过严格的清产核资和资产审计评估程序,有关结果是否经过所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确认、核准或者备案,并在被改制企业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4)被改制企业所占用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合同产权、引申中标产权等是否纳入改制范围,经过中介机构的审计和评估。

(5)是否存在重大的债权债务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2.财务风险防范

国有企业进行改革时会面对各种各样的财务风险,但是完全消除这些财务风险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采取一些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国有企业在进行混合制改革时必须加强防范,本研究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1)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确立科学的投资策略

企业管理者的投资风险意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决策,如果管理者在进行投资时没有考虑到可能产生的风险,会造成严重的决策失误。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管理素质对于管理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高素质的领导者能够科学理智地进行投资,而且在投资之前,不仅分析企业目前所处的内外部环境,还对进行投资之后可能出现的一些风险进行了分析,这样的理性投资者会给企业带来较高的投资报酬。

(2)建立有效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正确性

对于经营决策的制定者,应该根据积极慎重的原则,充分了解相应的政策、规定等相关信息,制定合理合规的经营决策。在保证经营决策可行的条件下,还要对这种决策的前景进行分析,并且要时刻关注可能产生的问题和风险,制定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重大风险来临时的应急处理预案。因此决策机制的有效性对于防范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严格的董事会决策程序和制度来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对企业的不利影响。